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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难点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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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难点与对策[摘要]目前监理企业面对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和任务艰巨性,揭示了现实中诸多工作难点。作为监理企业、安全监理人员针对项目工程安全监理相关各方在现实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从主导意识、问题分析、处理措施、恰当方式、验证办法,提出了履行职责,规避风险的对策。[关键词]施工阶段  安全监理  难点  对策    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布并实施以来,国家和行业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提升了一定的高度,既强调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也明确了相应的监管责任。有的省、直辖市也相继出台了属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或关于落实工程建设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等类似的地方管理法规。作为监理企业怎么看待建设工程安全监理风险,如何体现组织保障,怎样健全规章,明确什么样的监管程序,设定什么样的层级岗位职能责任,以哪些依据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对建筑市场现实中面对的突显问题如何处理等方面各有建树,成效各不相同。有的监理企业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也受到深刻的教训。监理企业有大小,但在建筑市场建设工程项目监理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却有不少共同之处,就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的难点和以什么样的对策恰当的将其化解,以达到消除或控制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的风险,论述如下:    一、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与素质保障难点与对策    目前国家和行业法规尚无对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的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和素质要求做明确规定,针对建设工程规模不同、施工技术难度不等、施工期影响因素复杂多变,要使监理企业在安全监理过程中确保不发生事故、事件或较大不符合事项,就得解决组织中人的问题。日常在监管工作中都涉及到“人、机、料、法、环”四个方面,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现执行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监理企业应从自身的行业要求,经营管理工作特点,监理项目工程规模,相关方资源动态等方面配备适于本企业市场需求的安全监理人才。近几年有些甲级监理企业配备了企业专职安全监理主管和项目安全监理工程师,形成了专管成线,专兼成网的安全监理模式。然而有的监理企业有专职安全监理人员,仍然因监控不力受项目工程施工期的事故、事件的纠缠。更担忧的是有的监理企业缺乏安全经济常识和安全市场意识,承受着潜在的被动监管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缺失与偏差可能导致的风险。要正视和解决这一问题,宜采用以下对策:n    1.强化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配备,利于监理企业依法规范管理。通过实践证明,建设工程在行政主管部门和企业之间,作为受业主委托随工程准备阶段到施工阶段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的监理企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对项目工程内部外部、纵横各层面都相伴相随,起着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做不到的全程监管作用。监理企业建立相应切实可行的安全监理机制,从人力配备组织保障入手,制定和落实规章措施,以预防和应对实际工作中偶然或必然事件发生所造成的风险。    2.利于市场动态需要储备人才,并落实必要的安全经济支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并对其以相应的约束与激励,以其良好的综合素质和作为,促使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素质提高,从而弥补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获取与运用等方面的缺陷,既有主有辅,明确由谁做和怎么做的人力资源问题,使专业监理工程师真正发挥本专业监理技术业务的兼职安全监理职能。    3.从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角度聘用专职安全监理人员。现行业企业中,有的注册安全工程师综合素质基础虽好,但技术能力和工作经验存在不足;从其岗位证书上也看不出他的连续工作经历与管理水平高低。从监理企业自身建设和稳步发展角度,宜选择有着至少7年以上持续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经历,有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作为专职安全监理主管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二、监理企业内部对技术业务处理问题的难点与对策    从国家、行业到地域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给予监理企业经营与市场管理及企业行为自律较明确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规范标准也在及时更新和增加。纵观面对的不同建设工程业主、施工企业、勘察与设计、地质施工、设备租赁等企业,多数都基于以往质量技术管理依据基础上,对相关的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了解和掌握较少,在项目施工风险评估、制定方案、编拟细则、交底布置、实施监控等方面往往有疏漏。已经更新的行政法规或规范标准由于获取、运用不及时,甚至有的施工企业以原有施工组织设计文本模块稍加修改,不切合实际的引用,将其推到监理方审查,对其他报送监理方审核的资料也认为只要监理方审核认可就行,由此给监理企业项目现场监理增添了工作量和难度,加大了审核工作压力。涉及到人体健康、环境与卫生、水、电、机械、材料、器具、消防、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专用防护设施、安全检测与测量等标准规范,加之相关培训学习机会少,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受局限,监管工作难免出现被动。要依法体现监理企业安全监理职责,对策如下:    1.指定人员兼管定期收集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分类集中放置保管,设立登记台账和借阅,传阅记录,对已废止的法律法规和被取代的规范标准另行存置,并及时根据企业内n部实际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贯彻,适时更新并向项目监理部提供法规、标准规范一览表。结合实际事例充实监理企业一班人安全监理知识,提高处理安全监理事务的技能,从而解决监理企业各层次技术业务处理依据匮乏的弊端。    2.对于施工企业报送或报审的项目施工安全风险评价情况及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相关方案实施细则、应急方案及其相应措施等,不能只局限于报审表或审批表业务处理,对修改内容多或量大的方案措施要附以符合性审核记录,每次审核形成的记录要有审核人员和被审核件的编制人员签署姓名和日期。不论有一次或多次审核记录,都体现了施工企业对方案编制存在的实质问题,也表露出监理组织对方案审核的细致、严谨程度。如此审核和处理就形成了较完整、可操作性强、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可追溯性资料,既可对过程控制有可行监管依据,又对问题处理有直接帮助。  3.在施工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实施过程中,通过必要的旁站,以及专项检查、验收或巡视,当发现实施方案或措施有偏差,应视其影响或危害程度,或可能导致的风险大小,通过启用不同的指令及时处理。然而在现实中往往遇到施工方对影响和危害风险大小的辨识判别,因安全经济投入等因素,不予重视或整改迟缓,而导致事件时又单方辩解,使监理单位面对不应有的被动。为此,从安全监理角度就要适时、侧重保持有相应的原始图片资料,作为监理指令附件,由施工方及时针对性落实整改。由此也便于监理单位积累处理现场实务的分析与改进管理的可考性资料。    4.现场安全监理期间对建筑施工用特种设备在施工现场的不同特殊现象的应对难点,就在于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发展,特种设备的产权归属多样化,有单位购买、合伙买、个人购置。对于合伙与个人购买的特种设备,虽然按相关法规和地域管理规定要求,落户于某一租赁单位,但保养和维修不一定及时,存在能用则用,能省钱则省钱的带“病”安装与运行的现象。安全监理人员没有资深的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经验,不可能从现场或资料中发觉问题的存在。类似难点对策则是:除保持有法规、规范中规定必备资料外,(一)持有安装前相关方共同确认的特种设备检查、检测记录;(二)持有特种设备租赁单位定期检查、检测记录;(三)持有特种设备使用期间加高、附着、金属结构维修或关键配件更换记录;(四)对其它持有疑虑的事项及时检验报告或咨询,并按查询结果及时处理。    5.建设工程现场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之间的安全监理分工与协同遇到的难点,基本表现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工序交叉和临界施工项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和相关缺陷处理方面。安全监理需在及时沟通协商、配合议定情况下得以完善。。当遇管理依据或资料条件限制,则需要专职安全监理或行业资深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协助解决。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n自为阵,盲目处置,避免管理缺陷衍生安全隐患。    三、施工动态安全监理重点有效性控制难点与对策    施工动态安全监理要体现实效。施工单位在某一项目工程施工现场经过一段时间,管理弱点就自然而然的暴露出来。对建设工程现场动态,即便是各相关方规章制度和措施再严谨,也会出现员工,乃至某些管理人员的随意行为,对此就采取以下控制对策:    1.  现场员工健康与体能的安全监理。建筑施工企业大多都建立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并知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体能方面不应带有的行业禁忌病症,但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的实际管控中,至今未曾见有现场员工健康确认相关记录资料。类似于员工在施工现场架体上因突犯癫痫病坠落身亡、技术人员在临建宿舍心脏病发作猝死、塔机安装工在作业场地脑溢血身故等意外事件,会使施工现场相关方带来影响和损失。作为施工现场员工在进场登记中应有其本人签注的健康状况确认记录,以使有关管理单位及时掌握员工身体状况信息,从而消除或降低用人单位及监理方的管理风险。    2.  项目施工中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下的安全监理。对于多工种同时在同一立面或空间交叉作业较为常见,除作好相应防护设置和个体防护外,往往在相应安全技术交底内容中提及较少,甚至未提及各方安全配合保障措施,而作业进度所需环境会引起毗邻防护设施调整或拆改,监理方难免因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被连带问责。现场监理人员对类似施工状态和作业环境要倍加关注,从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入手,内部及时交流,针对现场动态及时督促协调处理安全隐患,重点有效监控,便可保障安全。    3.高层建筑主体达到一定高度继续主体结构施工,总承包方和多专业分包单位及劳务分包队进入同期施工作业,施工设备增加、现场昼夜轮番施工状态下,晚间或早上换班之际及晚间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安全管理较白天稍松懈,安全监理增加难度。对此,现场安全监理宜采取重点监管、随机抽查监控的方式,对关键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并跟踪验证整改结果,消除隐患。    四、安全监理过程中的分歧处理    1.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现场监督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引用依据或措施欠妥之处。行业主管部门以为监理方配合不好,建设工程业主会责怪监理监管作为不力,然而实际未必全是监理责任。遇有类似问题,通过交流和信息沟通即可解决。前提是安全监理人员(包括施工方安全管理负责人)要及时掌握相关法规和规范标准,熟知行业属地管理规定,各自恰当行驶自己的权、责,并积极配合行业监管,维护单位的利益和市场秩序,自然会体现安全监理实在绩效。n    2.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存在的危险和有害因素的辨识因人的知识与技术业务管理经验差距,所处地域及环境条件的判别分析依据不同,项目施工相关方单位安全文化与员工施工安全技术业务素质不同,在施工准备阶段编制的方案措施中因风险评价的量化结果不一定适当,防范与控制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就自然不尽恰当。安全监理人员对审核方案措施时会由于所掌握的依据及自身经验分析判断的深浅程度,对施工单位危险辨识与风险评价实际情况产生分歧。面对分歧,各方共同通过分析资料,达成共识,再审核文件资料针对性、可操作性及安全可靠程度,自然会消除分歧。    3.对安全监理指令的分歧通常表现在是否小提大作、是否刻意过于作为、是不是偏见或方式欠妥等,作为现场项目施工单位在管理中难免对问题有避重就轻,担心对企业内部管理绩效产生负面影响,又怕影响企业对外外部形象,不愿频繁接到安全监理指令,更不情愿收到影响施工计划安排和导致追加安全措施投入的监理通知单。项目工程监理部人员因若顾指令引起的分歧,对较大、情急的隐患仅以口头指令敦促隐患整改,一旦施工方对隐患整改迟缓或尚未落实整改,导致事件发生,监理方由此会遇免责无据,被追究连带责任。安全监理过程中必须视问题大小、轻重、缓急,及时对极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现场管理问题、防护缺陷或危险行为,以适当的方式并附以依据或图片发出隐患整改指令,相信施工单位会接受并能及时处理的。属地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执法人员也会对此给予公正的检查督导评述和完善管理的意见。安全监理指令体现的是监理人员对施工生产安全监管方面的作为,不能随意不当作为,不能被动作为,只有这样才不会承受意外的安全监理风险。    4.问题处理结果验证的分歧处理    安全监理过程中往往遇到隐患整改处理结果与施工方持不同的意见,有的施工单位对隐患整改尚未依照要求彻底整改,而急于将结果报送监理,让监理抬手先签注合格意见,再对监理提出未整改彻底的问题继续实施整改,这种情况下监理方最担心的是一旦签注合格意见,潜在的隐患因整改迟缓且在整改期间引发事件而承担责任。有时遇到施工分部或分项结构及技术工艺处理变更,对特殊条件与危险环境下实施变更作业,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在仓促之下依据不全、落实不到位,并且施工紧迫,施工单位对安全监理查验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不予认同,不以为带险情施工。诸如此类,监理方必须以图片险情程度,按相关依据向施工方发出监理通知单或局部暂停施工指令。在问题较大、分歧较重的情况下向建设工程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以避免安全事故、事件发生。前提是安全监理人员必须科学、准确判定危险度并及时采取恰当措施处理,确保安全为目的。  结束语:n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在监理企业“三控两管一协调”基础上承当这项工作时间较短,相关政策法规正在完善,地方性法规陆续出台,安全监理难点再所难免,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情况复杂多变,只要正确理解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属地管理要求,对难点以恰当对策处理,才能较好的做好安全监理工作,规避风险和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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