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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路面施工单位员工安全知识手册(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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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安全知识手册一、安全方针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消防工作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公司安全理念:安全为天,以人为本二、安全术语及定义安全——免遭不可接受风险的伤害。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危险源辨识——确认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风险——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访问者和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的条件和因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全部管理体系中专门管理与其业务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级安全教育”指新进厂员工,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和班组教育。“三不伤害”指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节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事故处理过程中的“四不放过原则”n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燃烧的三要素指可燃物、氧化剂和点火源。常用化学危险品分类:1、爆炸品、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3、易燃液体、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毒害品、7、腐蚀品三、安全生产沥青路面1、沥青操作人员均应进行体检。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2、从事沥青作业人员,皮肤外露部分均须涂抹防护药膏。3、沥青操作工的工作服及防护用品,应集中存放,严禁穿戴回家和进入集体宿舍。4、块状沥青搬运一般宜在夜间和阴天进行,尤应避免炎热季节。搬运时宜采用小型机械装卸,不宜用手直接装运。5、液态沥青宜采用液态沥青车运送,使用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用泵抽送热沥青进出油罐时,工作人员应避让;(2)向储油罐注入沥青时,当浮标指标达到允许最大容量时,要及时停止注入; (3)满载运行时,遇有弯道、下坡时要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油罐装载不满时要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6、人工运送液态沥青,装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2/3。 7、导热油加热沥青,应遵守下列规定; (1)加热炉使用前必须进行耐压试验,水压力应不低于额定工作压力的二倍; n(2)对加热炉及设备应作全面检查,各种仪表应齐全完好。泵、阀门、循环系统和安全附件应符合技术要求,超压、超温报警系统应灵敏可靠; (3)必须经常检查循环系统有无渗漏、振动和异声,定期检查膨胀箱的液面是否超过规定,自控系统的灵敏性和可靠性是否符合要求,并应定期清除炉管及除尘器内的积灰; (4)导热油的管道应有防护措施。 8、明火熬制沥青 8.1锅灶设置 (1)支搭的沥青锅灶,应距建筑至少30m,距电线垂直下方在10m以上。周围不得有易燃物品,并应备用锅盖、灭火器等防火用具; (2)油锅上方搭设的防雨棚,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3)沥青锅的前沿(有人操作的一面)应高出后沿10cm以上,并高出地面0.8-l.Om。 (4)舀、盛热沥青的勺、桶、壶等不得锡焊。 8.2沥青预热(1)打开沥青桶上大小盖。当只有一个桶盖时,应在其相对方向另开一孔,以便通气出油。桶内如有积水必须先予排除; (2)操作人员应注意沥青突然喷出,如发现沥青从桶的砂眼中喷出,应在桶外的侧面,铲以湿泥涂封,不得用手直接涂封; (3)烤油中如发现沥青桶口堵塞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用热铁棍疏通; (4)烤油时必须用微火,不得用大火猛烤; (5)卧桶烤泊的油槽应搭设牢固。流向储油锅的通道要畅通。 8.3沥青熬制 n(1)熬油锅内不得有水和杂物,沥青投入量不得超过油锅容积的2/3,块状沥青应改小并装在铁丝瓢内下锅,不得直接向锅内抛掷,严禁烈火加热空锅时加入沥青; (2)预热后的沥青宜用溜槽流下油锅;如用油桶直接倒入油锅时,桶口应尽量放低,防止被热沥青溅伤; (3)在熬制沥青时,如发现油锅漏泊,必须立即熄灭炉火;(4)舀沥青时应用长柄勺,并要经常检查其联接是否牢固; (5)油料脱水应缓慢加热,经常搅动,严禁猛火导致沥青溢锅; 如发现有漫油迹象时,应立即熄灭炉火; (6)熬油工应随时掌握润湿变化情况,当白色烟转为红、黄色烟时,应立即熄灭炉火; (7)熬油现场临时堆放的沥青及燃料不应过多,堆放位置距沥青锅炉应在5m以外。 8.4灌缝作业时应使用铁壶或长柄勺倒油,壶嘴或勺口不应提得过高,防止热油溅起伤人。9、沥青洒布车作业 (1)检查机械、洒布装置及防护、防火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2)满载沥青的洒布车应中速行驶。遇有弯道、下坡时应提前减速,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行驶时严禁使用加热系统。 (3)驾驶员与机上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操作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4)洒布车工作地段应有专人警戒。施工现场的障碍物应清除干净,作业时在喷洒沥青方向lOm以内不得有人停留。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10、沥青混合料拌和设备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热料提升斗、搅拌器及各种称斗内不得有存料; n(2)配有湿式除尘系统的拌和设备其除尘系统的水泵应完好,并保证喷水量稳定且不中断; (3)卸料斗处于地下底坑时,应防止坑内积水淹没电器元件; (4)拌合机启动、停机,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点火失效时,应及时关闭喷燃器油门,待充分通风后再行点火。需要调整点火时,必须先切断高压电源; (5)液化气点火时,必须有减压阀及压力表。燃烧器点燃后,必须关闭总阀门; (6)当烘干拌和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燃烧器鼓风机及排风机,停止供给沥青,再用含水量高的细骨料投入烘干拌和筒,并在外部卸料口用干粉或泡沫灭火器进行灭火。 (7)关机后应清除皮带上、各供料斗及除尘装置内外的残余积物,并清洗沥青管道。 (8)沥青混合料拌和站的各种机电(包括使用微电脑控制进料的)设备,在运转前均需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9)机组投入正常运转后,各部门、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离岗位。 (10)运转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应报告厂长,并及时排除故障。停机前应首先停止进料,竽各部位(拌缸、烘干筒等)卸完料后,才可提前停机。再次启动时,不得带负荷启动。 (11)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构。 (12)拌合机运行中,不得使用工具伸入滚筒内掏挖或清理。需要清理时必须停机。如需人员进入滚筒内工作时,滚筒外要有人监护。 11、沥青混合料摊铺机摊铺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驾驶台及作业现场要视野开阔,清除一切有碍工作的障碍物。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在驾驶台上逗留。驾驶员不得擅离岗位;n(2)运料车向摊铺机卸料时,应协调动作,同步行进,防止互撞; (3)换档必须在摊铺机完全停止时进行,严禁强行挂档和在坡道上换档或空档滑行; (4)熨平板预热时,应控制热量,防止因局部过热而变形。加热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 (5)驾驶力求平稳,不得急剧转向。弯道作业时,熨平装置的端头与路缘石的间距不得小于lOcm,以免发生碰撞; (6)用柴油清洗摊铺机时,不得接近明火。 12、压路机作业(1)必须在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物和人员时才启动。(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时严禁脱档滑行。(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5)振动压路机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行走,严禁振动;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6)严禁在压路机没有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7)压路机应停放在平坦、坚实并对交通及施工作业无妨碍的地方。停放在坡道上时,前后轮应置垫三角木。(8)n压路机前后轮的刮板,应保持平整良好。碾轮刷油或洒水的人员应与司机密切配合,必须跟在辗轮行走的后方,要注意压路机转向。施工机械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的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2.1机械工作前应检查: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2.2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作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2.3工作后进行检查保养:  (1)工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保养手册。  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4、n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阀。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5、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之间,温度在40℃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7、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0℃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用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8、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起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施工作业人员1、施工班组确保所有上路施工人员年龄在18-50岁之间,保证队伍年轻化,工人素质高,动作反应快。2、施工人员上路施工时,必须穿戴安全反光服、帽,施工路段设专职安全员执勤。3、机械操作人员需持证上岗,在每次施工前要检查机械设备的工作情况,严禁机械带病作业。4、施工作业人员一律在作业区内施工,严禁侵占正常通行车道施工,严禁随意横穿马路,杜绝任何安全隐患的发生。5、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禁随意抛洒沥青混合料,防止烫伤等意外情况发生。安全使用电气设备使用电气设备的安全常识:(1)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2)每次使用电气设备前先试运行一下,检查是否有“电火花”n等异常情况出现。若发现问题,要找专职维修人员检修,直到排除故障后才能操作。(3)不要触摸挂有“禁止合闸”、“维修中”等标牌的电气设备。这些设备处在不正常的状态中,很有可能带电或者有人检修,直接触摸对自己和他人都可能带来危险。(4)使用电气设备或在电源周围工作时,必须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如戴绝缘手套,穿保护性或绝缘性的围裙及鞋。使用危险化学品要注意什么(1)在使用中应尽量避免直接接触,不要用化学溶剂洗手,更不要误服,特别是接触到腐蚀性化学品要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2)易燃易爆场所是禁止使用明火的,如果确实需动用明火,事先要得到批准,并做好充分的防范措施才可以操作。(3)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不要穿化纤服装或带铁钉的鞋,避免产生静电或火花引起火灾。(4)危险化学品的搬运一定要小心。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按规定要求操作。携带危险化学品不能搭乘公共汽车、火车、飞机等交通运输工具,也不能在邮件中夹带。(5)对废弃化学用品要妥善处置。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要重点注意以下事项:(1)电工作业(或手持电动工具)人员必须穿好绝缘鞋,以免发生触电。(2)车间或工地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以免穿着不当造成机械缠绕或发生物体坠落造成头部伤害。(3)正确佩戴防护手套,以免造成手臂伤害。(4)要正确佩戴适当的护目镜和面罩,以免照成视力伤害。n(5)工作场所要按规定穿用劳保用鞋,以免造成脚部伤害。(6)要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类口罩、面具、以免因使用防毒护品不当,造成中毒伤害。(7)在其他需要进行防护的场所,如噪声、振动、辐射等,也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而保护自身的安全和健康。灭火器上的字母代表什么国家标准规定,灭火器型号应以汉语拼音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标于筒体,如“MF2”等。其中第一个字母M代表灭火器,第二个字母代表灭火剂类型(F是干粉灭火剂、FL是磷铵干粉、T是二氧化碳灭火剂、Y是卤代烷灭火剂、P是泡沫、QP是轻水泡沫灭火剂、SQ是清水灭火剂),后面的阿拉伯数字代表灭火剂重量或容积,一般单位为千克或升。火灾类型和灭火器的选择火灾分为五类,应使用相应的灭火器材。一类指含碳固体可燃物,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燃烧的火灾,可用水型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二类指甲、乙、丙类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三类指可燃烧气体,如煤气、天燃气、甲烷等燃烧的火灾,可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四类指可燃的活泼金属,如钾、钠、镁等燃物的火灾,可用干沙或铸铁粉末。五类指带电物体燃烧的火灾,可用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器(禁止用水)。灭火设施灭火时,一要尽量搬走可燃物质;二要正确采用灭火设施。灭火设施可分为固定灭火系统和灭火器。n固定灭火系统;主要有水灭火系统,可分为湿式、干式、预作用式、水幕式等;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分为全淹式和局部式;卤代烷灭火系统,有中碳型、氟型、氯型、溴型;干粉抑制灭火系统等灭火器有:化学泡沫灭火器,如硫酸钠灭火器、碳酸氢钠灭火器等;卤代烷灭火器(分中碳型、氟型、溴型、氯型);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等。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二氧化碳灭火剂是一种具有100多年历史的灭火剂,其主要依靠窒息作用和部分冷却作用灭火。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补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使用时,把灭火器放在起火地点,拔出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度—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边接管,防止手被冻伤。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时,灭火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清水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清水灭火器中的灭火剂为清水,主要依靠冷却和窒息作用进行灭火。还可对一些易溶于水的可燃,易燃液体起稀释作用。使用清水灭火器时可采用拍击法,先将清水灭火器直立放稳摘下保护帽,用手掌拍击开启杠顶端的凸头,水流便会从喷嘴喷出。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干粉灭火剂主要通过在加压气体作用下喷出的粉雾与火焰接触混合时发生的物理,化学作用灭火,还有部分稀释氧和冷却作用。n干粉灭火器最常用的开启方法为压把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火源适当距离后,先上下颠倒几次,使筒内的干粉松动,然后让喷嘴对准燃烧最猛烈处,拔去保险,压下压把,灭火剂便会喷出灭火。另外还可用旋转法。开启干粉灭火棒时,左手握住其中部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右手拔掉保险卡,顺时针方向旋转开启旋钮,打开贮气瓶,滞时1秒-4秒,干粉便会喷出灭火。简易式灭火器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简易式灭火器是近几年开发的轻便型灭火器。按充入的灭火剂类型分为1211灭火器(气雾式卤代烷灭火器)、简易式干粉灭火器(轻便式干粉灭火器)、简易式空气泡沫灭火器(轻便式空气泡沫灭火器)三种。简易式灭火器适用家庭使用,1211灭火器和简易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液化石油气灶及钢瓶上角阀,或煤气灶等处的初起火灾,也能扑救火锅起火和废纸篓等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简易式空气泡沫适用于油锅、煤油炉、油灯和蜡烛等引起的初起火灾,也能对固体可燃烧的火进行扑救。使用简易式灭火器时,手握灭火器筒体上部,大拇指按住开启钮,用力按下即喷射。在灭液化石油气灶或钢瓶角阀等气体燃烧的初起火灾时,只要对准着火处喷射,并左右晃动、直至扑灭火。灭火后应立即关闭煤气开关。或将油锅移离加热炉,防止复燃。用简易式空气泡沫灭油锅火时,喷出的泡沫应对着锅壁,不能直接冲击油面,防止将油冲出油锅,扩大火势。四、事故预防知识防止触电的技术措施:1、绝缘屏护和间距;2、接地和接零;3、漏电保护;4、采用安全电压;5、加强绝缘。(一)触电事故预防措施1.电气操作属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车间内的电气设备,不得随便乱动。如果电气设备出了故障,应请电工修理,不得擅自修理,更不得带故障运行。3.经常接触和使用的配电箱、配电板、闸刀开关、按钮开关、插座、插销以及导线等,必须保持完好、安全,不得有破损或将带电部分裸露出来。4.在操作闸刀开关、磁力开关时,必须将盖盖好。n5.电气设备的外壳应按有关安全规程进行防护性接地或接零。6.使用手电钻、电砂轮等手用电动工具时,必须:(1)安设漏电保护器,同时工具的金属外壳应防护接地或接零;(2)若使用单相手用电动工具时,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单相三眼的要求;使用三相的手动电动工作,其导线、插销、插座应符合三相四眼的要求;(3)操作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和站在绝缘板上;(4)不得将工件等重物压在导线上,以防止轧断导线发生触电。7.使用的行灯要有良好的绝缘手柄和金属护罩。8.在进行电气作业时,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切不可盲目乱动。9.一般禁止使用临时线。必须使用时,应经过安技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要按规定时间拆除。10.进行容易产生静电火灾、爆炸事故的操作时(如使用汽油洗涤零件、擦拭金属板材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及时消除聚集的静电。11.移动某些非固定安装的电气设备,如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必须先切断电源。12.在雷雨天,不可走近高压电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20米以内,以免好生跨步电压触电。13.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黄沙、二氧化碳、四氯化碳等灭火器材灭火。切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因为它们有导电的危险。14.打扫卫生,擦拭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布去擦拭电气设备,以防发生短路和触电事故。15.对电气设备进行维修时,一定要切断电源,并在明显处放置“线路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二)火灾事故预防措施n1.易燃易爆场所如油库、气瓶站、煤气站和锅炉房等工厂要害部位严禁烟火,人员不得随便进入。2.火灾爆炸危险较大的厂房内,应尽量避免明火及焊割作业,最好将检修的设备或管段拆卸到安全地点检修。当必须在原地检修时,必须按照动火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时还需请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3.在积存有可燃气体或蒸汽的管沟、下水道、深坑、死角等处附近动火时,必须经处理和检验,确认无火灾危险时,方可按规定动火。4.易燃易爆场所必须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还应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5.易燃易爆场所的操作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服装鞋帽,严禁穿钉子鞋、化纤衣物进入,操作中严防铁器撞击地面。6.对于有静电火花产生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提高环境湿度,可以有效减少静电的危害。7.可燃物的存放必须与高温器具、设备的表面保持有足够的防火间距,高温表面附近不宜堆放可燃物。8.应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不能用水扑灭碱金属、金属碳化物、氢化物火灾,因为这些物质遇水后会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并产生大量可燃气体、释放大量的热,使火灾进一步扩大。9.不能用水扑灭电气火灾,因为水可以导电,容易发生触电事故;也不能用水扑灭比水轻的油类火灾,因为油浮在水面上,反而容易使火势蔓延。(三)车辆伤害事故预防措施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车辆通过路口时,驾驶人员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3.车辆的各种机构零件,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安全要求,严禁带故障运行。n4.汽车在出入厂区大门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在厂区道路上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5.装卸货物,不得超载、超高。6.装载货物的车辆,随车人员应坐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不得站在车门踏板上,也不得坐在车厢侧板上或坐在驾驶室顶上。7.严禁驾驶员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章行为。8.在厂区内骑自行车时,严禁带入、双手撒把或速度过快,更不得与机动车辆抢道争快,在厂房内严禁骑自行车。五、救护与自救知识(一)触电急救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立即拉开开关或拔出插销,以断开电源。应注意拉线开关和平开关一般只控制一根线,如错误地安装在工作零线上,则断开开关只能切断负荷而不能切断电源。2.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没有电源开关或电源插销,可用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或用有干燥木柄的斧头等切断电线,或用干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断电流。3.当电线搭落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作为工具,拉开触电者或接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4.如果触电者的衣服是干燥的,又没有紧缠在身上,可以用一只手抓住他的衣服拉离电源。但因触电者的身体是带电的,其鞋的绝缘也可能遭到破坏,救护人不得直接接触触电者的皮肤,也不能抓他的鞋。5.如果事故发生在线路上,可以采用抛掷临时接地线使线路短路并接地,迫使速断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注意抛掷临时接地线之前,其接地端必须可靠接地,一旦抛出,立即撒手,抛出的一端不可触及触电人及其他人。6.设法通知前级停电n选用上列方法时,务必注意高压与低压的差别。例如,拉开高压开关必须配戴绝缘手套等安全用具,并按照规定的顺序操作。各种方法的选用,应以快为原则,并应注意以下几点:(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物或其他金属(或潮湿的物件)等导电性物件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对于高压电路,应注意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2)注意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摔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应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3)当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问题,以利于抢救。(4)实施紧急停电应考虑到事故扩大的可能性。(二)现场急救方法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注意观察并请医生前来治疗或送往医院。2.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已经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尚未中断,应使触电者安静地平卧,保持空气流通;解开其紧身衣服以利呼吸;若天气寒冷,应注意保温;并严密观察,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微弱或发生痉挛,应准备心跳或呼吸停止后立即作进一步抢救。3.如果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急救,并速请医生治疗或送往医院。应当注意,急救应尽快开始,不能等候医生的到来;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能中止急救。现场应用的主要方法是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呼吸停止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法中,以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效果最好,而且简单易学,容易掌握。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解开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服,取出口腔妨碍呼吸的杂物以利呼吸道畅通。n施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鼻孔朝上,以利其呼吸道畅通,同时把口张开。口对口(鼻)人工呼吸法操作步骤如下:1)触电者鼻孔(或嘴唇)紧闭,救护人深吸一口气后自触电者的口(或鼻孔)向内吹气,时间约2秒。2)吹气完毕立即松开触电者的鼻孔(或嘴唇),同时松开触电者的口(或鼻孔),让他自行呼气,时间约3秒。一般情况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如果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跳动停止后的急救方法。作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式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相同。操作方法如下:1)救护人位于触电者一侧,两手交叉相叠,手掌根部放置正确的压点,即置于胸骨下1/3~1/2处。2)用力向下,即向脊背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的血液;对成人应压陷3cm~5cm,每分钟挤压60~70次。3)挤压后迅速放松其胸部,让触电者胸部自动复原,心脏充满血液;放松时手掌不必离开触电者的胸部。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过程是互相联系的。心脏跳动停止了,呼吸也将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持续不了多久。一旦呼吸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仅1人抢救,两方法应交替进行:每吹气2~3次,再挤压10~15次,而且频率适当提高一些,以保证抢救效果。n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抢救应坚持不断,切不可轻率中止,运送医院途中也不能中止抢救。在抢救过程中,如发现触电者皮肤由紫变红、瞳孔由大变小,则说明抢救收到了效果;如果发现触电者嘴唇稍有开合,或眼皮活动,或喉头间有咽东西的动作,则应注意触电者的呼吸和心脏跳动是否已经恢复。触电者自己能呼吸时,即可停止人工呼吸。如果人工呼吸停止后,触电者仍不能自己维持呼吸,则应立即再作人工呼吸。(三)火灾逃生与救护怎样报火警?报警时首先拨火警电话119,向接警人员讲清街路门牌号、单位、着火的部位,什么物品着火,报警用的电话号码和报警人的姓名。火灾的发生带有偶然性和突发性。面对这种突发的事件,人们常常表现出惊慌、恐惧和不知所措。其实,发生火灾时,我们应该做到沉着冷静,如果起火现场有三人或三人以上,一般应分工一人负责向“119”台报警,其他人员应密切协作,迅速取出就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把火焰周围的易燃、可燃物品搬移疏散到安全地方。如果火灾很大需要立刻撤离现场,则需注意以下几点:1.首先应该确认避难出口,冷静判断烟雾的趋向和火灾发生的位置,如有两个出口,应选择烟雾少的出口避难;但对于近处的避难出口中,即使浓烟滚滚,也应该屏住气冲出去,此时要尽量避免呼吸烟雾。2.当楼梯和走廊烟雾弥漫不能脱险时,首先要关闭门窗。用湿布等堵住烟雾侵袭的间隙,打开朝外的窗户,此时只能利用阳台和建筑物的外部结构来避难。此外,应将上半身伸出窗外,避开烟雾,等待救助。3.从大楼的低层脱险时,可以利用安装牢固的漏水槽、管子等,另外可以用缆绳和树木等。4.在人员集中的地点如楼梯、出口等处疏散时,切勿乱挤一团,应井然有序地迅速撤离现场。5.在逃生中防御浓烟的基本措施是用浸湿的手帕和毛巾捂住嘴和鼻子,采用低姿或匍匐着离开火场。n6.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但当发生火灾时,人们已经乘在电梯中,则要立即将电梯停在最近的楼层,迅速跑出去。如果火灾使电器系统发生了故障,电梯停在两层之间,要立即利用电梯内的电话与管理室联系,问明情况后,用手打开门,设法逃往上层或下层的楼面。也可通过电梯间天井的安全出口,逃到上面的楼层去。当电梯处于着火楼层以上时,全体乘客应齐心协力,设法把门打开,逃离险境。从火灾中救人的方法:1.用喊、听、看、摸等办法,及早发现被困人员。2.对神志清醒者,可引导他们撤离险境。对不能行走者,要护送他们出火场。需要穿过火区时,应先将被救人员的头部包好。如烟气很大,应背着伤员匍匐前进。一旦救人的通路被隔断,则可以利用窗口、阳台上送下接,必要时应破墙拆壁,转送伤员。3.在人员比较集中的地方发生为灾时,要设法稳定大家的情绪,防止因惊慌失措而引起混乱。同时,疏通火场四面所有的通道,进行紧急疏散,避免发生挤、踩等事故。六、安全色及安全标识(一)安全色我国规定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其含义和用途为:红色的含义为禁止停止,主要用于禁止标志、停止信号,如机器、车辆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钮以及禁止人们触动的部位。红色也表示防火。蓝色的含义为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主要用于指令标志,如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具、道路指引车辆和行人行走方向的指令。黄色的含义为警告注意,主要用于警告标志,警戒标志,如厂内危险机器和坑池边周围警戒线、行车道中线、机械上齿轮箱的内部、安全帽等。绿色的含义为提示安全状态通行,主要用于提示标志、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的位置。(二)安全标识安全标识通常指安全标志和安全标签。n1.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所构成,用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目的是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但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防护措施。不包括航空、海运及内河航运上的标志。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提示标志四类。(1)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动。其几何图形为带斜杠的圆环,斜杠和圆环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白色。(2)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使人们注意可能发生的危险。其几何图形是正三角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色为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3)指令标志指令标志的含义是告诉人们必须遵守某项规定。其几何图形是圆形,其背景色是具有指令意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4)提示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向人们指示目标和方向,其几何图形是长方形,底色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但是消防的7个提示标志,其底色为红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2.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签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标签是识别和区分危险化学品,用于提醒接触危险品人员的一种安全标识。安全标签包括化学品的名称、分子式、编号、危险性标志、提示词、危险性说明、安全措施、灭火方法、生产厂家地址、电话、应急电话等有关内容。其中危险性标志,表示化学品危险性和个体防护。标签中兰色、红色、黄色和白色四个小菱形分别表示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和个体防护。n毒性、燃烧危险性、活性反应危害。分别用0,1,2,3,4黑色数码表示,印在各自对应菱形图案中,数字越大,危险性越大。如蓝色菱形中数码4,3,2,1,0分别为剧毒、高毒、中等毒,低毒,无毒类。红色菱形中数码4,3,2,1,0分别为极度易燃,高度易燃、易燃、可燃、不燃;黄色菱形中数码4,3,2,1,0分别为极易自燃爆炸,能发生爆炸,易发生化学变化,能发生化学变化,稳定不与水反应。安全标签又分为供应商标签、作业场所标签和实验室标签。工作人员在使用化学品之前,一定要注意阅读安全标签。3、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安全标识标牌摆放严格按照JTG-H30-2004《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的要求摆放,专职安全员应定时巡查查看安全标识标牌的完好性,对倾倒的安全标识标牌应及时予以扶正。1、警告区:长度不得少于1000m,在警告区起点及距起点700m处,迎向行车方向设置“前方施工”及限速标志等。第一个警告标志到下一个标志间不得超过300m,其余标志的间距在100m~300m之间,并设置“前方施工标志”、“限速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禁止通行标志”。2、上游过渡区:警告区的最后一个标志离上游过渡区的第一个标志间距不少于150m,车辆行驶至上游过渡区时,车速应小于40km/h,该区长度为100m~150m,该区前应设置车辆慢行、导向标志等。3、缓冲区:长度应为150m,其与上游过渡区之间必须设置路障、路栏等标志。n4、作业区:施工机械和车辆不得占用过往车辆行驶的车道,作业区与通行车道间要设置隔离墩。5、下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30m,在过渡区终点,采用锥形标志,与停车方向成45度角摆放。6、若需在夜间施工,应在上游过渡区内设置黄色频闪灯警示信号,作业区内设置照明灯。7、作业完成后需拆除安全警示标志时,前方要派专人指挥车辆减速通行,整个拆除过程要条理、迅速,将安全隐患系数降至最小。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事故中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数额,事故分为五级:  (一)一般事故,是指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  (三)n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  (五)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事故的报告第三条、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四条、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采取自救、互救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现场负责人。  第五条、现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者发生次生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如果事故情况严重,现场难以控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发生重大、特大、特别重大事故的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不得在事故抢救期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逃离事故现场;不在项目的应当立即返回。第六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报告后,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同时报事故发生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并逐级上报。其中,大事故以上的事故,应当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重大事故以上的事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省人民政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n第七条、事故报告包括下列内容:(详见附表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单)  (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事故类别; (四)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五)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六)事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  事故抢救、伤员医治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续报;受伤人员在受伤后30日内死亡的,应当及时补报。  第八条、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报告后,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会同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指挥抢救,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第九条、事故现场的重要证据应当妥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因事故抢救、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第十条 事故单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均不得瞒报、谎报或者迟延报告事故情况。事故的调查第十一条、轻伤事故,由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或者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二条、重大事故,公司成立调查组协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n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第十四条、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2、确定事故责任者;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4、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十四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故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事故抢救情况;  (三)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  (四)事故发生的原因;  (五)事故的性质;  (六)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七)事故教训和应当采取的措施;  (八)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名单;  (九)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十五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不得超过90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有关情况,调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n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事故处理第十八条、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执行。第十九条、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第二十条、违反本规定,对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公司将加重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处分和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一条、对在调查处理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公司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事故统计第二十二条、公司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事故档案及统计台账。第二十三条、事故统计报表实行季报制度,应于每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次年元月10日前将事故统计报表(附件2)上报公司。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八、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公司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郭超副组长:杨恩宽周文强苟晓飞n成员:由各部门及各班组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公司内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和单位通报情况,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2、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要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工作情况,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报领导小组,督导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情况。3、应急值班室电话:0917-36740981357174026118966518734应急处理1、信息报告要求(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安监部人员和带班领导报告,不得延报。(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3)直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应直接报公司主要领导,并按领导的指示开展工作。2、信息报送形式:(1)紧急电话报告。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并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开展工作。(2)紧急文件报送。突发公共事件执行报告后,由公司行政书面报告各级主管部门。3、应急信息的主要内容n(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及人员伤亡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相关人员及部门采取的措施。(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5)领导需要了解的其他事件。应急保障1、信息保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项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施完好,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到一天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2、物资保障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物资储备,保障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物资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完好,物资摆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办公室安排好应急车辆。3、资金保障财务部门应将应急资金纳入预算,严格保证应急资金充足,有特殊情况资金不足时,应及时报公司主要领导。4、人员保障各部门应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特别是办公室、安监部及物资部人员须全部到位。必要时请示集团机关来协调相关部门。n应急处置措施(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公司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消防应急预案,全力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要在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向公安消防119报警。有关部门负责人员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员工并开展救人和灭火工作,并在消防队伍赶到现场后,主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及时采取切断电源、煤气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救治伤病员,确保人员、财产安全。(2)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当公司发生建筑物倒塌安全事故时,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公司领导汇报,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迅速组织开展现场处置和求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险,若有人员受伤或被困,迅速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积极有序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救被困人员。(3)爆炸事故处理办法:发生爆炸事故后,迅速报公司领导,安监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病员,必要时拨打120请求卫生救护,安监部门在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的治安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现是肇事者和直接责任人,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排险及调查工作。(4)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的处理办法:公司周边相关部门或个人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对公司造成污染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和相关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应立即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对现场进行调查检验,按上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人员实施,n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散或组织员工撤离,相关部门做好员工的稳定工作。(5)公司及周边交通或治安事件的处理办法:公司及周边发生交通事故或治安事件,遇有员工伤亡等情况时,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相关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或交警部门报告,保护好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及时说明事故情况,同时通知家属。和家属或家长一道做好事故处理工作。(6)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当公司组织员工参加大型文体活动时,要落实好安全保卫措施,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活动带队人员和安全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外不同情况组织员工有序疏散逃生,尽量避免继发性灾害。公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亲临一线,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救治伤员,必要时拨打120请求急救,联系医院进行伤病员抢救工作。(7)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各部门在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时需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领导组织体系,制定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行动前安全教育要到位,完善通讯体系,及时沟通信息,定期清点人数。检查要及时到位,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一旦发生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同时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8)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置办法:一旦发生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公司应急组织报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迅速通知拥挤踩踏受伤人员家属,及时向员工和家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职工和亲属的情绪稳定;公司n各部门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管理,严格履行大型活动审批制度,大型活动现场要有组织部门负责人,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严防和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9)善后与恢复一旦直接的应急任务结束,工作重点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公司正常秩序,相关部门分别做好以下工作: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付。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公司秩序,稳定员工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3)全面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追究有关的责任人的责任。九、法律法规知识(一)劳动法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从事特种作业的劳运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才能持证上岗。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二)消防法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n任何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借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三)工厂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工作场所应该保持整齐清洁。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散放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该严禁烟火。发生强烈噪音的生产,应该尽可能在设有消音设备的单独工作房中进行。散放粉尘的生产,在生产技术条件许可下,应该采用湿式作业。(四)安全生产法颁布日期:2002年6月29日,实施时间为2002年11月1日。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四十九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十一条: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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