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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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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综合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编制人:唐开基资格(章)渝建【招】20050031审核人:王成权资格(章)渝建【招】200704362018年5月59n目录第一卷4第一章招标公告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6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66.发布公告的媒介67.联系方式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总则182.招标文件203.投标文件214.投标235.开标246.评标247.合同授予25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69.纪律和监督26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8第三章评标办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42.评审标准343.评标程序34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3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8第一节合同协议书39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43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44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59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60附件2:廉政责任书62附件3: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64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65第二卷6659n第六章 图纸67第三卷68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69第四卷7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71一、投标函部分73(一)投标函76(二)投标函附录77(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78二、商务部分80(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83(二)主要设备清单.......................................................................................................................84三、资格审查资料86(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9(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91(三)项目管理机构92(四)近年财务状况表94(五)信誉承诺95(六)其他资料9659n第一卷59n第一章招标公告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综合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传染病区)项目已由重庆市荣昌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15]3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综合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及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区域。2.2工程规模:污水处理及综合用房160.82平方米,绿化面积3927.75平方米。2.3工程投资:工程费用约160万元。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医疗废水处理站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及绿化方案图所示的绿化工程内容,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调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包含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9n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答疑书、招标文件补充通知获取方式:2018年5月11日起,各投标人可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补遗、限价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投标人应当随时关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与该工程招标有关的各项资料,各投标人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工程招标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4.2每套招标文件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4.3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5.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投标人应于2018年5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至2018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广场北路3号地址:荣昌区海棠大道101号联系人:李老师联系人:唐老师电话:17784497921电话:023-46772057传真:/传真:023-463257359n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文内容不允许修改,遇特殊情况修改的,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正文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重庆市荣昌区人民医院地址:重庆市荣昌区广场北路3号联系人:李老师电话:17784497921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海棠路101号联系人:唐先生电话:023-467720571.1.4项目名称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综合医疗废水处理工程及绿化工程1.1.5建设地点荣昌区人民医院卫生应急中心区域1.1.6建设规模污水处理及综合用房160.82平方米,绿化面积3927.75平方米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医疗废水处理站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所示全部工程及绿化方案图所示的绿化工程内容。主要包含应急中心的配电控制室、值班室、消毒室、储药室、卫生间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安装工程,污水处理池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以及室外的绿化苗木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调整。1.3.2计划工期9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59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包含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2.财务要求2016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注:提交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3.信誉要求未受到在荣昌区范围内本行业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或受到行政处罚中明确规定禁止投标的且不在其行政处罚期内(包括重庆市城乡建委禁止投标的处罚通报)。注: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不能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注:1.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2.项目经理市内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并以开标现场查询的情况为准,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市外在建项目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无在建项目(格式自拟)。5.其他要求59n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项目技术负责人:①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量员或质检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以上人员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选择:若不要求提供社保,请删除下划线及内容;若要求提供社保,请在此增加:以上人员应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ⅹⅹ年ⅹⅹ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3)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10月至开标日期上一月社保证明复印件。)(4)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按照《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年5月1日起,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必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该项目所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1.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开标时各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上有关证明材料和证件的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除外),以备查验。59n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2018年5月2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提交方式:匿名传真至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23-467325731.10.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1.11分包本工程主体和关键性工程不允许分包。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2.2.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补遗的时间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提交方式:匿名传真至重庆谛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码:023-46732573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和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项中所述的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投标报价,并以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单价和总价为依据。2.59n3.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工程子目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招标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将不予接受。1.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QDGZ-2013),参考2008《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8〕195号)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进行编制,人工及材料价格各投标单位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2.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与图纸中工程量不一致,应于本须知中规定的时间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量为准。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和渝建发〔2016〕35号相关规定标准计取,在投标报价中为暂定金额,结算时按实计取。4.本项目质量检测按照渝建〔2015〕420号文件执行,检测费由招标人支付。5.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6.本工程将对投标总报价和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设置最高限价。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494100元(其中含暂定安全文明施工费37262元),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各清单子项综合单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3.4投标保证金一、投标保证金缴纳59n1、投标人应提前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成为企业会员并激活账号。具体操作详见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通知公示栏《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的通知》内容。(咨询人:张老师,段老师。咨询电话:023-46789817;023-46789715)2、企业会员账号激活后,投标人登录并查看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根据招标公告中指定的缴纳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直接划转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户中。3、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4、标书费不得与投标保证金一并缴纳。5、本项目保证金不接收现金存款及刷POS机方式缴纳。6、企业基本账户如发生变更应在开标截至时间前到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成基本账户的变更。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元);三、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有效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5月31日13时30分。到账时间以汇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人应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抄送区交易中心,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向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还投标保证金。区交易中心在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节假日除外,以下同)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送区交易中心鉴证,并同时书面通知区交易中心,区交易中心收到书面通知5日内,向中标人及中标候选人银行基本账户转账退付投标保证金。注:在向中标人退还保证金前,中标人应根据《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荣昌区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荣发改发[2017]24号)及招标文件规定计取的金额向区交易中心缴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换中标人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本附表1.4.1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盖章要求59n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4投标文件的份数投标函部分: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商务部分: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资格审查资料:一式叁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应清楚标记正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装订要求1.装订(1)投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2)商务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并应编制目录。4.1.1投标文件的密封1、投标文件袋使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袋或重庆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袋。2、投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3、商务部分装入“商务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4、“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5、“资格审查资料”单独封装,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6、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注:如因投标资料较多,无法装入一袋的,可以装成两袋或更多,但必须符合上述各相应资料袋的封装要求。4.1.2封套上写明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59n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裙楼)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荣昌区兴荣大厦裙楼) 5.2开标程序1.宣布开标纪律,并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投标人不参加的,默认开标结果。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另外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纳入市城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招标人当众退还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提供虚假的入渝相关信息,按提供虚假资料的相关规定处理。4.展示保证金缴纳情况,保证金未按规定缴纳的,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大袋、资格审查资料袋的密封情况并记录在案。6.宣读最高限价。59n7.开标顺序:随机开启。8.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袋、商务部分袋、投标函部分袋等;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1.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重庆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1.担保形式:银行转账。2.担保金额:合同总价的10%。3.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1重新招标1.按投标人须知第8.1(1)执行;2.按投标人须知第8.1(2)执行;3.按投标人须知第8.1(3)执行;4.按投标人须知第8.1(4)执行。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结算原则结算总价=中标价±工程变更±工程量计算偏差调整±专业及材料暂估价据实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59n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本附表3.2投标报价第3条所列定额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开工令以后合同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总价下浮5%(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及销项税额除外)。4)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1、工程量计算偏差包括工程量清单少量、多量、漏项、多项,其中少量、多量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2、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的暂定价格由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3、本工程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10.2工程款支付工程完工后经招标人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有关单位审计后,15日之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注:承包人在提供工程价款发票给发包人时,必须开具与承包人投标时相同的单位名称且与签订合同的名称一致;如果工程价款发票的承包人单位名称与签订合同单位的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有变更的提供变更单位名称的相关资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10.3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承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为11500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人不再支付招标代理费。10.4缴纳综合交易服务费开标结束后,交易中心收取中标价的2‰作为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10.5真实性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与资格审查有关的资料,且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对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料反映的真实性进行复核,如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资料与核查结果不符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规定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对该投标人依法作出相应惩处。10.6低价风险保证金(1)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最高限价85%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须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为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与中标价格之差。59n(2)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纳入重庆市建委黑名单(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低价风险保证金使用: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可以动用低价风险保证金开展项目建设。(4)低价风险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第3条的相应情形,则只退还剩余部分)。10.7监督单位重庆市荣昌区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荣昌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9n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标段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9n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59n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4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1.10.3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的问题进行澄清。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本工程主体和关键性工程不允许分包。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59n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匿名传真方式提交,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由招标人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仍有疑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应将答复以补遗的形式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按照本章2.2招标文件的澄清相关内容及方式执行。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部分;(2)资格审查部分;(3)商务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59n3.2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3.4.2投标保证金退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违反本章9.2条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的;(4)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5)经认定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6)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备选投标方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9n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和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3.7.4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59n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5.2开标程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2开标程序。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59n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59n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2二次招标和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投标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59n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59n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9n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签字)年月日59n附表二: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59n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投标函及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投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委托代理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59n2.1.2资格评审标准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项目经理资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总报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1项规定。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项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规定,并符合下列要求:1、投标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2、投标保证金的受益人名称与招标人规定的受益人一致;3、投标保证金的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规定了暂估材料单价或专业工程暂估价或暂列及暂定金额的,投标人必须按规定的暂定价格进行报价。投标报价算术错误修正符合第三章3.评标程序第3.1.3项规定。实质性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2.1分值构成1.投标总报价:100分;2.2.2详细评定标准有效的投标总报价1、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的要求。2、未被判定为无效标或废标的投标报价。59n3评标程序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1款的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再参与后续评审。2.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3.1.3项的规定对投标报价有算术性错误的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并对经修正后的投标总价按本附表第2.2.2款和第3.2项规定的评分方法进行评分。3.按本章2.2.2款和第3.2.1(1)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得分相等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4.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中标候选人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重新进行排序。5.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3.2.1(1)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总报价1.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总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有效投标总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100分。2、其后对所有参评的投标报价均以有效最低报价为准进行评审计分,每增加1%扣2分,扣完为止。按插入法计算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投标人得分=投标报价得分;中标候选人得分=投标报价得分59n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最终评标委员会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查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3.1.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59n(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本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情形。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中标候选人得分=A。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59n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章节号条款名称废标条件第二章3.2投标报价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清单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暂列及暂定金额、暂估价、清单填报顺序等投标人不得修改,否则,将被认定为废标。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总报价及子目单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若任意一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认定为废标。第二章3.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第三章3.1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其他法定废标条款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的。59n(2)投标人名称与资格后审和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名称不一致的;(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4)投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内容报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与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不一致的;(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价最高限价或子项最高限价;未按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顺序填报的;(6)投标函中未填报投标工期或填报的投标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的;(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8)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9)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10)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59n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59n第一节合同协议书59n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对该项目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规模:。7.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暂定金额);(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59n(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59n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59n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直接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3-0201)示范文本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59n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的条款。]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2)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2发包人:。1.1.2.3承包人:。1.1.2.4监理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由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及现场实际情况决定,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自行承担。1.1.4日期1.1.4.5缺陷责任期:自竣工验收完成日期起12个月。59n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工程实施中执行重庆市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控制、质量检验、分户验收、荷载试验、竣工验收、商品砼推广、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通用条款,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优先。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施工工程中的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招标文件及附件;本合同通用条款;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其单价分析表;经业主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套;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求增加图纸的,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支付图纸复制工本费后提供承包人要求增加的图纸。使用标准图的,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提供,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不影响承包人施工的情况下,图纸有可能分期提供,承包人必须配合,不能以此为借口延误工期;;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项目内全部工程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再支付进度款,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各项损失,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对前述文的审核意见后2个工作日内提供优化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含电子文档),否则发包人有权在收到上述文件后再支付进度款,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各项损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四份;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签章齐全)+电子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另行约定。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59n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工程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另行约定。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发包人配合由承包人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相关手续费用和由承包人承担,其他详招标文件前附表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负责。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无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归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自行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偏差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59n联系电话:;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权利,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人的义务。发包人文件、须经发包人认可的监理文件,须经发包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发包人或发包人工程部印章后方生效。发包人法人代表同意可授权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权,并可在必要时撤回。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招标人指定水、电接口,投标人自行从指定接口接入水电管,接入费用及相关用水用电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综合考虑在投标总价中。(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本合同段开工建设前,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指定位置,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协调进场和维护,如果承包人需要另外开辟道路,须报经发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全部工作及费用;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监理、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综合单价中。(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现有资料。承包人应结合现场情况对其准确性进行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证件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为主,发包人仅进行协助。(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承包人提出读图纪要10日内。。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重庆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电子文档。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完整符合城建档案归档要求的竣工资料一套,竣工图纸一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59n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确定档案验收日三日前提供。(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另行约定。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在本工地上班的到位率要求达到100%,如每月出勤少于25个日历天的,按每日1000元罚款,并在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除,如其中一个月内出勤少于10日,除承包人按照前述原则向发包人承担责任外,发包人有权认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胜任,可以要求更换,并处以罚金1万元/月/次,纳入结算。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不响应,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人,如更换后仍未达到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退场。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日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发包人书面认可后。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次,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带来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59n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无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分包。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分包。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分包。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按通用条款。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合同总价的10%;银行转账或电汇;签订合同前提交,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退还: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由业主把各阶段工作延期罚款扣除后,无息退还至承包人公司账户。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规定执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规定执行。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因某一合同事件,需要顺延工期或增加工程价款;(2)向承包人支付各种款项的签付;(3)任何作为结算依据的工程量的确认;(4)开工、暂停工程施工、复工指令的下达。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按监理合同。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59n(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1在工程建设中,工程建设相关各方应执行以下规定:(1)《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建质[2006]192号)(2)《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重庆市人大[2007]第34号公告)(3)《重庆市建设工程十项施工质量通病防治要点》(渝建发[2004]172号)(4)《重庆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管理办法(试行)》(渝建发[2007]199号)(5)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的通知》(渝建发[2007]226号)(6)《重庆城市桥梁荷载试验管理暂行办法》(渝建发[2007]112号)(7)《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标[2002]212号)(8)《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预拌商品砂浆的实施意见》(渝建发[2008]30号)(9)《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用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建设工程技术用表(建筑节能工程)>的通知》(渝建发[2008]76号)备注:若以上文件有废止情况的,则按照现行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执行。5.1.1.2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无。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未经检查不计入工程量。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建设中执行《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4]25号)等有关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现行相关规定。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59n6.3承包人应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扬尘控制工作方案》(渝建发〔2009〕13号)、《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标准》(渝建发〔2008〕16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好施工扬尘控制、文明施工等责任。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等。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修改意见后14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施工许可证取得前。7.3.2开工通知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令为准。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之前。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工期顺延,费用不调整。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竣工日期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中写明实际竣工日期为准,若实际竣工日期超出约定竣工日期的,延期一天违约金按500元/天(均为日历天)计算,本项违约金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三。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按重庆市气象部门公布的50年一遇的最大降水(雪)量等资料确认。59n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条款执行。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承包人自行解决。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满足相关要求。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以监理人发出的书面变更令为准。10.4变更估价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7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0天内完成价格核定报发包人审核同意后与承包人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59n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本附表3.2投标报价第3条所列定额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合同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总价下浮5%(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及销项税额除外)。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按通用条款执行。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工程结算时不因施工期间材料及人工价格市场价格波动调整价格。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管理风险、组织风险及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甲、乙双方另行协商。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纸及变更等计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进度款支付周期执行。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专用条款12.3.2,其他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工程款支付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59n工程完工后经招标人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经有关单位审计后,15日之内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注:承包人在提供工程价款发票给发包人时,必须开具与承包人投标时相同的单位名称且与签订合同的名称一致;如果工程价款发票的承包人单位名称与签订合同单位的名称不一致(单位名称有变更的提供变更单位名称的相关资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价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政府相关规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不计取。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按合同工期。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无。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30日,竣工退场要求见通用条款。14.竣工结算结算总价=中标价±工程变更±工程量计算偏差调整±专业及材料暂估价据实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据实调整±合同约定的其他因素。(1)具体结算办法如下:1)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相同子项的,按该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2)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有类似子项的,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子项的中标综合单价执行(类似子项由招标人审定);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无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按本附表3.2投标报价第3条所列定额及其配套、修改、调整文件执行,人工及材料价格调整按开工令以后合同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荣昌地区指导价均价执行,未有的材料价格必须经招标人认质认价后办理结算,总价下浮5%(认质认价的材料价格、安全文明施工费及销项税额除外)。4)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不予计量、计价。59n(2)工程量计算偏差包括工程量清单少量、多量、漏项、多项,其中少量、多量在±5%(含5%)以内不予调整。(3)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材料的暂定价格由招标人认质认价办理结算。(4)本工程结算最终以相关单位审定的金额为准。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工程接收证书颁发且工程结算经相关单位审核确认后14天内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20日内。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以相关单位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后30天内支付。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通用条款执行。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5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在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10天内提交。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按相关规定执行。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3%;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59n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执行。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自行确定增、减工程实施范围,并不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由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甲、乙另行协商赔偿方式及金额。(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9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有权按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支付乙方工程款且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59n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支付任何费用。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必须为施工现场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并承担费用。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是。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建设工程仲裁院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1.其他补充条款21.1中标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在第一次技术交底的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荣昌区城乡建委质监站录入指纹;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荣昌区城乡建委质监站指纹比对;否则,将按挂靠处理。21.2中标单位必须在荣昌办理税务登记并就地全额申报缴纳各项税费。59n21.3500元以内的水费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部分从结算价款中扣除。21.4按荣昌府办[2017]28号文执行民工工作专户制度。在支付工程款时,招标人必须按照分账制,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将民工工资(工程进度款的30%)按工程进度直接转入施工单位设立的民工工资专户。21.5所有进场材料、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符合设计要求,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经监理单位、招标人确认后才能进场。主要工艺设备必须通过招标人组织的相关环保专家人员的评定后方可采购,安装完成后经环保专家检查后才能通过验收。21.6低价风险保证金:(1)中标候选人的中标价格低于招标最高限价85%的,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须缴纳低价风险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为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与中标价格之差。(2)第一中标候选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纳入重庆市建委黑名单(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3)低价风险保证金使用:影响项目工程进度和质量的,招标人可以动用低价风险保证金开展项目建设。(4)低价风险保证金的退还: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如出现第3条的相应情形,则只退还剩余部分)。59n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廉政责任书附件3: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59n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85-n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5-n附件2:廉政责任书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项目地址:建设单位(甲方):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 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85-n(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 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 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 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 本责任书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甲乙双方的监督单位各一份。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监督单位(盖章) 乙方监督单位(盖章)年 月 日 年 月 日-85-n附件3: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招标人):为了切实维护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公司承包的工程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慎重承诺:1.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2.我公司一定按照规定将农民工工资足额、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保证将每月发放的农民工工资表(表格形式、现场负责人和班组长签字认可、农民工本人签字)于次月15日前如实上报给贵单位,否则我司愿意接受贵单位的处理;3.如因农民工工资发放、处置不力,导致农民工有不同形式的上访、闹访、集访等事件发生,贵单位将立即停止对我公司劳务工程款的支付,我公司愿意将剩余工程款用作民工工资保证金。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公司承担。特此承诺!单位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85-n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85-n第二卷-85-n第六章 图纸图纸在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rongchang.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下载。-85-n第三卷-85-n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一、标准要求详见施工图、施工图设计依据、国家和地方现行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污水排放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的预处理排放标准。二、设备材料要求1、选用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和自动双虹吸投药装置。2、所有设备、材料选用优质产品。部件和设备的结构及材料应有高标准的设计、工艺、制造、组装。产品应符合相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装置应能高效运行,易于日常维护。3、设计、制造所用的标准、规定及规范应为国家标准及相关工业规范的最新版本。4、整套设备采用自动控制,采用PLC可编程自动控制系统,控制方法:全自动控制系统,亦可手动,PLC采用进口原件组装。整套设备自动控制运行,系统性能稳定,工作可靠,能耗低,盐耗低,运行维护方便。 5、整套设备安全性能好,在水量、水压不足,断电等情况下有自动关机的安全保护措施。 6、噪声要求:所有设备运行时,噪声达到环保要求。-85-n第四卷-85-n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85-n目录一、投标函部分(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商务部分(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二)主要设备清单三、资格审查资料(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信誉承诺(六)其他资料-85-n一、投标函部分-85-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85-n目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85-n(一)投标函(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人民币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附件、答疑及补遗通知中所有的内容。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85-n(二)投标函附录序号条款名称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备注1项目经理1.1.2.4姓名:2工期1.1.4.3天数:日历天345……………………………………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85-n(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85-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此处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85-n二、商务部分-85-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85-n目录[目录由投标人自行编制]-85-n(一)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及组价文件-85-n(一)主要设备清单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村料名称规格型号参数单位数量生产厂家品牌材质单价金额(元)性能说明1三叶罗茨鼓风机(曝气)2污水提升泵(含偶合架)3污泥回流泵(含偶合架)4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5自动投储药设备6废气净化器7弹性立体填料8填料支架9斜管填料10斜管不锈钢支架(方钢)11空气输送管12空气扩散管13微孔曝气盘14提升泵管件配管15污泥提升泵管件配管16格栅网板17配水管-85-n18套管19投药管20控制电缆21液位计22余氯速测仪23巴氏流量槽24安装辅料(焊条.弯头.三通.直接.阀门、支架.线管等)25电气控制系统26动力柜投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85-n三、资格审查资料-96-n(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月日-96-n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三)项目管理机构(四)近年财务状况表(五)信誉承诺(六)其他资料-96-n(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96-n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此处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此处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96-n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传真网址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账号技工经营范围备注-96-n(一)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养老保险-96-n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年龄学历职称职务拟在本合同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96-n(一)近年财务状况表-96-n(一)信誉承诺-96-n(一)其他资料-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