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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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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监理方案n项目名称:监理单位:监理资质:法人代表:环境监理项目部成员环境总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人员:n目录IIn附件:IIn1、总则1.1任务由来1.2编制依据1.2.1项目相关的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颁布;(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4.29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8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颁布;(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3.6.29修订;(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29修订;(7)《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8.8.29颁布;(8)《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10.28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29修订;(10)《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6.29颁布;(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修订;(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3号);(13)《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2号);(14)《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1995年国务院令第183号);(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令[2008]第1号);(16)《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17)《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50n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98号);(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3)《关于印发<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4)《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9]61号);(5)《关于深入开展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环发[2009]112号);(6)《国务院关于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1]13号);(7)《关于印发〈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7号);(8)《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环境监测工作的意见》(环办[2011]52号);(9)《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促进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产业规范发展的意见》(工信部联节[2013]92号)。(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11)《铅作业安全卫生规程》(GB13746-2008)。1.2.2项目相关的地方环境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1997.7.31修订;(2)《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2012.1.12修订;(3)《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2.1.12修订;(4)《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苏政复[2003]29号);(5)《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7)《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区域平衡方案审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环办[2011]71号;50n(1)《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环保优先促进科学发展的意见》(苏发[2006]16号);(2)《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3)《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4)《江苏省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苏环规[2012]2号);(5)《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重金属污染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通知》(苏环办[2011]177号);(6)《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苏政复〔2011〕40号);(7)《扬州市“十二五”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规划》;(8)《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3]113号);(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2〕24号);(10)《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4]1号)。1.2.3项目相关的环境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l8599-2001);(2)《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写大纲(试行);(3)《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6)《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1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50n(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2)《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5)《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6)《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1.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2.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文件1.2.6建设项目开展环境监理的依据(1)《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的函》环保部环办函[2011]821号;(2)《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1号2002.7.23;(3)《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境保护部环办[2012]5号;(4)《省政府关于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06]92号;(5)《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管[2006]98号;(6)《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方案》;(7)《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指南》(试行)(8)《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试点省份函的通知》(苏环办[2011]250号),2011.8.12。50n1.3项目概况1.3.1建设项目总体概况项目名称:项目性质:搬迁扩建;建设地址:投资总额:占地面积:职工人数:1.3.2主体工程概况1.3.3附属设施概况1.3.4工艺概况1.3.5环保工程概况本项目环保工程建设情况详见表1.3-3。表1.3-3建设项目环保工程概况1.3.6项目平面布置概况1.4监理范围、时段1.4.1项目监理范围50n1.4.2项目监理时段本次环境监理的时段与主体工程监理阶段划分一致,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介入时本项目已有部分施工完成,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将对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审核其与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相符性。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对已完成施工项目采取资料审核监理,对未完成施工项目实施现场监理:(1)设计及已建成施工能够环境监理:根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供的设计及施工资料,结合现场勘查,进行资料审核监理;如项目有整改等行为,将对该部分从介入时至项目试生产前的整个工程建设期进行跟踪监理。(2)建设内容施工期监理:施工阶段主要监理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是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的要求,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生态保护与影响减缓措施的实施与进度,“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环境保护投资是否落实到位等。(2)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从项目核准试生产开始到项目通过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结束。试生产阶段主要监理主体工程、依托工程、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设计要求及预期目标,各项生态保护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各项社会环境影响提出的要求是否落实到位,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是否落实到位。50n2、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及拆迁现状2.1环境保护目标拆迁进度2.2现状环境保护目标拆迁概况3、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3.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3.2试生产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3.2.1试生产期污染源概况3.3环境风险影响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3.3.1环境风险源项及风险影响3.3.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对策50n4、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要点4.1环评要点4.1.1项目执行标准4.1.1.1大气环境评价标准4.1.1.2地表水环境评价标准4.1.1.3地下水环境评价标准4.1.1.4土壤环境评价标准4.1.1.5底泥质量标准4.1.1.6声环境评价标准4.1.1.7固体废弃物贮存标准4.1.2达标排放与污染控制4.1.2.1废气排放与污染控制4.1.2.2废水排放与污染控制4.1.2.3噪声排放与污染控制4.1.2.4固废排放与污染控制4.1.3环境现状以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4.1.4总量控制平衡方案4.1.5事故风险评价结论50n4.1.6公众参与4.2“三同时”一览表50n50n4.3环评批复要点50n5、环境监理工作内容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5号)明确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内涵和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围绕5号文的要求,以下按建设项目设计审核阶段、施工阶段、试生产阶段的不同工作内容和侧重点、分别针对环境达标监理、环境保护设施(措施)监理和环境管理等进行阐述。各阶段的环境监理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表5-1。5.1建设现状5.1.1入厂前建设情况50n5.1.2入厂后工程进度5.1.3已到厂及尚未到厂的设备清单5.1.4环保三同时建设现状50n5.2设计审核阶段环境监理工作内容5.2.1资料收集5.2.2设计文件环保审查5.2.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设计文件核查5.2.4设计阶段批建相符性核查5.3已开展工作内容5.3.1已收集的设计资料情况5.3.2已收集的设计资料审核结果50n5.3.3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内容完善50n5.4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内容5.4.1尚未建设的环保工程施工监理5.4.2批建相符性核查5.4.3设计阶段核查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监理5.4.4搬迁设备包装监理5.5试生产期环境监理工作内容5.5.1主体工程试运行情况5.5.2环保设施试运行情况监理5.5.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监理5.5.4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5.5.4.1环境管理情况监理5.5.4.2环保投资落实情况监理5.5.4.3环境监测计划50n50n50n6、环境监理项目部机构设置方案、人员、设备及工作程序6.1环境监理机构6.2环境监理人员及配备计划6.3近三年单位业绩6.4环境监理设备50n6.5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6.5-1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图50n7、环境监理制度与方法7.1环境监理工作制度7.1.1工作记录制度环境监理记录是工程信息汇总的重要来源,是环境监理工程师作出行动判断的重要基础资料。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环境监理工作情况作出工作记录,重点描述对项目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描述当时发现的主要环境问题,问题发生的责任单位,分析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提出对问题的处理意见。主要有:历史性记录、质量记录、竣工记录。7.1.2文件审核制度文件审核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项目承建单位编制的,与建设项目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的规定。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中的环境保护措施、专项环境保护措施方案、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计划等,均应经环境监理单位审核。环境监理单位对上述文件的审核意见,是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批准上述文件的基本条件之一。7.1.3会议制度会议制度是指环境监理单位确定的必须参加或组织的各种会议的规定。环境监理机构应建立环境保护会议制度,包括环境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环境监理专题会议。对环境监理例会,应明确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主要参加单位与人员、一般会议议程等。在会议期间,施工单位对近一段时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回顾性总结,环境监理工程师对该阶段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全面评议,肯定工作中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要求。每次会议都要形成会议纪要,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可随时召开会议。50n环境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对顺利启动并监理环境监理良好的工作秩序十分重要。一般由建设单位法人或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环境监理机构、工程监理机构、承建单位等主要代表参加。这次会议是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有关参见单位的第一次正式会面,是环境保护合作的正式开始。环境监理例会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定期召开的环境会议,一般每月一次,根据需要也可每周一次或每旬一次。环境监理工作例会是各方交流情况、解决问题、协调关系和处理纠纷的一种重要途径。环境监理专题会议是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环境问题时,由项目法人或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环境监理机构、工程监理机构、承建单位等主要代表参加的环境保护会议。7.1.4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应急报告与处理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在现场发生环境紧急事件应采取的报告和处理的规定。环境监理单位应针对环境监理范围内可能出现的环境风险,制定环境紧急事件报告和处理措施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需要及时报告项目建设单位以及环境保护、公安、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事项,并应明确需要采取的应急措施。7.1.5工作报告制度环境监理报告是项目建设中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报告制度是环境监理单位对现场环境监理情况定期报告的规定,包括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环境监理专题报告、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总报告。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报告坏境监理现场工作情况以及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对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专题报告。在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环境监理报告。在试生产阶段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总报告。50n7.1.6函件来往制度环境监理工程师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应通过下发环境监理通知单形式,通知承建单位需要采取的纠正或处理措施;对承建单位某些方面的规定或要求,必须通过书面形式通知。情况紧急需口头通知时,随后必须以书面函件形式予以确认。同样,承建单位对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答复以及其他方面的问题,也应致函环境监理工程师。7.1.7检查、认可制度检查、认可制度是指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重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问题处理结果的检查、认可的规定。建设项目承建单位完成了重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应报环境监理单位检查、认可。环境监理工程师应跟踪检查,要求承建单位限期处理的环境问题若处理合格,予以认可;若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则应采取进一步的环境监理措施。7.2环境监理工作方法7.2.1现场巡查现场巡查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监理范围内的环境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日常监督、检查,这是环境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7.2.2环境监测环境监理单位应充分利用环境监测数据,指导环境监理工作的开展。环境监理人员通过环境监测可以获取具体的污染数据,经观察、分析数据,准确地发现建设项日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环境监测的基本目的就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项目环境保护状况,以及时采取措施;通过对数据的分析,了解环境监理工作开展的效果,作为环境监理单位向承建单位发出监理指令的依据。7.2.3旁站50n旁站监理是指在某些施工工序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可能对周围环境、生态造成较大影响,或隐蔽工程等关键工程进行时,环境监理单位应对该施工工序和关键工程采取全过程现场跟踪监督活动,如防腐防渗工程、环保治理设施安装过程及现场环境监测等,环境监理应采取旁站形式。在施工工序和关键工程开始前到场旁站,重点检查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工程和环保设备是否按照环评和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及安装等;在关键施工工序、关键工程建设和环保设备安装结束后方可离开,离开前应检查评估施工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破坏是否控制在既定目标内,隐蔽工程、防腐防渗工程是否符合环评及设计等内容。在旁站过程中环境监理单位应定时做好记录,并将评估结果整理上报建设单位。7.2.4记录与报告记录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在实施现场巡查、旁站监理等工作中,对现场环境状况、环境保护等情况的记录,一般包括现场环境情况描述、环境监测数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记录形式包括文字、数据、图像、声像等。报告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对某一阶段或某一专题环境监理情况,向建设单位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环境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环境监理月报、季报、半年报,报告环境监理现场工作情况以及环境监理范围内的环境状况。对于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环境监理单位应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专题报告。7.2.5发布文件发布文件是指环境监理单位在环境监理过程中所采取的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形式。例如,在巡查、旁站监理中发现问题时,向承建单位发出的纠正或整改通知等。7.2.6审阅报告审阅报告是指环境监理单位通过对承建单位按规定编制并提交的环保工作月报进行审阅,对承建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评价,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优化方案一与方法的建议,并签署意见,作为施工组织计划实施的依据。50n7.2.7环境监理工作会议环境监理工作会议也是环境监理工作重要方法。环境监理工作会议包括环境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环境监理专题会议。7.3环境监理工作用表50n表1环境监理业务联系单项目名称:编号:致:(相关单位):事由:内容:环境监理项目部(章):项目环境监理负责人:日期:抄送:相关单位签收: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2环境监理整改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致:(施工单位):事由: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章):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日期:抄送:主受文单位签署意见:受文单位(章):接收人: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3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工程名称:编号:致:我方收到编号为的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已按要求完成了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先上报,请予以复查。详细内容: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监理机构复查意见:环境监理项目部(章):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4环境监理日志工程名称:编号:巡视日期天气气温到达现场时间离开现场时间施工单位工程部位现场巡视情况:发现的环境问题其处理情况:备注记录人:总环境监理工程师:50n表5环保工程设计变更申请单工程名称:编号:申请单位工程名称设计单位环保专业申请修改理由:□图纸有误□建设单位要求□为施工方便□为节省投资□为保证质量□因图纸相关部位改动要求修改内容的详细说明(可另附页):拟稿人:部门经理/项目环保总监:环境监理工程师初审意见:建议修改方式:□自行修改□通知设计单位修改□另行委托签名:年月日环境总监审核意见: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建设单位意见:建设单位签章:年月日设计修改情况记录环保总监跟踪修改反馈意见:设计总监: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6污染物排放审批单工程名称:编号:致:(环境监理单位)我单位已完成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报上该工程污染物排放审批单,请予以审查和验收。附件:施工单位(章):项目经理:日期:审查意见:经初步验收,该工程1、□符合/□不符合我国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2、□符合/□不符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要求;3、□符合/□不符合该项目环境保护相关设计文件要求。综上所述,该工程初步验收□合格/□不合格,□可以/□不可以组织正是验收。环境监理项目部(章):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7工程污染事故报告单工程名称:编号:致:年月日,在发生的事故,报告如下:(1)事故原因:(2)事故性质:(3)造成损失:(4)应急措施:(5)初步处理意见:待进行现场调查后,再另作详细报告。负责人: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8工程污染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工程名称:编号:污染事故:处理方案:建设单位代表签字:日期: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日期:环境监理单位代表签字:日期: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表9污染防治设施工程验收表工程名称:编号:单位工程名称分项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工程造价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概况工程环保验收评价与结论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参加验收单位代表签字注:本表一式份,由环境监理项目部填写,相关单位各存份,环境监理项目部存份。50n8、环境监理质量保证体系8.1人员素质8.2过程控制8.2.1质量控制环境监理质量控制程序总则(1)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认真落实《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从事环境监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环境监理上岗证书、职业证书。在环境监理工作中,应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遵守职业道德,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技能。(3)每个项目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制定工作计划,人员分工,总监为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成员要明确责任、保证监理工作质量。(4)总监应组织、检查、考核该项目组环境监理人员的工作,对不称职的环境监理人员及时进行调整,保证环境监理部有序、高效的开展工作;(5)各专项监理工程师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编制监理方案,最终监理方案由总监负责,必须按照公司的三级审核要求进行审核。(6)作为项目总监,对该项目的环境监理文件负责,签署发布该项目的各项来往函件以及环境监理文件。(7)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在环境监理文件(方案、月报、季报、年报、环境监理阶段报告及环境监理总报告)完成后,项目总监应进行认真的统稿和审阅,填写项目内部审核单(见附件1),完成一审工作(进入审核程序的文件必须全面、完整),一审完成后提交至监理部负责人处进行二级审核,二级审核后提交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三级审核人员进行三级审定。必要时可组织专家组对监理文件进行评审。项目总监应及时依据审核意见,组织项目组成员进行认真补充修改,将修改结果及时反馈给审核人,审核意见表要存档备查。50n(8)环境监理文件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印刷,环境监理文件内证书和扉页必须加盖本单位法人印章(先印刷再盖章)。(9)项目完成后必须按照档案存档要求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档案存档。环境监理工作质量保证体系框图50n50n8.2.2进度控制(1)进度控制的基本措施①审查承包单位的环保工程实施进度计划,分析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是否与主体工程施工进度相适应,提出修正意见。②按进度计划监督、检查各实施单位环保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通过经常到施工现场巡查,及时掌握实际进度,发现有影响实施进度的问题,及时找出原因,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并以口头及书面形式向有关单位反应。③对环保项目实施工程,除了由环境监理负责进度控制外,还应通过现场巡查,及时掌握总体进度,发现进度滞后现象,及时与工程监理联系,找出原因,尽快解决。④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实施单位提出修改意见。⑤审查批准实施单位修改后的进度计划。(2)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①监理工程师随时掌握其分管范围的进度情况及影响进度的因素,综合管理监理工程师对进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总监负责整个实施工程项目的进度协调及控制工作。②建立科学、合理的进度控制工作方法和措施。(3)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①根据合同要求,督促实施单位编制实施总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经审批的实施总进度计划为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实施单位依据此编制季、月度实施进度计划,监理工程师据此对实施进度进行检查、监督,按照合同规定的竣工日期来控制实施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②不论何种原因造成实施进度计划进度拖后,监理工程师均可要求实施单位修该进度计划,编制赶工措施报告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8.2.3投资控制根据环保工程的合同总投资及其实施计划,审核实施单位编制的分年、分期资金使用计划,并督促建设单位的环保工程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50n协助主体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已完成工作量的计量和审核签证,并根据审核情况建议主体工程监理单位签署实施单位提交的进度款支付申请。协助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审核新增项目及投资。8.2.4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地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杜绝、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监理主要内容包括: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审查施工队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审核其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的配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检查报告;现场监督与检查;对有违反安全生产的作业,下达“暂时停工指令”,责令其修改。8.2.5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环境监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施工现场加以控制:(1)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对现场所有人员定期进行遵守纪律、奉公守法教育;(2)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名称、工程概况、项目负责人姓名、开(竣)工日期、安全文明生产纪律标示牌,并在各施工路口及施工区设立明显的宣传牌和横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3)施工材料、设备应堆放整齐、标识清楚;(4)施工中要求工完料清,工作完成后作业面上多余的材料要求带回或按规定集中存放;(5)督促施工单位在工地车辆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场地,驶出工地的机动车辆必须在出入口洗车场内冲洗干净方可上路行驶。8.3三级审核环境监理文件质量实行层层负责制,即项目负责人(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向监理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理部门负责人向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任何一级出现环境监理报告的质量问题,将追究其相应责任。50n1、第一级审核项目负责人及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对环境监理报告进行整体统稿,填写项目内部审核单,完成对监理报告的第一级审核。审核内容包括:(1)报告中是否存在错别字;(2)是否出现与本项目无关的地名、建设单位名称;是否存在制图错误;(3)报告中的附件是否完整、有效;(4)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5)报告中的环境敏感目标是否与工程现场、监理过程中的一致。(6)是否存在数据统计错误或处理不当;(7)报告是否有前后数据不一致现象;(8)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图件是否真实,报告的内容是否真实反映了现场监理的情况;(9)报告中采用的技术方法、预测模式是否正确,监测数据是否有效;(10)格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监理报告专章与总论、结论不符等;(11)报告是否出现逻辑错误;(12)报告中采用的技术方法、预测模式是否正确,监测数据是否有效;(13)结论是否真实可信。2、第二级审核监理部负责人负责对本公司编制的环境监理报告等文件进行二级审核,确保经初审修改后的文件技术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审核内容包括:(1)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2)报告中的附件是否完整、有效;(3)报告中采用的技术方法、预测模式是否正确,监测数据是否有效;(4)格式是否规范;(5)报告是否出现逻辑错误;(6)报告中是否存在重大错误之处;(7)结论是否真实可信。3、第三级审核三级审核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人员进行审核。50n审核内容包括:(1)报告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2)报告中的附件是否完整、有效;(3)是否有政策等大方向把握不准的现象;(4)环境监理报告是否存在技术上的错误;(5)结论是否真实可信。4、对如下的项目,有必要的情况下聘请相关行业内专家召开内部专家审查会。(1)三级审核人员在内部审核过程中出现意见不一致的项目;(2)政府的重大项目;(3)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等建设项目;(4)监理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居民纠纷、环境污染事故的项目等。8.4资料管理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是建设工程信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它是环境监理工程师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进行现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环境监理目标控制的基本性工作。在环境监理组织机构中必须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建立文件和档案的收发、管理、保存工作。(1)环境监理文件和档案收文与登记所有收文应在收文登记表上进行登记(按环境监理信息分类别进行登记)。环境监理信息在有追溯性要求的情况下,应注意核查所填部分内容是否可追溯。如不同类型的环境监理信息之间存在相互对照或追溯关系时,在分类存放的情况下,应在文件和记录上注明相关信息的编号和存放处。资料管理人员应检查文件档案资料的各项内容填写和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签字认可人员应为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并且不得以盖章和打印机代替手写签认。文件档案资料以及存储介质质量应符合要求,所有文件档案必须使用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的碳素墨水填写或打印生成,以适应长时间保存要求。50n有关工程建设照片及声像资料等应注明拍摄日期及所反映工程建设部位等摘要信息。收文登记后应交给项目总监或由其授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重要文件内容应在环境监理日志中记录。(2)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传阅与登记由建设工程项目环境监理部总监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确定文件、记录是否需传阅,如需传阅应确定传阅人员名单和范围,并注明在文件传阅纸上,随同文件和记录进行传阅。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在文件传阅纸上签名,并注明日期。文件和记录传阅期限不应超过该文件的处理期限。传阅完毕后,文件原件应交还信息管理人员归档。(3)环境监理文件资料发文与登记发文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签名,并加盖项目环境监理部图章,对盖章工作应进行专项登记。所有发文按环境监理信息资料分类和编码要求进行分类编码,并在发文登记表上登记。收件人收到文件后应签名。发文应留有底稿,并附一份文件传阅纸,信息管理人员根据文件签发人指示确定文件责任人和相关传阅人员。文件传阅过程中,每位传阅人员阅后应签名并注明日期。发文的传阅期限不应超过其处理期限。重要文件的发文内容应在环境监理口志中予以记录。项目环境监理部的信息管理人员应及时将发文原件归入相应的资料柜(夹)中,并在目录清单中予以记录。(4)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分类存放环境监理文件档案经收发文、登记和传阅工作程序后,必须使用科学的分类方法进行存放,这样既可满足项目实施过程查阅、求证的需要,又方便项目竣工后文件和档案的归档和移交。项目环境监理部应备有存放环境监理信息的专用资料柜和用于环境监理信息分类归档存放的专用资料夹。在大中型项目中应采用计算机对环境监理信息进行辅助管理。信息管理人员则应根据项目规模规划各资料柜和资料夹内容。(5)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归档内容、组卷方法以及环境监理档案的验收、移交和管理工作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参照国家、省市、建设单位50n单位对档案管理的办法,并结合本工程特点进行整理归档。施工过程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工程档案资料,确保工程档案资料完整准确。(6)环境监理文件档案资料借阅、更改与作废项目环境监理部门存放的文件和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如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确有需要,应经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同意,并在信息管理部门办理借阅手续。环境监理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借阅文件档案时,应填写文件借阅单,并明确归还时间。环境监理档案的更改应由原制定部门相应负责人执行,涉及审批程序的,由原审批责任人执行。文件档案换发新版时,应由信息管理部门负责将原版本收回作废。考虑到日后有可能出现追溯需求,信息管理部门可以保存作废文件的样本以备查阅。50n9、环境监理成果9.1环境监理方案根据《环境监理大纲》,结合实际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编制详细的《环境监理方案》。9.2日常工作成果9.2.1监理巡查报告和专题报告(1)监理人员工作记录环境监理日志:环境监理人员依据项目环境监理实施方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设计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纠正,并进行记录,同时记录工程进度、环境质量等。环境监理人员进入项目现场进行监理时,应对监理当天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形成当天的环境监理日志。(2)会议记录对包括设计交底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环境监理例会和环境监理专题会议等在内的环境监理工作会议进行记录。9.2.2监理月报、季报和阶段性工作总结环境监理机构应定期提交如下环境监理成果:(1)每月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报告和专题报告。(2)每月向原审批建设项目的环保部门报送月度环境监理报告。(3)每季度向原审批建设项目的环保部门报送季度环境监理报告。(4)每年度向原审批建设项目的环保部门报送年度环境监理报告。(5)设计阶段审核工作结束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报告或审查意见书。(6)施工阶段结束后,向建设单位提交施工阶段环境监理工作报告,作为批准项目试生产的必要条件。(7)工程完成试生产后,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试运行阶段总结报告。(8)工程试运行结束后,编制并提交环境监理总报告。50n9.3环境监理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处理办法环境监理人员检查发现环境污染问题时,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员纠正。一般性或操作性的问题,采取口头通知形式;口头通知无效或有污染隐患时,监理员应将情况报告主管环境监理工程师,按程序审批后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承包人接到环境监理工程师通知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后填报《整改复查报审表》报环境监理工程师。当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污染事故时,按如下程序处理:(1)环境总监在接到环境监理工程师报告后,立即与建设单位代表联系,同时书面通知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2)承包人在发生事故后,除口头报告驻场监理工程师外,应事后出书面报告—填报《工程污染事故报告单》,该报告经环境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环境总监审核批准后转报建设单位。(3)环境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对污染事故继续深入调查,并和有关方面商讨后,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方案并填报《工程污染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报环境监理工程师,该报告经环境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环境总监核准后转报建设单位研究处理。(4)环境总监会同建设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对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进行审核分析、监测、化验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批准,形成决定,方案确定后由承包人填《复工报审表》向环境监理工程师申请复工。(5)环境总监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责任进行判定,判定时将全面审查有关施工记录。9.4环境监理总报告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结束后,环境监理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环境监理工作总报告。报告应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写,全面总结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成果,反应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试生产期间环境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环保达标排放情况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等,报告将作为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50n(1)总则(2)项目概况及施工期环境要求(3)环境保护(敏感)目标及污染防治措施(4)设计阶段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情况(6)生产期环境监理工作实施情况(7)环境监理结论及建议。50n10、进度计划1、总进度计划:2、控制点计划:设计施工核查阶段:从收到全部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资料审核。施工阶段:从施工开始到全部施工结束。试生产阶段:从施工结束到竣工验收结束。各阶段的控制点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安排确定。50n11、项目协调及后续服务承诺11.1项目协调11.1.1项目协调的任务实现工程环境保护目标是参建单位的共同目标,施工中各方从不同的管理角度着眼,必然会出现各种矛盾,因此施工中有大量的协调工作需要落实。11.1.2项目协调的方法(1)对承包商施工中的组织管理承包商承揽本工程的施工任务后,环境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和相关规定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的环保组织机构。在监督承包商施工的过程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承包商相关组织机构的落实情况,对做得不周到的地方和明显有缺陷的地方,根据监理工作的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建设单位通报,并要求承包商改进。对于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重点关注,严格要求承包商按照合同目标去开展工作,使环境保护工作全面处于受控状态。(2)对建设单位相关工作的提示作为建设单位,有大量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外事协调工作,如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等,环境监理机构作为服务机构,应多替建设单位考虑,并根据类似工程出现过的情况,给建设单位及时的提醒或建议,使建设单位的工作和监理工作有效地结合在一起。(3)为实现环境保护目标,需进行科学的组织协调,提高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提高项目组织的运转效率,消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阻力和障碍,协调好各方的关系。(4)协调工作的宗旨是:采用沟通手段消除彼此的差异冲突,形成一个齐心协力的工作整体。(5)监督参建单位各方认真履行合同中的环保条款。(6)竭力促使各参建单位内部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正常运转。50n(7)发挥环境监理月度例会的作用。(8)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保持工程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间的信息畅通。(9)进行有效的沟通,使各相关方对环境监理有正确、统一的认识,能够协助环境监理的工作顺利进行。(10)按建设单位批准的监理规划实施工程环境监理,每月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月报和其他专题报告,让建设单位及时全面地掌握环保工程实施情况。(11)环境监理人员思想上应明确,协调的依据是合同文件、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和有关法规,但协调的基础是相互之间的理解,只有把监理工作和提供服务相结合才能取得被监方、被协调方的信任,才能进行有效的协调。(12)召开有建设单位参加的工地例会、专题会议,协调好施工和环保等方面工作。11.1.3项目协调的措施1、合理分工,降低内部协调工作量监理机构内部协调:组织学习交流,使监理人员明确清楚各自的职责。当监理机构内部出现分歧时,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应通过口头协商或会议等形式进行协调,确保机构顺利有效运作。监理人员每月向总监递交本人负责范围内监理月报。监理人员须遵守公司指定的工作守则;项目监理机构对监理人员出勤率、综合工作表现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2、协调主要以会议形式(1)设计交底会议为确保环境监理工作的顺利启动并建立环境监理良好的工作秩序,按照环境监理工作程序,须召开环境监理设计交底会议。就环境监理对现有的图纸对照环评及批复进行审查后,所发现的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及建议,更好的帮助建设方在设计阶段落实环评及批复的要求。(2)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主持,参加人员有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的授权代表、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管理人员、设计代表、工程监理代表及环境监理人员。进行环境监理工作交底,明确环境监理工作程序和环境监理内容、要求。50n(3)环境监理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会议内容为:①报告本月的环境保护工程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月的工作安排。②环境监理工程师对当月环保工作予以评价,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合同履行情况,提出下月监理工作安排。③就有关的其他问题,各方交换意见。(4)专题会议会议由建设单位指定人员或环境总监主持,参加人员有建设单位代表、项目经理及工程主要管理人员、环境总监及环境监理工程师及会议邀请的有关专家和各方面的人士。会议内容为对专题性的问题如施工工艺变更、现场协调、技术论证、污染事故分析、索赔等进行讨论、研究。(5)现场协调现场协调由于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问题产生的交叉干扰,调整施工顺序,合理安排施工平面布置,减少污染物的排放。11.2后续服务承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