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园_安全监理方案 3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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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汇园_安全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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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廊坊市固安县城北,永和路东侧孔雀大道南侧。建设单位:固安京御幸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汇园分为20#楼21#楼24#楼25#楼26#楼,其中20#21#24#25#楼为地上27层地下2层26#楼为地上24层地下2层。总建筑面积约69299.371平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626.15平米,地下建筑面积5673.22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本工程设计防火分类为一类,地下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上耐火等级为一级;合理使用年限50年;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屋面防水等级一级,地下室防水等级是二级。二.监理工作范围根据监理合同: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三.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依据3.1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保、消防等的法律法规性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它建设工程合同等。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8、《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3.2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专门技术性文件:1、《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130-2001)。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等。它们是作为保证施工作业活动安全,在作业过程中应遵照执行的技术规程。6、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工程,应事先进行试验,并应有权威性技术部门的技术签定书及有关安全、质量数据、指标,在此基础上指定有关有安全标准和施工工艺规程。以此作为判断、控制安全的依据。3.3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包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勘察设计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监理合同等文件。规定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责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有关各方必须履行在合同中的承诺。3.4设计文件:29n经过批准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说明书籍设计文件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依据。在工程施工前,监理工程师通过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以达到了解设计意图,施工安全要求及时发现图纸差错,从而防止和减少建设工程施工中安全隐患、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4.1.安全控制目标:杜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4.2.一般事故频率控制目标,负伤率低于3‰,不发生火灾、中毒、环境污染事件。4.3.安全管理目标:施工现场争创安全工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五.安全监理工作内容5.1.施工招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审查施工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1.2协助建设单位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5.2.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空:5.2.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5.2.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5.2.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5.2.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5.2.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5.2.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5.2.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5.3.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3.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5.3.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5.3.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5.3.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5.3.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5.3.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5.3.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话现场跟班监督检查。29n5.4.安全监理工作目标: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目标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对所监理的建设工程的预项要达到安全目标,通常包括安全控制目标,安全管理目标,以及其他工作包括:杜绝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的发生,一般事枚频率控制目标;不发生火灾、中毒、环境污染事件等,安全管理目标包括:施工现场争创文明工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现场治扬尘、噪声目标等。六.监理人员岗位职责6.1.总监职责6.1.1根据监理合同,建立和有效管理项目监理机构;6.1.2主持编写监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批监理实施细则。6.1.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从业人员资质。6.1.4.监督和指导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理。审核、签发有关文件资料,处理6关事项。6.1.5.做好监理过程中有关各方的协调工作。6.1.6.主持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6.2.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标准:6.2.1.熟悉工程情况,制定本专业监理所工作计划和监理实施细则。6.2.2.具体负责本专业的监理工作。6.2.3.做好监理机构内各部门之间的监理任务的衔接、配合工作。6.2.4.处理与本专业有关的问题;对投资、进度、质量安全有重大影响的监理问题及时报告总监。6.2.5.负责与本专业有关和签证、通知、备忘录、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提交报告,报表资料等。6.2.6.管理本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7.1.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分包单位资格(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基本程序如图所示:选择分包单位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不同意29n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7.2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如图:发生需暂停施工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施工单位暂停部分施工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消除工程暂停的因素消除工程暂停的因素具备复工条件,总监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审核签认具备复工条件,施工单位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及相关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29n八.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8.1.方法8.1.1.确定明确的安全控制和安全管理目标;8.1.2.安全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通过对现场危险源的识别,对危险源进行安全风险评价,根据估价结果判定安全风险的程序,进行安全风险的决策。8.1.3.安全控制的工作流程开工准备1.施工组织设计2.施工人员到场情况3.施工设备到场情况4.安全防护用具、材料等到场情况5.安全管理体系6.分包单位(如有)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承包单位)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承包单位)审查开工条件(监理单位)否批准开工申请(监理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承包单位)整改(承包单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单位)同意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监理单位)29n按方案施工(承包单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流程图(一)8.2.安全控制的措施8.2.1安全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制定有关安全监督制度落实安全控制责任。8.2.2.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管理体系,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安全检查监督。8.2.3.安全控制的经济措施或合同措施。严格安全检查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等的核查验收。对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应拒绝核查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单位拒绝整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较有效期等,应根据合同或安全生产协议书进行处罚,同时,对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应进行奖励。九.安全监理的工作制度9.1.施工阶段9.1.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9.1.2.施工图纸及设计交底制度。9.1.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9.1.4.工程开工申请审批制度。9.1.5.工程材料,关成品质量检验9.1.6.安全物资查验制度。9.1.7.检验设计变更处理制度。9.1.8.工程安全隐患整改制度。9.1.9.工程安全事故处理制度。9.1.10.监理报告制度。9.2.项目监理机构内部工作制度9.2.1.监理组织工作会议制度。9.2.2.对外行文审批制度。9.2.3.安全监理工作日志制度。9.2.4.安全监理周报,月报制度。9.2.5.技术、经济资料及管理制度。9.2.6.监理费用预算制度等。十.针对本工程的安全工作内容和控制措施10.1.安全管理检查29n安全管理检查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职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其中保证项目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捕(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所以,必须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保证项目做好,也就保证了整体的安全。10.1.1.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要求: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级各部门应执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经济承包中有安全生产指标;4)应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应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6)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合格;10.1.2.目标管理要求:1)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如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打标、文明施工目标等;2)应对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3)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4)落实考核办法。10.1.3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要求:1)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安全措施。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针对工程施工的危险源与环境因素、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以及队伍素质等编制相应的安全措施,制定具体的防护措施和作业注意事项,并对各种防护措施的用料计划,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上级主管领导审批,并经专业部门会签。2)施工组织设计应经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现场实际,当施工方案有变化时,安全技术措施也应重新修订并经审批。方案和措施不能与工程实际脱节,不能流于形式。3)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业性较强的项目主要指: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他垂直运输设备。4)全措施应全面,有针对性并组织落实。10.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1)应有书面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应有书面文字材料,并履行签字手续,项目负责人、生产班组、现场安全员三方各留一份。2)安全技术交底应针对性强,交底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应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细化和补充,同时,要将操作者的安全注意事项讲明,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交底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口号化而流于形式,应按分部分项特点和针对作业条件的变化具体进行。29n3)交底应履行签字手续。10.1.5安全检查的管理要求:1)应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其内容具体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2)安全检查要有记录;3)检查出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应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定整改复查人;4)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应如期完成。10.1.6安全教育的管理要求:1)应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有具体规定及记录要求,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2)新入场工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按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时规定〉〉(建教[1997]83号)规定:3)换工种时应进行安全教育;4)工种人员应懂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工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并合格。10.1.7一般项目的管理要求:1)班前安全活动。应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班前安全活动要有记录。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经培训并获得劳动证方能上岗。按照规定特种作业范围包括:垂直运输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安装拆卸作业;爆破作业;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登记造册,并记录合格者的号码,有效年限,由专人管理并加强监督检查。3)工伤事故处理。工伤事故应按规定及时报告,按事故调查分析规定处理,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4)安全标志。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并设置安全标志,符合〈〈安全标志〉〉(GB2894—1996)要求,并应有专人管理,作业条件变化或损坏时,应及时更换。10.2文明施工检查文明施工检查的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其中保证项目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施工现场标牌,即五牌一图是指: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10.2.1现场围挡的管理要求:1)在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应设置高于1.8m的围挡;2)围挡材料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3)围挡应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不能有缺口或存在个别不坚固等问题。10.2.1.封闭管理的要求:29n1)施工现场进出口应有大门、门卫及门卫制度;2)进入施工现场应佩带工作卡,工作卡应佩带整齐;3)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10.2.3工场地的管理要求:1)工地地面应做到硬化处理,场地应有循环干道,道路畅通;2)有排水设施、排水畅通,工地无积水现象,同时,应有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的措施;3)工地设有吸烟处,施工人员不得随意吸烟;4)温暖季节应有绿化布置,做到景观化。10.2.4.材料堆放的管理要求:1)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堆放,料堆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堆放整齐;2)作业还应做到工完场清;3)各楼层内清理的垃圾及时清运,不得长期堆放在楼层内,建筑垃圾堆放整齐,标出名称、品种;4)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并符合有关规定。10.2.5.场住宿的管理要求:1)在建工程不得兼作宿舍;2)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划分,并有防尘和安全防护措施;3)寒冷地区冬季,宿舍应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炎热夏季,宿舍应有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宿舍内床铺、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宿舍周围应环境卫生、安全。10.2.6.现场防火的管理要求:1)应建立现场消防防火制度;2)灭火器材配置合理,灭火器材设置的位置和数量等均应符合有关消防要求;3)有消防水源(高层建筑)并能满足消防要求;4)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凡有明火作业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审批时,应写明要求和注意事项等。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监护人员,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10.2.7.一般项目的管理要求:1)施工现场标牌。大门口出悬挂五牌一图,内容齐全;标牌规范、整齐;施工现场明显处应有安全标语;应有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宣传园地。2)治安综合治理。生活区设置有工人学习和娱乐场所;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并有专人负责进行检查落实;治安防范措施完善,无失盗事件发生。3)生活设备。应设厕所并符合卫生要求,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准随地大小便;食堂应符合卫生要求,有卫生责任制,并落实到人;能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按作业人数并符合要求设置的沐浴室;生活垃圾专人管理,及时清理并装容器,不能与施工垃圾混放。29n4)保健急救。一般工地无条件设医务室时,应有保健医药箱,较大工地应设医务室,有专职医生值班,有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有经培训合格的急救人员,同时,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5)社区服务。有防粉尘、防噪声措施;夜间未经允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应建立施工不扰民措施。10.3.落地式外脚手架检验:10.3.1.施工方案的安全要求:1)脚手架应制定施工方案,具有针对性。搭设方案内容应包括:基础处理、搭设要求、杆件间距及连墙杆设置位置、连接方法,并绘制施工详图及大样图。脚手架的施工方案应与现场搭设的脚手架类型相符,当现场因故改变脚手架的类型时,必须重新修改脚手架方案并经审批后,方可施工。2)脚手架高度超过规范规定有设计计算书并经审批。连墙件及立杆地基承载力等应根据实际荷载进行设计计算并绘制施工图。一般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做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做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做法。对脚手架进行的设计计算必须符合脚手架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10.3.2.立杆基础的安全要求:1)每10延长米立杆基础应平整、夯实,符合方案设计要求,并有底座、垫木、扫地杆;2)每10延长米木脚手架立杆应埋地或设扫地杆;3)每10延长米应有排水措施,防止下部积水。10.3.3.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安全要求:脚手架高度在7m以上,应按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坚固。连墙杆的间距,一般应保证水平为6m,垂直为4m;连墙杆应从底层第一步大横杆处开始设置;连墙杆宜靠近主节点设置,距主节点不应大于300mm。连墙杆位置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绘制做法详图。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他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10.3.4.杆件间距与剪刀的安全要求:1)每10延长米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2)剪刀撑应沿脚手架高度连续设置,角度应符合规定要求。剪刀撑是防止脚手架纵向变形的重要措施,可以增强脚手架的整体刚度,提高脚手架承载能力12%以上,其设置要求为: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6m),斜杆与墙面夹角在45°~60°29n之间;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组剪刀撑,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连续设置;中间部分可间断设置,由底部至顶部随脚手架的搭设边搭边设;中间部分间断设置的,各组剪刀撑间距不大于15m;高度在25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在外侧立面必须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剪刀撑斜杆应与立杆和伸出的小横杆进行连接,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均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小于0.5m,设置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10.3.5.脚手板与防护栏杆的安全要求:1)脚手板应满铺,脚手板材质符合规定要求,无探头板;脚手板可采用竹、木、钢脚手板,其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探头板是指脚手板伸出小横杆以外大于20cm。2)脚手架外侧应设置密目式安全网,网间应严密;3)施工层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挡脚板。10.3.6.交底与验收的安全要求:1)脚手架搭设前应技术交底;2)脚手架搭设完毕应办理验收手续,应有量化的验收内容,包括:钢管立杆纵距偏差为±50mm;钢管立杆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100H,且不大于10cm(H为总高度)10.3.7.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小横杆设置。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小横杆应固定两端,单排架子小横杆插入墙内不小于24cm。2)杆件搭接。木立杆、大横杆每处搭接应不小于1.5m;钢管立杆不得采用搭接;3)架体内封闭。施工层以下每隔10m应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施工层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应进行封闭。4)脚手架材质。木杆直径、材质应符合要求,钢管应无弯曲、无严重锈蚀。钢管材质一般应使用Q235(3号钢)钢材,外径为48mm(51mm)、壁厚为3.5mm的焊接钢管,小横杆长度为2.1~2.3m为宜,立杆、大横杆的长度为4~4.5m为宜(不超过6.5m),其重量控制在每根25kg以内,便于操作。5)通道。架体应设上下通道,通道设置应符合下述要求: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mm坡度应用1∶3,运料斜道宽度不小于1.5m,坡度为1∶6;拐弯处应设平台通道及平台按临边防护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及挡脚板;脚手板横铺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增设纵向栏杆;脚手板顺铺时,接头采用搭接,下面板压住上面板。通道应设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cm。6)卸料平台。卸料平台应经设计计算;卸料平台搭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卸料平台支出系统不得与脚手架连接;卸料平台应设限定荷载标牌。10.4.悬挑式脚手架检查10.4.1.施工方案的要求:1)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2)施工方案中搭设方法应具体。10.4.2悬挑梁及架体稳定的安全要求:1)外挑杆件与建筑结构连接应牢固;2)悬挑梁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3)立杆底部固定应牢靠;4)架体应按规定与建筑结构拉结牢固。10.4.3.板的安全要求:29n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无探头板。10.4.4.荷载的要求: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装饰架以2kN/m2取值,施工荷载堆放应均匀。10.4.5.交底与验收的安全要求:脚手架搭设应符合方案要求,每段脚手架搭设后,应有验收资料,交底记录。10.4.6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杆件间距。每10延长米立杆间距、大横杆间距不得超过规定;2)架体防护。施工层外侧应设置1.2m高防护栏和18c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挂密目式安全网,网间严密。3)层间防护。层间防护要求:作业层下应设有平网或其他防护措施,防护严密;按照规定作业层下应有一道防护层,防止作业层人及物坠落。单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一般只搭设一层脚手板为作业层,故需在紧贴脚手板下部挂一道平网做防护网,当在脚手板下挂平网不便时,也可沿外斜挑立杆的密目网里侧斜挂一道平网。多层悬挑搭设的脚手架,仍按落地式脚手架的要求,不但有作业层下部的防护,还应在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墙体缝隙过大时增加防护,防止人及物的坠落。4)脚手架材质。杆件直径、型钢规格及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10.5.挂脚手架检查10.5.1.施工方案的要求:1)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2)施工方案措施应具体、指导性强。10.5.2制作组装的安全要求:1)体制作与组装应符合设计要求;2)悬挂点应设计合理,悬挂点的具体做法及要求应有施工详图和制作要求;3)悬挂点部件制作及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4)悬挂点间距不得超过2m。10.5.3.材质的安全要求: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杆件无严重变形,无局部开焊,锈蚀的杆件、部件应刷防锈漆。10.5.4.脚手板的安全要求:脚手板应满铺,材质应符合要求,无探头板。10.5.5.交底与验收的安全要求:1)手架进场有验收手续。项目经理确定专人按施工方案和要求逐步检验脚手架,对不合格的挂架进行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者,应报废处理。2)第一次使用前应经荷载实验;每次使用前应经检查验收,资料齐全。3)有交底记录。10.5.6.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荷载。施工荷载不得超过1kN/m2,每跨(不大于2m)不得超过2人作业。29n2)架体防护。施工层外侧应设1.2m高防护栏杆和18m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脚手板底部应设置防护层,防止作业层发生坠落事故。3)安装人员。安装脚手架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系好安全带。10.6.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10.6.1.使用条件的安全要求:1)产品应经建设部组织鉴定并发放生产和使用证;具有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2)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包括:附着脚手架的设计、施工及检查、维护、管理等。3)各种应有操作规程。10.6.2.设计计算的安全要求:1)应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设计计算应包括的项目:脚手架的强度、稳定性、变形、抗倾覆;提升机构和附着支撑装置及导轨的强度、变形;连接件及螺栓和焊缝的计算;杆件节点连接强度;吊具索具验算;附着支撑部位工程结构的验算等。2)计荷载应按承重架3.01kN/m2,装饰架2.0kN/m2,升降状态0.5kN/m2取值;3)压杆长细比不得大于150,受拉杆件的细比不得大于300;4)主框架、支撑框架(桁架)各节点的各杆件轴线应交汇于一点;5)有完整的操作安装图。10.6.3.架体构造的安全要求:1)应有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主框架;2)相邻两主框架之间的架体应有定型(焊接或螺栓联接)的支撑框架(桁架);3)主框架间脚手架的立杆应能将荷载直接传递到支撑框架上;4)架体应接规定的构造搭设;5)架体上部悬臂部分不得大于架体高度的1/3,且不超过4.5m;6)支撑框架应钭主框架作为支座。10.6.4.附关支撑的安全要求。附关支撑的作用:传递荷载,把主框架上的荷载可靠地传给工程结构;保证架体稳定性,确保施工安全,满足提升、防倾、防坠装置的要求等。1)主框架与每个楼层应设置连接点;2)钢挑架与预埋钢筋环连接应严密;3)钢挑架上的螺栓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并符合规定要求;4)钢挑架焊接应符合规定要求。10.6.5.升降装置的安全要求:1)应有同步升降装置并达到同步升降。设置同步装置主动的安全装置。当脚手架的整体安全度足够时,关键就是控制平衡升降,不发生意外超载。同步升降装置应该是自动显示、自动控制,从升降差和承载力两个方面进行控制。2)索具、吊具应达到6倍安全系数;3)有两个以上吊点升降时,不得使用手接葫芦(导链)。29n4)升降时,架体不得只有一个附关支撑装置。5)升降时、架体上严禁站人。10.6.6.防坠落、导向防倾斜装置的安全要求:1)应有有效的防坠装置,防坠装置不得设在与架体升降的同一个附关支撑装置上,并应有两处以上。防坠落装置必须灵敏可靠,由发生坠落到架体停住的时间不超过3s,并坠落距离不大于150mm,防坠落装置应通过两处以上的附着支撑向工程结构传力,主要防止当其中有一处附关支撑有问题时,还有另一处作为传力保障。2)有垂直导向和防止左右、前后倾斜的防倾装置,防倾装置可以控制架体升降过程中的倾斜度和晃动程度,在两个方向(前后、左右)均不超过3cm。10.6.7.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分段验收。每次提升前,应有具体的检查记录,每次提升后、使用前应有验收手续,资料齐全。2)脚手板。脚手板铺设应严密牢固,离墙空隙应封严,材质应符合要求。3)防护。脚手架外侧应使用合格的密目网及平网封闭严密。4)操作。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搭设,操作前应向现场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安全交底。作业人员应经培训持证上岗,定人定岗。安装、升降、拆除时应有安全警戒线,荷载堆放应均匀,升降时架体上无超过2000N重的设备。10.7.基坑支护安全检查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其中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近处、年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坍塌事枚比例增大,主要原因:①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护坡和做好固壁支撑;②楼板拆模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在楼板上堆物过多,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③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不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整体失稳坍塌;④雨期施工,排水措施不力;冬期施工,解冻时造成坍塌事故已列入多发性事枚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10.7.1.施工方案的要求:1)基础施工应有支护方案。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枚成了继高处降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四大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2)施工方案应针对性强,能指导施工。应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基内容应包括:放坡要求、支护结构设计、机械、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控度、坡道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3)基坑深度超过5m时应有专项支护设计。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4)支护设计及方案应经上级审批。10.7.2.临边防护的安全要求:29n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应防护措施,并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10.7.3.坑壁支护的安全要求:1)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应符合安全要求,特殊支护的做法应符合设计方案。不同深度的基坑和作业条件所采取的支护方式是不同的,支护方式主要包括:原状土放坡、排桩(护坡桩)、坑外拉锚与坑内支撑、地下连续墙、逆作法施工等。2)支护设施应生局部变形时应采取措施进行调整。10.7.4.排水措施的安全要求: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时,应有防止临近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危险沉降的措施。对地下水的控制方法一般有:排水降、隔渗。1)排水:开挖深度较线时,可采用明排。沉槽底挖出两道水沟,每隔30~40m设置一集水井,用排水设备将水抽走。深基坑施工时,为排除雨期突然而不的明水,也采用明排。2)降水。开挖泞度大于3m时,可采用井点降水,在基坑外设置降水管,管壁有孔并有过滤网,可以防止抽水过程中将土粒带走,保持土体结构不被破坏。井点降水每级可降低水位4.5m时,丙深时,可采用多级降水,水量大时,也可采用深井降水。当降水可能对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引起不均匀沉降时,应在降水的同时采取;因灌措施。架灌与降水同时进行,并随时观测地下水位的变化,以保持原有的地下水位不变。3)防渗。基坑隔渗是同高压施喷,深层搅拌形成的水泥土墙和底板而形成的止水帷幕,阻止地下水渗入基坑内,隔渗的抽水井可设在坑内,也可设在坑外。10.7.5.坑口边荷载的安全要求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小于设计规定,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即:堆置土方距坑槽上部边缘不少于1.2m弃土堆积如山置高度不超过1.5m;沉挖土方边缘移支运输工具,机械不应离槽边过近。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距离,应根据设备重、基坑支护情况、土质情计算确定。10.7.6.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作业人员上下应有符合要求的专用上下通道。2)土方开挖。施工机械进场应经验收。挖土机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挖土作业半径内,挖土机作业位置应牢固、安全,司机应持证作业并按规定程序挖土,不得超挖。3)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应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对毗邻建(构)建筑物、重要地下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基坑开挖之前应作出系统的监侧方案:其内容包括:监测方案、精度要求、监测点布置、观测周期、工序管理、记录制度、信息反馈等。基坑开挖过程中特别注意监测支护体系变形情况;基坑外面沉降或隆起变形;临近建(构)筑物动态;监测支护结构的开裂、位移等。29n4)作业环境。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交叉作业、垂直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光线不跳时应设置足够照明。10.8.模板工程安全检查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主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10.8.1.施工方案的安全要求: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施工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并经审批。2)应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10.8.2撑系统的安全要求: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应经设计计算;支撑系统符合设计要求。模板支撑的设计内容包括:模板和支撑系统设计计算;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10.8.3.立柱稳定的安全要求1)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应符合要求;2)立柱底部应设垫板,不得用砖垫高;3)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立柱高度大于2m时,应设两道水平支撑,满堂红模板立柱的水平支撑必须纵横双向设置。其支架立柱四边及中间每隔四跨立柱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立柱每增高1.5~2m时,除再增加一道水平支撑外,还应每隔两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4)立柱间距应符合规定,当使用DN48钢管时,间距不应大于1m,若采用多层支模。上下层立柱要垂直,并应在同一垂直线上。10.8.4.施工荷载的安全要求:模板上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规定,模板上堆料应均匀。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2.5kN/m2计算,并以2.5kN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的混凝土按实际厚度计算重。当模板上荷载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10.8.5.模板存放的安全要求:大模板存在应有防倾倒措施,各种模板存放应整齐,不超高,符合安全要求。10.8.6.支拆模的安全要求:1)2m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2)拆除区域应设置区域警戒线并有监护人,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安装模板应符合施工方案的程序,安装过程应有保持模板临时稳定措施。拆除模板应按施工方案规定程度进行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部分,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大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遭到进行拆除;拆除薄壳,从结构中心向四周围均匀对称进行;当立柱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29n10.8.7.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模板验收。模板拆除前应经拆模申请批准。模板工程应有验收手续,验收单有量化的验收内容。支拆模板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混凝土强度;模板拆除前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要求,不得拉前拆模。3)运输道路。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应有走道垫板,走道垫板应稳定、牢固。4)作业环境。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应有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应有隔离防护措施。10.9.“三宝”、“四口”防护检查“三宝”防护检查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评价,“四口”防护检查是对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两者之间学有有机的联系,但因这两部分防护做得不好,在施工现场强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事故又有物体打击事故。因此,将这两部分内容放在一张检查表内,但不设保证项目。10.9.1.安全帽的要求:作业人员均应按规定合同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标准要求。在发生的物体打击的事故分析中,由于不戴安全帽而受伤者占事故总数的90%。安全帽是防冲击的主要用品,它是采用具有一定强度的帽壳的巾衬缓冲结构组成,可以承爱和分散落物的冲击力,并保护或减轻由于杂物高处降落至头部的撞击伤害。每项安全帽上应有:制造厂名称、商标、型号、制造年月、许可证编号。10.9.2.安全网的要求:在建工程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安全网规格、材质应符合标准要求,安全网应取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分的准用证。1)在防止落物和减少污染,施工过程中必须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对建筑物进行全封闭。外脚手架施工时,在落地式单排或双排脚手架的外排杆内侧,随脚手架的升高用密目网封闭。里脚手架施工时,在建筑物外侧距离10cm搭设单排脚手架,随建筑物升高(升高作业面1.5m)用密目网封闭。当防护架距离建筑尺寸较大时,应同时优等好脚手架与建筑物每层之间的水平防护。当采用升降脚手架与悬挑脚手架施工时,除有密目网将升降脚手架或悬挑脚手架进行封闭外,还应对下部暴露出的建筑物的门窗等孔洞及框架柱之间的临边,按临边防护的标准进行防护。2)密目式安全网的要求。每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并做耐穿试验,即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管径为48~50mm、重5kg的钢管,垂直自由落下,钢管不穿透。10.9.3.安全带的要求:作业人员按规定系挂符合要求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符合标准。安全带是主要用于防止人体坠落的防护用品,其要求为:1)冲击力的大小主要由人体体重和坠落距离而定,坠落距离与安全挂绳长度有关。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单腰带式安全带冲击试验荷载不超过9.0kN。29n2)做冲击负荷载试验。对架子式安全带,抬高1m试验,以100kg重栓挂,自由坠落不断为合格。1)腰带和吊绳破断力不应低于1.5kN。2)安全带的带体上应缝有永久字样的商标、合格证和检验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年月、拉力试验、冲击试验、制造厂名、检验员姓名。3)安全带一般使用5年应报废。11.9.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要求: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严密;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不少于一道平网。10.9.5.预留洞口、坑井防护要求: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防护严密;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在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加盖件、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楼板、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住。盖板应能防止挪动移动。2)楼板面等处边长为25~50cm的洞口、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木等作盖板,盖住洞口。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并有固定位置的措施。3)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计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基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20cm。4)边长在150cm以上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0.9.6.通道口防护的要求:应有防护应严密、牢固、材质符合要求。10.9.7.阳台、梁板、屋面等临边防护要求。临边应设防护,防护严密,并符合规范要求。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桂安全网,经设计计算外,模杆长庆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2)栏杆柱固定及其与模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有1000N外力。3)防护栏必须自上而下应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4)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10.10.施工用电检查29n施工用电检查表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其中保证项目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10.10.1.外电防护检查要点(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154-220KV330-50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4681015(2)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外电线路电压1KV以下1-10KV35-110KV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677(3)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围,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4)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处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外电线路电压(KV)1-36103560110220330500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0.950.950.951.151.351.752.654.5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0.30.30.30.50.71.11.92.75(5)脚手架下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外电防护不小于安全距离;当小于安全距离时必须采取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即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10.10.2.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安全要求:1)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规范要求。工作接地是将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直接接地,阻值应小于4Ω,其作用可以稳定系统的电压,防止高压侧电直接窜入低压侧,造成低压系统的电气设备被摧毁。29n保护接地是将电气设备外壳与大地连接,阻值应小于4Ω,其作用可以保护人体接触设备漏电时的安全,防止发生触电事故。保护接零是将气设备外壳与电网零线连接,其作用是将设备的碰壳故障改变为单相短路故障,保护接零与保护切断相配合,由于单相短路电流很大,所以能迅速切断保险或自动开关跳闸,使设备与电源脱离,达到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的目的。重复接地是在保护零线上再做的接地,其阻值应小于10Ω,重复接地可以起到保护零线断线后的补充保护作用,也可降低漏电设备的对地电压和缩短故障持续时间,在一个施工现场中,重复接地不能少于3处(始端、中间、末端)。2)应采用TN-S系统,取出保护零线PE与工作零线N分开的三相五线系统。3)专用保护零线设置应符合要求,按规范规定,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4)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分设。保护零的的安全要求: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必须严格分开,在采用了TN-S系统后,如果发生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错接,将导致设备外壳带电的危险。保护零线与由工作接地线处引出,或由配电室(或总配电箱)电源侧的零线处引出;保护零线严禁穿过漏电保护器,工作零线必须穿过漏电保护器。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保护零线必须做重复接地,工作零线禁止做重复接地;保护零线的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10.10.3.配电箱、开关箱的安全要求;1)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用电规范》)规定,配电箱应做分级设置,即在总配电箱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开关箱以下就是电气设备,形成“三级配电”,同时要求,照明配电与动力配电最好分开设置,自成独立系统。2)开关箱(末端)应有漏电保护,保护器应确保有效。《用电规范》规定;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路的首端处设备漏电保护装置。在加装漏电保护器时,不得拆除原有的保护接零(接地)措施。1)漏电保护装置参数应匹配电盘。2)电箱内应有隔离开关。《用电规范》规定,“开关箱内的开关电源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3)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规范》规定:“每台用电设备应有专用的开关箱”,这就是“一箱”。《用电规范》规定:“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这就是“一机一闸”。《用电规范》规定:“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即“一漏”29n。因为规范规定每如用电设备都要加装漏电保护器,所以不能用一个漏电保护器保护两台或多台用电设备的情况。6)安装位置应恰当,周围杂物少,操作方便。《用电规范》规定:“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用电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应装设端正、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地坚固的持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用电规范》规定:“配电箱内的电器应首先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坚固在配电箱体内”。7)闸具完好,并符合要求。8)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有标记。9)电箱下强出线应清楚,不得混乱。10)电箱应有门、锁、防雨措施等。10.10.4.现场照明的安全要求1)照明专用回路应有漏电保护。《电用规范》规定;“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2)灯具金属氏上壳应作接零保护。3)室内线路及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4m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安全电压为防止触电事故而采用的由特定电源供电的电压系列,安全电压定额值的等级为42V、36V、24V、12V、6V。当采用24V以上的安全电压时,其电器及线路应采取绝缘措施。4)潮湿作业应使用36V及以下电安全电压。5)使用36V安全电压照明线路不得混乱,接头处应用绝缘布包扎。6)手持照明灯应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10.10.5.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配电线路。电线不得老化,破皮应包扎;线路过道应有保护;电杆、横担、架空线路应符合要求;应使用五芯线(电缆),不得使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替代五芯电缆;电缆架设或埋设应符合要求。架空线路,《用电规范》规定:“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木电杆的梢径应不小于130mm”、“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长1.5m,五线横担长1.8m”、“与地面最大弧垂:施工现场4m,机动车道6m”。除以上规定外,还对架空线路相序排列进行如下规定:五线导线相序的排列: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动力与照明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L1、L2、L3,下层横担L1、(L2、L3)、N、PE。电缆干线,《用电规范》规定:“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电缆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29n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然后覆盖砖等硬质保护层”;“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做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在建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位置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尚培或门口固定,最大弧距地不得小于1.8”。2)电器装置。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匹配,安装符合要求,不得用其分金属丝代替溶丝。《用电规范》规定:“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各种开关电器的定额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应”、“熔断器的溶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3)变配电装置。变配电装置应符合安全规定。4)用电档案。应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地极阻值遥测记录,电工巡视维修真实记录,档案整齐,内容齐全,有专人管理。《用电规范》规定:“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步骤应包括:现场勘探;确定电源进线,就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集团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应向安装,维修电工和各种用电设备人员分别进行交底,交底内容包括:总体意图、具体技术要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等文字资料。安全检测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等。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包括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等。10.11.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10.11.1.架体制作的安全要求:1)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2)架体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架体必须按照《龙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的要求进行设计计算并经上级审批。29n架体形式为门架式和井架式,并规定提升机构是以地面卷扬机为动力,沿导轨做垂直运行的提升机。3)使用厂家生产的产品,有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准用证。10.11.2.限位保险装置的安全要求:1)吊篮有停靠装置。安全停靠装置是指当吊篮运行到位时,停靠装置能将吊篮定位,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荷载及吊篮内作业人员和运送物料时的工作荷载,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2)装置应形成定型化。3)设有超高限位装置。上升极限限位器主要作用是限定吊篮的上升高度,即吊篮上升的最高位置与开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此距离是采用紧急断电开关切断电源,防止吊篮与开梁碰撞。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收。4)使用摩擦式卷扬机超高限位不得采用断电方式。5)高架提升机应有下极限限位器、缓冲器或超载限制器。下极限位器是指当吊篮下运行至一溜烟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即能动作,当吊篮达到最低限定位置时,限位器自动切断电源,吊篮停止下降。安全检查时应经动作试验验收。缓冲器是指在架体的最下部底内设置缓冲器,当吊篮以定额荷载和规定的速度作用到缓冲器上时,应能承受相应的冲击力。超载限制器是指可在达到额定荷载的90%时,发生报警信号提示司机,荷载达到和超过额定荷载时,切断起升电源。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收。10.11.3.架体稳定的安全要求:1)架高20m以下时应设一组缆风绳,20~30m应设两组缆风绳,缆风绳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mm,角度应符合45度~60度;地锚符合安全要求;2)连墙杆的位置符合规范要求,连接牢固,连墙杆不能与脚手架连接,连墙杆材质或连接做法应符合安全要求。10.11.4.钢丝绳的安全要求。1)钢丝绳磨损不得超过报废标准;钢丝绳不得锈蚀、缺油;钢丝绳有过路保护;钢丝绳不得拖地。2)绳卡应符合安全规定。钢丝绳用绳卡连接时,钢丝绳直径为7~16mm时,绳卡不少于3个,钢丝绳直径19~27mm时,绳卡不少于4个。绳卡紧固应将鞍座放在承受拉力的长绳一边,U形卡环放在返回的短绳一边。10.11.5.楼层卸料平台防护的安全要求:1)卸料平台两侧应有防护栏杆,防护严密;2)平台脚手板搭设应严密、牢固。3)平台应有有效的防护门,防护门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4)地面进料口有防护棚并符合安全要求。10.11.6.吊篮的安全要求:1)吊篮的进料口应有安全门,安全门形成定型化,工具化;2)高架提升机应使用吊篮上下;29n3)人员不能违章乘坐吊篮上下;4)吊篮提升不能使用单根钢丝绳。10.11.7.安装验收的安全要求:有验收手续和责任人签字;验收单有量化的验收内容。安装后应进行整机试验,包括:空载试验,在空载情况下,按照提升机正常工作时各种动作,包括上升、下降、变速、制动等,在全程范围内以各种工作反复试验,不少于3次,并同时试验各安全装置的灵敏度。额定荷载试验,吊篮内按设计规定的荷载,按偏心位置1/6处加入,然后按空载试验动作反复进行,不少于3次。试验中检查动作和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将安装后检验的结果和试验过程中检验的情况按照要求填写记录,由参加试验的人员签字,确认是否符合要求。10.11.8.一般项目的要求:1)架体。架体安装拆除应编制施工方案;架体基础应符合要求;架体垂直偏差,架体与吊篮间隙均不得超过规定要求;架体外侧应有立网防护,防护严密,摇臂把杆应经设计,安装符合要求,有保险绳,井字架开口处应加固。2)传动系统,卷扬机地锚应牢固。卷筒钢丝绳缠绕整齐,第一个导向滑轮距离不得小于15位卷和筒宽度,滑轮翼缘不得破损,不得与架体柔性连接,卷筒上有防止钢丝绳滑脱的保险装置,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3)联络信号,应有联络信号,信号方式应合理、准确。4)卷扬机操作棚,卷扬机应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操作棚,5)避雷。防雷保护范围以处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避雷装置。10.12.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埋十项内容,其中保证内容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10.12.1.安全装置的要求吊笼安全装置应以试验,并确保灵敏;门连锁装置应有效,制动器是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的主要安全装置,由于电梯起动,停止频繁及作业条件的变化,制支器容易失灵,梯笼下滑导致事故,应加强维护。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坠落限速器是电梯的保险装置,电梯在每次安装后进行检查时,应同时进行坠落试验。门联锁装置是确保梯笼门关闭严密时,梯笼方可运行的安全装置。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10.12.2.安全防护的要求1)地面吊笼出入口有防护棚,防护棚的材质及搭设应符合要求;2)每层卸料口应有防护门,并按要求使用防护门。29n3)卸料台搭设应符合要求10.12.3.司机的安全要求:司机持证上岗作业,每班作业前按规定试车,做好交接班,并填写交接记录。电梯每班首次作业前,进行空车升降试验和测定制动器的效能,电梯在每班首次载重动行时,必须从最低层上升,严禁自上而下,当梯笼升离地面1m高处时,要停车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10.12.4.荷载的安全要求:1)超过规定承载人数、超过重均应有控制措施,外用电梯一般均未装设超载限制装置,所以施工现场使用时要有明显的标志牌,对载人或载物作出明确限制规定。2)未加配重不准载人。10.12.5.安装与拆卸的安全要求:应制定安装拆卸施工方案;拆装队伍应取得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10.12.6.安装验收的安全要求:电梯安装后应经验收,拆装应进行安全交底,验收单上应有量化的验收内容。电梯安装后应按规定进行验收,内容包括:基础的制作、架体的垂直度、附墙距离顶端的自由高度,电气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度检查测试结果,并做空载及额定荷载的试验运行。10.12.7.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架体稳定。架体垂直度不得超过说明规定,架体与建筑结构附关应符合要求,架体附着装置不能与脚手架连接。2)联络信号,应有联络信号,信号应准确。3)电气安装。电气安装应符合要求,电气控制应有漏电保护装置,电梯应单独安装配电箱,并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接地)、重复接地和装设漏电保护装置。4)避雷。在避雷保护范围外应有符合要求的避雷装置。10.13.塔吊检查塔吊检查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平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其中主控项目包括:力矩取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时间与拆卸、塔吊指挥。10.13.1力矩限制器的安全要求:应有力矩限制器,并确保其灵敏。力矩限制器的作用是当发生重量超重或作业半径过大,而致敬力矩超过该塔吊的技术性能时,即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动力源,并发出报警信号,防止发生事故。塔吊在转换场地重新组装、变换倍率及改变起重臂长度时,都必须高速力矩限制器;装有机械型力矩限制器的动臂变幅式塔吊,在每次变幅后,必须及时对超载限位的吨位,按照作业半径的允许载荷进行调整。10.13.2.限位器的安全要求:应有超高、变幅、行走限位器,并确保其灵敏。超高限位器的作用是当塔吊吊钩上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机构的上升电源,机构可以做下降运动。安全检查时,应做动作试验验证。变幅限位器包括小车变幅和动臂变幅。安全检查时应做验收验证。29n行走限位器的作用是最轨道式塔吊控制运行时保证不发生出轨事故。安全检查时,应进行塔吊行走动作实验。10.13.3.保险装置的安全要求:1)吊钩应有保险装置。吊钩保险装置的作用是防止塔吊工作时,重物下降被阻碍但吊钩仍继续下降而造成的索具脱钩事故。2)卷扬机滚筒应有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的作用是防止当传动机构发生故障时,造成钢丝绳不能够在卷筒上顺排,以致越过卷筒端部凸缘,发生咬绳等事故。3)上人爬梯应有护圈,并应符合要求。10.13.4.附墙装置与夹轨钳的安全要求。1)塔吊高度超过规定安装附墙装置,附墙装置安装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附着在建筑物时其受力强度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每道附墙装置的撑杆布置方式、相互间隙以及附墙装置的垂直距离应按照说明书规定;当由于工程的特殊需改变附着杆的长度、角度时,应对附着装置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2)有夹轨钳,并按规定使用。夹轨钳装置必须保证卡紧后的制动效果,当司机午饭、下班以及中间临时停车需要开塔吊时,必须按规定将塔吊的夹轨钳全部卡牢后,方可离开。10.13.5.安装与拆卸的安全要求:应制定安装拆卸方案,作业队伍取得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10.13.6.塔吊指挥的安全:司机、指挥应持证上岗;高塔指挥应使用或对讲机。10.13.7.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路基与轨道。路基应坚实、平直,有排水措施;枕木铺设应符合规定要求;道钉与接头螺栓数量充足;轨距偏差不超过规定,轨道应有极限位置阻挡器;高塔基础应符合设计要求。2)电器安全。行走塔吊应有卷线器,并确保其有效;塔吊与架空线路不小于安全距离,当小于时应有符合要求的防护措施;轨道应接地、接零,并且必须分开,符合要求。3)塔作业。两台以上塔吊作业,应有防护措施。两台或两台以上塔吊在相靠近的轨道上或同一条轨道上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的最小距离:移动塔吊,任何部位(包括吊物)之间不小于5m;固定塔吊,低位塔臂端部与高位身不小于2m,高位塔吊钩与低位塔垂直距离不小于2m。当施工因场地作业条件的限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同时采取两种措施:组织措施,对塔吊作业及作业路线进行规定,由专业的监护人员进行监督执行;技术措施,应设置限位装置、缩短臂杆、升高(下降)塔身等措施,防止塔吊应误操作而造成的超越规定的作业范围,发生碰撞事故。4)安装验收。安装完毕应有验收资料,责任人应在验收资料上签字,验收单上有量化验收内容。安装后应进行整机试验,包括:空载试验,按提升、回转、变幅、行走,分别进行动作试验,并作提升、行走、回转联合动作试验。试验过程中碰撞各限位器,检验其灵敏度。额定载荷试验,吊臂在最小工作幅度,提升额定最大起重物,重物离地20cm,保持在最大、最小、中间工作幅度进行提升、行走、回转动作试验及联合动作试验。29n进行以上试验时,应用经纬仪在塔吊的两个方向观测塔吊变形及恢复变形情况、观察试验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生温、漏油等情况,进行记录、测定,最后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10.14.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空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其中保证项目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10.14.1.施工方案的要求:应有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并经上级审批。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现场环境、施工工艺、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使用、起重扒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10.14.2.重机械的安全要求:1)起重机有超高和力矩限制器,吊钩有保险装置,起重机应取得准用证,起重机安装后经验收;2)起重扒杆有设计计算书并经上级审批,扒杆组装符合设计要求,扒杆使用前应经试吊。10.14.3.钢丝绳与地锚的安全要求:1)起重钢丝绳磨损、断丝不得超标。2)滑轮应符合规定。扒杆滑轮及地面导向滑轮的选用,应与钢丝的直径相适应,其直径比值不应小于15,各组滑轮必须用钢丝绳牢靠固定。3)缆风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倍。10.14.4.地锚埋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吊点应符合设计规定位置;索具使用应合理、绳径倍数足够。根据重物的外形、重心及工艺要求选择吊点,并在施工方案进行规定;吊点选择应与重物的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且吊点应在重心之上;当采用几个吊点时,应使各吊点的合力作用点在重物重心的位置之上。10.14.5.司机、指挥的安全要求:司机、指挥持证件上岗;高处作业有信号传递。10.14.6.一般项目的安全要求:1)地耐力。起重机作业路面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地面铺垫措施应达到规定要求。2)起重作业。被吊物重量不明不得吊装;不得超载作业;每次作业前应经试吊检验。3)高处作业。结构吊装应设置防坠落措施;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应有牢靠悬挂点;人员上下应专设爬梯、斜道。起重吊装于高处作业时,应按规定设置安全措施,防止高处坠落。《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吊装之前,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屋架吊装以前,应预先在下弦挂安全网,吊装完毕后,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4)作业平台。起重吊装人员作业有可靠立足点;作业平台临边防护应有搭设方案并符合规定,作业平台脚手架板应满铺。《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规定:“29n悬空作业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高处作业人员站在符合要求的脚手架或平台上作业。5)构件堆放。楼板堆放不得超过1.6m高度,其他物件堆放高度应符合规定,大型构件堆放应有稳定措施。6)警戒。起重工、电焊工应有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10.15.施工机具检查评分施工具检查评分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等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10.15.1.刨的安全要求:1)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2)应有护手安全装置;3)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4)应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5)未作业时,应切断电源;6)严禁使用多功能平刨。11.15.2.圆盘锯的安全要求:1)电锯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2)有锯盘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安全装置,传动部位应有防护;3)应做保护接零,设有漏电保护器;4)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10.15.3.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要求:1)I类手持电动工具应有保护接零,使用时应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意接长电源线或更换插头。10.15.4.钢筋机械的安全要求:1)机械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2).应做保护接零、设有漏电保护器;3)钢筋冷拉作业区及对焊作业区应有防护措施;4)传动部位应有防护措施。10.15.5.电焊机的安全要求1)电焊机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2)应做保护接零、设有漏电保护器。3)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或触电保护器。载降压保护装置是指当弧焊变压器处于空载状态时,可使用其电压降到安全电压值以下,当启动焊接时,焊机空载电压恢复正常。这样保障了作业人员的安全,同时由于切断了空载时焊机的供电电源,降低了空载损耗,节约了电能。防触电保护装置是指将电焊机输入端加装漏电保护和输出端加装空降压保护合二为一采用的一种保护装置。对电焊机的输入端和输出端的过电压、过载、短路和防触电具有保护功能,同时也具有空载节电的效果。29n4)一次线长度不得超过规定,并应穿管保护。电焊机的一次侧与二次侧比较,一次侧电压高,危险性大,如果一次线过长(拖地),容易损坏或机械作发生危险,因此最好穿管保护和焊机接线柱连接后,上方应设防护罩防止意外碰触。5)电源应使用处动开关《用民规范》规定“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6)焊接线接头不得超过3处和绝缘老化。7)电焊机有防雨罩。10.15.6.搅拌机的安全要求:1)搅拌机安装后有验收合格手续;2)应做保护接零,设有漏电保护器;3)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应达到安全要求;4)操作手柄应有保险装置;5)露天搅拌机应有防雨棚,作业平台应安全;6)料斗应有保险挂钩,并按规定使用;7)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8)作业平台应平稳;10.15.7.气瓶的安全要求: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2)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距明火不小于10m,达到规定要求时应有隔离措施;;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不应平放,存放应符合规范要求;4)气瓶应有防震和防护帽10.15.8.翻斗车的安全要求:1)翻斗车应取得准用证,其制支装置应确保灵敏;2)司机应持证驾车;3)严禁行车载人或违章行车。10.15.9.潜水泵的安全要求:1)应做保护接零,设有潜心电保护器;2)保护装置确保灵敏有效,使用合理。10.15.10.打桩机的安全要求:1)打桩机应取得准用证,安装后应有验收合格手续;2)打桩机应有超高限位装置;3)打桩机行走路线地耐力应符合说明书要求;4)打桩机作业施工前应针地作业条件和桩机类型编写专项作业方案,并经审核批准,按施工方案和操作堆积进行操作。29n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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