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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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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城市轨道交通X号线土建监理X标安全监理方案编制:审核:批准:XXXXXXXXXXX监理公司XXXXXX城市轨道交通X号线土建监理X标监理部201X年X月42n目录第一章安全施工监理依据2第二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制度2第三章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内容7第四章安全施工监理措施25第五章重点部位安全监理措施29第六章安全风险评价、控制及应急预案32第七章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程序374242n安全生产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是建设监理的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安全是建筑施工的永恒主题,没有安全就没有质量,没有安全就没有进度,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本地标段工程是一个高风险工程,涉及深基坑开挖、联络通道暗挖、大型机械使用、脚手架工程、钢支撑、管线改移等多种工程领域,安全环节多,安全风险高。因此,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是很需要一整套班子、一整套制度、一整套监督管理体系作保证的。本工程类型复杂,施工场地地面交通繁忙,高大建筑林立,地下管线密集。因此,不仅工程本身存在质量安全课题,而且如何在不利于工程施工的环境中,甚至是恶劣的环境中,保证做出合格的、优良的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保证人身安全,是更大的课题。人身安全与工程安全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失任何一方,另一方也是不存在的。安全生产是项目工程参加建设各相关单位需要抓的头等大事,是工程顺利进展的保证。我公司通过多年积累的监理工作经验,深感“安全第一”的重要性,已将施工安全控制纳入了公司监理工作的控制范围,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将在本工程的监理工作中严格执行。为了强化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工程实施期间人身、设备、工程结构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再结合本工程的管理模式,按照业主管理团队制定的项目管理程序及制度文件,特制订本程序,以规范各方的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的安全。42n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为:人员因工死亡率为0;现场施工人员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0.02%;不发生拆迁工程安全事故;不发生基坑坍塌、路面大面积坍塌事故;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地表沉陷引起交通中断、通讯中断、漏气、漏水等施工责任事故。本工程的安全方针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一章安全施工监理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1.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1.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1.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1.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1.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1.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二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及制度2.1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2.1.1成立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的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监理部设1名及上专职安全工程师,持证上岗。2.2明确安全生产的目标:杜绝因工死亡,现场施工人员的年轻伤负伤率不大于0.2‰42n;不发生拆迁工程事故;不发生基坑坍塌,洞内塌方冒顶的责任事故;避免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以上的其它工程事故;杜绝因施工所造成的地表沉陷以及由此引起的房屋开裂、倒塌、道路交通中断、通讯中断、漏水和漏气等工程施工责任事故。2.3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工作职责:2.3.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⑴对监理部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全面负责;⑵确定监理部的安全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⑶组织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审批专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⑷审核并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和安全监理专题报告;⑸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查和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工程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⑹审批《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报审表》和《施工现场起重机械验收核查表》;⑺签署《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⑻发现重大质量、安全隐患时,发布工程停工令、复工令。监督施工单位暂时停工整改。向施工单位下达暂时停工整改通知的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暂时停工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⑼检查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情况。⑽及时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签发安全监理月报。2.3.2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⑴编写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⑵审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⑶42n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查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各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⑷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⑸核查施工单位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情况;⑹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⑺核查施工起重机械拆卸、安装和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检查定期检测情况;⑻核查中小型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手续,签署相应表格;⑼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监理日记;发现问题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通报,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报告;⑽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监理会议;⑾起草并经总监授权签发有关安全监理的《监理通知》;⑿编写监理月报中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2.3.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⑴参与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⑵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本专业的安全技术措施;⑶审核本专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⑷检查本专业施工安全状况,对安全事故隐患按规定的方法处理,必要时向安全监理人员通报或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⑸参加本专业安全防护设施检查、验收并在相应表格上签署意见。2.3.4造价工程师:⑴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无安全许可证的不得分包。42n⑵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⑶检查施工单位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2.3.5测量量测工程师:⑴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监控量测专项方案。⑵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工程监控量测技术据分析工作。⑶监测值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或突然超常的较大变动时,要立即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并由总监逐级上报,必要时立即停止施工,实施抢险预案,确保安全生产。2.4制定安全监理规章制度2.4.1在编制监理规划过程中编制安全监理方案,安全监理方案的编制应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安全监理方案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安全监理方案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以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重点、制度、方法和措施,明确指出应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施工部位。2.4.2监理部按照安全监理方案的要求编制具有可操作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具体指导各级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4.3根据安全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编制旁站方案、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安全监理培训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等各项安全制度。安全制度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4.442n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针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和现场实际情况,依据安全监理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和管理要求,编制专项安全监理细则,明确监理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安全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手段、安全监理检查重点、检查频率和检查记录的要求。专项安全监理细则编制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2.5安全监理培训2.5.1安全法律、法规教育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安全监理,是国家法律法规(《建筑法》第三十条、三十二条、三十六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条、十四条、四十四条、五十七条)的规定,具有强制性。为提高监理在工作中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监理部对监理人员进行认真的培训办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监理在施工中安全监控水平,消除事故隐患,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文明建设。2.5.2思想教育统一监理人员对安全监理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对建设工程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安全监理责任,同时规范安全监理行为。监理部对监理人员进行思想教育,使监理工作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认真做好施工安全监控,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目标实现。2.5.3安全技术教育监理部在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各施工单位的实际,组织学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42n规程》、《武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管理标准》等规范规程,学习重大风险点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提高监理在施工中的技术监控水平。2.5.4安全教育方式⑴采取办班集中学习的方式。⑵自学方式。⑶参加监理协会组织的安全监理培训2.5.5建立安全学习档案根据学习内容考试成绩填表备案,考试试卷封存入档。第三章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内容3.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3.1.1审查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3.1.1.1监理工程师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3.1.1.2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3.1.2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3.1.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3.1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1.3.242n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3.1.3.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3.1.3.4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3.1.3.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3.1.3.6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⑴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⑵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合会审;⑶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⑷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⑸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单位审批人员批准;3.1.4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4.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42n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42n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建筑施工企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3.1.4.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1.4.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下列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42n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五、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本项目参建的各方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对已编制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⑵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组必须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报告,施工企业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进行完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⑶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施工企业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3.1.4.442n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3.1.5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3.1.5.1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3.1.5.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3.1.5.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3.1.5.4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3.1.6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3.1.7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听取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3.1.8进行安全监理交底,安全监理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监理部、驻地办有关的监理人员参加,并形成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3.1.9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由安全监理人员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动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3.2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3.2.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3.2.1.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42n3.2.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3.2.1.3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3.2.1.4检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3.2.1.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3.2.2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2.2.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单位整改。3.2.2.2对重要的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查和检测工作。3.2.2.3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3.2.2.4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3.2.3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3.2.4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3.2.5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3.3现场安全施工监理控制要点3.3.1安全技术交底:3.3.1.1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坚持在工程开工前进行层层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采用书面形式,进行详细讲解说明后,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双方签字确认。42n3.3.1.2施工安全技术总措施由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3.1.3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各工种施工负责人、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施工负责人在安排布置班组施工任务时向作业班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3.1.4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向专业施工班组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3.3.1.5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安全技术交底会。3.3.2劳动防护用品:督促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绝缘手套、绝缘鞋、防尘口罩、护目镜等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安全标志,使用方法是否正确。3.3.2.1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前首先做一次外观检查,检查外观有无缺陷、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3.3.2.2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得使用无安全标志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3.3.2.3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3.3高空作业: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3.3.3.1临边作业:工作面边沿无围护设施,可能产生坠落的作业。⑴临边作业的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上杆1.0~1.2m,下杆0.5~0.6m。42n⑵防护栏杆的材料应使用钢管,严禁使用螺纹钢代替。⑶防护栏杆用绿色密目网进行封闭。3.3.3.2洞口作业:在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附近的作业。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各种预留孔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电梯井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密目网、水平网等设施。3.3.3.3悬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在周边临空的状态下进行作业。悬空作业必须适当地建立牢靠的立足点如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吊篮等方可进行施工。3.3.3.4交叉作业:进行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操作下侧作业的位置,必须出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否则中间必须设置防护层。3.3.4脚手架:3.3.4.1脚手架的材质、扣件必须符合标准。3.3.4.2脚手架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在荷载计算中应包括荷载分类、荷载取值、荷载组合等内容。3.3.4.3脚手架剪刀撑、斜撑、扫地杆牢固可靠。3.3.4.4横杆搭接必须符合规定。3.3.4.5作业层脚手板铺满、铺稳,严禁出现探头板。3.3.5土方开挖:3.3.5.1编制土方施工方案,其内容包括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等,并附有计算书。3.3.5.2土方开挖前及时清除地面地上障碍物。42n3.3.5.3人工开挖或机械开挖时要保持安全距离,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掏挖坡脚。3.3.5.4严格按要求放坡,随时注意边坡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3.3.5.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设专用爬梯或马道。3.3.6模板工程3.3.6.1模板施工前必须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基础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计算。3.3.6.2模板安装前对施工队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队必须具有相应资质。3.3.6.3模板及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3.3.6.4模板拆除时设置警戒区,防止人员误入被砸伤。3.3.6.5严格按照先支后拆,后支先拆的顺序进行,先拆除非承重的模板,后拆除承重的模板。3.3.7施工机械:3.3.7.1木工机械⑴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了解机械设备的构造、性能和用途,掌握有关使用、维修、保养的安全技术知识。电路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排除。⑵作业前试机,各部件运转正常后方可作业。⑶作业时必须扎紧袖口、理好衣角、扣好衣扣,不得戴手套。作业人员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⑷机械运转过程中出现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⑸链条、齿轮和皮带等传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42n⑹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严禁使用倒顺开关。⑺工作场所严禁烟火,必须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⑻应及时清理机器台面上的刨花、木屑。严禁直接用手清理。刨花、木屑应存放到指定地点。⑼作业后必须切断电源。3.3.7.2起重机械⑴施工现场新安装或者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式起重机、龙门架(井字架)、整体提升脚手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本企业的安全、施工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的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必须先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⑵施工现场起重机械拆装前,监理人员应核查拆装单位的企业资质、租赁合同、设备的定期检测报告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监理人员应检查其是否编制了专项拆装方案;安装完毕后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的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表格上签字。⑶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安装验收手续,并在相应的验收表上签字。⑷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应参加施工现场模板支撑体系的验收并签署意见,对工具式脚手架、落地式脚手架、临时用电、基坑支护等安全设施的验收资料及实物进行检查并签署意见。3.3.8临时用电:3.3.8.1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现场勘测、负荷计算、变电所设计、配电线路设计、配电装置设计、接地设计、防雷设计、外电防护措施、安全用电与电气防火措施、施工用电工程设计施工图等。42n3.3.8.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3.3.8.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并应包括下列内容:⑴用电组织设计的安全资料;⑵修改用电组织设计的资料;⑶用电技术交底资料;⑷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⑸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⑹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⑺定期检(复)查表;⑻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3.3.8.4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3.3.8.5严格按照JGJ46-2012标准采用TN-S系统,实行“三级漏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室内外配线及配电箱接线方法、材质均符合JGJ46-2012标准。3.3.9消防3.3.9.1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3.3.9.2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3.3.9.342n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3.3.9.4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3.3.9.5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3.3.9.6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3.3.9.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3.3.9.8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3.4安全监理方法3.4.1日常巡视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3.4.2安全检查3.4.2.1安全检查类型42n⑴定期安全检查:监理部每月对施工现场检查两次,或在重大节假日前组织检查;施工单位应每周对施工现场检查一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组织检查,并满足业主关于安全检查的相关要求。将检查结果报监理单位。⑵不定期安全检查:监理部对工程项目专门安排节假日、雷雨、气候干燥季节和重要的施工场所进行有针对性的全面检查。3.4.2.2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事故隐患、查事故处理。3.4.2.3安全检查办法⑴听取情况介绍:检查、听取被检查工程项目的单位领导汇报和介绍劳动保护、工作与生活中所进行的教育、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存在的差距等情况。⑵查阅有关图、表、制度、会议记录、纪要、教育和对自查、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的措施与落实情况等。⑶调查核实检查出的问题,向知情员工询问情况。3.4.2.4安全检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和武汉市关于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先关要求,或参考《北京市实施<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办法》;(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42n(7)《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3.4.3监理例会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3.4.4安全专题会议3.4.4.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3.4.4.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议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3.4.4.3会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有签收手续。3.4.5监理指令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3.4.5.1口头指令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3.4.5.2工作联系单42n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日志中记录。3.4.5.3监理通知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3.4.5.4工程暂停令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3.4.6监理报告3.4.6.1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3.4.6.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3.4.6.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向地铁工程安全质量现场监督组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3.5.6.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市建委。3.4.7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下达工程暂停令,在事后向建设单位通报:3.4.7.142n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的;3.4.7.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3.4.7.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3.4.7.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3.4.7.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3.4.7.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3.4.7.7出现安全事故时。第四章安全施工监理措施4.1预控4.1.1.项目安全控制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方将要求工程有关各方管理机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将责任落实到人;4.1.2.为使安全施工做有依据,学有榜样,创有标准、施有规章,在业主方与承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明确安全施工条款,以避免引发相关问题对业主造成损失;4.1.3.严格审查施工安全措施或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是指导施工具体行动的纲领,其安全技术措施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要求承包单位至少在开工前7天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将安全技术措施与预控预案作为审查的关键内容之一。对深基坑支护、盾构区间隧道施工、施工机具及照明用电、电气焊接等重要工作,在正式施工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机构上交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开始施工后,现场检查其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如安全帽的使用、紧急通道、用电及消防管理等。42n4.1.4.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包括: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42n经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为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必须通过预先的分析,针对施工过程的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发生的可能性,消除危害,拿出针对性的措施。4.1.5.审查进入现场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格和证明材料,分包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及安全培训上岗证明。并审核现场有关的安全技术签证文件,如总包、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用火协议等。审查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在使用应用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4.1.6.督促承包单位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定期检查各承包单位安保体系运作情况与防控预案的落实情况;要求其层层建立安全责任制,督促签订安保责任书,定期组织安全知识教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并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安全检查;4.1.7.总包、分包单位的安全负责人按安全施工的基本规范要求定期向操作劳务人员宣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等,结合工程外部和内部的不安全因素,通过综合分析,深入浅出的将安全施工措施让每个现场人员掌握,并从入场伊始的“安全考试”形成定期的“安全知识测验”。4.1.8.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监理工程师担任组长,所有参建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加强季节性的安全防范工作,督促承包单位注重防雷击、防漏电、防火灾等。强化消防管理,实行用火管制。在各施工区域内划定禁火区,严格实行动火许可证制度。在施工现场保卫上,组织参建各方开展安全联防;在冬施、雨施前和“42n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四大节日前组织有业主、设计、总包参加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并分为几个专业组,认真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检查后由监理整理出整改意见和建议。每周一次现场安全大检查由监理机构组织,建设、监理、承包等单位人员组成,对查出的问题分析讨论,并监督承包单位限期整改解决,这既是几方在安全问题上沟通的有效措施,也是保持长期警惕分阶段重点防范的有效方法,更是对安全生产大力宣传的动员办法。4.1.9.在《监理规划》中制定施工安全控制的措施和内容,制定安全监理制度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如实作好检查记录;4.1.10.本工程监理机构将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编制《安全施工监理细则》,该细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项目概况,主要体现与安全控制有关的工程特点和内容;(2)安全监理控制目标,按项目合同和国家及北京市法规要求确定;(3)本工程监理机构在安全监理方面的分工;(4)安全控制的关键环节、关键部位,控制的重点和方法;(5)安全控制措施落实的检查及奖惩;4.1.11.监理机构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制度。为促进安全监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本工程监理机构将全面推行安全监理台帐制度,各现场监理工程师及时分类归纳,整理有关情况,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现场的安全状况。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则负责整理整个现场的安全工作台帐。总监定期检查,并组织分析、研究。4.2过程控制42n本工程监理机构将日常巡回检查、定期集中检查和资料检查相结合,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对现场出现的安全问题,监理工程师将要求责任单位立即改正。如果执行不力或不及时,则在24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对严重威胁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或苗头,则坚决行使安全否决权,下达停工令限期整改,不满足安全要求不准复工(工期不予延长)。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分析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部署安全工作。定期与业主联合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包括现场和资料)。现场检查的重点方面:4.2.1.在进行现场巡视时,包括对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深基坑四周围栏的设置、防火、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交通事故、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4.2.2.在进行现场巡视或定期检查时,重点对基坑支护、吊装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具等进行检查;4.2.3.对桩基钢筋笼吊装实施安全旁站监理。4.2.4.施工用电设施重点检查现场照明及低压干线架设、开关箱、熔丝、变配电装置;4.2.5.施工机具重点检查漏电保护装置、绝缘状况、防护装置;4.2.6.监理的有关安全控制活动必须作好记录,记录具体详细,并作为工程资料备查。4.2.7.有关安全控制的工作情况写入每月《监理月报》;4.2.8.对于现场安全控制,不允许实施“紧急放行”。4.2.9.针对本工程的特点,监理机构将定期对施工用电及施工设备机具进行安全检查。4.3事后控制42n对在安全检查及数据分析时发现的安全隐患,在发出监理通知要求责任人限期改正后,本工程监理机构将进行跟踪验证,确保纠正和预防措施得以落实。对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严格按以下程序处理安全事故:4.3.1.报告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机构要立即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3.2.事故调查:本工程监理机构参与有关方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认真调查;4.3.3.事故处理:本工程监理机构协助承包单位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作好标识,保护好现场;4.3.4.安全事故发生后,监理机构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作好安全监理台帐记录,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总结并提出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和保证。第五章重点部位安全监理措施由于本监理工程中大部分工程都在地下施工,施工作业面狭小,作业环境阴暗潮湿,同时对地面建筑物和地下管线影响较大,因此在深明挖基坑及盾构区间42n施工中,要特别注意施工安全,既不能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也不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这些重点部位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措施如下:5.1重大风险点和应急预案的监理(1)审批重大风险点专项方案和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进行风险点动态识别,对已知的、可预测的重大风险点,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应明确通过风险点所需的材料、机具数量和规格、人员准备、水电准备、信息联络方法等。同时,为了加强对风险点的适时控制,施工单位应全面统计和整理风险点的基本情况,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2)做好对外协调准备工作施工单位在针对重大风险点范围内施工前,应提前15天做好相关产权单位和交通、市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争取得到相关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做好必须的准备和配合工作。(3)建立全员参与风险动态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重大风险点动态管理的培训和交底机制,做到全员参与风险动态管理。根据已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工段长、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程序和专项方案的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等工作。工段长、班组长组织对现场施工操作人员的应知应会培训。培训要有记录,书面交底要明确。(4)重大风险点监理实施的过程控制和信息反馈42n施工单位在风险点的施工过程中,应针对工程特点及时调整方案措施,按照标准制定相应的预警值和替戒值,通过监控量测数据严格指导施工。当达到警戒值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准备启动紧急预案。在风险点(如地下施工穿越桥桩、管线、建筑基础侧、掌子面渗水、局部坍塌严重等)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既定方案和措施,强化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保证工序质和安全,从而确保工程安全。因此,监理单位应对方案进行严格监督控制,及时与各方进行专项研究,解决施工中的实际问题。(5)建立风险点动态管理档案风险点动态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重大风险点预防控制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其中包括不同施工阶段重大风险点的识别、专项预案、应急预案,以及执行程序、组织机构、物资设备情况、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联系方式等.方案的审批记录;风险点实施前的准备情况记录。风险点实施过程记录.所有风险点规避结束后的经验教训总结,包括:风险点周围环境的情况、主要的施工方法(总结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材料要详细)、规避所用的时间、监控量测数据及其他有关数据、风险通过过程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方案实施情况等。(6)建立应急抢险组织机构为保证施工安全,做到险情一旦出现,能够及时有效抢险,将险情控制在最小范围.特成立应急抢险领导小组。险情发生后按程序上报,首先由当班班长、值班技术人员报告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及监理工程师,再由经理部(抢险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抢险小组所有成员,经简要分析后按预定程序上报,上报人员应有具体分工。(7)备好应急抢险物资平时需备好雨衣、手电、方木、编织袋、草袋、工字钢、钢管、钢板、引水管、防毒面具等抢险物资发电机、水泵等设备放置在距离开挖面15m处,深基坑车站工区准备3-5cm42n碎石。材料应分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专料专用,所用材料、构件和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以及设计要求,应具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施工中发现减少或损坏应及时更换和补充。同时,物资设备部负责日常检查抢险物资及设备的完备情况。5.2暗挖联络通道施工监理控制措施(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全部采用36V以下的低压照明电器,电动工具和设备是否采用防潮防爆型号。(2)检查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配备齐全。(3)在开挖过程中,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循“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的原则进行施工,控制地表沉降。(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超前地质预报,先探后挖,超前探测2倍开挖进尺,探明前方土质和含水量情况,指导施工。(5)及时进行初支背后回填注浆,注浆严格按照初支背后注浆施工工艺,控制好注浆参数,确保注浆效果。(6)加强地面沉降监控量测、地面沉降值异常,立即反馈,指导施工。(7)施工单位要派出专门巡路员加强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第六章安全风险评价、控制及应急预案6.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中的首要步骤,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本身的特点采取经验判断、技术诊断、专家论证或其他方法等系统而全面地识别出影响建设工程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并加以适当归类。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条件、周围建(构)筑物、地下管线、下穿桥梁、建筑物及既有地铁进行详尽的调查;根据地铁工程建设的特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施工部位、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施工工艺进行技术研究和技术论证;42n6.2风险点分析通过风险点分析,可以更准确地认识风险,保证目标规划的合理性和计划的可行性,合理选择风险对策。在风险源分析过程中,应量化成风险发生概率和损失严重性。还需要对风险量做出相对比较,以确定风险源的相对严重性。风险评价方法:D=L×E×C其中:D——风险值;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6.3风险点监控6.3.1方案研讨及审批施工单位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进行风险点动态识别,对已知、可预测的重大风险点,必须编制详细的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明确通过风险点所需的材料、机具数量和规格,人员准备,水电的准备,信息联络等。方案应在临近风险点前一个月组织本企业或外部专家进行方案论证,同时报送监理部审批。6.3.2各种资源准备在风险点通过前,应按照预案要求备齐各种物资。抢险物资禁止任何部门及人员擅自挪用,施工中发现损坏和减少的需及时更换和补充。6.3.3风险点通过前控制42n针对重大风险点的内容,要提前15天作好相关产权单位和交通、市政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征得对方的支持和理解,做好必须的准备和配合工作。根据已识别的重大风险点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必须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班长以上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程序和专项方案的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工班长组织对施工人员的应知应会培训,要求培训有记录、书面交底明确。监理部组织安全工程师对监理工程师进行重大风险点的学习培训,熟悉掌握风险点的情况和监控程序,检查和落实技术交底的执行情况。6.3.4风险点过程控制风险点的施工过程中,要针对工程特点及时调整方案,按照标准制定相应的预警值和警戒值,通过监控量测数据,及时反馈信息,严格指导施工。达到监控警戒值时施工单位必须按程序逐级上报,并立即准备紧急预案的启动。在风险点(如地下施工穿越桥桩、管线、建筑基础,掌子面渗水、局部坍塌严重等)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既定的专项方案和措施,坚持每一工序控制,通过保证工序质量来保证安全。监理工程师严格方案的监督控制,及时与各方进行专项研究,解决施工实际问题。6.3.5通过风险点分析总结施工单位在风险点规避结束后,应进行总结,对施工中的经验、教训进行分析。主要内容应包括:风险点周围环境情况、主要施工方法(详细总结所采用的主要技术参数、主要材料)、规避所用时间、监控量测数据及有关数据统计等。6.3.6监控量测信息分析及反馈42n监控量测是地铁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工作,在整个建设期都要进行监控量测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反馈。施工单位要配备专职监控量测人员,按照相关测量规程、规范、设计文件关于监控量测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就进行方案设计、布设监控点位。在正式开工前开始初始数据的采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决定监控量测频率。各标段监测组每天将现场各种监测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归类并进行分析,找出各种沉降、位移等变化规律,及时反馈信息,指导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监测组每天将监测数据按上述工作步骤编制成监测日报,按时报送监理部。如监测值达到规定的预警值或突然超常的较大变动时,要立即用电话报监理部、建设单位及各相关领导,必要时立即停止施工,实施抢险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在监测数值正常变化情况下,施工单位每周向监理部报监测周报,由监理部负责监控量测的监理工程师将施工监测周报进行整理、汇总,提取重要监测数据。绘制各种相关的线图进行回归分析,依据施工监测周报编制监测监理周报,按时限要求报业主。6.4应急预案暗挖法施工,可能发生塌方、涌水、涌砂等情况;明挖法施工,可能发生基坑坍塌等情况。临危不乱,处置方法得当,不扩大事态,将损失减至最小是处理事故的宗旨。监理在发生重大事故时协调各方积极应对,使事故很快得以解决。面对紧急情况,监理应把握以下几点:⑴42n预案的制定。一般应相应对突发事件,预先要有所准备,应将方案纳入到施工组织设计中,并且有应对事件的组织机构,有物资材料的准备。一旦事件发生,按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反应,先行启动初步应急措施,这样才能将事态缩小,为进一步处理打下基础。⑵紧急情况发生后,分三步做出反应:①判断紧急情况的性质。只有当塌方、涌水、涌砂较严重,已经破坏初级支护,并具有扩大趋势时,应判断为事态严重;②迅速通报建设、设计、监理、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并按程序通报市、区政府部门,并应迅速与交管部门取得联系,及时封闭交通、放出警戒线;③紧急情况发生后,应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以抢救遇险人员、保障事故现场人员生命安全为第一原则,及时采取措施,组织进行抢险。防止事故进一步发展,或引起连带事故的发生,使损失降低到最低点。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应拍照或录像。⑶紧急情况的处理①在各方面尚未到达现场调查之前,首先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封堵”。不管是塌方、涌水、涌砂,要尽快、尽可能靠近事故点,尽量牢靠的封堵事故点。土方不能清理,水不能引排,涌砂不能任其发展。②按各方研究制定的技术方案,继续对事故做出处理。采取地面和地下加固周边地层为主线,常用的方法是注浆加固,只是注浆加固的方式和配比有所不同。当塌方较严重,塌方体积较大,应考虑对塌方形成的空穴先进行压砂填充,然后再进行压浆固结。③方案一旦确定,处理事故一旦开始施工,要着眼于“抢”,应在24小时内轮班作业。监理工作应及时跟上,把安全渡过事故区视为头等大事。④42n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一般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往往是施工违规造成的,而违规的环节很多,要找出肇事原因,监理在进一步的施工中予以特别监督,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当然,若属于地质勘探不清,地质情况水文异常,或者设计方面的原因,比如提供的掘进工艺流程有漏洞,则需要补充资料,完善设计。6.5旁站与记录控制对重大风险点,按照监理部编制的《旁站监理细则》进行旁站监理,并认真填写旁站记录。第七章环境安全(风险源)管理程序7.1环境安全设计交底7.1.1施工单位接到施工设计图后,应仔细、全面地熟悉施工设计图纸,查对图纸与现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核实环境安全设计(包括结构方案、施工方案、环境安全分级、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工程环境监控措施、工程环境变形控制标准等)在技术上的合理性以及可实施性,并在设计交底时提出环境安全设计的有关质疑,由设计单位做出解答。7.1.2环境安全设计交底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2)新建工程的环境安全风险级别及所对应的建(构)筑物、市政基础设施名称,以及与通道结构的位置关系等;(3)工程环境现状情况;(4)通道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预测;(5)工程环境变形控制标准(含阶段变形控制标准);(6)环境安全风险控制的工程技术措施;(7)环境安全保护措施;(8)环境安全监控措施;42n(9)专项预案(指达到报警值实施的专项预案);(10)应急预案(指达到极限值的应急预案);(11)施工注意事项;(12)环境安全风险控制的其他有关内容7.2环境核查和环境调查7.2.1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结合设计文件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桥梁、地下管线等周边环境情况进行全面的核查和调查。7.2.2环境核查和调查的内容应包括邻近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种类、规模、业主、修建年代、结构型式、材质、质量状况、安全状况、工作状态、与地铁结构的位置关系等。7.2.3为全面和深入地掌握邻近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现状,土建施工单位在环境核查和调查的基础上,还应对重要邻近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现状进行详细的调查,现状调查应包括相关资料的收集(勘察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和养护资料等)、外观检查和必要的内在质量检测等。7.2.4环境核查和调查工作要形成正式的环境核查和调查报告,调查报告经土建施工单位项目部总工程师签字后报建设单位。7.3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7.3.1施工单位应根据环境特点、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以往施工经验,针对不同的环境危险源分别编制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7.3.2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环境现状(3)施工方案和主要施工工艺42n(4)工程环境保护措施(5)施工对工程环境的影响预测(6)监测实施方案(7)控制标准(含各施工阶段的预警值、报警值和极限值)(8)专项预案(指达到报警值实施的专项预案);(9)应急预案(指达到极限值的应急预案及出现异常情况的应急抢险预案);(10)安全管理措施7.3.3施工单位完成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后,要组织专家和技术人员对上述工作成果进行自审。方案编制、自审等工作按环境安全等级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编审程序。7.4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评审7.4.1监理单位应组织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并按照环境安全等级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评审。7.4.2环境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评审意见。施工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审查意见修改和完善施工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7.5环境安全施工技术交底7.5.1施工单位应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变更设计文件、专项施工方案、设计交底的资料以及现行有关施工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上级的有关规定作好环境安全的层层技术交底工作。7.5.242n施工技术总交底时,应对工程影响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种类、规模、工程项目的危险源、不利环境因素、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风险级别、消除危险源的工程技术措施、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监控措施、控制标准、施工注意事项、专项预案、应急预案等进行施工技术交底。7.6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风险控制7.6.1为掌握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对周边环境产生的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周边环境实施全过程的安全监测及安全风险控制。7.6.2监测系统(1)土建施工单位监测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中的监控量测要求对支护结构的位移、变形、受力情况及邻近既有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沉降(变形)实施土建施工全过程的完整监测,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用以评定地铁施工期间支护结构的稳定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可能发生的危及施工和环境安全的隐患或事故提供及时、准确地预报,避免支护结构破坏和环境事故的发生。(2)第三方监测对环境安全风险点,在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环境安全监测的基础上,由业主委托独立于产权单位、承包商和监理及设计代表,且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依据相关规范、规程对周边环境实施独立、公正的第三方监测。第三方监测单位负责为业主提供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和可靠的监测数据和信息,负责施工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的评定,对可能发生的危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或事故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第三方监测可由具有相应专业监测能力又有相应专业安全风险评估能力的单位独立承担,也可由具有相应专业量测能力的单位和具有相应专业评估能力的单位联合承担。7.6.342n对各级环境安全风险点,施工单位和第三方监测单位都必须按施工图的专项监控量测设计文件实施监测,且各监测方必须做到同点监测。7.6.4异常情况的处理当工程环境出现异常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土建施工单位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以确保工程环境和人员的安全。(1)技术处理方案的编制由施工单位提出施工技术处理方案,方案编制、自审等工作按环境安全等级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编审程序。(2)方案评审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技术处理方案的评审,并按照环境安全等级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评审。方案评审会以会议纪要形式形成评审意见。如需变更由设计单位根据会议纪要进行变更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会议纪要和变更设计修改和完善施工技术处理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7.7工后评估和恢复处理7.7.1建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评估单位,依据相关规范、规程进行地铁施工对重点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工后状态进行评估。7.7.2经评估认为因施工影响邻近建(构)筑物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正常使用时,由土建施工单位负责恢复。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