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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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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8-2×××××××广场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实施细则编制:审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0一二年四月-54-n目录一、工程概况…………………………………………………………2二、安全监理范围……………………………………………………2三、监理依据…………………………………………………………3四、安全监理目标……………………………………………………3五、安全监理安全保证………………………………………………3六、安全监理各级岗位职责…………………………………………3七、监理人员安全守则………………………………………………6八、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7九、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0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1十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11十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9十三、重点监控………………………………………………………49十四、安全监理旁站…………………………………………………50十五、检查与整改……………………………………………………53-54-n一、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XXXXXXXXX技广场1.2工程地点:天津市XX区XX道与XXX路交口1.3建设单位:天津市XX置业有限公司1.4设计单位:天津华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5勘察单位:天津勘察院1.6监理单位:XXXXXXX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施工单位:XXXX集团有限公司现拟建场地总体地势平坦,场地大沽高程平均约4.00m。总建筑面积117551.3㎡(地上80700㎡,地下36851.3㎡);主楼A地上22层,建筑高度130m;副楼B地上16层,建筑高度96.9m,地下3层。结构形式为框架核心筒结构。使用功能为集地下停车、工研展示、工研办公、公寓楼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建筑±0.00为大沽高程5.000m,地下室底板上皮标高-13.600m,地下室侧壁垫层底标高-14.450m,开挖深度13.450m,局部承台底标高-15.500m,开挖深度14.500m,局部电梯坑深度为-19.920m,开挖深度为18.920m。拟建场地位于XX区XX北路与XX道交叉口,东侧为咸阳北路(距离约24m),南侧为XX大厦(距离约14m),西侧为天津环通客运有限公司,北侧为光荣道(距离约24m)。周边道路及咸阳北路和光荣道可通车。厂区内基本无地下管线。场区东、北侧距基坑28m有市政中水、供暖、自来水、燃气等管道,埋深1.4m。-54-n二、安全监理范围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的施工现场安全监理。三、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规5、行业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标准6、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的规定与标准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8、《安全监理方案》编号:18-1四、安全监理目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实现重大伤亡事故为零。五、安全监理安全保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督促承包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创造适宜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产活动中的安全卫生、健康,同时督促帮助承包方根据建筑具体工程的特点,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安全保证体系。六、安全监理各级岗位职责(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1、总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项目监理部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本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2、-54-n负责本工程《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控制目标、程序和安全监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对安全监理的成效负责;3、负责本工程安全监理的保证体系和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正常运作;4、每年或每个工程开工前必须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含专、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5、负责对监理人员按公司《监理安全奖惩制度》进行安全奖惩,以调动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工作积极性;6、领导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的审查;7、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可能造成事故或情况严重的应签署施工暂停令,勒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8、参加业主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对本工程安全检查;组织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每月至少对本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9、主持每月一次的工程安全协调会,研究工程中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检查上月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布置下月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特殊情况组织召开工地专题安全会议;10、主持或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会议。(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1、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是本工程安全监理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责任;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本工程监理部安全保证体系的健全和运作,直接领导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履行安全监理职责;-54-n3、主持《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中安全控制目标、程序、措施的编制和实施;4、主持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按《监理培训制度》对兼职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核);5、负责向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提供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实施公司《监理安全奖惩制度》;6、负责起草本工程项目监理部安全文件,组织对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审查;7、参加安全例会和专题安全会议,负责起草和发放会议纪要,负责“会议纪要”中安全文明施工决议实施情况的检查;8、经常巡视、检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工作和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9、对兼职安全监理人员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核查,对施工单位不听劝阻或不愿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违章作业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采取停工或上报措施;10、参加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出的存在问题通知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负责整改结果的复查;11、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整改的全过程。(二)兼职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1、参加安全培训,学习安全文件,提高安全专业技能,提升自我防护能力;-54-n2、在日常巡视检查中,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发现安全隐患、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发现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隐患应及时向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汇报,并协助进行下一步的处理;3、参加由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指派的安全旁站监理,记录旁站监理的全过程情况;4、对施工单位实施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和复查,将整改结果和复查结论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5、每天将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和对存在问题的处理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中。七、监理人员安全守则1、认真学习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标准,掌握工程施工程序和安全操作规程。2、掌握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电器设施的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知识。3、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4、吊装区域不得停留或行走。5、严禁赤脚和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登高。6、上下脚手架应注意其是否牢固、安全,并注意头顶、脚下,以免碰头和坠落。7、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症、眩晕、严重心脏病等不适应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发觉疾病,及时就医,不应勉强进入施工现场工作。-54-n8、要注意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等的防护设施是否齐全,避免失足。对现场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承包方指出并督促整改。9、施工检查过程中,进入暗处工作须带手电筒,攀高作业应有防护措施,并两人同行。10、凡监理需验收的项目,在安全措施未落实前,有权不予验收,并给于指正。11、重视安全防火,不在禁烟区吸烟,不在办公室和宿舍存放汽油等易燃物品,严禁使用电炉,外出与下班应切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八、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及要求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项目监理规划时应明确开展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职责和权限、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必要时应报建设单位备案。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大型复杂工程项目也可按阶段分别编制。监理细则应明确施工安全监理的风险点及其控制要点,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向施工承包单位进行交底。3、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监理人员研究设计文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监理委托合同和安全监理工作细则等文件。及时传达建设单位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等,并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4、-54-n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各类安全施工方案,并收集与安全施工管理工作相关的“安全管理协议书”和“施工安全总交底记录”,发现与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强制性标准不符的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调整或补充。5、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监理日记中填写,记录每天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及交底注意事项(包括安全监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状况、处理意见等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应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项目总监应每周不少于一次进行检查,并签署安全监理日记。6、监理项目部应与监理工作月报同步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经安全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作为监理工作月报的附件报建设单位。7、总监应组织安全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基础工程、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开工前,编制“工程项目建设安全监理工作计划表”,确定各阶段的施工安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明确安全监理工作对侧,编制相应的监理工作检查要求。施工安全风险点的确定可参见“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点示例表”的内容确定。8、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工作巡视,并按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照相关监控要求逐项填写“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相关的监理监控要点应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管理使用手册》的规定执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安全监理工程师日常巡视记录”应作为编制“安全监理工作月报”和签发“安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依据之一。9、项目总监应每月组织举行一次安全监理现场会议(可与周监理-54-n例会合并召开),会议主要议程是: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汇报进度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及现场施工安全状况,及必要的新议程,并确定下次会议时间、地点和内容。对所发现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由监理项目部根据会议情况专项编制《安全监理现场会议纪要》或在工程例会纪要中反映上述内容。10、对在日常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开具“安全监理通知单”,规定整改期限。“安全监理通知单”必须经项目总监签字才能发出。在施工承包单位按通知单要求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完毕后,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验收,并签署整改验收意见(相关程序可参见“安全监理通知单签发程序”)。11、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指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人员生命安全的)或未按“安全监理通知单”的要求限期整改的情况,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立即对指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位和项目经理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的政府部门。12、加强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应以“安全监理工作联系单”的形式向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书面发出建议和意见,以此加强相互间的沟通和协调工作。13、监理项目部应严格执行监理公司的安全工作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项目总监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并在12小时内向-54-n公司报告工程事故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简要经过、事故性质、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和监理所做的相关工作等。监理项目部应对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安全监理通知单签发程序整改不合格指令停工整改承包方未及时整改签发安全监理通知单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巡视,发现违章操作、安全隐患在安全监理日记中记录口头督促承包单位整改承包方及时整改复查施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整改合格同意下道工序施工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指令承包单位定时、定人、定措施进行整改对承包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监理总工程师复查审批八、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3、-54-n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5、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及应急抢险方案。6、审查下列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附安全验算记录):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其它危险性大的工程。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十、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2、对施工工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4、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5、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十一、安全监理工作制度-54-n(一)监理安全培训制度1、监理公司应在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中计列各级监理人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参加上级(或政府)举办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岗位培训,以保证各级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达80%以上;2、监理部在进驻项目工程开展工作前,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各级工程监理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3、对工期较长的大型工程,监理部应在年初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岗前培训;4、培训内容应包括本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等。培训时间每次不得少于8小时。培训结束后,应通过相应的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5、监理部应保留监理人员接受教育、培训、考试的记录;6、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教育、培训,每年初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进行。(二)监理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监理部必须组织施工现场全体监理人员,针对本工程施工特点、状况、工序安全技术要求、工序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等,分阶段进行安全预控措施交底。2、监理部应保留安全监理技术交底的所有记录。-54-n在正式开展监理工作前,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明确本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计划、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监理措施和工作方法,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要求。3、本工程在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前,监理部应明确各工序安全技术要求、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和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文明施工要求及个人防护要求等,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4、在重要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向相关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技术交底。5、监理部应确认施工承包商是否充分识别了本单位工程的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特殊作业,并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上述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经审查确认后可做为安全监理技术交底的参考资料。(二)监理安全例会制度1、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实现工程项目的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目标,做好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的“五同时”,特制定监理安全例会制度。2、监理部应按《安全监理例会制度》的规定,每月召开安全例会,会议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最新文件,分析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检查安全监理目标、工作计划、监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协调解决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确定下一阶段安全监理的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3、考虑到工程紧张,不可能单独召开“安全例会”时,也可和工程协调会同时召开。但必须有单独的安全例会内容(内容同上条),并应形成独立的安全例会记录。-54-n4、遇到重大的安全问题或上级布置的安全活动时,应及时召开监理安全例会。5、监理安全例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项目监理部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负责人和业主驻工地代表参加。必要时应邀请设计代表、业主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6、监理安全例会应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记录并编制会议纪要,发放至与会单位。7、监理部应保留安全例会的完整记录和会议纪要。(二)监理安全检查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按计划和《监理安全检查制度》,开展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日常巡视、定期安全检查和阶段性安全大检查。2、监理部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遇季节性检查和阶段性检查,可一并进行。检查中监理部应针对现阶段施工特点进行检查。3、监理部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应通知施工单位派专职安全人员参加,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和纠正。对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或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成后应通知监理部验收、签认。4、项目监理部应参加、配合业主或上级单位组织对本工程的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整改。5、项目监理部应建立完整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记录资料。(三)工程整改通知及复验制度-54-n1、项目监理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按照设计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如发现不符合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同一作业行为或同一作业现场重复发生违章,应书面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纠正预防措施。监理部应对纠正预防措施的结果进行复查。2、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承包商整改3、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要求施工承包商采取措施整改,口头通知无效时,应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单》要求整改。隐患得到整改后,监理部应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验证结论。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要求施工承包商立即停止施工,全面整改。5、发现重大或危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承包商立即停止隐患影响范围内的所有施工作业,采取紧急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并全面整改。监理部应将该事项及时上报工程建设管理单位。隐患问题整改完毕,施工承包商向监理部报复工申请,监理部对整改结果进行验证,并做出整改合格的结论,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才能恢复施工,监理部应将整改结果再报告工程建设管理单位。6、遇有危及人身或重大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监理部应口头指令先行停工,总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签发书面《停工通知单》。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满足施工承包合同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7、-54-n发现施工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施工现场混乱,难以保证安全施工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报请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同意后,下达书面《停工通知单》,要求施工承包商停止全部工程的施工,全面整改。施工承包商整改完成后,向监理部报复工申请,监理部进行复查验证,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同意后,再恢复施工。如果施工承包商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监理部应及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报告。(二)重大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审查制度1、监理部应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现场总平面布置是否有利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2、监理部应检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是否制定了安全措施,并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作业、特殊作业的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3、审查重点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危险点分析(危险源辨识)的准确性、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性以及措施(方案)的编审批程序的符合性等。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凡因施工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需要修改或变更时,必须重新履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批手续,并报项目监理部重新审查、确认。(三)施工安全审查、备案制度1、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承包商进场的大、中型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2、-54-n施工承包商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应取得国家(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准用证。如果起重机械为租赁设备,施工承包商应与出租方签订安全协议,监理部应审查双方约定的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准用证、操作许可证和租赁设备的安全协议应报监理部备案。3、施工项目部应保留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考试试卷和健康证明,并将考试结果和健康证明统计表报监理部备案。4、监理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在施工前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交底内容和过程是否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相关规定,参加交底会,并将交底签字记录在监理部备案。5、项目监理部应保存完整的安全审查、备案资料。(二)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审查制度1、监理部应按照施工承包合同、国家及深圳市相关的要求,审查施工承包商的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行为。2、工程分包或劳务分包的范围和数量是否符合要求;3、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资质等级是否满足拟分包的项目的要求。4、分包单位派驻的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资质是否满足工程安全管理要求;5、临时用工是否符合《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临时用工人员的身体状况是否满足作业要求,是否为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6、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人员生活设施和劳动用品是否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7、-54-n与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约定的双方安全责任是否准确,是否符合要求,并按规定预留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8、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的相关证明材料连同“报审表”一起上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确认。9、未经监理审查同意,施工单位不得使用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和临时用工;监理审查不合格时,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确认,否则施工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分包单位或临时用工。10、项目监理部应保存上述审查确认资料。(二)安全质量事故报告制度1、工程现场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部应按《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方报告,并参加或配合事故调查、分析、处理,严禁隐瞒事故。2、发生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或发生施工原因导致一般及以上事故、或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要求事故(肇事)单位立即报告监理部,监理部应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向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部报告,在1小时内将情况进一步核实后进行补充报告,并协助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在16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3、发生一般事故,应要求事故单位24小时内向监理部报告,并在3天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监理部在接到事故报告1周内,将事故报告及审核意见送交工程建设管理单位。4、监理部应监督施工承包商按“四不放过”-54-n原则进行安全事故处理,并按规定进行工程安全事故统计,保留事故报告、处理、统计的所有记录。5、发现施工承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或拒不接受监理部的管理,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罚款或向工程建设部建议暂停拨付工程款甚至中止工程承包合同;对不服从管理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管理混乱的分包商,应要求施工承包商立即中止合同,限期清退并严禁再次进场施工。十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挖土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挖土中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3、挖土时要注意土壁的安定性,发现有裂缝及倾坍可能时,人员要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4、人工挖土,前后操作人员间距离不应少于2-3米,堆土要在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1.5米,挖土应自上而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掏洞的挖掘法。5、每日或雨后必须检查土壁及支撑稳定情况,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继续工作,并且不得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不得在支撑下行后或站立。6、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强度等,经空车试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7、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8、机械不得在输电线路下工作,在输电线路一侧工作,不论在任何情况下,机械的任何部位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54-n9、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汽车不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10、电缆两侧1米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11、配合拉铲的清坡,清底工人,不准在机械架转半径下工作。12、向汽车上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车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13、基坑四周必须设置1.5公尺高护栏,要设置一定数量临时上下施工扶梯。14、场内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畅通,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15、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16、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基坑积水,影响基坑土壤结构。17、基坑开挖前,必须摸清基坑下的管线排列地质资料,以利考虑开挖过程中的以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18、清坡清底工人必须根据设计标高做好清底工作,不应超挖。如果超挖不得将松土回填,以免影响基础的质量。19、开挖的土方,要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堆放,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引起土体位移,板桩位移或支撑破坏。20、挖土机械不得在施工中碰撞支撑,以免引起支撑破坏或拉损。21、开挖土方必须有挖土令。(二)回填土工程安全监理细则-54-n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装载机作业范围不得有人平土。3、打夯机工作前,应检查电源线是否缺陷和漏电,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机械是否装置漏电开关保护,按一机一开关安装,机械不准带病运转,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4、基坑(槽)的支撑,应按回填的速度,按施工组织设计及时要求依次拆除,即填土时应从深到浅分层进行,填好一层拆除一层,不能事先将支撑拆除。(三)、搭拆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1、钢管排栅的立柱,应置于坚实的地基上,立柱脚加脚座,用砼块和用坚实的厚木块垫好,(木垫不适宜高层建筑)宜加地脚牵系牢固。2、钢管排栅的方柱角柱要求牢固垂直,其中角柱的垂直误差不得超过0.5%,其它立柱不得超过1%,八层建筑的外排栅立柱间距不得大于2米,立柱间纵向的水平钢管的垂直间距不宜大于1.8米,立柱和水平杆的接头要错开,并要用构件连接,拧紧螺栓,承重的纵向水平杆,必须支承于横杆之上。3、排栅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柱,应设剪力撑,剪力撑于地面的夹角不应大于60°。排栅与建筑物的连结锚固点,纵横每4米内设一锚固点,必须与建筑物拉结牢固。民用建筑八层以上(22.5米以上)的外排栅,需要设刚性锚固。安全网随着工作层完成(即满拉)水平网每隔四层设一道,首层必须按照通道长度设水平安全网。-54-n4、走桥上和和板必须满铺,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宜加护脚板,所用铺板要用铁丝绑固。上料斜坡不得大于1:3,宽度不得小于1.5米,上人斜桥不得大于1:2。防滑条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但不得大于35厘米。5、采用钢管规格尽量做到统一,不同规格的钢管应分类堆放,分别使用。钢管外径宜用48-51毫米,壁厚3-4毫米,管壁厚度小于3毫米的钢管,不宜做立柱和横杆。6、外排栅必须保持高出工作面1.8米以上,临时通道及外侧斜道等地方要装设护栏。7、外排栅搭设分段完成后,要经施工负责人、质安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8、凡参加搭拆排栅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方可上岗。9、参与搭拆排栅的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工具袋。悬空危险地方作业,必须配带安全带。严禁穿拖鞋、赤脚或硬底鞋上栅架操作,严禁酒后作业。10、拆除栅前要检查桥上是否有杂物、电线水管等临时设施,必须清除干净后拆除。11、附在排栅上的安全网要随排栅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桥板要向外倾,以防止杂物落下打破玻璃,翻板时要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12、拆栅时拆下材料堆放在桥上和平台上不得超负荷载,拆除下来的螺栓要放入工具袋,构件要放入工具萝内,拆下来的钢管、桥板、牵竹要用钢丝绳绑好,用巴杆吊下来,或用人力传递下来,工作时传递人员位置要错开,不允许同一直线上操作。短料、桥板、构件、螺栓等可放入上落笼降下,停台装料时要挂好安全钩,在打讯号降落,严禁从高空投掷料具落地。-54-n13、拆栅时要设警戒线,对各种通行道和路口要封闭,并挂设危险标准和派专职人员值勤。参加拆除人员精神要集中,严禁吸烟,互相监督,互相配合,要听从工长和执勤人员的指挥。14、拆卸排栅应按顺序进行,应由上而下,不准上下同时作业,并在拆卸前,会同工地负责人研究拆除防范措施。15、上落笼:(1)严禁乘人上落;(2)严禁自身探入机架内;(3)小笼限载500公斤,大笼限载750公斤;(4)严禁人员穿过吊笼。(四)、地面工程(耐磨砖、防滑砖)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晚上加班地面要足够的照明。不得随便移动临时照明线,不准把衣物等挂在电线上。3、在室内推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把挤手。人推小车时不准倒退。4、在切割瓷片时,应做好保护个人措施以免被碎片击中。5、清理楼面时,清理出的垃圾杂物等,不得由窗口阳台、井道随意向下抛掷。6、井架吊篮提升和下降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深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7、冬季施工,如需生火增温,必须经主管防火工作的领导批准,并落实好防火措施。(五)、钢筋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54-n2、钢筋断料、配料、弯料等工作应在地面进行,不准在高空操作。3、搬运钢筋要注意附近有无障碍物、架空电线和其他临时电气设备,防止钢筋在回转时碰撞电线或发生触电事故。4、现场绑扎悬空大梁钢筋时,不得站在模板上操作:必须要在脚手板上操作;绑扎独立柱头的钢筋时,不准站在钢筋上绑扎,也不准将木料、管子、钢模板穿在钢筋内做为立人板。5、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到距模板1米以下才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6、起吊钢筋时规格必须统一,不允许长短参差不一,不准一点吊。7、切割机使用前,须检查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有否漏电,电源线须进漏电开关,切割机后方不准堆放易燃物品。8、钢筋头应及时清理,成品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钢筋工作棚照明灯必须架网罩。9、高空作业时,不得将钢筋集中堆放在模板和脚手板上,也不要把工具、钢筋、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板上,以免滑伤人。10、在雷雨时必须停止露天作业,预防雷击钢筋伤人。11、钢筋骨架不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禁止从柱子上的钢箍上下。(六)、砼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54-n2、串搭车道板时,两头须搁置平衡,并用钉子固定,在平板上面每隔1.5米须加横楞顶撑,2米以上空中串跳,必须装有防护栏杆,车道板上应经常清扫垃圾、石子等,以防车跳滑跌。3、车道板单车行走不小于1.4米宽,双车来回不少于2.8米,在运料时,前后应保持一定车距,不准奔跑,抢道和超车。到终点卸料时,双手应扶牢车柄倒料,严禁双手脱把,以防翻车伤人。4、浇灌砼用脚手架,施工前应检查,不符合脚手架规程的可拒绝使用。施工中应设专人对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5、浇灌砼用的溜槽、串洞要连接安装牢固,防止坠落伤人。6、离地面2米以上浇捣过梁、雨蓬、小平台等不准站在墙头上浇筑,如无可靠安全设备,必须扣好安全带、扣好安全保险钩。7、使用振捣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输电必须安装漏电开关,保护电源线路是否良好,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捣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它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8、振动器使用时,插入深度不准超过60cm,时间不能超过一分钟,振捣手要穿胶鞋,戴胶手套。9、砼搅拌机使用前,要检查试运转情况,确信安全可靠后再操作。砼搅拌机开动前,不准将工具、人身伸向卷筒,也不准再向卷筒内投料。停产、换班和定期维护时,切记切断电源,锁住闸刀箱挂牢吊钩。10、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安全门,头手不准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后方能进入吊蓝内工作。(七)、砌体工程安监理细则-54-n1、操作之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道路是否畅通,机具是否完好牢固,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施工。2、砌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材料应离开基坑边1m以上,当深基坑装设挡板时,操作人员应设梯子上下,不得攀跳,运料不得碰撞支撑,也不得踩踏砌体和支撑上下。3、墙身砌体高度超过地坪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里脚手架必须支搭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置护身栏杆、挡脚笆,加立网封闭后方可施工。4、脚手架上堆料不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5、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械、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如超过荷载时,必须经过验算采取有效加固措施后方可进行堆放和施工。6、不准站在墙顶做划线、刮缝和清扫墙面或检查大角垂直等工作。7、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增加一层,脚手板不准有空头现象,不准用2×4木材或钢模板做立人板。8、砍砖时应面向墙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9、使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绳索等工具时,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修理。10、用起重机吊砖使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54-n11、砖料运输车辆两车前后距离平道上不少于2米,坡道上不少于10米,装砖时要先取高处后取低处,防止倒塌伤人。12、砌好的山墙,应临时系联系杆(如檀条等),放置各跨山墙上,使其联系稳定,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加固措施。13、冬季施工时,脚手板上有冰霜、积雪,应先清除后方可上架子操作。14、如遇雨及每天下班时,要做好防雨措施,以防雨水冲走砂浆,使得砌体倒塌。15、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板,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16、人工垂直向上或往下(深坑)传递砖块,架子上和站人板宽度应不少于60厘米。(八)、钢(木、铝)门窗安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经检查索使用的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3、安装上层窗扇,不要向下乱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要向下看。4、搬动门窗时应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5、钢(铝)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放,其竖立坡度不大于二十度,并不准人字型堆放。6、不准脚踩窗扇芯子,或在窗扇芯子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54-n7、使用木工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说笑。锯刨推进速度不能太快,木节应放在推进方向的前面,不能刨过短木料挤过薄小条子等材料。8、木工机械的基座必须稳固,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规定安装防护装置,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特别对机械的刀盘部分要严格检查,刀盘必须旋紧,以防刀片飞出伤人。9、木工机械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该机械的性能,熟悉操作技术,严禁机械无人负责和随便动用,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10、木工车间、木库、木料堆放严禁和随便动用明火,废料应及时清理归堆,做好落手清,以免发生以外。(九)、外檐装饰摸灰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在大风和雨后作业。3、对脚手架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堆放稳当,不许随便乱扔。4、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堆放稳当,不许随便乱扔。5、用塔吊上料时,要有专人指挥,遇六级以上大风时应暂停作业。6、砂浆机应有专人操作、维修、保养,电器设备应绝缘良好并接地。7、严格控制脚手架施工负载。8、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上架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后,方能拆除妨碍部位。(十)、刷(喷)浆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活动架子应牢固、平衡,移动时人要下来。-54-n3、喷浆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使用后应洗耳恭听,当喷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4、喷浆要戴口罩、手套和保护镜,穿工作服,手上、脸上最好抹上防护油脂(凡士林)等。5、喷浆时注意风向,尽量少让浆飘到别处和他人身上。6、使用人字梯,拉绳必须结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准站在梯子上移位,梯子脚下要绑胶布防滑。(十一)、油漆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施工现场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如在通风条件不好的场地施工时,必须安装通风设备,方能施工。2、在用钢丝刷、板锉、气动、电动工具清除锈、铁鳞时,为避免眼睛沾污和受伤,需戴上防护眼镜。3、在涂刷和喷涂对人体有害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4、在涂制红丹防锈漆及含铅颜料的油漆时,应注意防止铅中毒,操作时要戴口罩。5、在喷涂硝基漆和其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不准使用明火。6、高空作用需戴安全带。7、为了避免静电集聚引起事故,对罐体涂漆和喷涂应安装接地装置。8、涂刷大面积场地时(室内)和电气设备必须按防火等级规定进行安装。-54-n9、操作人员在施工时感觉头痛、心悸或恶心时,应立即离开工作地点到通风出换换空气。如仍不舒畅,应去保健站治疗。10、在配料或提取易燃品时不得吸烟,浸擦过清油、清漆、油的棉纱、擦手布不能随意乱丢。11、使用人字梯不准有断档,拉绳必须结牢并不得站在最上一层操作,不要站在高梯上移位,在光滑地面操作时,梯子脚步下绑布和胶带。12、不得在同一脚手板上交换工作面。13、油漆仓库明火不准入内,续配备灭火器,不准装小太阳灯。(十二)、卷材屋面施工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如所有参加沥青工作的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手套、穿翻毛皮鞋并有帆布护盖等,使皮肤不得和沥青接触。2、熬制沥青的地点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离建筑物25米以外。沥青、燃料的堆放场地离锅不少于5米、。3、熬油前应清除锅内杂质和积水。4、熬油必须有专人看守,熬油量不得超过锅内3/4。下班熄火,一定要有将余火熄灭,关闭炉门,盖好锅盖。5、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板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熄灭炉火。严禁向燃烧的沥青浇水,应用干砂或湿麻袋灭火。6、装运沥青的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2/3。肩挑或手推车,道路要平坦畅通,跳板要支牢,要有防滑措施,绳具要结实。垂直运输时附近10米范围内禁止站人,屋面上的油桶,油壶必须放置平衡。-54-n7、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的围栏,靠近屋面沿边应侧身操作。8、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操作。(十三)、玻璃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搬运玻璃要戴手套或用布、纸垫住边口锐利部分。2、安装窗扇玻璃时,不能在垂直方向上下两层同时安装,以防玻璃破碎时伤人。3、门窗安装玻璃完毕后,随时将风钩挂好插销,以防风吹碰坏玻璃。4、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帽。5、不准将碎玻璃随意乱扔。(十四)、室内抹灰工程安全监理细则1、进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2、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步高度不大于2米,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等要放稳。3、搭设脚手架不得有跷头板,也严禁脚手板支搁在门窗、暖气、水的管道上。4、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应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100、50×100(mm)木料(2米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5、搅拌与抹灰时(尤其在抹顶棚时)注意灰浆溅入眼内。6、在室内推运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的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准倒退。-54-n7、严禁从窗口向下随意抛掷东西。8、井架吊篮起吊或放下时,必须关好井架安全门,头、手不得伸入井架内,待吊篮停稳后,方能进入吊篮内工作。(十五)、施工现场外脚手架安全监理细则一)脚手架的地基1、脚手架地基应平整夯实,横距宽度不少于2米。2.脚手架的钢立杆不能直接立于地面上,应加设底座和垫板。垫板厚度不少于50mm;不得在未经处理的起伏不平,软硬不一的地面上直接搭设脚手架。3、遇有坑槽时,立杆应下到槽底或槽上设底梁(一般可用道木或钢梁);4、脚手架地基应有可靠的排水措施,防止积水浸泡地基;5、多层脚手架,其内立杆设置墙基回填土必须严格分层夯实。垫木宜采用长2.0~2.5米,宽度不少于200mm,厚50~60mm的木板,垂直于墙面放置,在脚手架外侧挖一浅排水沟排除雨水;6、高层脚手架在结构基础回填土以后搭设,回填土分层夯实,上铺10cm厚道渣,在道渣上铺混凝土制块,在其上沿纵向铺12~16号槽钢,将脚手架底座放于槽钢上;7、为避免减少架子不均匀沉降,在立杆底部加扫地杆,扫地杆离下脚间不超过120mm;8、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不准随意开挖;-54-n9、特殊脚手架(挑架、挂架、吊篮、附着升降脚手架)的支撑点,应在搭设前进行结构计算设计,并有搭拆方案;10、金属脚手架按规定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二)架体与建设物的拉结1、架体与建筑的拉结未使用刚性连接,每处扣1分;2、连墙杆可用短钢管、扣件与钢筋砼连接。也可将短钢管与楼板的预埋件焊接,再使用短钢管、扣件与架体连接。3、连墙杆在建筑物的每层范围均需要布置一排,一般竖向间距为脚手架步高的2-4倍,而且绝对值在3-4m范围内,横向间距选用立杆纵距的3-4倍,且绝对值在5-7m范围内。三)操作层的隔离和外防护1、架体须超过操作层1.8m高,中间未加一道防护栏杆,每10m扣2分;2、密目式安全立网应紧随架体高度满挂。3、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须是建设部认证产品。4、操作层外侧设置两道扶手栏杆(高度分别为1.2和0.6m)。5、架体与主体间距超过200mm时,每隔4步架须满铺脚手板,防止坠落。四)脚手架铺设1、首层隔离层和施工操作层须满铺脚手板,做到严密、牢固、铺平、铺稳、铺实,不得有超过50mm间隙。2、严禁留探头长度>150m探头板。3、脚手板在下列部位应给予固A、手板两端和拐角处。-54-nB、沿板长方向间隔15~20m。C、坡道和平台的两端。D、其它可能产生和翘起的部位。五)剪立撑的设置1、脚手架高度在25m以下时,在脚手板两端和转角处必须设置剪立撑,中间每隔15-20米设一道,且每片架子不少于三道,剪立撑底层斜杆与地间夹角应在45°~60°范围内。最下面的斜杆连结在结点上。2、脚手架高度在25~50m时,除沿纵向每隔10~15m设一道高度自上而下连续设置的剪立撑外,在相邻两排剪立撑之间的尚需沿高度每隔10~15m设一道沿纵向通长的剪立撑。3、脚手架验收六)脚手架应有分布、分段,按施工进度做书面验收1、钢管符合国标3号钢的技术要求,外径小于48mm,壁厚不少于3.5mm。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严禁使用。2、扣件要有出厂合格证,有脆裂、形、滑丝的扣件禁止使用,扣件表面应进行防锈处理,扣件活动部件应灵活转动,当扣件夹紧钢管时,开口处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m。七)立杆的纵杆、横距、步距1、立杆的纵距脚手架高H脚手架的纵向间距L<30m30~40m1.8~2.0m1.4~1.8m-54-n40~45m1.2~1.6m当脚手架的下部高度超过50m时,需采用如下加强措施。A、脚手架的下部采用双立杆,上部采用单立杆。1、下部双立杆的高度,不得低于5~6m。2、上单立杆的高度,应小于35~40m。3、采用双立杆的纵向间距一般为1.8m,底步大于2m。B、将脚手架下部立杆的纵距减半,上部立杆纵向间距较大的部分高度应少于35m。1、杆的横距步少于1m,满堂脚手架步大于1.8m。2、脚手架的步距一般为1.8m,底步不大于2m。八)杆件搭接1、立杆的接头除顶层可采用接头外必须采用对接扣件实行对接接头。搭接时的搭接长度不应少于1m,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来扣牢,扣件的外边缘到杆端距离不少于100mm。相邻两立杆的接头不应设在同步同跨内,应相互错开,高度差>500mm。2、大横杆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如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长度不应少于1m,并用三个旋转扣件扣牢。3、小横杆搭于大横杆上,用直角扣件扣紧,对贴近立杆亦可紧固于立杆上。在任何情况下不得拆除贴近立杆的小横杆。4、斜杆的接长宜采用堵截扣件连接,当采用搭接时,搭接长度不少于400mm,并用两只旋转扣件扣牢。九)荷载-54-n1、承重脚手架负荷量平方米不宜超过270kg。2、不应在脚手架上附加机械设备、摇臂把杆、悬挑平台、拉缆风绳及搭(挂)卸料槽(斗)等。十)斜道1、脚手架斜道是作为人员上下通行用的通道,宽度不宜少于1m,坡度宜1:3(高:长)。一般为之字,只有脚手架高度在3m以下时才搭设一字型斜道。之字型斜道的弯处要设置休息平台,宽度不少于1.2m。2、斜道处立杆的荷载往往最大,因为层层有脚手板挤挡脚板等重量,因此斜道处的立杆要验算其稳定性,若不足时,可采取加钢管立杆的方法或局部卸载的措施。3、斜道两侧、端部及平台外围,必须设置剪刀撑。宽度大于2m的斜道,在脚手架下的小横杆下,应设置之形横向支撑,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设两道防护栏杆(1.2m和0.6m)及高度不小于180mm和档脚板。4、斜道脚手架必须设防滑条,防滑条间距不大于300mm,采用搭接法铺脚手板时,接头采用对接时,接头处下面应设两根小横杆。十一)搭设和拆除1、搭设顺序做好搭设的准备工作——沿房屋的平面形状放线——铺设垫板——按立杆的间距排放底座——放置纵向扫地杆逐根树立立杆——随即与纵向扫地杆扣牢——安装第一步大横杆(与各立杆扣牢)——安装第一步小横杆——第二步小横杆——加设临时抛撑(上端与第二步大横杆扣牢,在装设两道连墙杆后可拆除——第三步、四步大横杆——设置连墙杆——接立杆——-54-n加剪刀撑——铺脚手板——绑护杆身栏杆的挡脚板——挂安全网……2、拆除顺序为:先搭的后拆、后搭的先拆。先从钢管脚手架顶端拆起。(十六)、施工现场“三宝”及“四口”防护安全监理细则“三宝”及“四口”防护检查表共九个检查项目,是在建设部检查表的基础上,结合我市施工安全现状,对检查项目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并相应增加了立网防护、电梯井筒防护、基坑防护、楼梯间照明、“四口”防护专人管理及建筑安全防护用品打假的内容,现就各检查项目逐一说明。一)安全帽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要戴好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所戴安全帽要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检查表中“安全帽不符合规范要求”有二个含义:(1)不符合GB2812-89中的规范要求,技术性能要求,标记要求及检查规则;(2)安全帽缺带、缺衬、有裂痕、缺损等。二)安全网施工现场采用立网防护的,按立网打分:“外架每10米不挂立网,-2分;每10米立网防护不严”,这里“每10米”是指累计延长米,不足10米以10米记,超过10米不足20米记作20米;“立网防护不严”是指立网破损、张挂不紧、松脱。立网防护要使用建设部认证的合格密目式安全立网,使用非认证立网,扣5分;部分使用非认证立网,扣3分。外架内侧建筑物主体间距不应超过20厘米,否则,应进行水平防护。这里水平防护既可采用平网,也可加宽脚手板进行防护。三)安全带-54-n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并且应正确使用。这里“安全带绑扎不符合要求”是指安全带未高挂使用,安全绳打结使用,安全挂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而没挂在连接环上等。“安全带不符合规范要求”是指安全带不符合GB6095-85中的材料要求、技术性能要求、检验要求、保管要求、重点控制安全绳破损断股和安全带的非可卷式。四)楼梯口防护防护栏杆应搭设双道,上面一道高度为1.0~1.2m,下面一道应为0.5~0.6m,只设一道或高度不适当为“不严”;栏杆绑扎、固定不好为“不牢”防护栏杆使用钢筋、园木、毛竹、钢管,如采用钢筋,上杆直径应大于16mm,下杆直径大于14mm,栏杆直径大于18mm;如采用园木,上杆直径应大于70mm,下杆直径应70mm,栏杆直径应大于75mm;若采用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大于70mm,栏杆小头直径大于80mm,“防护栏杆不符合要求”是指栏杆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五)电梯口及电梯井筒防护电梯口应有固定的防护门、栏,并挂警标识牌,电梯井筒内每2层最多10米,应有一道水平网防护,在安装电梯前不得擅自拆除。六)预留洞口、坑井防护短边尺寸小于于25cm,但大于2.5cm的孔口,必须用坚实的盖板铺设,并加以固定,防止挪动;边长为25-50cm,可竹、木等做盖,盖住洞口,并加以固定,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管网络,并在其上铺设竹笆或脚手板,也可采用贯穿砼板内的钢筋构成护网,网络间距≤-54-n20cm,边长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检查标中对洞口尺寸进行细化,短边长20cm以上的未防护,扣4分,短边长20cm以下的洞口未防护的,扣2分,表中“防护不严“是指洞口盖蔽不严,盖板易挪动或倾翻,大的洞口的防护栏杆及安全平网设置不符合要求。七)通道口防护结构施工自首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检查防护棚。高度超过24米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防护棚采用5cm厚的木板,或双竹跳板搭设,防护棚长度应满足可能坠落半径的要求,宽度应满足每侧伸出通道不少1m。其中,可能坠落半径R与可能坠落高度h=2~5m,R=2m,h=5~15m时,R=3m;h=15~30m,R=4m;h>30m时,R=5m。检查表中“防护棚不符合规范要求”是指防护棚搭设尺寸偏小,不严,不稳固,所用材料不符合要求。八)阳台、楼板、屋面、基坑等临边防护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板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面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高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检查表中“不严”是指缺栏杆或上、下栏杆设置高度不当;“不牢”是指栏杆柱、下杆、下杆固定不好,不稳固,采用钢管打入地面做基坑周边的栏杆柱时,如打入深度不足50cm,为“不牢”。防护栏杆材料要求在楼梯口防护中已经说明。-54-n九)其它楼梯间应保证充足的照明。根据要求,建筑工程“四口”防护管理应落实专人负责,现场挂牌,责任人明确。(十七)、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理细则一)架空线系统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加工场地、材料堆放、临时办公及生活设施与外电架空线路的水平和垂直距离,以及与外电设施(变压器等)的距离达到规范要求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包括增设屏障、遮拦、围栏和保护网等,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具体要求参见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临电规范》第三章第3.1.1条至3.2.4条等。2、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主要指设置的屏障、遮拦、围栏和保护网等材质使用不当,构造不符合要求,制作不严密,不牢固或无警示标志等。二)TN-S系统1、现场供电线路未按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接地系统要求布设。参见《临电规范》第4.1.1条等。2、专用保护接地线的重复接地必须符合《临电规范》中第4.3.2条的要求,除在配电室和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的中间处和末端做重复接地。-54-n重复接地不符合要求,是指接地极的材质与制作安装不规范,接地线没有与保护干线连接不牢固、接地电阻不符合要求等,参见《临电规范》第四章。3、三相四线转换成三相五线TN-S系统时,PE线应有工作接地线总配电箱的第一漏电保护开关的负载侧引出均不符合要求。参见《临电规范》第4.1.1条。4、PE线必须采用黄绿双色专用线,采用其他颜色导线均不符合要求,黄绿双色线不得当做N线或相线作用,参见4.1.12条。5、指各用电回路的PE线随意缠绕和连接不紧固,达不到“电气联接”的要求,或PE线没有与用电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联接。6、导线的截面积必须满足一定的机械强度和供电容量的要求,PE线必须采用铜芯塑料导线,不得采用铝芯或金属裸露线等,参见《临电规范》第6.1.3条、4.1.11条等。三)支线布设1、线路过道路时,必须架空或套保护钢管明敷或暗敷。参见《临电规范》6.2.4条。2、指电线绝缘破损,芯线外露。3、电箱中线路的进出线应整齐成束,严禁临时用电随意挂接在熔丝上等现象。四)漏电保护措施1、指施工现场没有装设漏电保护器。2、指漏电保护器不动作或误动作。参见《临电规范》第7.2.11条。3、参见《临电规范》第7.2.2条。4、参见《临电规范》第7.2.7条。-54-n5、参见《临电规范》第7.2.9条、第7.2.10条。6、参见《临电规范》第7.2.8条。五)现场照明1、主要指现场照明中室外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照明供电线路采用绝缘导线时,室内高度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照明器具和器材应符合有关规定,不得使用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器具和器材。参见《临电规范》第6.3.1条,第9.3.2条,第9.1.4条。2、主要指使用管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和触击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伏;在特别潮湿或金属器内工作的照明电压不大于12伏等。参见《临电规范》第9.2.2条、第9.2.4条等。3、照明用电与动力用电应分箱设置或分路设置,照明回路与动力回路不准共同一个漏电保护器,参见《临电规范》第7.1.2条。4、现场照明供电线路应用绝缘导线或电缆供电,不准采用纹织线(俗称花线);危险场所及采光较差的加工场所或通道口、楼梯口、宿舍等必须设置照明。六)低压干线架设1、电线不得架设在脚手架上或树杆上,参见《临电规范》第6.1.2条。2、电杆上应用横担固定,电线采用绝缘分子分档架设,参见《临电规范》第6.1.10条、第6.1.11条。3、电杆材质宜采用砼杆或木杆,不得扭曲或腐烂;电杆安装要稳固,档距合理,参见《临电规范》第6.1.6条、第6.1.8条、第9.1.9条、第6.1.13条。-54-n4、供电线路距离地面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对于车辆通道处高度不得低于4米,参见《临电规范》第6.1.14条、第3.1.1条。5、导线或电缆陈旧、绝缘性能降低或随意拖拉使电源线易受道损害的情况及电源线路接头浸水等。七)配电箱与开关箱1、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参见《临电规范》7.2.5条。2、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可靠隔离。电箱必须配备门、锁。《临电规范》7.2.5条。3、电箱必须采用铁质材料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不少于1.5毫米,不得采用木质电箱。参见《临电规范》的7.1.7条。4、电箱内电器元件必须保持完好,安装稳固,便于操作,并按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和自动开关电器。5、电箱必须安装稳固,高度合适,安装位置必须便于操作使用和维修方便。参见《临电规范》第7.1.4条、第7.1.5条、第7.1.6条、第7.1.8条。6、室外电箱必须采取防雨措施(和选用防雨型电箱)电源进出线必须统一走箱体下端,严禁走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和箱门外。参见《临电规范》第7.3.11条。-54-n7、电箱进出线不得承受外力,严禁与金属尖锐断口和强腐蚀介质接触,在电箱进场线口处装电箱护套和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参见《临电规范》第7.3.11条。8、为了便于管理,现场所用电箱应该名称编号齐全,电箱内各用回路有明显识别标志。9、为了保证保护线可靠连接和不出现人为的漏接,要求在电箱内统一设置PE线专用界限端子板,并保护所有用电回路的PE线经专用接线端子板连接,不得通过箱体螺栓连接或将电线剥皮接成鸡爪式。10、指熔丝安装不牢固或没有压槽及熔丝规格不符合要求参见《临电规范》第7.3.15条。11、指采用铜丝或其他金属丝代替熔丝的做法。参见《临电规范》的7.2.10条。八)总配电室与自备发电机组1、检查配电室(或发电机房)的位置是否合理,是否做到防雨、防尘、防振动,防腐蚀介质和蒸汽以及自然通风良好;房面结构是否稳固;天棚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设有值班和检修室时,该室距电屏(盘或发电机组)的水平距离不小于1米,并采用屏障隔离,参见《临电规范》第5.1.1条、第5.1.4条。2、室内配电屏(盘)或电机租安装位置合理,保持足够的间距,以便于正常操作和维护检修,参见《临电规范》第5.1.3条。3、配电室的门向外开,并配锁,而且要求在配电室的配电装置的操作和维修通道处,做绝缘保护措施(铺设绝缘垫板等),参见《临电规范》第5.1.4条。-54-n4、配电室门口应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并配置消防器材,参见《临电规范》第5.1.4条。5、发电机房内严禁存放贮油桶。参见《临电规范》第5.2.2条。6、发电机组的排烟管必须伸出室外。参见《临电规范》第5.2.2条。7、发电机组电源之间和外线路电源之间必须实行联锁控制,严禁并列运行。参见《临电规范》第5.2.3条。8、发电机组应采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性地系统,并独立设置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9、发电机组总配电箱内应设置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装置,参见《临电规范》第5.2.6条。(十八)、施工现场井字架安全监理细则一)“超高位装置不当”是指超高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一般井架架体的顶部或卷扬机卷轴处,从安装、维修的简易和安全角度出发,以在卷扬机卷轴处超高限位开关为宜。二)缆风绳与附墙架1、缆风绳尽量在井字架架体四周对称布置,否则将导致井字架架体受缆风绳的侧向分力影响。2、缆风绳下端必须埋设牢固的地锚连接,并用花篮螺栓调节缆风绳的松紧,禁止缆绳绑扎在树上和建筑物上。3、附墙架宜用与井字架架体相同的材料,如槽钢、角钢等,不宜用螺纹钢;附墙架宜采用倒八字形结构,不宜与建筑物成直角形连接。4、井字架架体上不能动焊,即指附墙架与架体不能通过焊接连接。三)传动系统-54-n1、钢丝绳报废标准可参考如下:钢丝绳满足GB5144-85中钢丝绳断丝的报废标准;钢丝表面磨损和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名义直径减少70%;钢丝绳失常状态:生成波浪形、绳股挤出、钢丝挤出、绳径局部增大或减少、钢丝绳被压扁、扭结、弯折等变形情况。2、绳卡规格应与钢丝绳径相匹配,数量不得少于3个,间距不得小于钢丝头距最后一个绳卡的长度不小于40mm。3、当采用按钮开关控制卷扬机动作时,按钮开关应有上升、停止、下降三个控制按钮,不得使用倒顺开关。四)楼层卸料平台防护井字架与脚手架、井架卸平台等其它设施应无力学上的联系,不得将井架卸料平台搭设在架体上,影响架体自身的稳定性。五)吊篮井字架吊盘的进料口与卸料口均应安装安全门。六)架体当井字架高度超处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按规范要求安装避雷装置,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七)安全防护1、进料口防护棚应设在井字架架体地面进料口上方,其宽度应大于井字架的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采用模板搭设时,木板的厚度50mm,间距60cm。-54-n2当吊盘上升离开地面时,地面进料口防护门应自动关闭;当吊盘下降至地面时,地面进料口防护门自动开启。(十九)、施工现场施工机具安全监理细则一)木工刨床1、“无漏电保护装置”指设备开关箱中无漏电开关;“不符合要求”指虽然设备开关箱中安装了漏电开关,但存在以下情况:漏电开关偏大(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设备开关箱中漏电开关安装在闸刀开关之前;设备开关箱中没有做到“一机一闸一漏”。2、传动部位防护罩不符合要求“指防护罩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防护罩的结构和布局达不到防护目的;防护罩无足够的强度和刚度,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防护罩不采用封闭结构和刚度,采用非金属材料制作;防护罩不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关宽度不符合国家GB196-87的要求;防护罩不固定。二)电锯1、“无防护档板等安全装置”指电锯上方应装设安全罩、档板和滴水装置,在锯片后面10~15cm处,应安装弧形楔刀。2、“锯片、皮带及皮带轮达不到要求”指存在以下情况:锯片不平整、锯齿不尖锐,连续缺齿超过2个,裂纹长度超过20cm,裂隙末端没有冲止裂孔;皮带缠绕,磨损严重;皮带轮沟槽磨损严重。-54-n三)手持电动工具1、手持电动工具加装的漏电开关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2、手持电动工具分为3类,当使用I类为手持电动工具时必须做保护接零。手持电动工具的符合线应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拖地距离应不超过5m。四)钢筋机械钢筋机械控制应使用按钮开关,而不应该使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五)气瓶1、氧气瓶涂天蓝色油漆,上有黑色“氧气”字样,乙炔瓶涂白色油漆,上有红色“乙炔”、“不可近火”字样。2、乙炔瓶与氧气瓶存放距离均应大于2m,使用距离应大于5m,距明火距离应大于10m。六)搅拌机与砂浆机移动式搅拌机应用方木或搅架架牢,保持水平或轮胎不受力,当使用时间超过3个月,应卸下轮胎妥善保管。七)电焊机焊机应采用多股铜芯软质橡皮护套电缆。八)潜水泵潜水泵安装的漏电开关漏电动作电流应少于15Ma,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54-n九)砂轮切割机1、砂轮切割机操作手把上的相交绝缘皮套应保持完好,当皮套破损时应及时修复。2、砂轮切割机不得采用倒顺开关或闸刀开关作为控制开关。(二十)、塔吊安全监理细则1、每台机装拆配备人员不得少于10名操作人员(包括驾驶员、起重工、电工、电焊工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2、经市建委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3、塔式起重机施工时的人员配备,应确保驾驶员1名,上指挥1名,下指挥1名。4、力矩限制器灵敏、可靠,重量限制器灵敏、可靠,回转限位器灵敏、可靠,行走限位器灵敏、可靠,变幅限位器灵敏、可靠,超高限位器灵敏、可靠,吊钩保险灵敏、可靠,卷筒保险灵敏、可靠。十三、重点监控在实施安全监控过程中我们将会根据工程的进展情况,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设立重点监控,必要时连续监控。1、对危险部位和施工过程(包括有关设施、设备和操作人员的行为、施工过程中的洞口、临边)的要求加以规定并经鉴定合格。2、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的对象和方式,对监控人员的素质、技能要求加以培训,并保证监控人员正当行使职责与权利不受干扰。记录监控结果并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3、-54-n过程控制中除了对施工机械设备和操作和使用进行监控外,还应对危险性较大的悬空作业,起重机械安装和拆除,应视作危险过程,必须重点监控。4、连续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的衔接工作,应有专人负责落实。十四、安全监理旁站为规范现场监理工作内容,提高监理工作质量。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应实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日常巡视检查监理工作。一)、安全生产旁站监理范围:1、基坑(槽)、管沟土壁支撑施工及挖土作业;2、防腐蚀工程;3、拆除工程;4、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桩机等)的安装与拆除;5、高支模施工、支撑体系的安装与拆除;6、大模板的吊装、堆放;7、脚手架安装与拆除;8、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装备;9、焊接工程安全保证措施;10、其他工程:爆破、挖孔桩及燧道等的气体测试、吊架的安装与拆除等。二)、旁站监理人员:旁站监理在项目总监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具体实施。三)、旁站监理实施:1、对旁站部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跟班检查;-54-n2、对施工中的连续作业,应安排人员换班,不得中断现场旁站监理工作;3、旁站监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四)、现场问题处理:1、发现施工企业违规操作,应责令其立即整改;2、施工企业拒绝整改时,立即向项目总监报告;3、项目总监接到报告后,立即处理;4、不能有效制止施工企业违规行为时,应将情况上报业主和政府主管部门;5、凡报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事项,应同时报告监理部、公司。五)、旁站监理记录:1、填写旁站监理记录;2、旁站监理记录必须有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签字;3、旁站监理记录每班一份,当天完成。六)、旁站监理记录存档:按《资料管理制度》统一存档。七)、旁站监理用表:见下表:旁站监理记录-54-n工程名称:编号:日期及气候:年月日工程地点: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旁站监理开始时间:年月日旁站监理结束时间:年月日施工情况:监理情况:发现问题:处理意见:备注: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部:质检员(签字):年月日监理企业:项目监理机构:旁站监理人员(签字):年月日十五、检查与整改-54-n1、对施工方安全管理中的过程、行为及设施进行检查,检验或验证并对其状态实行记录标识。2、安全生产检查。2.1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标准,执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的标准。2.2定期对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与复查,并作好安全检查记录。3、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的进货检验。3.1检查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是否满足安全使用的规定要求,确保未经检验或经验证不合格的产品,不被投入使用。3.2对不合格的安全用品及设施进行标识、并按规定处置。4、过程检验和标识。4.1按安全保证计划的规定,要求施工方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装和安全设置、施工设备的安装进行检验和检查,确保只有通过按规定检验的设施、设备才能使用,安装和运转。4.2按行业安全生产的规定对脚手架、塔吊、人货电梯等进行检查与验收。4.3对危险性较大的起重,升降设备,还须经过当地法定部门的检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4.4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设施如隔离栅,周边防护,予留洞的防护、外挑安全网搭设组装完毕须进行检查验收。4.5上述各类检查和检验完毕后须填写验收记录,挂牌后投入使用。5、季节性安全大检查5.1冬季安全大检查5.2雨季-54-n5.3暑季安全大检查5.4风季5.5节日前深圳市国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宝能现代科技广场项目监理部二0一二年四月-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