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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安全、质量旁站监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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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博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安全、质量监理旁站方案编制:审批: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2013年11月n目录安全旁站监理方案……………………………………………………1一、工程概况…………………………………………………………1二、主要编制依据……………………………………………………1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四、安全旁站范围……………………………………………………2五、安全旁站内容……………………………………………………2六、安全旁站实施办法………………………………………………2七、安全旁站监理程序……………………………………………12八、安全旁站人员的主要职责……………………………………13九、安全旁站监理制度……………………………………………13十、安全旁站的程序和要求………………………………………14十一、旁站要点……………………………………………………14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监理制度………………………………………16一、旁站监理的概念………………………………………………16二、旁站监理方案编制依据………………………………………16三、旁站监理的目的………………………………………………16四、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16五、旁站监理的控制………………………………………………17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8七、旁站监理的方法和措施………………………………………19八、旁站监理的内容和针对措施…………………………………20n安全旁站监理方案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万博地块,地下室三层,局部为四层,呈十字形,总长度约862米。配套地下公共空间、地下停车库、地下行人通道、地下商业。建设单位:广州市万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湖南星沙建筑有限公司二、主要编制依据:1、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2、监理规划、施工组织设计3、《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5、《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7、《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8、《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1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2、《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1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三、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安全施工,杜绝本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搞好文明施工,争创文明施工工程。n四、安全旁站范围安全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对施工安全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项目的施工全过程在现场跟班进行的安全监督检查活动。建筑施工工程:包括土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主体及围护工程、主体结构、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等工程;建筑安装过程: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工程总承包和前期工程及配套工程承包等;五、安全旁站监理内容(一)爆破工程(二)土石方工程(三)施工用电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五)模板工程(六)砌体工程(七)装修工程(八)起重吊装工程(九)高处作业工程(十)临时用电工程六、安全旁站监理实施办法(一)、土方工程1、土方开挖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基坑支护方案是否审批,机械进场是否报批,土方开挖方案是否合理。2、土方挖掘方法、挖掘顺序应根据支护方案和降排水要求进行,当采用局部或全部放坡开挖时,放坡坡度应满足其稳定性要求。3、挖掘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先挖坡脚。软土基坑无可靠措施时应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土方每次开挖深度和挖掘顺序必须按设计要求。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不得停放机械。4、严格控制每次开挖深度,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进行放坡及边坡支护。n5、当基坑开挖深度大于相邻建筑的基础深度时,应保持一定距离或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并进行沉降和移位观测。6、施工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玩弄。7、挖土机作业的边坡应验算其稳定性,当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加固措施。在停机作业面以下挖土应选用反铲或拉铲作业,当使用正铲作业时,挖掘深度应严格按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有支撑的基坑使用机械挖掘时,应防止作业中碰撞支撑。8、配合挖土机作业人员,应在其作业半径以外工作,当挖土机停止回转并制动后,方可进入作业半径内工作。9、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应及时进行下道工序基础工程施工,减少暴露时间。如不能立即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应预留300mm厚的覆盖层。10、当基坑施工深度超过2m时,坑边应按照高处作业的要求设置临边防护,作业人员上下应有专用梯道。当深基坑施工中形成的立体交叉作业时,应合理布局基位、人员、运输通道,并设置防止落物伤害的防护层。11、从事爆破工程设计、施工的企业必须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按照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并严格遵照爆破作业的相关规定进行。(二)、深基坑工程1、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接。基坑工程监理应对基坑工程的施工进行全天候监理;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是否具备专家论证意见,有无报监理审批;3、基坑工程应贯彻先设计后施工;边开挖、边支撑、分层进行;边施工边监测,动态指导施工。严禁坑边超载,严禁相邻基坑施工不防范、相互干扰等做法;4、基坑施工除降低地下水水位外,基坑内尚应设置明沟和集水井,以排除暴雨和其他突然而来的明水倒灌,基坑边坡视具体情况可覆盖塑料布、水泥砂浆或钢筋网细石砼护面,防止大雨对土坡的侵蚀;5、如遇膨胀土场地应在基坑边缘采取抹水泥地面等防水措施,封闭坡顶及坡面,防止各种水流(渗)入坑壁;不得向基坑边缘倾倒各种废水并应防止水管泄露冲走桩间土;n6、如遇软土基坑、高水位地区应做止水帷幕,应防止单纯降水造成基土流失。止水结构的设计,必须根据地质、水文资料及开挖深度等条件进行,止水结构必须满足隔渗质量,且支护结构必须满足变形要求;7、为保证基坑安全,及时掌握基坑稳定及土方开挖后对周边建筑的影响情况,基坑支护需进行信息化施工,必须进行支护结构、周边建筑物及管线的变形监测。对基坑变形监测布置及周期,监测单位必须有资质,同时严格按照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监测;8、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当监测值达到报警值和警戒值时,应及时按设计处理措施进行处理;9、应急措施:基坑开挖及支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有塌方、基坑变形过大(超过允许值)、基坑变形引起周围建筑、管线出现破坏等;出现变形过快或塌方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采取坡脚反压、坡顶卸载等措施,并对基坑进行加固;周边建筑物或管线变形过大时,应停止基坑开挖,并及时进行坡脚反压等措施,加密变形监测频率。在分析实际情况后,采取基坑加固、地下水回灌、基础高压灌浆等措施;10、应当建立健全的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资料档案,内容应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等方面的有关资料;(三)、模板工程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编制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报监理审批,如属于高支模或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系统的),须有5人及以上的专家论证意见;2、严格核验进场模板及支撑是否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3、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4、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检查模板的施工情况,明确模板安装顺序,保证结构几何尺寸,确保模板体系的牢固性;5、在组合钢模板上架设的电线和使用的电动工具,采用36V的低电源或采用其它有效的安全措施;6、登高作业时,连接件必须放在箱盒或工具袋内,严禁放在模板或脚手架上,扳手等各类工具必须系挂在身上或置放于工具袋内,以防掉落;7、钢模板用于高耸建筑施工时,应有防雷击措施;n8、装、拆模板,必须有稳固的登高工具或脚手架,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装拆过程中,除操作人员外,下面不得站人,高处作业时,操作人员应挂上安全带。9、安装墙、柱模板时,应随时支撑牢固,防止倾覆;10、模板及其支撑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措施;11、严格执行模板验收制度,对安装的模板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要求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2、模板拆除顺序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13、模板支撑拆除前,必须有砼强度报告,且砼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经报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模板的拆除工作;14、拆除较大跨度梁下支柱时,应先从跨中开始,分别向两端拆除。拆除多层楼板支柱时,应确认上部施工荷载不需要传递的情况下方可拆除下部支柱。15、当水平支撑超过二道以上时,应先拆除二道以上水平支撑,最下一道大横杆与立杆应同时拆除。16、拆除高度在5m以上的模板时,应搭设脚手架,并设防护栏杆,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操作;17、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下的模板要及时清理,堆放整齐;高处拆下的模板及支撑应用垂直升降设备运至地面,不得乱抛乱扔;18、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必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19、检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是否真实、全面。(四)、脚手架工程1、根据审定的脚步手架搭拆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落实特种人员到位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2、对于悬挑式外脚架,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是否具备专家论证意见,有无报监理审批;3、检查进场钢管及配件是否有合格证,其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规程要求;4、现场检查脚手架基础是否坚实牢固,如遇回填土,必须打夯密实,加砼垫块;5、检查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6、严格监控施工单位脚手架的搭设质量,钢管脚手架必须设置避雷针;n7、督促施工单位对外脚手架分段组织验收,质安员必须跟班检查验收;8、督促施工单位拆外脚手架前,必须检查桥上是否有杂物、电缆水管等临时设施,必须先清除干净;9、检查施工单位拆脚手架时是否设置警戒线,相关通道是否封闭,是否挂设危险标志,是否派专职人员执勤值班;10、督促施工单位拆外脚手架时必须按程序进行,由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作业;11、督促检查拆下材料堆放在桥上或平台其重量是否超载,停台装料时必须打讯号降落,严禁从高空抛掷料具落地;12、督促检查附在外脚手架上的安全网是否随脚手架的拆除而逐步拆下,翻板时是否有专人负责安全警戒。(五)、起重吊装工程一)、起重吊装作业1)参加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包括司机、起重工、信号指挥、电焊工等均应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合格证、并经体检确认可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2)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详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特点及作业环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其内容应包括:现场环境及措施、工程概况及施工工艺、起重机械的选型依据、起重爬杆的设计计算、地锚设计、钢丝绳及索具的设计选用、地耐力及道路的要求、构件堆放就位图以及吊装过程中的各种防护措施等。3)起重机械进入现场后应经检查验收,重新组装的起重机械应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包括静载、动载试验,并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灵敏度可靠度的测试。爬杆按方案组装后应经试吊检验,确认符合要求方可使用。4)如采用汽车式起重机除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外,还应每年定期进行运转试验,包括额定荷载、超载试验,检验其机械性能、结构变形及负荷能力,达不到规定时,应减载使用。5)起重吊装索具吊具使用前应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逐件检查验收。6)起重机运行道路应进行检查,达不到地耐力要求时应采用路基箱等铺垫措施。7)起重吊装各种防护措施用料、脚手架的搭设以及危险作业区的围圈等准备工作应符合方案要求。n8)起重吊装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吊装工艺、构件重量及注意事项。9)当进行高处吊装作业或司机不能清楚地看到作业地点或信号时,应设置信号传递人员。10)起重吊装高处作业人员应佩带工具袋,工具及另配件应装入工具袋内,不得抛掷物品。11)构件吊点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2)应根据建筑工程结构的跨度、吊装高度、构件重量以及作业条件和现有起重机类型、起重机的起重量、起升高度、工作半径、起重臂长度等工作参数选择起重机。二)、多塔交叉作业1、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和试运转:1)轨道基础应平直无沉陷,接头联结螺栓及道钉无松动;2)各安全装置、传动装置、指示仪表、主要部位连接螺栓、钢丝绳磨损情况、供电电缆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和试运转。2、当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处于低位的塔吊臂架端部与另一台塔吊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M的安全距离,处于高位的塔吊(吊钩升至最高点)与低位塔吊的垂直距离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2M。3、两台以上塔吊存在交叉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碰撞措施,制订防碰撞方案:a)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高低错位安装,不得在同一水平面发生交叉碰撞,顶升加节时也必须保持一定高差,以确保大臂任何时候都不会发生碰撞。b)塔吊运转应按同一方向旋转,避免两台塔吊发生反方向碰撞,运转至交叉范围内,应发出防碰撞警告,以提示对方塔吊司机。c)吊臂如交叉作业时应由指挥人员统一指挥,信号不清或错误时应停止运行,保证交叉部位无碰撞时,才能旋转吊臂经过交叉部位。d)采取安装限制旋转角度装置,控制碰撞。e)低塔让高塔原则,交叉时高塔优先运行。4、提升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2M以上。5、装有上下两套操纵系统的起重机,不得上下同时使用。n6、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将回转机构的制动器完全松开,起重臂应能随风转动。对轻型俯仰变幅起重机,应将起重臂落下并与塔身结构锁紧在一起。7、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8、作业完毕后,起重机应停放在轨道中间位置,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松开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吊钩宜升到离起重臂顶端2~3M处。9、停机时,应将每个控制器拨回零位,依次断开各开关,关闭操纵室门窗,下机后,应锁紧夹轨器,使起重机与轨道固定,断开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指示灯。三)、大型设备、构件的吊装1、防止起重机事故措施1)应尽量避免超载吊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难以避免时,应采取措施,如:在起重机吊杆上拉缆风或在其尾部增加平衡重等。起重机增加平衡重后,卸载或空载时,吊杆必须落到与水平线夹角60度以内。在操作时应缓慢进行。2)禁止斜吊。3)起重机应避免带载行走,如需作短距离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构件离地面不得大50㎝,并将构件转至正前方,拉好溜绳,控制构件摆动。4)双机抬吊时,要根据起重机的起重能力进行合理的负荷分配,各单机载荷不得超过其允许载荷的80%,并在操作时要统一指挥,互相密切配合。在整个抬吊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的吊钩滑车组均应基本保持垂直状态。5)绑扎构件的吊索需经过计算,绑扎方法应正确牢靠。所有起重工具应定期检查。6)不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或设备。7)禁止在六级风的情况下进行吊装作业。8)起重吊装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应与起重机驾驶员密切配合,执行规定的指挥信号。9)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10)起重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当吊钩吊环表面有裂纹、严重磨损或危险断面有永久变形时应予更换。2、防止高处坠落措施n1)操作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2)如需用梯子,梯子必须牢固。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有专人扶梯。3)操作人员在脚手板上通行时,应思想集中,防止踏上挑头板。4)从事屋架和梁类构件安装时,必须搭设牢固可靠的操作台。需在梁上行走时,应设置护栏横杆或绳索。3、防止高处落物伤人措施1)地面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2)高处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零配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不可随意向下丢掷。3)在高处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火花落下伤人。4)地面操作人员,应尽量避免在高空作业面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过,也不得在起重机的起重臂或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5)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6)设置吊装禁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的人员入内。4、防止触电措施1)吊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现场电气线路及设备位置平面图。现场电气线路和设备应由专人负责安装、维护和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2)施工现场架设的低压线路不得用裸导线。所架设的高压线应距建筑物10米以外,距地面7米以上。施工现场夜间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3)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4)使用塔式起重机或长起重臂的其他类型起重机时,应有避雷防触电设施。5)各种用电机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四)、大型机械设备安装与拆除1、大型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前,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是否充分,是否进行安全交底,现场安全负责人是否在现场,是否办理安全技术交底签证手续;2、检查操作人员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是否适应其从事的作业,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上岗证;n3、施工前,核查施工单位在大型机械设备周围是否设置安全禁区,是否设置围栏,标志是否明显;4、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完毕必须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5、核查新钢丝绳、架体等是否有出厂合格证,旧的钢丝绳是否经过严格检查,是否符合安全要求;6、检查卷扬机位置安装是否符合规程规定要求;7、督促施工单位在安装前,必须对架体的杆件逐节进行检查,完好无损才能安装;8、检查机械设备与建筑物连接是否牢固,是否按专项的搭设方案执行;9、督促检查机械设备安装完毕后,架设的避雷针和防雷按地是否符合要求;10、严格检查机械设备搭设完毕后的安全设施配备情况,并督促进行试运转,及时组织进行质量鉴定和验收;11、严禁在台风、雷雨天进行安装与拆卸工作;(六)、高处作业工程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制作与使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帽》(GB2811)的有关规定;2、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应挂牢安全带,安全带的选用与佩带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安全带》(GB6095)的有关规定;3、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对建筑物进行封闭,或采取临边防护措施;4、建筑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和建筑物的各种孔洞盖严并固定牢固;5、对人员活动集中和出入口处的上方应搭设防护棚;6、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并在施工前完成,最后经验收确认符合要求;7、高处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体检;8、工作边缘无维护设施或维护设施高度低于800mm的,必须设置防护设施;9、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拦板的阳台及楼梯段,框架结构各层楼板尚未砌筑维护墙的周边,坡形屋顶周边以及施工升降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等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n10、水平工作面防护栏杆高度应应符合规范要求;11、在周边临空状态下进行高处作业时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如搭设脚手架或作业平台),并视作业条件设置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佩带安全带等安全措施;12、钢筋绑扎、安装骨架作业应搭设脚手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作业或攀登骨架上下;13、浇注离地2m以上混凝土时,应设置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上操作;14、悬空进行门窗安装作业时,严禁站在拦板上作业,且必须挂牢安全带,并将安全带拴牢在上方可靠物上;15、交叉施工不宜上下在同一垂直方向上的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宜处于上层高度可能坠落半径范围以外,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16、建筑物的出入口,升降机的上料口等人员集中处的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护棚的长度不应小于防护高度的物体坠落半径的规定。当建筑外侧面临街道时,除建筑立面采取密目式安全立网封闭外,尚应在临街段搭设防护棚并设置安全通道;17、设置悬挑物料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必须将其荷载独立传递给建筑结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物料平台与脚手架、模板支撑进行连接。(七)、临时用电工程1、电工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执证上岗并持有效电工证;2、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电线必须由电工完成;3、严禁机械设备、电气装置、保护设施带“病(缺陷)”运转;4、动力用电与照明用电电气配置必须有明显标志,并做好防雷、防雨措施;4、焊工必须经培训合格持证操作,并按规定穿工作服、绝缘鞋、戴手套及面罩;5、焊钳必须采用合格产品,手柄有良好的绝缘和隔热性能,与电缆连接牢靠。严禁使用自制简易焊钳;6、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按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触电保护器。7、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开关箱,使用断路器控制,一次侧应装设漏电保护器,二次侧应装设空载降压装置。焊机外壳应与PE线相连接;8、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9、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n10、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11、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超过5m,且不应拖地,与焊机接线柱连接牢固,接线柱上部应有防护罩;12、焊接电缆应使用防水橡皮护套多股铜芯软电缆,且无接头,电缆经过通道和易受损伤场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严禁使用脚手架、金属栏杆、钢筋等金属物搭接代替导线使用;13、焊接场所应通风良好,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否则应予清除或采取防护措施;14、焊修其它机电设备时必须首先分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电设备的PE线后,方可进行焊修;15、下列作业情况应先分断电源:1)改变焊机接头;2)更换焊件、改接二次回路;3)焊机转移作业地点;4)焊机检修;5)暂停工作或下班时。七、安全旁站监理程序施工单位按监理方案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监理员到现场旁站监理发现问题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或向监理工程师和总监报告总监采取应急措施或暂停施工问题处理后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旁站人员及施工企业人员签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n八、安全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编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如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有专家论证意见,并报监理审批;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随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旁站监理情况;4、出现安全隐患立即制止,杜绝事故发生;5、做好安全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九、安全旁站监理制度1、制定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明确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2、总监理工程师应按安全旁站监理计划或方案,安排安全监理人员进行安全监理的旁站、巡视监督工作,并检查实施情况;3、安全旁站监理一般由监理员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执行;4、实行旁站监理的工序,按照《建设工程施工旁站监理范围(试行)》方案的要求执行。旁站监理人员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指令施工方予以纠正,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5、实行安全旁站监理的工序,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作技术(或安全)交底;6、对于重大危险源部位,应有针对性的旁站、巡视监理方案,并明确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旁站、巡视监理的施工作业控制点及要求;7、检查承包商是否按照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及施工方案组织施工,通过旁站监理,可以随时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每一环节;8、旁站监理人员应将旁站监理情况填入安全旁站记录及监理日志中。n十、安全旁站的程序和要求1)在工程开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将需要旁站的工序或部位通知施工单位。2)在安全旁站项目开始进行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明确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和作业内容。3)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项目作业前,必须做好施工技术、安全交底工作,并将交底记录报监理单位备案。作业时,有关的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岗到位。4)安全监理工程师在进行安全旁站时,应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其安全管理体系是否有序、有效运转,技术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到位,管理人员是否对危险作业项目进行了有效地管理、指挥和监督,并应及时做好安全旁站记录。十一、安全旁站监理要点1)高边坡及深基坑开挖和支护、基深坑基础掏挖时,开挖出来的土方,应及时运走或堆放在基坑外塌方影响范围以外;当基坑土质与地质报告或施工方案不一致时,应及时调整边坡坡度,必要时采取降水或支护措施,以防止基坑塌方;当进行基础掏挖时,基坑边坡的土质及强度必须满足掏挖要求,同时,应有专人对掏挖部位进行安全监护。2)在进行混凝土浇筑时,监理还应对模板及其支撑系统进行检查,对混凝土浇筑分层方法、混凝土堆料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此造成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失稳;对高处作业、临边作业现场防坠落及安全围挡措施进行检查,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到位。3)脚手架底座、垫板、支架、立杆、水平杆、扫地杆、步距、行距、大横杆、小横杆、剪刀撑、扣件节点、连墙件、高度等必须施工配合施工进度搭设,外直径钢管严禁混合使用。4)n在进行大型吊装设备装拆、大型构件吊装、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超高、超宽、超长物件装卸及吊装时,机械型号应与施工方案一致;吊点位置、吊索型号、吊索角度和捆绑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厂家规定或施工方案要求;在进行两台及以上起重机联合抬吊时,应尽量做到各台起重机钢丝绳保持垂直、升降行走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荷载不超过各自的允许重量,如做不到时,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吊运时总工程师在场。5)当天气条件不适宜时不得进行立塔作业;应特别关注天气及风速,施工中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及安全自锁器。6)施工危险区域应采取安全围护、安全警示围挡等针对性措施,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危险区域;安全围护和安全警示围挡范围应满足安全施工作业需要。7)临近高空作业时,作业区域应与保持安全距离并进行必要的警示、围护;上下垂直传递物件必须采用安全防护遮挡。8)施工单位安全员应对监理安全旁站项目作业进行现场监督,施工涉及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在进行临近带电体作业时应指派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安全监护,带电设备生产运行单位必须派员进行现场监护;在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施工单位应指派专人对施工机械作业进行指挥或监护;在进行较大范围协同作业时,施工必须保持畅通的通信联络,应由专人统一指挥作业。9)施工作业方法、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应符合设计、经批准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以及相关的专项安全规程要求。n工程施工质量旁站监理制度一、旁站监理的概念: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的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二、旁站监理方案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3)转发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穗建筑[2002]311号)。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5)国家及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和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和有关规定。三、旁站监理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尽早发现事故的苗头,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产生,消除安全、质量隐患,实现工程质量目标,特制定本制度。四、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1)旋挖桩施工2)工程桩的检测3)土方开挖4)防水涂料5)模板施工6)钢筋的隐蔽过程7)所有部位的砼浇筑n8)卫生间、水池的试水试验9)重要设备的开箱验收10)各设备的调试、试车、运转11)管道的试水、试压、通球试验12)新技术、新材料的运用(包括各种试验)13)出现质量缺陷、不符合质量要求而进行补强或返工的工序、部位14)未含在如上范围,认为需旁站的其它部位或工序(提前通知施工单位)工程旁站监理的程序施工前准备工作检查准备不足的要完善,否则不得进行施工符合要求的继续施工过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整改施工完毕后成品检验完毕后填写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五、旁站监理的内容: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公司总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一份并自留一份。明确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程序、范围、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1)审查承担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员的技术素质与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于不合格的人员,要求承包单位予以撤换。2)对旁站工序施工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器材设备等的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及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对现场配制的制品,要求施工单位试配,并检查是否达到要求的标准。3)检查施工主要用机械、设备的选型是否符合要求,数量是否足够。n4)审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环境与条件方面的准备工作质量,即水、电、照明、施工场地空间条件、道路条件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控制自检系统是否处于良好的状态,对自然环境可能出现对施工质量不利影响是否做好充足的准备等。2、工序或部位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监控1)工序的施工方法、程序的安排施工单位是否按已批准的执行,是否按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要求施工。2)用目测法、量测法对现场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工序过程等进行质量检查,必要时,可采取试验法进行抽样检测。3)密切注意施工过程中是否发生了不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的变化,诸如施工材料质量、混合料的配合比、施工机械的运行与使用情况、计量设备的准确性以及工艺和操作情况是否始终符合要求,并及时加以控制和纠正。4)工序或部位施工过程中检测的数据及施工过程是否正常做好原始记录。5)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等的发生过程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给总监。3、旁站的事后跟踪控制1)工序或重要部位施工完毕,旁站监理人员及时整理原始记录,并和施工单位质检员在已填写的旁站监理记录表上签字。2)工序流动效果的监控,总监对旁站监理的记录进行分析、判断,确认是否有质量隐患、是否需采取措施纠正以达到规定标准,判断是否能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若符合要求,则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3)现场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缺陷整改的部位等,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执行下一次的旁站程序。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3、n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5、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6、旁站监理人员实行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施工方案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代表报告,总监代表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7、旁站监理记录是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总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代表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并在每个月底上交一份到公司工程部。8、各项目监理机构未落实本制度或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书面警告、公司通报批评、罚款100元/人.次和予以辞退等处罚。七、旁站监理的方法和措施1、旁站监理的方法1)检查进入模前有无离析、泌水现象,检查模板内基底或施工缝的处理情况,不留杂物、积水和污垢。施工缝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清除松动的混凝土及浮皮并用水冲净;浇筑前,模板应保持湿润。2)浇注前期检查钢筋焊接,要敲掉焊渣,观察焊缝质量。浇筑过程中,应要求承包单位控制振捣时间和厚度,防止过振和漏振;浇注中随时检查钢筋是否偏位和移动。3)防水基层表面应平整、牢固、洁净,阴阳角处呈圆弧形或钝角,无损伤和空鼓等缺陷。n4)对所有穿墙管,预埋件、预留洞要在浇筑前埋设完毕,加焊防水环、防水板,并与钢筋网焊接牢固。施工时要加强对这些关键位置的振捣,但不能过振。2、旁站监理工作质量的保障措施1)每道关键工序施工前,要认真检查承包单位的准备工作,材料、机具是否己进入现场,规格、品质、性能是否与设计方案要求一致;相关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是否齐备;该现场检验的材料是否已得到见证取样的试验结果;在进行到监控点施工前二十四小时前,要求承包单位上报专职施工员或质安员、主要机具、操作人员、带班班长的名单;没有这些人员到场,旁站监理人员不允许开工。2)对于混凝土浇注、防水施工,受材料、水电供应和天气影响较大的,一定要要求承包单位提交出现不利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做到有备无患。3)要督促承包单位对一些旁站监理指出的质量缺陷及时整改,不留尾巴,经监理重新检验合格的。4)事前项目监理部审核有关施工方案,必须以设计要求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严格把关。在旁站过程中,对照检查,对不按施工方案进行的现象要及时制止,除非承包单位重新按程序报审,否则应按原方案进行。5)结构物中的预埋管线、预埋件、预埋洞,不能只凭书面报告,旁站监理人员一定要在开工前,在现场与承包单位一道与施工图纸一一对照确认无误后,才能下令开工。八、主要分项工程旁站监理的内容和针对性措施项目内容和控制支护工程重点检查锚杆孔(孔位、孔径、孔深、孔向、孔斜)挂网、砂浆配比、注浆工艺,浆液饱满度、拉拔试验;锚索孔(孔位、孔径、方位角、孔深、孔斜)、锚索加工、编制、穿索,灌浆、混凝土、张拉试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防水工程防水工程旁站监理内容包括:重点检查防水材料以及配套的粘结材料的质量,检查施工工艺和施工程序是否与规定的操作程序相符。模板工程模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接缝的严密、标高及中心线的位置、起拱高度、支撑的牢固、侧板、立档、横档、斜撑和水平撑及基础、柱、梁、楼板、梯、墙等部位厚度和垂直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1)(1)高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责任人或其书面委托人主持分段或整体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n(2)高支模验收必须以专项施工方案对照检查,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人必须参加验收并签字。(3)支模验收时必须使用扭力矩板手检查扣件螺栓的拧紧扭力矩。(4)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建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安全员在现场监护。(5)混凝土浇筑及凝固期,施工单位必须对支撑系统和浇筑物体进行沉降、变形监测,发现异常现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检查同意后方可复工。(6)实施拆除模板支架和模板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和经批准的拆除模板申请报告方可施工。混凝土浇注混凝土浇注时,监理员应坚持全过程旁站,同时应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的旁站和巡视,监理员在旁站监理时应密切注意混凝土的变化,监督承包商按技术规范要求的试验项目和频率抽检,施工中如发现原材料和混凝土变化过大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时,应停止使用,若问题得不到解决应停止施工。塔吊(物料提升机)基础及安装和拆卸物料提升机基础隐蔽前按规定进行验收、安装和拆卸队伍的资质和上岗证、安装和拆卸的工序必须符合上报的专项方案。(1)塔机安装、顶升、拆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塔机安装工程和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塔机的拆除工程,专项施工应通过专家组的论证,并由论证报告。(2)使用《广东省建筑起重设备管理系统》,通过计算机网络监管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塔机应在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证》;塔机安装前安装单位应向建设安全监督机构办理安装告知、安装检验合格后领取使用登记手续。(3)塔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应向工程项目监理和建设安全监督机构报告。(4)塔机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专业安全检测和验收,在安全检测合格报告签发后30天内,凭检测报告和现场综合验收手续到安全监督机构领取《广州市建设工程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5)每台塔机均配备《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履历手册》。塔机每次的安装、顶升加节、拆除等均由责任单位作出记录;塔机的定期保养、设备大修、设备改造、设备作出记录。钢筋工程除常规检验之外(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要加强对钢筋的外观检查,特别应仔细检查弯折处,发现疑问要及时取样复试。加强钢筋骨架成型尺寸的检查,钢筋在节点的锚固长度、钢筋排距、间距、保护层厚度、起弯位置、箍筋的加工成型尺寸、弯钩角度等应着重检查。钢筋的连接及上部结构插筋检查:严格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在合适位置采用合适的接头形式,并确保接头质量,上部结构插筋数量、规格符合要求,位置准确。砌筑工程砂浆品种、强度等级、材料材质、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墙面平整垂直度、上下错缝、构造柱位置、预留洞口等按照设计及规范要求严格控制。装饰、装修工程地面基层处理、水平标高线,地板规格、色差等及施工工艺质量检查;门窗扇安装牢固,关闭严密,开关灵活,附件齐全,安装端正,启闭灵活适用,表面洁净质量符合“三性”规定及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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