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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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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安路北段改造工程2、建设地点:海安县城北起人民西路,南止长江路3、建设单位:海安县城建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4、设计单位: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5、中标时间:2010年5月31日6、工程等级:二级(城市次干路工程,桥梁单孔跨径22米)7、工程规模:1812米×36米8、工程造价:约3665万元9、工程主要内容:本工程的永安路位于海安县城内,城市次干路工程,北起人民西路,南至长江西路,1812米×36米。全线现状有一老路,江海西路以北段老路路况一般,江海西路以南段老路路况较差,老路两侧以店面为主,考虑到与老路两侧店面顺接,将老路挖除新建,K0+260处跨老通扬河的西楹桥已被鉴定为危桥,将老桥拆除,新建一10m+22m+17m的三跨简支梁桥。沿线地下管线众多,老路西侧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范围内有现状DN160燃气管;江海路以南段西侧非机动车道内有一电力排管;上水管在江海路以北位于西侧非机动车道和侧分带内,管径为φ300~φ600,江海路以南位于西侧非机动车道和侧分带内,管径为φ-129-n600管,广电和电信排管位于东侧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现状雨水管位于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内,除江海路以北段上水管考虑废除新建外,其余现状管线都尽量考虑保留,并予以沟通,其中西楹桥附近因道路反挖较深,该段旧管均无法保留,需废除新建。道路及排水工程,本标段实施范围K0+065~K0+320,道路结构为:机动车道4cmAC13C+6cmAC20C+0.6m沥青下封层+36m水泥稳定碎石+40m泥灰结碎石:道路西侧非机动车道3.5cmAC13F+4.5cmAC16C+0.6cm沥青下封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30cm泥灰结碎石。东侧雨水管道位于机动车道东侧,西侧雨水管道位于侧分带内,玻璃纤维夹砂管。强电管道采用玻璃钢管并采用钢筋混凝土包裹。新建西楹桥为三跨10+22+16简支板梁,桥梁全长53.9m,与河道斜交20°。桥梁横断面为:2×4m(人行道)+2×4m(非机动车道)+2×2m(侧分带)+16m(车行道)=36m。10、施工概况及对承包商的评价意见本工程是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强电工程、道路附属工程、路沿石安装。道路工程:非机动车道15cm6%石灰原土掺和、碾压+15*2cm8%灰土+15*2cm12%灰土+18cm二灰碎石(5:15:80)+1cm沥青下封层+5cm中粒式沥青砼(AC-16)+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机动车道15cm6%石灰原土掺和、碾压+15cm6%灰土+15*2cm8%灰土+16*2cm12%灰土+16*2cm二灰碎石(5:15:80)+1cm沥青下封层+6cm中粒式沥青砼(AC-20)+4cm细粒式沥青砼(AC-13);桥梁工程:南桥为长13m,北桥和中幅桥长为22m,基础采用桩基,桥板为预应力空心板梁;排水工程:污水管网采用d400玻璃钢夹砂管,雨水管采用d600、d800、d1000玻璃钢夹砂管;强电工程:主管d200玻璃钢管和d200波纹管;附属工程:采用60*60的花岗岩贴面;路沿石:采用黄秀石及花岗岩路沿石。-129-n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1、工程服务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道路、桥涵、雨水管道、供电管道、绿化、路灯等工程的监理。2、工作服务范围:对于所辖施工标段的全部工程自施工准备期至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作协调实施全面管理;对质量保修期内承包人实施的工程项目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提供监理服务。第三章监理工作目标1、监理服务的总目标监理服务的工程目标:敦促承包人严格、认真地履行施工承包合同,确保经监理验收的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中要求的质量等级。监理服务的工作目标: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以“严格、严密、科学、公正”的工作态度,向业主提供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优质监理服务,达到业主满意。2、投资控制目标:力争工程投资控制在合同造价内。3、进度控制目标:建设期控制在250日历天之内,本工程的工期目标以最终业主和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工期为进度控制目标。我公司根据类似工程经验,提出本工程的进度控制目标不得超过8个月,各阶段进度控制目标如下:-129-n前期阶段:前期工作的目标是通过科学、有效的组织,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内完成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前的全部工作,确保各阶段项目在开工前完成所有准备工作,具备开工条件。施工阶段: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总目标为达到施工合同工期要求。4、质量控制目标:合格争创优良。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执行标准为: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5、安全监理目标:无重大伤亡安全责任事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监理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如我公司中标,将在该项目争创重庆市安全文明工地。做到:5.1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5.2无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的事件发生;无危害环境公众利益的事件发生。5.3分析识别和评价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安全监控的主要目标方法及措施。6、文明施工目标:创文明工地,树便民样板工程。7、合同管理目标:达到施工承包合同和监理合同约定的目标。8、信息管理目标:按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提交各项信息,内业资料做到整齐、全面、完整。第四章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布的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2.本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工程监理合同。3.-129-n本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协议及附件(包括:设计图纸及说明、工程量清单及说明、合同指定使用的标准、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程等)。1.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根据国家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定。2.1.《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2.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2.4.《市政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2.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2.6.《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2.7.《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GJ/T111-982.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2.9.《全国给水排水标准图集》02S5152.10.《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J65-20002.11.《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2.12.《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CECS71:942.13.《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2.14.《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2.1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16.《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2.17.《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129-n1.1.《连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JJ79-98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1.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1.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119-20011.6.《道路》图集93J007-1~81.7.《给排水标准图集(合定本)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QT500-71.8.《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TJ/T82-991.9.《江苏省地方标准----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1.10.《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1.11.《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 1.12.《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1.13.《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球根花卉种球》CJ/T135-20011.14.国家相关规范及法律法规1.15.城市路灯施工验收标准(规范)1.16.交通工程施工验收标准(规范)-129-n第五章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配备计划和岗位职责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总监理工程师专家顾问组合同、信息管理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园林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29-n2、人员配备现场项目监理部主要人员名单和职责分工:序号姓名技术专业岗位职务进退场计划1施宇平道路与桥梁总监工程师全过程监理2张学奎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全过程监理3李明太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全过程监理4张翔园林绿化监理员全过程监理5徐双喜道路与桥梁监理员全过程监理3.岗位职责3.1公司总工程师岗位职责3.1.1是公司指导本项目监理部工作,管理、技术等问题的总负责人。3.1.2审核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3.1.3协助项目监理部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1.4协助项目监理部制定监理工作制度。3.1.5定期、不定期检查项目监理部的监理工作情况,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3.1.6参加监理动作过程中重大技术活动,掌握技术管理的最新动态。3.1.7协助项目监理部解决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并提出相关的监理方法。-129-n3.1.8参与调查、研究、处理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2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3.2.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3.2.2主持编制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2.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提出审查意见;3.2.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必须时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和人员应调整其工作;3.2.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重要文件和指令。3.2.6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3.2.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3.2.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3.2.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3.2.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3.2.11组织编写并签署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3.2.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质量,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3.2.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3.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岗位职责3.3.1在总监理工程师授权下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3.3.2在监理工作日内每天巡视工地,记录监理日记。-129-n3.3.3参与组织、协调和检查项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获取工作指令。3.3.4全面负责项目信息管理及储存、搜集和保管工程各项记录资料,对其整理和归档,并及时向总监报告有关信息。3.3.5审核项目承包商的阶段性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进度计划等,并监督其实施。3.3.6检查项目承包商对工程事故伤亡事故的处理情况,督促承包商按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严格施工。3.3.7负责项目监理工作状态验证及标识。3.3.8负责督促项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记录及归档。3.3.9负责本项目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及工作检查。3.3.10对非钢筋隐蔽验收的其他工序隐蔽验收进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4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3.4.1参与编写监理规划,按照监理合同的要求,负责路基、路面、桥梁等工程的监理工作,对总监负责;3.4.2熟悉合同条款,施工图纸及有关于施工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经常深入工地,对进度、投资、质量进行检查与监督,全面控制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签发监理通知。3.4.3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批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与监督。3.4.4-129-n根据有关规章规定对设计变更,工程计量,工期延长,以及索赔等提出处理意见,供总监审批参考。3.4.5组织领导现场监理员开展工作,认真及时填写监理日记。3.4.6惧资料,编写监理细则。初稿交总监审核。3.4.7协助测量监理工程师,做好测量,放样工作。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各种测量标志点的保护工作,使其不受损坏。3.4.8负责本业材料质量的控制和工地试验监理工作,做好工程材料和成品、半成品的质量控制,并指导材料采样见证人员,做好原材料质量的检测和取样送检工作,及时审查和评价试验报告,根据规范作出确认。3.4.9完成总监临时交给的其它工作。3.5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3.5.1负责给排水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工作,努力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工程监理任务。3.5.2参与编写项目监理规划,结合项目编写给排水安装施工质量监理实施细则。3.5.3参与承包商的资质及其质保体系审查,督促并协助其完善。3.5.4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审查承包商施工组织设计,提出监理意见。3.5.5检查各类材料管道的质保书、合格证及见证取样的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及时通知退场并做好检查记录。3.5.6负责本专业材料质量的控制和工地试验工作,对试验结果作出评价。3.5.7组织领导监理员开展监理工作,及时检查施工质量与进度。查承包方提交的各项资料,及进做好签证工作。3.5.8-129-n审查形象进度、完成工程量申报表和索赔申请单,及时提出初审意见报总监审定。3.5.9工程竣工时,负责整理本专业监理资料,提出本专业工程质量评定意见和监理工作小结。3.5.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3.6路灯安装专业监理工程职责3.6.1在总监领导理按合同文件要求负责本工程范围内监理工作。3.6.2熟悉合同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对进度、投资、质量进行全面控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3.6.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有关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时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供总监审查批参考。3.6.4负责本专业材料质量的控制和工地试验工作,并对试验结果作出评价。在审查施工单位采购进场的电气材料、构配件的规格、性能、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或规范的要求,不合格的及时通知退场。3.6.5检查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审查施工方提交的各项资料,特别是质量控制的文件表格,签证等收集归档。3.6.6审定工程计量,审核工程结算,经总监审定后上报。3.6.7认真填写监理日记。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3.7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3.7.1在总监领导下配合路桥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和规定的精度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的内外业成果和雨污水管道等构造物的几何尺寸、标高等。3.7.2负责复核道路控制点的坐标,水准点的高程,监督施工人员做好各种测量标志点的保护工作。-129-n3.7.3不断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工作,随时抽查各项测量记录,要认真核对,及时签认。3.7.4协助监理人员做好计量工作。3.7.5按时填写监理日记。完成总监交办的其它工作。3.8合同、信息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3.8.1负责项目合同和信息管理工作,完成项目总安排的其他工作。3.8.2参与编写项目监理工作规划,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订合同、信息管理专业方面的实施细则。3.8.3熟悉掌握工程承包合同,提出合同依据。3.8.4收集、记录、整理施工过程中进度、投资、计划实施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的资料,对照计划目标,及时向项目总监提供信息。3.8.5负责各专业的设计图纸、材质保证书、试块报告、技术核定单、隐蔽工程验收单、监理通知单、监理备忘录等有关资料的签收、分发、收集、编号、整理、登记及存放保管工作。3.8.6工程验收前,为项目总监提供编制工程评估报告的数据资料。工程竣工后按归档要求进行监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3.9监理员的职责3.9.1监理员是在总监和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在施工现场直接从事工程质量检查、计量、检测、试验、跟踪旁站以及各类报表资料文件收发管理的工作人员,现场监理人员主要职责有:3.9.2熟悉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有关专施工技术规范和验收材料。3.9.3-129-n严格施工监理,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检查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看是否按操作规程施工,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验收规范的要求,发现问题,马上进行处理或报告监理工程师处理,对某些工序和关键部位施工时应做好旁站工作,跟踪监理。3.9.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并督促其执行。3.9.5各类文件、资料、报表的收发管理工作,编制成档。3.9.6及时真实地填写监理日记,完成总监交给的其它的工作。第六章监理工作内容1熟悉合同文件和设计文件,了解施工现场情况。2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3参与交桩和设计技术交底会议及施工图纸会审会。4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和常规工地例会。5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6发布开复工令,批准单项工程开工报告.7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8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并经常检查和督促承包人实施工程进度计划。9审查承包人进场的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机械设备的规格、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需要。10审查承包人进场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是否达到设计要求。11监督承包商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未经签认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12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并签发中间验收证书。-129-n1主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参与质量事故处理。2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进行计量,签发中期支付凭证。3处理工程设计变更事宜。4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违约事件,协调合同争端。5编制监理月报和监理方面的竣工文件。6对承包人的交工申请进行评估,组织对拟交工工程的检查和验收,合格者,签发交工证书。7审查竣工图及工程竣工结算文件。8配合委托人的竣工验收和工程移交工作。七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内容1.1.1熟悉施工图纸、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2编制工程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1.3参与设计交底。1.1.4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1.5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6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1.2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原则1.2.1树立主动意识、树立监理在工程施工管理中主导地位形象。1.2.2熟悉图纸的同时审核图纸。-129-n1.2.3以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为重点。1.2.4监理现场管理和监理工作规范化。1.3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方法1.3.1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总监工程师或其他代表的组织下熟悉施工图纸,协助业主审核施工图纸。1.3.2项目监理部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组织下熟悉、分析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工程师完成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1.3.4参与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的设计交底。了解工程的基本内容。1.3.5审定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1.3.6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3.7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并分发各方。1.3.8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主持有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项目部有关监理人员参加的施工监理交底,贯彻执行项目监理规划。1.3.9核查开工条件,在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已经审定、施工单位人员及装备已经到位、“三通一平”达到开工条件时,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开工报告》。1.4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程序-129-n准备阶段流程框图(框图1)组建监理机构配备监理设施与设备熟悉合同文件编制监理规划组织施工监理交底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审批基准点复测查验施工测量放线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核查开工条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检查质量保证体系1.5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措施-129-n1.5.1组织措施1.5.1.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责任。1.5.1.2编制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计划。1.5.2技术措施1.5.2.1利用公司部分技术骨干都曾长期从事设计工作的优势,在熟悉图纸同时审核图纸,提出合理化建议。1.5.2.3组织公司骨干,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主要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1.5.2.4协助建设单位制定建设单位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计划,使建设单位的工作能够及时、高效地完成。1.5.3经济措施对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的各种开支提出合理化建议。1.5.4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1.5.4.1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投资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1.5.4.2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完成施工准备工作,按合同要求开工。2.施工阶段工期目标控制2.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内容2.1.1审批进度计划。根据工程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根据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2.1.2-129-n进度计划的实施监督。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按周、月、季度进行检查,并记录、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及时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按排,其中周计划的检查和纠偏作为重点来控制。2.1.3工程进度计划的调整,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方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并采取各种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2.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原则2.2.1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工期目标。2.2.2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控制进度。2.2.3应采取动态的控制方法,对工程进度进行调整控制。2.3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方法2.3.1督促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并按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2.3.2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和条件(工程的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的现场条件、施工队伍的条件等),全面分析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审查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2.3.3对季度及年度进度计划,应分析承包单位主要工程材料及设备供应等方面的配套安排。有重要的修改意见应要求承包单位重新申报。进度计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批准实施并报送业主。2.3.4-129-n在计划实施的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实际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并对实施情况做出记录。根据检查的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离应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实现计划进度的安排。2.3.5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离计划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研究措施,并签发《监理通知》。2.3.6召开各方协调会议,研究采取的措施,保证合同约定目标的实现。2.3.7必须延长工期时,应填报《工期延期申请表》,报监理项目部审批。2.4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程序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框图-129-n确定进度控制目标审批总体工程进度审批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审批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核查工程进度计划、进度差分析基本实施计划目标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进度滞后时采取弥补措施严重滞后时调整进度计划2.5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措施-129-n2.5.1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2.5.1.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专人(副总监)协调控制工程进度,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2.5.1.2将进度目标分解。根据总进度目标编制年、季、月进度目标。2.5.1.3确定进度协调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进度协调会。2.5.1.4对影响进度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取预防措施。2.5.2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2.5.2.1监理在和业主充分研究后确定的总进度计划,发给各施工单位,各施工单位、供货商按控制计划的要求编制实施进度网络计划,监理认真审核各计划的协调性和合理性。2.5.2.2制定由业主供应材料设备的需用量及供应时间参数,编制有关材料、设备部分的采供计划。2.5.2.3事中检查控制,每月进行进度检查,动态控制和调整,并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的监理日记、月报、进度曲线。2.5.2.3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应分析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调整的措施和方案,并相应调整施工、设计、材料设备供应和资金计划。2.5.2.4组织好现场协调会。周协调会也相当于周计划检查会,重点解决各施工单位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有问题必须抓住不放,务必解决。2.5.3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2.5.3.1-129-n编制进度目标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点,对按时或提前完成者给予奖励,施期完工者给予处罚。2.5.3.2合理支付赶工措施费。2.5.3.3给业主编制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使业主及早筹措资金,保证资金供应。2.5.4进度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2.5.4.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工期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工程索赔事宜。2.5.4.2工作积极主动,为业主当好参谋,防止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2.5.4.3收集有关进度的信息,通过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的动态比较,定期向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比较报告,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2.6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流程框图-129-n承包单位编制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提交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监理部审查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部征求建设单位同意监理部批准实施建设单位备案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同意-129-n3.施工阶段质量目标控制3.1质量控制的目标3.1.1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执行标准为:执行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3.1.2遵照我公司的追求高效工作、保障专业水准、坚持过程受控、赢得优等质量的质量方针要求和我公司的真诚、效率、公正、高标准、向委托人提供满意的服务的质量目标,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承包商的监理控制将依照ISO9001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要求。3.2质量控制的要求控制要素责任人组织管理分管领导、总监质量计划编制和控制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总监、内业资料员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内业资料员采购控制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顾客(业主)提供产品的控制内业资料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测见证人员监理过程控制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员、技术负责人工程监理检验总监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内业资料员工程项目服务检验状态标识控制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129-n不合格服务的控制总监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控制总监服务资料交付控制内业资料员、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记录控制内业资料员、总监代表内部质量审核管理总监职工培训控制总监工程监理服务总监统计技术应用和控制总监3.3质量监理的方法、措施及流程3.3.1采用质量控制的四个手段3.3.1.1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抽)查和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检查。3.3.1.2量测:对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实测、实量、记录数据,作为验评依据。3.3.1.3试验: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对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试验,并记录数据资料纳入工程技术挡案。3.3.1.4指令性文件:承建单位与监理单位(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联系。必须以书面文字的函件为准。监理人员应通过书面指令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控制,并作为监理工作对施工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控制的依据,提请施工单位加以重视或采取相应措施。3.3.2切实落实质量责任制-129-n3.3.2.1总监理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和协调,并组织重要的方案审查和论证会。组织编写监理规划等文件指导监理工作。3.3.2.2总监对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监理人员按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的巡视检查、平行检验、旁站监理和见证取样送检。以及整理完善工程质量管理资料等,并按规定审签施工中的质量记录和管理性资料及文件。同时组织工程分部验收和单位工程预验收以及组织项目监理部专监参加工程竣工验收。3.3.2.3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本专业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随时向总监报告工程质量状况和较大的工程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同时负责指导监理员进行工程监理。3.3.2.4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验收,并审查签署相应的工程质量记录资料和验收资料,对本专业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3.3.2.5监理员在专监的指导下工作,对工程材料进场的原始资料检查签字后,提交专监审签。对现场工程质量进行巡视检查、旁站监理和材料的见证取样送检。3.3.2.6本工程中防水、初期支护、桥梁基坑支护、降排水、基坑土方开挖、桩基础,建构物的钢筋节点,砼浇筑,管网功能试验等,应作为主要质量控制点,并进行旁站监理。由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并派员跟踪检查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作好记录。3.3.3严把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关3.3.3.1工程原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把材料关。-129-n3.3.3.2质量监理流程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工作流程框图:分项工程开工准备审批施工方案审批工程材料核查机械设备复核测量放线检查质保体系审批分项工程开工申请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监理过程控制工序质量验收分项完工质量验收-129-n3.4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监理的方法及措施3.4.1工程原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把材料关。对原材料的控制拟采取以下措施。3.4.2监理工程师要及时对进场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和合格证及时进行检查,无合格证的产品不得用于本工程。3.4.3按规定需在现场进行抽样复检的材料,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做好抽样复检工作,并收取检验报告归档备案。3.4.4设备到场后,核查设备到场型号、技术参数与订货是否相符并符合图纸要求,做好开箱检查记录。3.4.5对不符合要求或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及时作出处理并将情况报告业主。3.4.6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检查规定如下:3.4.7水泥:检查出厂合格证,材料进场后按水泥品种、标号、出厂日期分别堆放,采取良好的防雨防潮措施。按同厂、同标号、同品种、同生产时间、同进场日期、不超过200吨为一批现场见证抽样送检。3.4.8砂石:进场后按每400M3为一批进行抽样检验。3.4.9钢筋:检查钢筋质保书,钢筋到现场后,按同厂、同炉批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不超过60T为一验收批,进行见证取样送检。3.4.10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的项目,应经业主批准,必须鉴定证明,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监理单位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3.5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监控手段-129-n3.5.1各专业监理人员应及时对进入工地现场的本专业的各种原材料、按业主提供的标书要求和国家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控制手段和措施如下。3.5.2必须协助业主或施工单位对厂家的法定生产许可证照、资信度及产品使用效果进行考察比较,择优作重点考察。3.5.3对部分材料或构配件,应要求厂家报送样品及质量检验资料进行具体比较分析。3.5.4按业主或施工单位的要求,参与购货合同的签定,重点审查质量指标和产品质量保证资料等。3.5.5原材料进场时,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场参与检查验收,并由供货方填报我司制定册材料报验表,经监理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3.5.6凡规定需进行复验的材料,必须由持证的监理见证取样人员,见证取样,送样,检验合格,并经监理人员对其材料报验签认后使用。3.5.7进场设备,必须由供货方,使用方,监理方或业主方共同到现场开箱验货,并填写开箱记录,形成验收资料,经各方签认后进行安装。3.5.8对需在现场进行检验的构件,必须按规定对到场构件进行随机抽样,由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监测合格,出具正式报告,由使用单位填写监理报验表,经专业监理人员签认后使用。3.5.9凡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未经验收和报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严禁使用到工程中去。对已使用产品必须进行返工处理。3.6现场配制材料质量控制措施-129-n3.6.1按进场原材料管理办法对现场配制材料所用的各种原材料进行检查报验,保证所用原材料质量合格。3.6.2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配制材料的配合比(检查由有资质的试验室出具的试配报告或按设计要求的比例配制)。3.6.3对现场配制过程采用旁站方式进行监理,对配制材料所用的设备、加料顺序、加料比例、拌制时间等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现场配制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3.6.4按规定做好旁站监理记录。3.7现场构件制作质量监控措施3.7.1对一些技术难度较高、较复杂特殊构件的制作,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专项制作方案。3.7.2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对承包单位所报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3.7.3检查督促承包单位按经审查认定的专项方案实施制作。3.7.4对隐部位或工序按规定进行隐蔽检查,并办理隐检记录。3.7.5对制作过程进行旁站监理,需留置试件的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送检。3.7.6按设计和规范要求需对试件进行试验的构件,按要求的比例和数量进行抽样试验,并对试验报告进行审查,合格后才能将构件用于工程中。4.施工质量监理措施4.1路基工程-129-n路基是路面的基础,承受着由路面传来的荷载,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必须使路基达到密实、均匀、稳定。鉴于路基工程施工过程受到较多不定因素影响,给监理工作到来了一定难度。因此,保证路基施工质量是道路工程施工的关键,也是监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4.1.1路基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4.1.1.1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的管理和运行制度。4.1.1.2检查测量资料并复核现场放样定位情况。4.1.1.3施工机械的检查与审批。4.1.1.4进场材料的验收、抽检及审批。4.1.1.5批准开工申请。4.1.2路基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在这个阶段,重点是对工序和分项工程质量形式过程的质量监理。工序质量管理是基础,只有保证了工序质量监理达到规定标准才能保证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等有关现行施工规程与验收规范。4.1.2.1填土路基包括下路堤、上路堤、下路床和上路床等部分,每层都有相应质量控制标准,必须按现行标准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理,其一般监理重点如下:4.1.2.2特殊路基的处理对稻田、池塘及河沟地段的淤泥深度大于1.5m,采用抛片块石挤淤的施工方法,以提高地基的强度,片、块石排淤层应高于水面或淤泥层1m,且应碾压密实;片、块石短边尺寸不得小于30cm;-129-n抛投顺序以路堤的中部开始,向两侧扩展,从高向低处扩展,宜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以便填石压密,然后在其上铺设碎石反滤层,厚度50cm,再进行填土分层碾压。对稻田、池塘及河沟地段的淤泥深度小于1.5m时,采用先清淤后填筑的方式处理。即先排干道路区水田及鱼塘里地表水,清除掉地表上覆松软土层和地形低洼处水田和鱼塘里表层流塑~软塑状土层,并晾干路基;铺筑级配砂砾料垫层,接着逐层回填路基、逐层碾压。对于稻田、池塘及河沟地段附近的潮湿土情况,先清除掉地表上覆的潮湿土,换填级配砂砾料垫层,接着逐层回填路基、逐层碾压。潮湿土经晾晒后可作为路基填土使用。4.1.3路基排水4.1.3.1路基施工时应注意排水,必须合理安排排水路线,充分利用沿线已建和新建的永久性排水设施。所有施工临时排水管、排水沟和盲沟的水流,均应引至管道中。4.1.3.2路基分层挖填时应根据土的透水性能将表面筑成2-4%的横坡度,并注意纵向排水,经常平整现场,清理散落的土,以利地面排水。当地面水排除困难而无永久性管道收集可利用时,应设置临时排水设施。4.1.4挖方路基4.1.4.1在路堑开挖前作好坡顶截水沟,并视土质情况作好防渗工作。4.1.4.2开挖前应将适用于种植草皮和其他用途的表土储存起来,用于绿化填土。4.1.4.3路基开挖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及欠挖,开挖至路基顶面时应注意预留碾压沉降高度。-129-n4.1.4.4当边坡为石方时,石方爆破应以小型爆破、控制爆破或静态破碎为主。宜采用综合开挖法施工。在接近设计坡面部分的开挖,采用爆破施工时,应采用预裂光面爆破,以保护边坡稳定和整齐,爆破后的悬凸危岩、破裂块体应及时清除整修。4.1.4.5对石方路堑,超挖部分应用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材料全段面铺筑整平层碾压密实,严禁用土充填。4.1.5填方路基4.1.5.1填料要求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不得含杂草、树根等杂物,粒径超过10cm的土块应打碎。应选用级配较好的粗粒土为填料,且应优先选用砾类土、砂类土,且在最佳含水量时压实。路基填方若为土石混和料,且石料强度大于20MPa时,石块的最大粒不得超过压实层厚2/3,当石料强度小于15MPa,石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压实层厚。路基填料最小强度和填粒最大粒径应符合下表。项目分类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填料最小强度(CBR)(%)填料最大粒径(cm)填方路基上路床下路床上路堤下路堤0~3030~8080~150150以下643210101515零填及路堑路床0~30610路床土质应均匀、密实、强度高。-129-n4.1.5.2基底处理路堤修筑内,原地面的坑、洞、墓穴等应用原地的土或砂性土回填,并进行压实,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时,应先清除有机土种植土、树根、杂草后,再压实。其压实度不应小于85%。当路基穿过水塘或水田时,必须抽干积水,清除淤泥和腐殖土,压实基底后方可填筑,当地下水位较高或土质湿软地段的路基压实度达不到要求时,必须采用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当填方路段的地面自然横坡大于1:5时,应在斜坡上分级挖成宽度不小于1.0m,并向内倾斜2~4%的台阶,并用小型夯实机加以夯实后方可进行分层碾压。如果稻田,池塘,河沟地段的淤泥或潮湿土深度大于1.5m,可采用抛石挤淤的施工方法,以提高地基的强度,要求抛投片石最短边尺寸不小于30cm,抛投顺序以路堤的中部开始,向两侧扩展,从高向低处扩展,宜采用重型压路机碾压,以便填石压密,然后在其上铺设碎石反滤层,厚度50cm,再进行填土分层碾压。路基填土高度小于80cm时,基底的压实度不宜小于路床的压实度标准,基底松散土层厚度大于30cm时,应翻挖后再回填分层压实,或掺5%(干土质量的百分比)的生石灰后再辗压。4.1.5.3填筑填方边坡上部8m为1:1.5,8m以下为1:1.75,中间为2m宽的马道。路基应采用重型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分层的最大松铺厚度,土方路堤不大于30cm,土石路堤不大于40cm,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最小压实厚度,不应小于8cm。不同种类的土必须分段分层填筑,不应混杂且用不同土填筑的层数宜少。管径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辗压。-129-n桥涵、管道沟槽、检查井、雨水等周围的回填土应在对称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分层回填压(夯)实,填土材料宜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或石灰土。桥台和路基接合部,应分层仔细压实,层松铺厚度不得大于20cm,路床顶以下2.5m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适水性材料,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若机动车行道下的管、涵、雨水支管等结构物的埋深较浅,回填土压实度达不到规定的数值时,按下表的要求处理。部位填料最低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胸腔填料距路床顶<80cm砂、砂砾96>80cm素土90管顶以上至路床顶管顶距路床顶<80cm管顶上30cm以内砂、砂砾90管顶300cm以上砂、砂砾96检查井及雨水口周围路床顶以下0~80cm砂9680cm以下砂90采用振动压路机碾压时,应遵循先轻后重,先稳后振,先低后高,先慢后快以及轮迹重叠等原则。至少碾压3遍直到达到规定的压实度为准。路基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城市道路路基施工及验收规范》《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及各有关现行施工规程与验收规范。4.1.5.4质量标准-129-n土质路基土经压实后,不得有松散、软弹、翻浆起皮、积水及表面不平整等现象,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振动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项目分类路面底面以下深度(cm)压实度(%)填方路基上路床下路床上路堤下路堤0~3030~800~150150以下≥95≥95≥94≥92零填及路堑路床0~30≥95说明:填方高度小于80cm及不填不挖路段,原地面以下0-30cm范围内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表列挖方要求。路床平整度:±20mm中线高程:±20mm宽度:+200mm横坡:±20mm且不大于0.3%路床顶面土基的回弹模量E0和检验弯沉值L0挖分类回弹模量E0弯沉值(0.01mm)填方路基≥30MPa≤310挖石路基≥40MPa≤240-129-n4.2路面工程4.2.1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基层4.2.1.1拌和与运输水泥稳定混合料的拌和应采用厂拌法。所有原材料必须经检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厂拌的设备及布置位置应在拌和以前提交监理工程师并取得批准,方可进行设备安装、检修与调试,使拌和的混合料颗粒组成和含水量达到规定要求。运输混合料的车辆应根据需要配置并装载均匀,及时将混合料运至现场。当摊铺现场距拌和厂较远时,混合料在运输中应加覆盖以防水分蒸发。4.2.1.2摊铺和整形混合料的摊铺应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机械进行,并使混合料按规定的松铺厚度,均匀地摊铺在要求的宽度上。摊铺时混合料的含水量宜高于最佳含水量0.5%~1.0%,以补偿摊铺及碾压过程中的水分损失。混合料的最小压实用12~15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150mm;用18~20t压路机碾压时,每层的压实厚度不应超过200mm;每层最小压实厚度为100㎜。当压实厚度超过上述规定时,应分层摊铺,先摊铺的一层应经过整型和压实,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将先摊铺的一层表面拉毛后再继续摊铺上层。4.2.1.3碾压混合料的碾压程序应按试验路段确认的方法施工。-129-n碾压过程中,水泥稳定土的表面应始终保持潮湿。如表面水蒸发得快,应及时补洒少量的水。严禁压路机在已完成的或正在碾压的路段上“调头”和急刹车,以保证水泥稳定土层表面不受破坏。施工中,从加水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得超过水泥初凝时间,按试路段确定的合适的延迟时间严格施工。接缝和“调头”的处理施工接缝和压路机“调头”,必须符合规定,保证接缝严密、平整,压路机禁止在已铺好的路面上调头。4.2.1.4养生碾压完成后应即进行养生。养生时间不应少于7d。养生方法可视具体情况采用洒水、覆盖砂、洒透层油或封层等措施。养生期间除洒水车外应封闭交通。不能封闭时,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并将车速限制在30km/h以下,但应禁止重型车辆通行。4.2.1.5气候条件工地气温低5℃时,不应进行施工。雨季施工,应特别注意天气变化,勿使水泥和混合料受雨淋,降雨时应停止施工,但已摊铺的混合料尽快碾压密实。4.2.1.6取样和试验水泥稳定土应在施工现场每天进行一次或每2000m2取样一次,检查混合料的级配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按《公路工程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试验规程》标准方法进行混合料的含水量、水泥含量和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在已完成的铺筑层上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129-n进行压实度试验,每一作业段或不超过2000m2检查6次以上。基层应取钻件(路面芯样)检验其整体性。水泥稳定基层的龄期达7~10d时,应能取出完整的钻件。对于所有试验结果,均报监理工程师审批。4.3沥青面层沥青砼、用于透层、粘层及封层的沥青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沥青砼必采用沥青砼,沥青砼、用于透层、粘层及封层的沥青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经抽检合格并报经监理批准方可用于工程。4.3.1沥青混合料的摊铺4.3.1.1在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的基层上,方可铺筑沥青合料。摊铺必须均匀、缓慢、连续不断地进行。并在摊铺面层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层面之间被污染。4.3.1.2通常应采用两台或两台以上摊铺机组成梯队联合摊铺,两台摊铺机前后的距离,一般为10~30m。前后两台摊铺机轨道重叠50~100mm。4.3.1.3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并应随沥青的标号及气温的不同通过试验确定。4.3.1.4摊铺机应以均匀的速度行驶。其摊铺速度根据拌和能力、摊铺厚度、宽度及连续摊铺的长度而定。4.3.1.5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中随时检查其宽度、厚度、平整度、路拱及温度,对不合格之处应及时进行调整。4.3.1.6对外形不规则、路面厚度不同、空间受到限制以及人工构造物接头等摊铺机无法工作的地方,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以采用人工铺筑混合料。-129-n4.3.1.7改性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应为165~180℃,初碾温度不低于160℃,终压温度:钢轮压路机不低于120℃。施工时应根据改性沥青的粘温试验适当调整。各环节的施工温度应根据具体的进场沥青及改性沥青,通过粘温曲线作适当调整。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4.3.1.8层间结合:为了避免与可能造成污染沥青层的其他工序交叉干扰,杜绝施工或运输污染,沥青面层应尽可能连续施工。4.3.2沥青混合料的压实4.3.2.1混合料摊铺后应立即进行压实作业。压实分初压、复压和终压(包括成型)三个阶段,每阶段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规定。4.3.2.2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或冷却的路段上转向、制动或停留。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油料、润滑脂、汽油或其它杂质在压路机操作或停放期间落在路面上。4.3.2.3在沿着缘石或压路机压不到的其他地方,应采用振动夯板、热的手夯或机夯把混合料充分压实。已经完成碾压的路面,不得修补表皮。4.3.2.4气候条件沥青混合料的摊铺应避免在雨季进行。当路面滞水或潮湿时,应暂停施工。施工气温低于10℃时,应停止摊铺,如必须摊铺时应采取措施,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继续摊铺。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料。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担。4.3.2.5取样和试验-129-n沥青混合料应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方法取样,以测定矿料级配、沥青含量。混合料的试样,每台拌和机应在每天进行1~2次取样,并按《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标准方法对规定项目进行检验。压实的沥路面应按《公路路基路面现场测试规程》要求的方法钻孔取样,或用核子密度仪测定其压实度。所有试验结果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质量控制指标:中、下面层路面空隙率不大于7%,压实度不低于97%,AC-13路面空隙率不大于6%,压实度不低于98%。作为标准密度的马歇尔实测密度应与生产配合比设计时满足设计空隙率的结果一致。4.3.2.6透层透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慢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中、慢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透层油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沥青标号应根据基层的种类、当地气候等条件确定。4.3.2.7粘层粘层的沥青材料宜采用快裂的洒布型乳化沥青,也可采用快、中凝液体石油沥青或煤沥青,粘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的方法进行试验,且满足规范的要求。并宜与面层所用沥青的种类标号相同。4.3.2.8封层-129-n上封层及下封层适用的沥青材料宜按《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用。封层沥青材料使用之前应按照《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满足规范的要求。封层集料及吸附沥青用集料封层及吸附沥青所用的石屑或粗砂的质量应符合规定。4.3.2.9路面刚柔过渡接头处理路堤与桥台、横向构造物(涵洞、通道)连接处应设置过渡段,路基压实度不应小于96%,并注意填料强度、地基处理、台背防排水系统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明构造物埋置式桥台除外,台背两侧采用石渣、砂卵石或其它透水性材料填筑,其填筑范围为自基底3m沿纵向1:1.0向上至路床底部,与路堤连接处开挖台阶。设计为铺设聚酯玻纤防裂土工布的施工注意事项及监理工作要点如下:a.为确保聚酯玻纤防裂布的施工,必须将热沥青粘层油洒布均匀。b.粘层油采用70号A级道路石油热沥青。c.铺设聚酯玻纤防裂土工布时,应保证铺设平顺、紧贴、横向搭接长度不小于8~10cm,纵向搭接宜为15~20cm,并根据摊铺方向,将后一端压在前一端之下。d.用滚轮碾压使之粘紧,不得起鼓。e.为防止施工车辆轮胎将聚酯玻纤防裂土工布和粘层油粘起来,可沿轮迹带零星洒布一层下面层沥青混合料。f.雨天不得施工。4.4桥涵工程-129-n4.4.1基坑开挖及钻、挖孔4.4.1.1承包人在施工开始前应对设计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现场核对,必要时应进行补充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批准。4.4.1.2承包人应按照要求,平整施工场地,做到使监理工程师认可。4.4.1.3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对桥梁中心位置桩、三角网基点桩、水准基点桩及其他测量资料进行核对、复测。若桩志不足或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有关要求重新补测,并将复测或补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对桥梁中心桩、水准基点桩等控制标志加以妥善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4.4.1.4承包人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开挖方案,并在开挖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基础挖方的进度按排应使坑壁的暴露时间不超过30d。4.4.1.5承包人应在基础开挖开始之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检查、测量基础平面位置和现有地面标高。在未完成检查测量及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开挖。为便于开挖后的检查校核,基础轴线控制桩应延长至基坑外加以固定。4.4.1.6开挖应进行到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所指定的标高。最终的开挖深度要依设计期间所进行的钻探和土工试验,并结合基础开挖的实际调查资料来确定。在开挖的基坑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前,不得浇筑混凝土或砌筑圬工。4.4.1.7在原有建筑物附近开挖基坑时,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使开挖工作不致危及附近建筑物的安全,所采用的防护措施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基坑周围不得堆放建筑材料、设备和危及基坑安全的杂物。4.4.1.8所有从挖方中挖出的材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适用,可用作回填或铺筑路提;或按监理工程师批示的其他方法处理。4.4.1.9在基桩处的基坑开挖,应在打桩之前完成。-129-n4.4.1.10必要时,挖方的各侧面应始终予以可靠的支撑,并使监理工程师认可。4.4.1.11所有基础挖方都应始终保持良好地排水,在挖方的整个施工期间都不致遭受水的危害。凡地低于已知地下水位的地方进行开挖并构成基础时,承包人必须提交一份建议用于每个基础的排水方法以及为此而采取的各项措施的报告,并取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4.4.1.12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应维护天然水道并使地面排水畅通。4.4.2钻(挖)孔桩4.4.2.1承包人应将准备采用的施工方法的全部细节,送请监理工程师批准,其中包括材料和全部设备的说明。任一钻孔工作开始前,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批准。4.4.2.2承包人应保存每根桩的全部施工记录,当需要时,记录应报送监理工程师作为检查之用。当记录格式由监理工程师统一发放时,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记录和填列。如监理工程师要求由承包人自行拟定记录格式时,记录格式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4.4.2.3地质情况较为复杂的大、中桥,在钻孔灌注桩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在桥位现场试桩,以验证桩的设计参数及承载力,并根据地层情况、施工条件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在试桩中发现地质情况(如有地下水、地层对混凝土有腐蚀作用、有较大承压水等)与原设计不符时,承包人应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或变更设计,报监理工程师批准。-129-n4.4.2.4钻孔达到图纸规定深度后,且成孔质量符合图纸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应立即进行清孔。清孔时,孔内水位应保持在地下水位或河流水位以上1.5~2m,以防止钻孔的任何塌陷。4.4.2.5清孔时,应将附着于护筒壁的泥浆清洗干净,并将孔底钻渣及泥砂等沉淀物清除。清孔次数按图纸要求和清孔后孔底钻渣沉淀厚度符合图纸规定值为前提进行,大桥基础钻孔后一般需进行两次清孔。4.4.2.6清孔后孔底沉淀物厚度应按图纸规定值进行检查,如图纸无规定时,对于直径等于或小于1.5m的摩擦桩的沉淀厚度应等于或小于300mm;当桩径大于1.5m或桩长大于40m或土质较差的磨擦桩的沉淀厚度应等于或小于500mm。支承桩的沉淀厚度应符合图纸规定。4.4.2.7嵌岩桩的沉淀厚度应满足图纸要求,并不得大于50㎜,不得加深孔底深度代替清孔4.4.3桩基、扩大基础及承台4.4.3.1桩的钢筋骨架,应紧接在混凝土灌注前,整体放入孔内。如果混凝土不能紧接在钢筋骨架放入之后灌注,则钢筋骨架应从孔内移去。在钢筋骨架重放前,应对钻孔的完整性,包括孔底松散物的出现,重新进行检查。4.4.3.2钢筋骨架应有强劲的内撑架,防止钢筋骨架在运输和就位时变形,在顶面应采取有效方法进行固定,防止混凝土灌注过程中钢筋骨架上升。支承系统应对准中线防止钢筋骨架倾斜和移动。4.4.3.3钢筋骨架上应事先安设控制钢筋骨架与孔壁净距的混凝土垫块,这些垫块应可靠地以等距离绑在钢筋骨架周径上,其沿桩长的间距不超过2m-129-n,横向圆周不得少于4处。但图示者除外。或者采用其他有效方法以保证图纸要求的保护层得到满足。钢筋骨架底面高程允许偏差为±50mm。4.4.3.4混凝土应连续灌注,直至灌注的混凝土顶面高出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确定的截断高度才可停止浇筑,以保证截断面以下的全部混凝土均达到强度标准。4.4.3.5灌注的桩顶标高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多余部分应在接桩前必须凿除,桩头应无松散层。4.4.3.6混凝土灌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提出补救措施,报请监理工程师经研究后,进行处理。补救费用由承包人负担。4.4.3.7大体积混凝土质量控制措施应选用水化热低、凝结时间长的水泥,优先选用大坝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粗集料宜采用连续级配,细集料宜采用中砂。宜掺用缓凝剂、减水剂和减少水泥水化热的掺合料。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及坍落度要求的前提下,应提高掺合料及集料的含量,以降低单方混凝土的水泥用量。混凝土配合比确定后宜进行水化热的验算或测定。减少浇筑层厚度,加快混凝土散热速度。可分成几层较薄的浇筑层,以增加散热面,延长浇筑时间和散热时间,使混凝土升温值得以减小。每层厚度可取1.5m左右,每层浇筑间隔时间6~7d。混凝土用料要遮盖,避免日光暴晒,用冷却水搅拌混凝土以降低入模温度。在混凝土内埋设冷却管通水冷却。冷却管宜采用导热性能较好并具有一定强度的输水钢管。输送冷却水时,应注意冷却水与混凝土的温差不宜过大。-129-n混凝土浇筑后要注意覆盖保温,加强养生;遇气温骤降的天气应注意保温,以防裂缝。4.4.3.8承台在已完成的桩基上浇筑承台混凝土时搭设的支架及模板,应符合图纸及本规范规定。4.4.4高墩施工4.4.5.1高桥墩的施工可采用滑模法或承包人习惯使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浇筑混凝土。承包人应在施工前28d将施工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4.4.5.2承包人应根据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施工荷载,对高桥墩进行必要的结构验算,并将验算书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4.4.5.3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墩身的竖直度或斜度,控制浇筑处桥墩顶面的偏心,发现偏差应立即予以纠正。4.4.5.4混凝土浇筑宜连续进行,若浇筑过程因故中断,则中断时间不得超过前层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否则应按施工缝进行处理。4.4.5.5在整个高墩的施工过程,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强墩身混凝土的养生。4.4.5.6所有施工支架及工作平台,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同时应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以确保施工安全。4.4.5.7高桥墩施工过程中,应随时进行施工部位的位移观测,作好观测记录,以便随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校正,并报送监理工程师备案。4.4.5柱、盖梁-129-n4.4.6.1墩柱混凝土应在一次作业中浇筑完成。混凝土墩柱应在浇筑完成后最少24h,且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以上,始允许浇筑盖梁混凝土,但图纸上另有注明者除外。4.4.6.2若采用滑升模板施工,应符合滑升模板施工的规定;当为排柱式墩台,各立柱的浇筑进度应保持一致。4.4.6.3独柱墩施工时,应严格按图纸规定控制施工时墩顶的偏心,随时观测墩顶部位移,并作出记录,以便随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校正。施工期间应严格防止对桥墩发生意外撞击。4.4.6.4盖梁支架地基必须进行处理,达到计算要求的承载力,支架的受力性能和刚度应经过验算,跨度较大时应设置预拱度。4.4.6.5墩台帽的的突出部分,应做成倒角或削边,以便脱模。并按图纸所示或监理、业主指示,在结构物的某些部位设置凸条或凹槽的装饰线。4.4.5砼浇筑4.4.6.1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送交拟采用的浇筑方法的详细内容和说明,包括静力计算和图纸,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4.4.6.2支架搭设后,应对支架进行预压。4.4.6.3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及基础的允许下沉量应满足施工后梁体设计标高的要求。4.4.6.4浇筑梁体混凝土时,一般宜按梁的全部横断面斜向分段、水平分层地连续浇筑。上层与下层前后浇筑距离应不小于1.5m,每层浇筑厚度当用插入式或附着式振捣器振捣时,不宜超过300㎜。-129-n4.4.6.5整体浇筑进应采取措施,防止梁体不均匀下沉产生裂缝,若支架下沉可能造成梁体混凝土产生裂缝时,应分段浇筑。4.4.6.6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要求的施工流程进行支架设计,支架应具有足够刚度和强度以确保安全和减少支架变形,支架立模高程应计入预拱度和落地支架的弹性、非弹性变形,并采用预压重或其它有效方法以减少支架变形产生的不利影响。4.4.6.7为保证施工质量,设计采用逐节段浇筑施工,要求一次浇筑完成。为保证施工接缝处混凝土的质量和强度,在浇筑下一节段前,应将前一节段混凝土的接缝面凿毛洁净,以确保主梁的整体性。同时,为防止梁砼开裂和棱边碰棱,应待砼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时方可拆模。4.4.5预应力施工4.4.7.1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应按规定作抽样检查;锚具除逐一检查其尺寸外,还应逐一进行探伤检验。4.4.7.2管道压注用的水泥浆28d抗压强度不小于30MPa。4.4.7.3预应力钢筋管道预埋预应力管道材质必须符合设计。所有管道均应设压浆孔,还应在最高点设排也孔及需要时在最低点投排水孔。压浆管、排气管和排水管应是最小内径为20mm的标准管或适宜的塑性管,与管道之间的连接应采用金属或塑料结构扣件,长度应足以从管道引出结构物以外。管道在模板内安装完毕后,应将其端部盖好,防止水或其他杂物进入。4.4.7.4预应力设备-129-n所有用于预应力的千斤顶应专为所采用的预应力系统所设计,并经国家认定的技术监督部门认证的产品。承包人应备有为监理工程师所同意的校准设备,用于千斤顶校准,校准设备应配备有精确可靠的测力环或测力计,测力环或测力计应具有独立试验室颁发的校准证明。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承包人应安排测力环或测力计在国家认定的实验机构或监理工程师的中心实验室进行检验校准。千斤顶的精度应在使用前校准。千斤顶一般使用超过6个月或200次,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时,应重新校准。测力环或测力计应至少每2个月进行重新校准,并使监理工程师认可。任何时候在工地测出的预应力钢筋延伸量有差异时,千斤顶应进行再校准。用于测力的千斤顶的压力表,其精度应不低于1.5级。1.一般要求。预应力管道安装预应力管道的型式,应符合图纸所示。若承包人变更管道型式,必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管道应按图纸所示位置牢靠地固定。管道上若出现意外的孔洞应在浇筑混凝土以前修补好。当使用金属软管时,拉缝数量应尽可能保持最少。每个接缝处都应严格加以密封,防止任何材料进入。在穿钢丝束以前,所有管道端部均应密封并加以保护。4.4.7.5张拉施工-129-n承包人在张拉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说明、图纸、张拉应力和延伸量的静力计算,请求审核。承包人应选派富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指导预应力张拉作业。所有操作预应力设备的人员,应通过设备使用的正式训练。预应力张拉中,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张拉设备应重新进行校验。张拉过程,预应力钢丝经常出现断丝时;千斤顶漏油严重时;油压表指针不回零时;调换千斤顶油压表时。4.4.7.6施工要求除非另有书面允许,张拉工作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时进行。张拉预应力钢材时的温度不宜低于-15℃。张拉即将开始前,所有的预应力钢材在张拉点之间应能自由滑动,同时构件可以自由地适应施加预应力时产生的水平和垂直移动。张拉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图纸规定,当图纸无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标准的75%。张拉力应按图纸规定,边张拉边量测伸长值。预应力筋的张拉顺序应符合图纸规定,当图纸未规定时,可采取分批、分阶段对称张拉。预应力张拉应从两端同时进行。除非监理工程师同意另外的方式。当仅从一端张拉时,应精确量测另一端的回缩量,并从千斤顶量测的伸长值中适当给予扣除。-129-n图纸所示的控制张拉力为锚固前锚具内的拉力。在确定千斤顶的拉力时,应考虑锚圈口预应力损失。这些增加的损失以采用的预应力系统及通过现场测验而定,但一般对钢绞线为3%的千斤顶控制张拉力,对钢丝为5%的千斤顶控制张拉力。4.4.7.7管道压浆水泥浆应由精确称量的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和水组成。水灰比一般在0.4~0.45之间,所用水泥龄期不超过一个月。水泥浆内可掺入(通过试验)适当膨胀剂,膨胀剂性能及使用方法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规定,但不应掺入铝粉等锈蚀预应力钢材的膨胀剂。掺入膨胀剂后,水泥浆不受约束的自由膨胀应小于10%。压浆前,应进行压浆试验。在压浆前,应将锚具周围的钢丝间隙和孔洞填封,以防冒浆。在压浆前,吹入无油分的压缩空气清除管道松散微粒,并用中性洗涤剂或皂液用水稀释冲洗管道,直到松散颗粒除去及清水排出为止。管道再以无油的压缩空气吹干。压浆时,每一工作班应留取不少于3组试样(每组为70.7mm×70.7mm×70.7mm立方体试件3个),标准养生28d,检查其抗压强度作为水泥浆质量的评定依据。当气温或构件温度低于5℃时,不得进行压浆。水泥浆温度不得超过32℃。管道压浆应尽可能在预应力钢筋张拉完成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压浆后立即进行,一般不得超过14d-129-n。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在场,才允许进行管道压浆。压浆时,对曲线孔道和竖向孔道应由最低点的压浆孔压入,并且使水泥浆由最高点的排气孔流出,直到流出的稠度过到注入的稠度。管道应充满水泥浆。简支梁的管道压浆,应自梁一端注入,而在另一端流出,流出的稠度达到规定的稠度。出气孔应在水泥浆的流动方向一个接一个地封闭,注入管在压力下封闭直到水泥浆凝固。压满浆的管道应进行保护,使在一天内不受振动,管道内水泥浆在注入后48h内,结构混凝土温度不得低于5℃,否则应采取保温措施。当白天气温高于35℃时,压浆宜在夜间进行。在压浆后两天,应检查注入端及出气孔的水泥浆密实情况,需要时进行处理。承包人应具有完备的压浆记录,包括每个管道的压浆日期、水灰比及掺加料、压浆压力、试块强度、障碍事故细节及需要补做的工作。这些记录的抄件应在压浆后3d内送交监理工程师。4.4.8桥面及附属工程4.4.8.1桥面系施工应在主体工程完成后进行,在施工桥面系前应对主体工程进行阶段质量验评,对其影响桥面系施工的工程缺陷和遗漏的预埋件,要及时修补和补埋。4.4.8.2各桥上构箱梁在自重作用下变形后,方可再浇筑护栏砼和桥面铺装等二期恒载。浇筑护栏时须注意调整护栏上下缘高程使其线形顺适美观。护栏砼在墩轴线处锯缝,以适应梁体变形。护栏砼浇筑及桥面铺装施工务必横桥向对称平衡施工。4.4.8.3桥面伸缩缝,生产厂家应提供安装图(包括各种温度下的安装宽度),并派人现场指导安装。-129-n4.4.8.4支座安装就位后,应在顶、底板四周安装防尘罩。防尘罩应不影响支座的滑移与转动性能。4.4.8.5伸缩缝施工质量控制措施4.4.8.6桥梁接缝和伸缩装置类型,应符合图纸要求。承包人如要改变类型,须自定各项安装参数,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4.4.8.7所有产品在任何都应严格按照生产厂家推荐的方法装卸、放置、装配和安装。4.4.8.8当接缝处的温度低于10℃时不应浇筑热浇封缝料。4.4.8.9沥青混凝土铺装,应在伸缩安装前完成,且不为伸缩装置预留位置,而在安装伸缩装置前,切割先前铺设的沥青混凝土铺装所占的伸缩装置的位置。4.4.8.10伸缩装置的牌号、型号应符合图纸规定。安装伸缩装置时,上部构造端部间的空隙宽度及伸缩装置的安装预定宽度,均应与安装温度相适应,并应遵照图纸规定。伸缩装置的安装,应在伸缩装置制造商提供的夹具控制(将伸缩装置预置)下进行。伸缩装置一般应在5~20℃的温度范围内安装。当伸缩装置的安装温度不同于图纸规定时,各项安装参数应予以调整。4.4.8.11伸缩装置的安装须满足制造商的有关要求。伸缩装置下面或背面的混凝土应密实,不留气泡,预埋件位置应准确。安装完成后的伸缩装置应与桥面铺装接合平整。4.4.9桥面防水层、铺装层、检修道、防撞栏等施工质量控制措施4.4.9.1桥面铺装层施工应严格控制标高和横坡,注意施工缝和设计纵横缝的位置。砼浇筑施工应注意避免踩踏钢筋,保证钢筋位置正确。-129-n4.4.9.2桥面防水层施工之前,必须将梁体结构顶面清理干净。桥面的水泥混凝土铺装层浇筑后应将表面进行拉毛处理;养生完后应对水泥混凝土桥面进行检查,桥面应平整、粗糙,水泥铺装层的标高和横坡应符合要求(当不符合要求时应予处理,对尖锐突出物应予打磨)。4.4.9.3对水泥混凝土基面采用全自动无尘打砂机进行打砂处理、高压冲洗、吹干,彻底清除表面浮浆、污染物、灰尘等。在干燥、清洁的水泥混凝土铺装层上,采用人工滚涂的方式,分两次滚涂溶剂型粘结剂,每次用量为150-200g/m2。在溶剂型粘结剂干硬后可进行沥青混凝土的施工。4.4.9.4防水粘结层必须全桥面满布,达到无破洞、漏洒和脱开现象的要求。4.4.9.5检修道及防撞栏施工应控制好线型、标高,确保外观质量。4.4.9钢筋工程4.4.10.1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和预应力混凝土中非预应力钢筋必须符合现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l3013)、《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冷轧带肋钢筋》(GB13788)、《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的规定。4.4.10.2钢筋必须按不同钢种、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堆存,不得混杂,且应设立识别标志。钢筋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置在仓库(棚)内,露天堆置时,应垫高并加遮盖。4.4.10.3钢筋应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对桥涵所用的钢筋应抽取试样做力学性能试验。4.4.10.4-129-n以另一种强度、牌号或直径的钢筋代替设计中所规定的钢筋时,应了解设计意图和代用材料性能,并须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的有关规定。重要结构中的主钢筋在代用时,应由原设计单位做变更设计。4.4.10.5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拉的I级热轧钢筋制作。4.4.10.6钢筋的调直和清除污锈应符合下列要求:4.4.10.7钢筋的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皮、鳞锈等清除干净。4.4.10.8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折,成盘的钢筋和弯曲的钢筋均应调直。4.4.10.9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I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2%;HRB335、HRB400牌号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4.4.10.10钢筋的弯制和末端的弯钩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受力主钢筋制作和末端弯钩形状弯曲部位弯曲角度形状图钢筋种类弯曲直径D平直部分长度备注末端弯钩180°Ⅰ≥2.5d≥3dD为钢筋直-129-n径135°HRB335φ8~φ25≥4d≥5dHRB400φ28~φ40≥5d90°HRB335φ8~φ25≥4d≥10dHRB400φ28~φ40≥5d中间弯钩90°以下各类≥20d4.4.10.11钢筋的焊接和搭接轴心受拉和小偏心受拉杆件中的钢筋接头,不宜绑接。普通混凝土中直径大于20mm的钢筋,宜机械连接。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正式施焊。焊工必须持考试合格证上岗。钢筋接头采用搭接或帮条电弧焊时,宜采用双面焊缝,双面焊缝困难时,可采用单面焊缝。钢筋接头采用搭接电弧焊时,两钢筋搭接端部应预先折向一侧,使两接合钢筋轴线一致。接头双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5d,单面焊缝的长度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钢筋接头采用帮条电弧焊时,帮条应采用与主筋同级别的钢筋,其总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被焊钢筋的截面积。帮条长度,如用双面焊缝不应小于5d,如用单面焊缝不应小于10d(d为钢筋直径)。-129-n凡施焊的各种钢筋、钢板均应有材质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焊条、焊剂应有合格证,各种焊接材料的性能应符合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CJl8)的规定。各种焊接材料应分类存放和妥善管理,并应采取防止腐蚀、受潮变质的措施。电渣压力焊、气压焊、预埋件钢筋埋弧压力焊的技术规定及电弧焊中的坡口焊、窄间隙焊、熔槽帮条焊和钢筋与钢板焊接的技术规定可参照现行《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CJl8)的规定执行。受力钢筋焊接或绑扎接头应设置在内力较小处,并错开布置,对于绑扎接头,两接头间距离不小于1.3倍搭接长度。对于焊接接头,在接头长度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配置在接头长度区段内的受力钢筋,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规定。对于绑扎接头,其接头的截面面积占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规定。4.4.10.12钢筋的机械连接钢筋的机械连接,其接头性能指标应符合附录E-3的规定。钢筋连接件处的混凝土保护层宜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对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要求,可依照焊接接头要求办理。带肋钢筋套筒挤压接头(以下简称挤压接头)适用直径为16~40mm的HRB335、HBB400牌号带肋钢筋的径向挤压连接。用于挤压连接的钢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套筒在运输和储存中,应按不同规格分别堆放,不得露天堆放,应防止锈蚀和沾污。5工程测量控制措施-129-n工程测量是施工施工质量的前提和基础,只有确保各种测量工作正确无误,才能有合格的工程产品,测量监理的内容分控制测量监理、施工测量监理和竣工测量监理。根据本标段的特点,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5.1控制测量监理5.1.1测量前的准备5.1.1.1查阅测量交底资料。业主向监理及施工单位技术交底完成后,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对其资料进行审核,其内容包括:5.1.1.2测量作业的依据:平面控制、高程控制的控制点布置图、成果表,规范、技术交底文件。5.1.1.3控制点的布设:在该工程独立控制网的基础上,可布设直接用于施工测量的次级控制网。5.1.1.4控制点的精度:施工控制点的精度10″级和四等水准。5.1.1.5点位在路线两侧及结构物的分布情况:当点位间距或点位距路线距离≥500m时,应考虑加密。5.1.2审查测量组织5.1.2.1测量班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测量专业技术知识,有相应的测量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同等级工程的施工经验。5.1.2.2全站仪观测,校镜员要经过专业测量培训,具有上岗证书。5.1.2.3水准仪观测等也须经专业测量培训,具有上岗证。5.1.2.4审查测量仪器的配备。其配备的数量及精度应满足技术规范、设计要求和该工程施工需要为标准。5.1.3审查其它测量准备-129-n5.1.3.1仪器精度满足要求,状态良好,检验证书有效。5.1.3.2工作计划满足总体施工计划要求。5.1.3.3交通工具适应需要,木桩、铁钉等测量用品充足。5.2控制点的复测监理5.2.1复测过程监理:对外业的复测工作,监理全过程旁站并做部分抽检(抽检频率为≥20%)。监理旁站主要内容包括:5.2.1.1监督观测员是否正确操作仪器:仪器架设是否稳定,对中整平是否精确,照准目标“+”字丝卡位是否准确。5.2.1.2记录员记录是否规范:是否有漏记、错记现象。5.2.1.3观测条件是否适宜:大风、高温、通视不好时不宜进行外业测量。5.2.1.4抽检主要是对怀疑或重要的点位重点检测。①位于道路、房子附点的点位。②易被雨水冲刷地段的点位。5.2.1.5审批复测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开工前把承包人以正式文件提交的复测报告(一式三份)进行批复,并抄报业主。其内容包括:5.2.1.6测量仪器合格证。5.2.1.7精度计算书。5.2.1.8坐标高程比较表。5.2.1.9复测结果说明。5.2.1.10审核完成后,要对其成果进行批复。点位一经确认要求承包人妥善加以保护:(1)点位四周用砼加固,并设立警示牌;(2)派专人负责保护。-129-n5.2.2加密控制点的监理5.2.2.1业主提供的控制点,往往满足不了工程的正常施工需要,因此承包人要对控制点进行加密,作为施工测量的基准点。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此同样要进行严格质量控制,避免因基点错误而引起施工放样质量事故。5.2.2.2点位埋设:加密点埋设要稳固,点位埋深应≥50cm,钢筋外露1cm,并刻有“+”字。布设点位视线开阔,且保证路线两侧应至少有2个基点相互通视。5.2.2.3精度确定:一般加密点可直接在原点上支点,其精度要求:导线相对精度≤1/7000,水准≤30L。5.2.2.4复测成果的时效:第一次复测完成后,要求承包人对已确认的点妥善保护,监理工程师对其成果控制区其规定频率抽检,对有变化的点或新增设的点亲自检测加以确认,并同意在施工测量中使用。5.3施工测量监理5.3.1原始地面线测量5.3.1.1承包人在路基土石方施工前,要进行原地面的复测工作,以复核图纸提供的设计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对其提交的结果按规定频率抽检。抽检时采用随机取段和重点检测的方式,对地形变化大、复测结果与设计出入大的段落进行重点检测,以验证复测结果的真实可靠度,如结果差异较大时,令其重测或承包人与监理共同复测。5.3.1.2施工测量的内容和要求根据道路或桥梁的形式、跨径及设计要求的施工精度,确定利用原设计网点加密或重新布设控制网点。-129-n对道路路线起控制作用结构工程,其施工相对坐标对于工程较为重要,必须建立独立的施工控制网。补充施工需要的水准点,桥涵轴线、墩台控制桩。5.3.1.3放样测量及要求桥墩中心线在桥轴线方向上的位置中误差不应大于±15mm。曲线上的桥梁施工测量,应按照设计文件参照公路曲线测定方法处理。5.3.2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测量和竣工测量5.3.2.1施工过程中,应测定并经常检查桥涵结构浇砌和安装部分的位置和标高,并作出测量记录和结论,如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分析原因,并予以补救和改正。各结构部分的允许偏差见有关各章节。5.3.2.2桥梁施工过程,应进行主要墩、台(或塔、锚)的沉降变形监测,桥梁控制网应每年复测一次,以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5.3.2.3桥梁竣工后应进行竣工测量,测量项目如下:5.3.2.4测定桥梁中线,丈量跨径;5.3.2.5丈量墩、台(或塔、锚)各部尺寸;5.3.2.6检查桥面高程。为防止差错,施工测量必须由两个人相互检查校对并作出测量和检查核对记录。5.3.2.7平面、水准控制测量及质量要求平面控制网可采用三角测量,精度应符合规定。-129-n三角网的基线不应少于2条,依据当地条件,可设于河流的一岸或两岸。基线一端应与桥轴线连接,并昼近于垂直。当桥轴线较长时,应尽可能两岸均设基线,长度一般不小于桥轴线长度的0.7倍,困难地段不得小于0.5倍。设计单位布设的基线桩精度够用时应予以利用。三角网所有角度宜布设在30°~120°之间,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25°。5施工阶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6.1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部分6.1.1掌握材料质量标准6.1.1.1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它也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6.1.1.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6.1.1.3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的信息。6.1.1.4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一般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6.1.1.5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材料质量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的全部检查。6.1.1.6材料质量检验通常进行的试验为“一般检验项目”;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为“其他试验项目”。6.1.1.7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6.1.1.8材料抽样一般适用于对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6.1.1.9-129-n对于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同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6.1.2材料的选择和使用的要求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帮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6.1.2.1施工阶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6.1.2.2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定货;6.1.2.3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6.1.2.4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6.1.2.5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6.1.2.6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6.1.3施工阶段原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6.1.3.1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所需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都将称为永久性工程的组织部分,所以它们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未来工程产品的质量,因此需要事先对其质量进行严格控制。6.1.3.2对于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也应当是进行全过程和全面的控制,即从采购、加工制造、运输、装卸、进场、存放、使用等方面进行系统的监督与控制。-129-n6.1.3.3采购质量的控制凡由承包单位负责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定货前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方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采购。供货厂家是制造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和器材等的主体,所以保证良好的供货厂家,是保证采购、定货质量的前提。某些材料定货时最好一次定齐和备足货源,经免由于分批而出现花色差异质量不一。供货厂方应向需方(定货方)提供质量保证文件,有以表明其提供的货物能完全达到设计要求。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对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6.1.3.4材料进场的质量控制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及技术说明书,并由施工承包单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检验或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进场。凡是无产品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129-n若检验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索赔。进口的材料、设备的验收,应会同国家商检部门进行。如再检验中发现质量问题或数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取得供货方及商检人员签署商务记录,在规定的索赔期内进行索赔。6.1.3.5材料存放条件的控制质量合格的材料、设备等进场后,到其使用或施工、安装时通赏有一段时间间隔,在此期间内,如果对材料、设备等的存放、保管不良,可能导致质量状况的恶化,如损伤脑筋、变质、损坏、甚至不能使用。因此,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对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等存放、保管条件及时间也应衽监控。对于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永久性设备、器材等,应根据它们的特点、特性以及对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通风、隔热以及温度、湿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安排适宜的存放条件,以保证其存放质量。对于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方予以确认。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等使用科,也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在此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6.1.4天然材料和现场配制材料的试配-129-n6.1.4.1对于某些当地天然材料及现场配制的制品,一般要求施工单位事先进行试配,达到要求的标准方准确性施工。除应达到规定的力学强度等指标外,还应注意以下方面的检验与控制。6.1.4.2材料的化学成分充分考虑到施工现场加工条件与设计、试验条件不同而可能导致的材料或半成品质量差异。若出现此类问题,必须事先找出原因,设法妥善解决后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允许进行施工。6.1.4.3新材料的应用对于新材料的应用,应先提交可靠的技术鉴定及有关试验和实际应用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和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应用。6监理工作的程序材料控制工作流程框图-129-n承包单位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进度计划编制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材料进场报验材料试验材料使用申请材料使用过程若使用违规审批总体进度计划审批材料进场计划和材料报验计划材料进场查验材料抽查审批材料使用申请材料使用过程检查指令或撤销审批-129-n8监理工作的措施8.1组织措施8.1.1组织并落实专门的监理机构人员负责材料质量控制,按有关要求对材料质量作进行严格的监控;8.1.2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8.2技术措施8.2.1在材料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事先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同意;8.2.2对于工程的主要材料,监理工程师在进场时必须检查其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做检验;8.2.3对主要材料及配件,监理工程师应在定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式定货;8.2.4监理工程师应以下材料进行抽检;8.2.4.1对质量保修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8.2.4.2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的试验的材料;8.2.4.3需要进行追踪检查,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8.2.4.4监理工程师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进行全部检验;8.2.4.5监理工程师按市政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对材料质量进行抽检和取样,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8.2.4.6监理工程师对于现场配制的材料事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方能允许承包单位使用;-129-n8.2.4.7对新材料的应用,必须通过试验和鉴定;代用材料必须通过计算和充分的论证,并符合结构构造的要求。8.2.4.8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8.2经济措施8.3.1对进口材料,监理工程师应会同商检局检验,如核对中发现问题,应取得供方和商检人员签署的商务记录,按期提出索赔。8.3.2对进场材料进行分析,严格控制材料价格。对重要材料及贵重材料单价必须履行业主签认手续。8.4合同措施8.4.1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予进行统一编号管理;8.3.2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进行监督;8.4.3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并分析合同的执行。9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的方法和措施9.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的内容9.1.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管理体系。9.1.2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签发《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9.1.3查验承包单位的测量放线,签认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9.1.4检查材料的质保资料,签认工程中使用材料的报验。9.1.5签认工程中使用建筑构配件、设备报验。9.1.6检查进场的主要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9.1.7审查主要部位(工序)工程施工方案。9.1.8施工前应报出质量创优计划和通病防治措施。-129-n9.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的原则9.2.1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9.2.2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9.2.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9.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的方法9.3.1事前控制工作首先要注意对承包商所做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的控制,另一方面应组织好有关工件的质量保证,还要设置工序活动的质量控制点,进行预控。9.3.2核查承包单位的机构、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的落实情况。9.3.3督促各级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的配备。9.3.4检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是否健全。9.3.5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格及业绩情况。9.3.6审查检验承包单位测量验收放线成果。9.3.7审查确认承包单位的材料报验及亲材料、新产品的确认文件。9.3.8审核签认建筑构配件,报验并检查进场主要施工设备。9.3.9审定承包单位开工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主要工序部位工程的施工方案。9.3.10参与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9.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重点审核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配备。-129-n9.4.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前控制的措施9.4.1.1事前控制的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重要性的特点,我公司将组成由总公司直接领导的监理项目部,并组成由专家组成的高层次的专家组,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公司领导和顾问组不定期经常对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听取业为对监理工作的意见,对现场工作给予指导。现场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各项规章制度健全。督促、帮助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创优计划和通病根治措施。9.4.1.2事前控制的技术措施坚持样板引路,每一工序均要先确定一个样板块(段),由施工单位的普通的施工班组施工,样板块经监理方、甲方检验同意后,总结出最低的质量标准、施工方法和操作规程,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规摩、学习,并充分掌握后,再进行大面积施工。监理公司按样板工程的标准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这个样板,不仅成品是施工的样板,而且施工工具、操作程序都是样板。在试验结果被认可之前不得开工。9.4.1.3事前控制的经济措施做好预控,严格控制由于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和索赔事件的发生。9.4.1.4事前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审查或审查认为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资格的单位,工律不得承接本工程施工。所有材料应有厂家或经销商的随贷单据、推荐许可证、合格证、应盖有供应单位的公单,以便于监督管理和保证材料来源的可靠性。-129-n9.4.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的方法和措施9.4.1.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的内容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巡视检查和旁站,做到在施工初期即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核查工程预检,对合格工程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对不合格工程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准予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上报监理工程师请求验收,合格工程准予进行隐蔽。工序验收。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上报监理工程师请求验收,对合格分项工程进行签认并确定质量等级,对不合格分项工程下发《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返工后按质量评定标准进行再评定和签认。分部工程验收,根据工序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对基础和上部部位工程还需核查施工技术资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9.4.2.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的原则严格要求承包单位执行有关材料试验制度。坚持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9.4.2.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的方法对施工现场有目的的进行巡回检查和旁站。及时地发现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对承包单位审报的预检工程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工序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整改。-129-n在承包单位进行自检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现场检测、核查,发现不合格的工程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验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的工序,发现不合格的工程立即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查确定质量等级。承包单位在部位工程完成后,监理工程师应在签认的分项工程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汇总评定。9.4.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中控制的措施9.4.3.1事中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并坚持砼浇筑必须由钢筋、模板、水、电各施工班组长签字,质检员签字,对实验配合比、实际配合比、浇筑中应做砼试块组数明确规定出来,经监理各专业检验签字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开浇令,方能浇筑砼。每月召开质量例会,会议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要求各单位及质量负责人参加,重点解快本月质量问题,并提出下月质量要求。9.4.3.2事中控制的技术措施坚持重要工序旁站监理,由总监理工程师排班,落实到人,24小时跟班旁站,总监和公司总工建立经常抽查旁站实施情况;要求对旁站发现的问题处理的方法、处理的结果做出记录;若发现该旁站时脱岗的,公司对该监理人员一次处以罚款50元,三次脱岗则撤离本工程,并欢迎业主人员配合对监理人员进行监督。-129-n严格工序管理,每一工序完成必须经施工方自检,报验,经监理核验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特殊情况,质量确有保证,由于特定原因报验资料不齐,特殊情况,质量确有保证,由于特定原因报验资料不齐,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先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严格管理、热情帮助。当工程遇到困难,监理工程师积极想办法、出主意,保证工程进展。9.4.3.3事中控制的经济措施对工程的工序活动实施跟踪的动态控制,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投资增加。9.4.3.4事中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工程监理对下列新产品或项目必须执行见证检验,并建立检验台帐:承重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砌筑砂浆的强度结构工程中的钢材及其焊(连)接接头:砂、石料水泥:土方工程中的压实度。经常请质检部门对监理工作及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指导,沟通信息促进监理管理工作不断完善。9.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的方法和措施9.5.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的内容9.5.1.1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29-n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监现场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9.5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完成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签署《竣工移交证书》,并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盖章后,送承包单位一份。9.5.1.3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工序、部位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施工中发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后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9.5.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的原则9.5.2.1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实施复核性检验。9.5.2.2严格进行对成品保护的质量检查。9.5.2.3及时进行部位、工序工程验收。9.5.3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的方法9.5.3.1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9.5.3.2-129-n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项目,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包单位及时进行试验;监理工程师认真审阅试验报告单,并对重要项目亲监现场监督;必要时请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派代表参加。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竣工验收的初验,并组织核查质量保证资料及会同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共同对工程进行检查。9.4.1.2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质量事故级别,分别处理。9.4.1.3对质量问题和质量事帮的处理结果进行复查。9.5.4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的措施9.5.4.1事后控制的组织措施设立专门机构会同公司领导及专家组,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建立专门的组织会同公司领导及专家组及时对已完工程进行验收。9.5.4.2事后控制的技术措施每个部位完成后由施工单位及时填写“部位质量检验评定表”,经总包单位审核签认,报监理单位核验。基础及上部结构工程完成后,由总包单位组织设计单位、业主、监理单位参加,共同进行结构工程验收。如有特殊情况时,主体结构验收可分步进行。单位工程完成经总包单位复验后,报监理公司进行竣工验收,核定质量等级,并由监理公司向市质量监督部门申报核验发证。9.5.4.3事后控制的经济措施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变更而造成的经济签证。正确处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索赔事件。9.5.4.4事后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129-n每月组织由监理单位、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共同参加的工程质量问题联合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将检查评比结果下发各单位。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单位,挂黄牌警告,经过两次黄牌警告的单位,监理将建议业主撤换施工队伍。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按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整理保存监理资料。9施工阶段投资目标控制10.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内容10.1.1在施工阶段,审查承建单位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出改理意见。10.1.2督促检查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之间的争议。10.1.3检查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验收工序、部位工程,进行工程计量。签署工程付款凭证。10.1.4审查工程结算,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等。10.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原则10.2.1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合同价、单价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方法。应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认合格或有违约时不予审核和计量的规定。工程量与工作量的计算应符合有关的计算规则。处理由于设计变更、合同补充和违约索赔引起的费用增减,应坚持合理、公正。-129-n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和工程款、应采取协商的方法确定,协商无效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决定。对工程量及工程款的审核应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时限内进行。10.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方法10.3.1依据工程图纸、概预算、合同的工程量建立工程量台帐。10.3.2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项目各阶段及各年、季、月度资金使用计划。10.3.3通过风险分析,找出工程投资最容易突破的部分、最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原因及部位,并制定防范性对策。10.3.4经常检查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情况,对实际发生值与计划控制值进行分析、比较。10.3.5严格执行工程计量和工程款支付的程序和时限要求。10.3.6通过《监理通知》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沟通信息,提出工程投资控制的建议。10.3.7严格规范的进行工程计量10.3.7.1工程量计量原则上每月计量一次,计量周期为上月26至本月25日。10.3.7.2承包单位每月26日前,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及监理工程师签认人分项工程,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核。10.3.7.3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申报进行核实(必要时与承包单位协商),所计量的工程量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由监理工程一签认。10.3.7.4对某些特定的分项、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项目监理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约定。-129-n10.3.7.5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单位如实进行计量。10.3.8加强工程款的支付控制10.3.8.1根据承包单位填写的《工程预付款报审表》,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按合同的约定,及时的扣除工程款预付款。10.3.8.2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按月审核工程款(包括工程进度款、设计变更及洽商款索赔款等),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报建设单位。10.3.8.3及时完成竣工决算:工程竣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验收合格后,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项目监理部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及时进行审核,并与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协商和协调,提出审核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各方协商的结论,签发竣工结算《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结算支付证书后,应及时按合同约定与承包单位办理竣工结算的有关事宜。10.4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程序10.4.1投资阶段监理工作的程序主要包括:-129-n10.4.1.1工程月支付的基本程序承包单位填写《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批设计变更费用合同变更费用索赔费用等承包单位按审批的工程量填写《月付款报审表》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建设单位负责人审批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支付-129-n10.4.1.2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工程经各方竣工验收承包单位提出竣工结算资料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签发工程结算款支付证明建设单位审核建设单位向承包单位付款保修阶段结束时进行工程款最终结算10.4.2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10.4.2.1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129-n编制本阶段投资控制工程计划和详细的工程流程图。建立工程款计量和支付制度、设计变更和签证监理工件制度,工程计量和支付、设计变更和签证均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技术审核,造价监理工程师负责单价和取费的审核,最后由总监审核签字的三级责任制。若业主同意,建立签证工程必须经业主和监理工科双方人员签字方为有效的制度。10.4.2.2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对主要施工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针对量大、质量、价款波动大的材料的涨价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严格控制设计变更。10.4.2.3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严格进行工程计量。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投资跟踪控制,定期的进行投资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值比较;发现偏差,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支出作好分析与预测,经常或定期向业主提交项目投资控制及其存在问题的报告。10.5投资控制的合同和信息措施-129-n10.5.1协助为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投资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10.5.2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10.5.3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10.5.4收集有关投资信息,进行动态分析比较,提供给建设单位,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10.5.5施工阶段合同及信息管理10.5.5.1合同管理的内容a.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变更基本程序对设计变更、洽商的管理;b.监理工程师按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的管理;c.设计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程序输变更工程手续;d.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e.监理工程师按有关程序对工程延期进行管理;f.监理工程师对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的管理;g.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争议的调解;h.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根据事实对违约事件进行处理;10.5.5.2合同管理的原则-129-n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和施工中的问题,及时通过《监理通知》督促和纠正承包单位不符合约定的行为和提前向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10.5.5.3合同管理的方法a.设计变更、洽商设计变更、洽商无论由谁提出和批准,均须按设计变更洽商的基本程序进行处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必须经监理单位签认后,承包单位方可执行;(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填写的内容必须表述准确、图示规范;设计变更、洽商的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图纸上;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洽商通过总承包单位办理;设计变更、洽商的费用由承包单位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费用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后,总监理工程师签认;设计变更、洽商的工程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变更工程费的支付手续。10.5.5.4工程暂停及复工a.在建设单位要求: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停工处理时:发生必须暂停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可以签《工程部分暂停指令》。b.在监理合同有约定或必要时,签发《工程部分暂停指令》前,征求建设单位的意见。c.在工程斩停处理达到可发继续施工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令,承包单位可继续施工。-129-nd.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后,监理工程师协有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所诱发的各类问题。10.5.5.5工程延期a.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事件给予受理。b.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延期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交工程延期申请和延期事件的详细资料及《工程延期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延期申请。c.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估延期的原则,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延期审批表》。e.最终评估出的延期天数,在与建设单位协商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延期审批表》。f.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合同中对处理工程延期的各种时限要求处理。10.5.5.6费用索赔a.项目监理部对合同规定的原因造成的费用索赔事件给予受理。b.项目监理部在费用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单位按合同约定在合同定期限内提交费用意向和费用索赔事件的详细资料及《费用索赔申请表》的情况下,受理承包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申请。c.监理工程师对费用索赔申请报告进行审查与评估。e.总监理工程师根据审查与评估结果,与建设单位协商、确认索赔金额,签发《费用索赔申请表》。f.索赔费用批准后,承包单位按正常的支付程序办理费用索赔的支付。10.5.5.7合同争议的调解-129-na.合同争议发生后,争议一方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请示予以调解。b.项目监理部收到争议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和取证,与双方协商后作出决定。c.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通知》后,如果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未对项目监理部作出的决定提出异议,则此决定为最后决定,双方必须认真执行。d.不同意项目监理部的决定时,按合同约定办理。e.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部公正地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f.在争议解决过程中,甚至在仲裁(诉讼)期间,项目监理部仍督促承包单位继续施工。10.5.5.8违约处理a.在处理已发生的违约事件时,以事实为根据,以合同约定为准绳,认真听取各方意见,与双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确定解决方案。b.按合同约定,项目监理部认真划分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违约责任。c.监理工程师对违约事件进行调查、分析、与双方协商,评估工期与费用损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的凭证《监理通知》等。10.5.6合同管理的措施10.5.6.1合同管理的组织措施a.建立并完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合同管理的责任。b.编制本工程合同管理工件计划。c.-129-n建立工程合同变更、工程暂停等合同纠纷的处理制度,明确审核处理责任。10.5.6.2合同管理的技术措施a.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并参与合同修改,补充工作。b.严格控制施工单位的转包和分包,严禁不合法的转包和分包。c.熟悉掌握本工程所有合同的各项条款要求,严格按合同进行监理工作。e.做好合同管理的预控工作,针对有可能发生合同争议及纠纷的部分做好预测,采取对策,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种类索赔的可能。10.5.6.3合同管理的经济措施a.按合同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投资控制目标。b.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严格控制合同外工程款的发生。10.5.7合同管理的合同和信息措施做好合同执行情况记录,保存所有合同文件,注意惧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收集有关合同信息,进行分析比较,提供给建设单位,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依据。10.5.7.1信息管理的内容利用计算机存储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高速、准确地处理所需要的信息,方便地形成各种报告,以辅助监理在三大目标控制过程中发现问题,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对施工中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分类管理。-129-n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真实、可靠、准确、有用的信息,并保持其完整性。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错误,保证目标得以实现。所有监理人员收集的信息及时报信息管理员,集中管理,立卷归档。在项目竣工之日起后,一个月内整理出监理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监理公司)。10.5.7.2信息管理的原则监理的方法是控制,控制的基础是信息,信息包括报表、数据、文字、声象等,没有信息管理,就无法进行项目目标控制,也无法实现计算机辅助监理在三大目标控制过程中发现问题,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10.5.7.3信息管理的方法项目监理部充分利用公司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利用计算机动性存储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高速、准确地处理所需要的信息,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10.5.7.4信息分类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申报的技术文件及资料有20多种,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发出的指示,通知及文件有10多种,监理单位内部工作记录有8种,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之间互相通知、函件、会议纪要等。项目监理部负责收集和平共处反馈信息。收集真实、可靠、准确、有用的信息,并保持其完整性。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知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错误,保证目标得以实现。-129-n项目监理部设信息资料管理员,所有监理人员收集的信息及时报信息管理员,集中管理、立卷归档。住处资料管理员负责收、发、保管日常工作中往来的函件、通知、报表、图纸文件,按月整理监理日志,气象资料、会议纪要及有关技术资料,在项目竣工之日起后,一个月内整理出监理档案,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交监理公司)。监理档案的主要内容有:监理合同、监理指令、监理日记、监理月报、会议纪要、审核签认文件、工程质量认证工程款支付证明、工程验收记录、质量事故调查及处理报告、各种监理内业台帐、监理工作总结。管理员每月30日或31日对在监工程拍摄照片图,用以编制监理月报。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经常检查信息管理工作情况,每月各种信息资料一定要齐全,以便顺利开展监理活动,使监理水平不断提高,并及时准确的为编制监理月报提供可靠的依据。以我公司长期从事的确良项目监理经验总结出:借助电子计算机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能很好的提高信息管理工作水平。我公司将采用监理管理软件等对监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归纳总结。采用计算机对监理全过程进行管理并生成各类监理文件。10.5.7.5.信息管理的程序《项目外部信息管理的基本程序》详见本规划程序第2.14项《项目外部信息管理的基本程序》详见本规划程序第2.15项10.5.7.6信息管理的措施10.5.7.6信息管理的组织措施建立完善监理组织,健全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住处管理的责任。-129-n编制本工程信息管理工作制度。设专人负责本工程的信息管理工作。10.5.7.7信息管理技术措施工程住处管理员在项目总监理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合同、信息、资料的收集、发、管工作。积极主动收集在监项目的所有合同、信息、资料、并建立监理台帐,交收集的合同、信息、资料分类编号、复制、分发、立卷、归档。每月底负责拍摄工程现场相关照片,一式两份,次月8日前送总监代表。由专人负责驻地监理组的保密工作,经常提醒监理人员注意保守在监项目的商务机密。妥善管理所有图纸、文件、资料等。工程竣工后,按有关规定,整理所监项目档案,一式两份,以总监代表审核后,报项目总监,报送建设单位,公司总监各一份。10.5.7.8信息管理的经常措施配备计算机和监理管理软件管理工程,配备资料柜将资料分门别类管理。10.6施工阶段现场协调组织a.施工阶段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内容协调工程建设各参加单位之间的关系。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助建设单位协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外部关系。包括与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与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关系,与当地市政、煤矿气、热力、给排水、电力、电信、消防、公安人防、规划等部门的关系,与工程规划、设计部门的关系,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他外部部门的关系。-129-nb.施工阶段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坚持“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协调工作,公平维护个参建单位的合法权利。主动服务原则。外层关系是为主协调的范畴,监理要利用自己的技术和人文优势,协助业主协调这些关系。协调的基础是沟通。监理在协调中,要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并把自己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相关单位沟通。c.施工阶段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方法利用行政手段的协调。该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视,利用行政部门的激励(奖、罚、表彰、批评)、监督、督促等方式协调各方关系。利用技术手段协调。利用监理的技术优势,为协调单位出主意、想办法,帮助他们解决问题,达到协调的目的。利用人际关系的协调。监理公司长期从事监理工作,与工程相关的各个部门(包括施工单位、外部关系等)都有良好的信任基础,便于搞好协调工作。d.施工阶段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程序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方法及措施监理单位应派出组织能力和责任心强的总监驻在现场负责全面的监理工作。密切配合业主现场代表和施工单位组织现场施工管理,通过业主和施工单位保持与设计单位和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联系,及时解决工程变更和各阶段验收检查工作。-129-n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保证正常工地例会的同时,对现场出现的具体问题,总监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贯彻执行和检查依据。由於工期紧,监理每周一次定期与业主碰头会,加强互相之间的沟通,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在施工高峰期或安装全面进入阶段,结合工程实际,由总监组织施工单每天(或每隔1-2天),在下午下班前召开碰头会议,协调各单位施工中的配合事宜。e.协调工作要点根据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有关工作内容中规定,负责本工程的组织协调工作,因此工程监理单位首先应该把建设单位意图及时通知和协助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单位的决定;同时对施工单位之间由于成品验收、工序交接,施工条件所产生的矛盾与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为此监理单位在工程协调管理方面最重要做好以下几点:主动参与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招投标活动和合同洽谈、签约过程,了解和熟悉甲、乙双方的权力、义务、职责关系,并请建设单位对参建单位明确监理单位的职责与权力。针对本工程协调工作量大的特点,建立协调联络机制,保持各参建单位和其它相关管理部门间通讯的畅通,及时协调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定期有相关部门和参建单位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和矛盾。-129-n在开工前,主动与各参建单位单位和项目业主沟通,监理的方式、工作程序、监理及施工资料做法和收集整理要求、各种报表、表格等作出统一的规定,使整个工程在工作程序、方式、质量控制标准、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能够保持一致,使整个工程的建设在施工期间各项管理各作能够协调有序进行。为保证各参建单位的协调一致,在施工过程中,计划每周组织召开一次监理工作联系会,解决监理工作中的问题,提出下周监理工作计划,确保监理工作协调和有效地开展。坚持程序把关,对施工单位施工方案,进度计划和施工总包单位的月、旬作业计划,做好审核与协调平衡,做好上下工序交接验收以及产品保护的协议。对参建施工单位之间要求配合、协助的各种事宜,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协商,按照轻重缓急做出决定,并处理好相关单位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10.6.1针对本项目组织协调重点难点的监理措施10.6.1.1重点难点一、与业主的协调a.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对承承包人进行管理,因此监理在与业主协调时应注意:b.工程建设的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在业主,如设计变更、选择承包人等,监理只有建议权。c.业主将部分权力委托给监理,如果在委托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监理可就该类事项审批后实施,否则还应在取得业主批准后方能实施。d.每个业主对于工程的具体要求都可能不一样,作为监理,应充分听取业主的意见,只要是合理的,要尽量予以满足,作为监理,应对此制定措施,加强控制,从而使业主满意。-129-ne.应经常向业主汇报工程建设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监理工作开展情况、面临的困难等,随着业主对工程的了解,对监理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也会更加信任监理,为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利条件。f.业主是工程的最后受益者,往往对工程进度最为关心,作为监理,要多为业主出主意想办法,经常跟踪检查进度完成情况,并向业主汇报。当业产在追进度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时,作为监理,必须规劝业主,一定要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摆在首位,切勿舍本逐末,但必须注意方式方法,取得业主的理解。10.6.1.2重点难点二、与主管部门、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的协调a.政府主管部门、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单位对本工程建设是否持支持态度,关系工程用地是否顺利移交,有关管网能否按时迁改,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是监理组织协调工作的重点。解决措施如下:积极与有关部门、单位联系,宣传本项目建设的意义和作用,以及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于本工程的重视程度,争取得到各部门、各单位的理解和支持。与有关部门、单位的相关人员广交朋友。认真听取有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分析尚有哪些问题还需解决,属业主或施工单位应该解决的问题,应积极协调,使问题尽早得以解决。10.6.1.3重点难点三、与设计、地勘等参建单位的协调a.设计地勘单位是本工程参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相互配合才能使工程顺利建成,因此必须协调好与它们之间的关系。措施如下:在设计变更、技术洽商质量问题的处理等问题上要尊重设计、地勘单位的意见,发挥设计、勘察专业技术人员的优势。-129-n在工程正式施工之前应设计人员、勘察人员充分交流,了解设计意图及施工注意事项,地质勘察中发现的问题等为工程实施打下基础。要认真对待设计、勘察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问题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不应大肆宣扬,引起矛盾施工过程中要经常与设计、地勘人员联系,通报工程进展情况,以虚心的态度认真听取其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现场有需设计地勘单位解决的问题,应通过业主、代理业主通知对方,不可过于随便,造成不尊重对方的错觉。10.7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措施10.7.1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组织措施10.7.1.1建立健全监理组织,专人(总监)负责协调工作,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组织协调工作的责任。10.7.1.2制定协调工作目标,将目标分解,落实到人。10.7.1.3制定工地协调例会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工地协调会。10.7.1.4对影响工程目标实现的干扰和风险因素进行分析、预测,采取预防协调措施。10.7.2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技术措施10.7.2.1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监理工程师树立主动协调的意识,总监和总监代表应是各方协调的核心。10.7.2.2协调的基础是沟通,道德是和业主代表的沟通,工地发生的情况,监理的想法、打算,要经常主动和业主沟通,同时虚心听取各单位的意见。每周周例会前可和业主先开协调会预备会。-129-n10.7.2.3做好第一次工地例会(监理交底会),这次会有业主、施工各方参加,要把监理的管理程序、规定,各方的职责、权限、行文路线等交待清楚,可以讨论修改再确定。并做好纪要,发出监理交底文件,作为统一步调的依据。10.7.2.4开好每周协调会,监理工程师应有准备,有矛盾时以工程大局为重,商量解决。10.6.2.5抓计划。抓计划的执行。计划的高速是协调的主要手段,包括设计出图计划、甲方供应材料和设备的计划,均应按计划执行。稍有偏差,及时调整。10.7.3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经济措施10.7.3.1编制协调目标计划,对按要求完成者给予奖励,拖期完工者给予处罚。利用行政手段给予奖励和处罚。10.7.3.2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的合同和信息措施协助业主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合同中涉及工作关系协调的条款,字斟句酌,不出现不利于业主的条款。做好工程施工记录,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各种协调问题。积极主动,为业主当好参谋,减少由于业主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收集有关工作关系协调的信息,分析总吉,定期向建设单位及有关单位提供报告,为正确的决策提供依据。10.8现场管理安全文明监理目标与措施10.8.1安全文明目标我公司一贯提倡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在先,警钟长鸣”-129-n十六字口号在实践中很有效果。因而,本工程中更应坚持运用,以确保本工程今后如期创优,成为样板工程。本公司将督促各施工单位(承包商)务必实现下列目标:10.8.1.1安全生产无工伤、死亡事故(包括自有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和民工)。无交通死亡事故(包括自有职工、分包队伍职工和民工)。无等级火警事故(包括各分包单位及清包队伍)。10.8.1.2文明施工:“二通”即:施工现场人行道路畅通,施工工地四周单位和居民出入口畅通。“三无”即“施工中无重大管线事故,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无重大伤亡事故。“五必须”即: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隔。工地现场必须挂牌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佩卡上岗。工地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工地生活设施必须清洁文明。工地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工地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10.8.2文明施工监理要点a.督促施工单位按业主要求,实施围挡封闭施工。检查督促本工地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保持畅通、安全。b.严禁直接或间接向下水道排放及外泻污染城市道路环境。-129-na.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保持施工沿线单位居民的出入口和道路畅通。b.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在规定地点堆放。c.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配置工地卫生设施、建立工地卫生管理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d.工程竣工后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工程现场清场工作。10.8.3安全监理要点a.审查承包方的技术安全措施及安全保证体系。b.审查承包方提交的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督促承包方定期、不定期检查用电,消防安全。c.审查承包方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数量、性能、检修证,督促承包方检查机械设备操作运行情况。e.检查承包方特殊工种的上岗操作证。f.创建安全生产工地施工单位的管理措施及监理职责各施工单位派出专业主管安全施工,实行岗位责任制专人专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层次安全施工管理网络。定期(每月一次)召开安全施工负责人会议,通报安全施工情况,交流安全是施工经验,进一步改进安全施工措施。各专职人员应到现场办公,加强巡视经常进行安全自检,进行安全和遵章守纪教育,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项工程技术交底,检查特殊作业的持证上岗,检查班前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等。e.专职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供应并对其质量进行抽检。-129-na.设立安全施工记录簿,记载施工中出现的正反重大事件,以鼓励先进,批评落后。b.大型机械司机及指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须持证上岗。第八章监理工作制度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会前,会同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施工配合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3.1总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单位申报其选择的分包单位的基本情况,并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情况核查表》。3.2监理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的资持、经验、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未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或经核查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能力的分包单位,不得进行现场施工。4、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制度4.1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并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查表》交监理单位审查。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组织监理人员审查并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129-n4.3在认真审查方案的基础上,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监理成员进行四大交底,即:设计要求交底、施工要求交底、质量标准交底、技术措施交底。4.4监理人员应严格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如发现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及时提出监理意见。5、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毕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监理部。对重大工程及有争议的工程报监理部审批。6、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审查制度6.1工程所需要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供应,应符合设计图纸规范、验评标准及市建委制定有关管理办法。6.2施工单位负责向监理单位审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性能和质量情况。6.3监理人员应负责检查和审阅施工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和生产许可证及半成品合格证及生产半成品厂家的生产许可证。不准使用不合格的材料。6.4未经监理单位签认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施工单位不能在工程上使用。6.5监理单位对影响工程观感和使用功能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预控。6.6监理单位向业主、施工单位提出预控项目。6.7-129-n监理单位参加实行预控的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考查选型和质量签认工作。7、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包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合格证。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使用施工单位设备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8、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有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9、工程质量控制制度9.1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在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施工日记簿和监理日记簿,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惩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有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9.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簿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9.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129-n9.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9.5坚持质量是否合格,不合格的工程、部位必须返工重做,不合格的工程不计工程量。9.6坚持执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工程量验收制度、验评标准。9.7坚持单位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谁施工的工程谁负责质量。9.8坚持推行样板引路的做法。9.9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工序部位工程质量情况分析,其中包括:工序部位工程质量验评情况。制作工序部位工程优良率控制图。9.10各种试验结果分析。10、隐蔽工程和工序部位工程质量验收制度10.1质量验收按照:自检复检抽检验收程序执行。10.2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要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点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10.3工序部位工程,验收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国家验评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及市建季有关文件对工程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质量评定报送项目监理部。10.4项目监理部收到施工单位有关资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核查,核查无误后,方可验收签证。10.5-129-n监理单位签认的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等级为评定竣工工程质量等级的依据,并签认评定等级未经签认的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管理制度11.1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制作、留置组数及养护应符合国家施工规范要求,施工单位现场制作试块时,监理人员应进行抽查。11.2施工单位应分别留置标养及同条件下养护试块并应在试块养护期满三天之内将试压结果报送监理单位。11.3混凝土及砂浆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是验收钢筋砼和砌筑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项目监理组在未接到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报告单的情况下,不得签认该施工部位质量等级。12、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2.1及时改正,并做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书”,限期改正。12.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12.3工序部位|工程、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写各种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工序部位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12.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项目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129-n12.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13、工程质量整改、工程暂停施工以及复工管理制度13.1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中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应及时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做好监理日记记录。13.2对较大的质量问题或工程隐患,应及时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整改后施工单位应上报项目监理部复查、签认。13.3因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在征得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可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该“指令”需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如来不及事前征得业主同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在工程“工程暂停施工令”下达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向业主汇报并将有关工程暂停文件报送业主。13.4施工单位接到停工指令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写出整改方案,报项目监理部审查。13.5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应同时提交书面整改结果报项目监理部审查,经核查确认停工因素消除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指令”。1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4.1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14.2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14.3-129-n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监理部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与验工计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工计价。14.4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抄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一份报监理部;对较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两份,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部并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15、施工进度及报告制度15.1施工单位依据总进度计划,在月、周处提交月、周进度计划。15.2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15.3监理部协助施工单位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实施中遇到的各种问题。15.4协调现场各部门、各工序的紧密衔接。16、投资监督制度16.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16.2涉及工程投资增加的变更、签证应事先征得业主同意或授权。16.3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129-n17、监理月报制度17.1项目监理部进驻现场后,应按月编写监理月报,上报公司、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17.2《监理月报》按公司规定编写。17.3每月28日前,监理部提交监理月报初稿,经总监审查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18、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8.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18.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18.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内容如下:18.3.1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18.3.2全部竣工文件(图表及清单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18.3.3各项工程施工记录一份。18.3.4工程小结。18.3.5主要机械及设备的技术证书一份。19、监理日记制度19.1-129-n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19.2监理每周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20、工地例会制度20.1第一次工地会议20.1.1第一次工地会议有由建设单位主持,在工程正式开工前进行。20.1.2第一次工地会议有建设单位代表及有关人员、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全体监理人员。20.1.3会议中介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及驻地代表及其权限,施工单位汇报施工准备情况,各方协商确定协调的方式及参加监理例会的人员、时间及安排。20.1.4第一次工地会议后,监理单位负责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分发有关各方。20.2监理例会20.2.1监理例会是发现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处理,研究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与主持的例行工作会议。20.2.2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20.2.3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及有关的主要负责人参加工地例会。20.2.4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项问题。20.2.5-129-n监理例会由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建立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放制度。20.3专题工地会议20.3.1专题工地会议是为解决专门问题而召开的会议。20.3.2专题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20.3.3专题工地会议认真做好会前准备。20.3.4整理专题工地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发有关各方。21、监理档案管理制度21.1监理单位应建立单位工程监理档案21.2监理单位应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向业主提交如下监理档案资料:21.2.1实施工程监理前期工作,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交底等。21.2.2实施监理过程中的积累资料,表格。21.2.3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21.2.4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等。21.3竣工验收资料。21.3.1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整理归档下列资料:21.3.1.1监理合同、授权书、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交底等。21.3.1.2监理表格。质量控制抽检评定资料。监理过程中,各种会议纪要、通知、报告与业主、施工单位来往文件等。公司下发的各种文件。-129-n照片资料。22、监理廉洁管理及监理工作制度22.1监理廉洁管理22.1.1职业道德守则22.1.1.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22.1.1.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22.1.1.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22.1.1.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22.1.1.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22.1.1.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22.1.1.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22.1.1.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22.1.1.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22.1.2工作纪律22.1.2.1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22.1.2.2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22.1.2.3不得询私舞弊。监理委托合同中确定的监理酬金是监理方从事监理活动的惟一报酬。除此之外,监理方不允许接受与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所承担义务有关的任何佣金、回扣、津贴或任何非直接支付以及其他考虑的费用。-129-n22.1.2.4不得在政府机关或施工、设备材料供应单位兼职;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构配件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不得中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单位兼职。22.1.2.5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22.1.2.6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22.1.2.7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22.1.2.8不允许泄露所监理项目的商务机密。22.1.2.9在发表与监理服务工作有关的论文时,需经建设单位认可。22.2监理工作制度本项目监理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除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外。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项目监理工作的33个管理办法和制度,应执行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如下:《监理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监理统计技术管理办法》《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编制办法》《监理工作交底办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办法》《施工过程进度控制办法》《合同争议的调解和合同的解除》《监理资料、文件处理管办法》《监理服务评价办法》-129-n《监理工作组织协调办法》《安全监理办法》《费用索赔处理办法》《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处理办法》《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编制办法》《监理工作总结、质量评估报告和竣工验收总结编制办法》《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办法》《工程进度控制制度》《质量问题处理制度》《工程旁站监理制度》《工程原材料检验制度》《工地例会制度》《监理服务检查制度》《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制度》《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制度》《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制度》《工程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检验制度》《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制度》《项目监理产形象管理制度》《员工行为准则》-129-n《测量仪器、检验工具自校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23、综合监理措施23.1前期报建阶段监理工作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协助办理工程前期阶段的各项报建工作,如质监和安监委托、施工许可证等并及时完成。23.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措施23.2.1进度控制主要监理措施23.2.1.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23.2.1.2对施工进度进行跟踪,掌握施工动态.23.2.1.3开好进度协调会议,及时协调有关各方关系,使工程施工顺利进行。23.2.2质量控制主要监理措施23.2.2.1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23.2.2.2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23.2.2.3行使质量否决权,协助做好付款控制。23.2.3安全文明施工主要监理措施23.2.3.1监理规划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方案内容,并明确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23.2.3.2督促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检查审核其实施情况。23.2.4投资控制主要监理措施-129-n23.2.4.1制定白蕉水质净化厂资金使用计划,并严格进行付款控制,做到不多付,不少付,不重付;做到项目零签证控制;23.2.4.2做好工程计量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结算书等。23.2.5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主要监理措施采用计算机作为辅助手段,对有关工程信息,包括大量的技术资料、函件、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各方来往函件,书面协议、会议纪要、报告批复、监理月报等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处理、决策及跟踪检查。23.3严格质量验收程序和质量评估过程23.3.1“检验批”、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23.3.2分部、子分部或专项工程验收;23.3.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23.3.3.1总监组织审核、提出质量评估报告并组织预验收;23.3.3.2监理部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质监部门进行正式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报告备案。23.4执行样板引路和样品验收制度23.4.1工序样板制度:主要工序施工前,督促承包商做施工样板,样板经建设单位和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实施,同时组织承包商进行现场样板交底。23.4.2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必须事先由建设单位、监理、旌工三方共同确定样品:对样品编号封存保管,以样品为标准严格验收进场材料及构配件。23.4.3正确处理与参建各方的关系23.4.3.1主动争取得到建设方的理解、支持与配合-129-n23.4.3.2“一监二帮、监帮结合、公正廉洁,头脑清醒”,正确处理与承包商的关系23.4.3.3正确处理监理与设计的关系认真地与设计单位交换意见,对设计遗漏,组织指导承包商与设计单位协调,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旖。23.4.3.4主动沟通监理与质监部门,安监部门,审计部门的关系第九章监理工作程序1、主要工作程序有:1.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1.2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1.3工程进度控制的基本程序1.4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基本程序1.5工序部位工程签认基本程序1.6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1.7工程月支付的基本程序1.8工程款竣工结算的基本程序1.9设计变更、洽商管理的基本程序1.10工程延期管理的基本程序1.11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1.12合同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1.13违约处理的基本程序-129-n1.14项目外部信息的管理程序1.15项目内部信息的管理程序1.16项目工作关系协调程序图1.17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程序1.18隐蔽工程验收流程1.19项目监理部标准化管理程序2、监理工作程序框图2.1、准备阶段流程框图-129-n组建监理机构配备监理设施与设备熟悉合同文件编制监理规划组织施工监理交底参加设计交底组织图纸会审审批基准点复测查验施工测量放线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核查开工条件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总体工程开工令检查质量保证体系-129-n2.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工作流程框图确定进度控制目标审批总体工程进度审批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月进度计划审批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工程进度计划实施核查工程进度计划、进度差分析基本实施计划目标承包单位编制下一期计划进度滞后时采取弥补措施严重滞后时调整进度计划-129-n2.3、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审批流程框图承包单位编制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提交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填报《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监理部审查总体/阶段/月工程进度计划监理部征求建设单位同意监理部批准实施建设单位备案不同意不同意同意同意-129-n分项进度计划审批工作流程框图承包单位编制分项工程进度计划承包单位提交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分项进度计划征求监理工程师意见批准并报监理部备案不同意不同意-129-n2.5、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程序框图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出工程延期意向通知书监理部收集与工程延期有关的资料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交阶段性工期延期申请表不同意通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总监与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协商签署临时延期审批表承包单位向监理部提交最终的延期申请表监理依据下列情况确定工程延期时间:1、施工合同中的有关规定2、工期滞后的项目与进度网络图关键线路的关系3、对工期影响的量化程度监理部复查工程延期及临时延期情况总监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协商签署最终延期审批表若工程延期造成承包单位提出费用索赔时按费用索赔处理-129-n第十章项目监理部监理设施序号设备或仪器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国别产地备注1全站仪GPT-60021国产——2光学经纬仪J2-21国产——3自动安平水准仪DSZ31国产——4混凝土回弹仪ZC3-A1国产——5手持式激光测距仪DISTO-D3a1国产——6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仪ZBL-R6301国产——7路面平整度测定仪LXBL-11国产——8灰剂量测试仪装置WI1330181国产——9标准击石仪LQ-H1国产——10钢卷尺5M4国产——11带表卡尺0-150MM2国产——12电脑戴尔1国产——13打印机惠普1国产——-129-n第十一章履行监理安全责任1.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规定1.1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平,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有关法规,做如下规定:1.1.1项目监理组必须配备安全文明施工监理人员,并编制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细则,建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资料。1.1.2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及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组织名单。1.1.3负责监督工程承建单位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审查施工现场各类人员上岗证、检查安全教育的实施。1.1.4负责在开工前审核《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安全技术方案》,严禁野蛮施工。1.1.5监督检查施工场地布局管理,检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的安装、消防器材的设置、检查脚手架的搭设。监督承建单位在重要部位、危险部位安装安全警示标志牌,设置夜间警示灯。在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安全宣传栏。1.1.6负责审核施工机具安全检测证、安全设施的质量保证资料。阶段性的安全检查资料。1.1.7负责监督承建单位分别在基础、主体、装饰、安装阶段例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每月进行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并保存检查记录,跟踪整改。把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作为监理例会的重要内容。1.1.8负责督促承建单位实行硬地化施工,检查工地宿舍、食堂、厕所的卫生及安全用电。-129-n1.1.9负责按程序处理质量安全事故。1.2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1.2.1总则1.2.1.1为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结合监理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1.2.1.2凡是我公司实施监理的项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必须遵守本责任制的规定。1.2.1.3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质量部、监理部、监理中心负责人)及项目组监理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责。1.2.1.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1.2.2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理职责1.2.2.1总经理是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具体领导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该副总经理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1.2.2.2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组织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安排检查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提高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水平。-129-n1.2.2.3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理职责: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主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向有关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监理部、监理中心)传递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信息;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审核监理工作文件;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项目监理组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完善监理工作文件;参加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协助监理组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选购监理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1.2.2.4监理部安全监理职责: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各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中心传达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根据公司监理工程施工情况(结合省、市安全检查安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现场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制度的建立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负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交流与总结,并表彰先进。1.2.2.5监理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监理职责:监理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有安排、落实、检查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职责;本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责任到人;-129-n监督监理组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建立安全监理的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检查落实本中心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监理应有技术质量部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及时向技术部、监理部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协助配合技术部、监理部对中心监理组工作的检查。1.2.3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责任和义务1.2.3.1项目监理组人员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施工安全监理职责。1.2.3.2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包办代替施工单位指挥施工;1.2.3.3总监理工程师要把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监理任务的重要内容写进监理规划中,总监代表(被指定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程师)负责编写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1.2.3.4总监理工程师应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分别签署意见;1.2.3.5监理人员应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周例会,必须讲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需跟踪整改的要有书面记录及整改结果;1.2.3.6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中的违规行为;-129-n1.2.3.7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必须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1.2.3.8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1.2.3.9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1.2.3.10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1.2.3.11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1.3违反职责和义务的处理1.3.1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因不落实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管理混乱,未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必须承担责任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1.3.2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违反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承担责任的,由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内部整改;逾期不整改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监理工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2.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1.3.2.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1.3.2.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1.3.2.4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1.3.3项目监理组违反责任制规定,所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以下规定处罚:1.3.3.1-129-n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六个月、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六个月;1.3.3.2发生三级重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二次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二年、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二年;1.3.3.3发生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或一年内第三次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1.5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1.5.1本规定指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构设备损坏和安全设施失灵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1.5.2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程序进行,执行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江苏省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1.5.3重大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按建设部《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进行,敦促承包单位第一时间上报市建委同时,监理公司也要第一时间上报市建委。1.5.4在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要迅速组织对事件处理,如要求施工单位作出事故报告,组织对事故分析、处理方案的确定与执行。1.5.5承包单位填报《事故报告单》,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各一份。-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