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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4-26 发布

一方中港国际a、b楼项目监理规划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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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中港国际A、B楼、车库及裙房项目监理规划编制人:审核人:审批人: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三月30n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二.监理工作范围三.监理工作内容及任务四.监理工作目标五.监理工作依据六.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七.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工作标准八.监理工作程序九.监理措施十.监理资料管理十一.监理工作制度十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十三.建筑节能与监督管理30n一.工程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陕西一方汇地产有限公司在西安市经开区兴建的一个大型综合楼项目。工程地点位于西安市北三环与文景路交汇处路西侧,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包括A、B塔楼、地下车库、裙房等。A塔楼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其中地下2层,地上35层,总建筑高度为139米;B塔楼结构形式为框剪结构,其中地下2层,地上26层,建筑总高度为107.00米,裙房地下二层,地上四层,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类型为筏形基础,建筑面积为11767.35平方米,建筑高度为18.3米。车库地下二层,总建筑面积为20517.82平方米,,类型为框架结构,基础为筏形基础。建设单位:陕西一方汇地产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建设集团西安分公司勘察单位:陕西西域岩土工程有限公司检测单位:陕西西建大土木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桩基单位: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岩土工程公司支护单位:陕西综勘岩土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二.监理工作范围全部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内容及相关服务;三.监理工作内容及任务1.主要工作内容为采用科学管理手段对该工程质量、安全、30n进度、投资及业主委托内容进行管理和控制,使工程达到业主所需的要求。1.监理任务:⑴编制并向业主提供监理规划及其实施细则;⑵审查承包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协助建设单位下达开工通知书;⑶督促承包单位施工管理制度和质保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⑷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⑸协助业主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⑹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的资质;⑺审查进场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设备的质量,进行必要的抽查、测试和监控;⑻跟踪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规范规程、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控制工程质量;⑼对重要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旁站监督,对隐蔽工程进行逐项复验签证,参与质量事故分析及出主导处理意见;⑽分阶段进行进度控制并监督实施;⑾监督检查合同的执行,参与处理合同纠纷和索赔事宜,参与建设单位解决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⑿督促承包单位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⒀监督承包单位整理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并负责审定,工程竣工交付时交业主存档;⒁30n组织承包单位进行工程阶段验收,工程预验收和参与竣工验收,对工程施工质量提出评估意见,协助业主、施工承包商向政府质检部门申报,进行质量等级核定;⒂协助建设单位组织做好项目动用前的各项准备工作;⒃参与保修阶段工程质量问题的调查研究,确定责任,共同研究处理措施并组织、监督实施;⒄工程安全监督;四.监理工作目标1.本项目监理控制目标:合格⑴基础、主体、装饰、屋面、给排水、采暖、空调、电器安装分部工程确保合格。⑵保证资料齐全。⑶屋面,卫生间等防水无渗漏。2.本项目工期控制如下:确保按合同工期如期完成2013年2月11日开工,2015年9月11日竣工五.监理工作依据1.国家和陕西省及西安市有关建设的法规政策。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建设规划,设计图纸和有关文件。3.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若采用国外标准需报市建委批准。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质量管理条例。5.工程建设监理规范30n6.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五.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及人员配备针对本工程特点和监理目标要求,组织如下监理机构,今后根据工程进展,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a)监理机构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b)人员配备根据工程建设和施工管理的特点,以及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人员配备如下: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一人;土建监理工程师2人;电气监理工程师一人;水暖监理工程师一人;资料员1人。C)监理组织机构框图(图一):总监理工程师水暖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工程师资料员监理员(图1)30n五.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工作标准a)施工准备阶段⑴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的技术资质并向业主提出建议意见。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⑶检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及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纸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⑷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⑸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对施工方案、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的组织及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审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意见。⑹单位工程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工程之间的测量资料,定位桩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质量有无问题,并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位置进行审查。对重点部位的中线、水平控制桩进行复查。b)施工阶段⑴工程质量监理i.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部位监理人员跟踪监理。检查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ii.30n对施工测量、放样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出监理记录。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工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i.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质量,查验实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合格、齐全,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ii.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各有关专业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施工,严格执行承发包合同。对工程重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iii.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做出综合评价。iv.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对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它紧急情况,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通知甲方。v.确定质量控制要点,并对其进行重点控制。⑵工程进度监理ⅰ.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组织施工。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进行补救。ⅱ.对影响总体工期的关键线路进行动态管理,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施工。发现问题,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并给出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改进。ⅲ.监理部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周、按月向业主汇报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问题及补救措施。30na)竣工验收阶段ⅰ.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受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改进。ⅱ.根据施工单位的竣工报告,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ⅲ.负责组织工程初验,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审查工程初验报告,提出监理意见,监督施工单位改进。ⅳ.在施工单位提报的保修单上签署监理意见。六.监理工作程序⑴主要材料设备定货监理签认程序(图2)施工单位提出定货申请与建设单位商量与设计单位商量申报现场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或会同有关方面进行定货考察,提出初步意见研究研究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施工单位进货图2(2)主要材料材质核定的监理程序(图3)30n★包括出厂合格证及现场抽样材质实验报告施工单位在用材前提出材质实验报告申报否监理工程师发现疑问则施工单位重新化验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告可专业监理工程师再次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用材否不批准施工单位用材并指令此不合格材料运出现场图3(3)设计变更监理流程(图4)设计单位提出设计变更重大修改与总监理工程师磋商并取得业主认可有关监理工程师从控制质量、投资、进度角度审查会签会签商磋可通知施工单位进行费用及工期的估算监理根据合同条款核定施工单位的费用及工期的增减监理工程师核定的费用及工期通知业主作为工期结算的依据批准施工单位实施设计变更图4(4)隐蔽工程签认程序(图5)30n经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并有质检人员签字的隐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退回施工单位重新隐检申再次申报否报有关监理工程师审查隐检记录,并进行现场随机抽查核验监理工程师再次检可施工单位取得隐检认可后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批准隐蔽,监理工程师在隐检记录上签字图5(5)检验批质量验收签认程序(图6)分项工程中检验批完工并自检合格承包单位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审核承包单位”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实物检查(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料检查(完整性)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构审核监理工程师不合格整改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图6(六)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认程序(图7)30n分项工程中检验批完工并自检合格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审核承包单位”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监理工程师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是否完整专业监理工程师所含的检验批质量验收是否合格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构审核监理工程师不合格整改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图7(七)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签认程序(图8)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检验批完工并自检合格承包单位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及“报验申请表”承包单位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总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资料审核观感质量验收涉及安全和功检验和抽样检测检查结构审核总监理工程师不合格整改30n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签署意见总监理工程师编写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图8(八)竣工验收监理流程(图9)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有关监理工程师审查资料及现场检查监理初验,甲、乙方参加监理就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意见,限期纠正施工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监理审查申请竣工验收监理意见报监督站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参加业主组织竣工验收30n施工单位整理好全部技术资料送核检专项核检(消防、人防、电梯等)总体核检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结束,转如维修阶段图9九.监理措施1.质量控制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和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及国家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2.进度控制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的责任,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保证关键工序计划的执行;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采用施工新技术,缩短工艺工程时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经济措施:对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按合同规定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30n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面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十.监理资料管理1.监理用表采用陕西省资料表式2.资料管理办法⑴建立表格传递签署制度,完善形式、整理、归档程序;A.做到资料与施工同步,逐日将各种信息资料输入监理台帐;B.作到记录、填报、签署的真实、可靠性;C.事先明确填报和签署的责任和固定人员;D.科学分类、编码、建库。⑵工程资料管理:质量评定检查表采用国家验收评定标准中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表格,由施工单位完成。监理对其检查评审意见采用监理类用表签署意见,竣工后向政府主管、业主提供质量评估报告。⑶监理资料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监理资料,是监理单位在项目实施监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原始记录。监理资料应归档的主要内容有:1.监理公司资质复印件;2.监理人员一览表;3.总监理委托书;4.监理合同;5.监理规划;6.监理实施细则;30n1.监理月报中有关质量问题;2.监理会议纪要;3.进度计划报批表;4.监理通知(附监理通知回复单);5.设计变更;6.工程竣工总结;7.工程质量评估意见报告(包括分部及单位工程);十一.监理工作制度(一).监理工作制度1.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要及时会同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2.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3.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实验报告,填写材料、构件监理核验表。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4.变更设计制度如因设计图纸错漏,或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施工30n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面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监理部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1.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符合要求后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并签证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工程隐蔽。2.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有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指明质量缺陷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并记入监理日志。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证。发现工程质量事故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⑴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认,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重验合格签证认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⑵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⑶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签证。以防意外。30n1.工程质量检查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利与责任。⑴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⑵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建设单位同意批准后,发出《工程停工通知单》,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填报《复工申请表》,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通知》。⑶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段全部工程完工后,经自检合格,可填报《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签认。⑷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催促施工单位执行。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⑴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⑵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上报监理部和业主代表。⑶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处理不当,处理结果未经监理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记价,待合格后,再补办验收记价。施工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报告单”30n,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施工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监理部批准实施;对重大质量事故,由监理部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施工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部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1.工程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⑴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周以周报、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⑵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⑶督促施工单位按总计划每月20日报送月进度计划,经审核后执行并报业主备案。⑷动态检查材料、劳动力、机械等的投入,确保进度计划的落实;对未按计划完成的,要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赶工,调整计划,以确保总体进度目标。2.投资监督制度⑴监理部按合同规定督促施工单位按时报送《付款申请表》,经监理质量认可后,对其计量及时审查,报总监理工程师核准后签证,送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付款凭证。未经质量认可的,不予支付。⑵设立投资控制台帐,按期统计分析,掌握投资变动情况。⑶及时核定设计变更费用增减,例如工程台帐和和工程结算。⑷30n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⑸严格按合同规定及时审核工程结算书。1.监理报告制度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部的年度总结,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⑴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及协议文件等。⑵施工单位对分项、分部工程按新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文件是申请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⑶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制好的全部竣工文件以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主管,使用单位保管。交接竣工文件如下:A.全部设计文件一份(包括变更设计)B.全部竣工文件一份(图表及清单按照管理段的区划编制,以便接管单位存档使用)。C.各项施工记录一份。D.工程小结。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⑴30n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⑵监理部每周召开一次监理理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1.监理交底工作制度监理人员进场后,在签发项目开工前,召集业主代表及其工作人员、承包商项目经理和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材料、施工、资料、设备等有关人员,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现场第一次监理会议。在本次会议中,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委托合同》、《施工承包合同》以及业主认可的《监理规划》,进行监理交底。其目的使业主明确责任,增加信心;使承包商了解监理程序和做法,能积极配合工作,推动监理工作顺利开展。15.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理人员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十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项目监理部严格监督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组织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按照容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一)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的职责30n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负责制;审查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规定组织施工;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组,并每月向业主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控制和管理场容布置及临建规划、临时用电、消防措施、高处做业、“有毒材料施工”防护、材料设备管理、道路遗撒及大气污染、施工现场卫生、降耗节能、冬季施工等等。(二)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目标根据本工程重要性及影响力,应确保0事故,力求达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样板工地”要求。(三)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组织管理制度(1)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环保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2)在每周召开的监理例会上设置“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专题,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施工隐患,和要求整改情况,提出下一步施工中容易产生得不安全因素以及预防措施,总结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3)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由各专业配合总承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开出“隐患问题通知单”,各专业配属施工单位在收到“隐患问题通知单”30n后,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监理公司项目监理部将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措施(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确实可行的安全技术和防范措施,以及应急事故处理方案。对施工现场布置、临时用电、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等存在一定危险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必要时应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审查。上述组织设计及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并由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2)审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系统。项目经理、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求施工单位对全体人员至少一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人员在新的岗位或施工现场前也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总包单位及分包单位均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员。(3)审查分包单位安全施工资质,施工机械、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测合格证明。总包单位应及时向监理提供有关起重机、挖掘机、塔吊等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数量清单及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等。施工单位应将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的单位承包给具有相应的资质单位进行,并将作业单位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监理审查。(4)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要求:30n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防火工作,配备或者制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等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工程现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经由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5)现场施工安全要求:结构工程:30n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密目式安全立网》(GB16909—1997)国家标准,施工单位在采购安全网时,必须在安全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抽样检测,组装式钢管脚手架,必须符使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与架体固定。双排脚手架架子里口至结构外墙间如水平网无法防护,可铺设脚手板、工具式脚手架,必须使用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设置水平安全网防护。电动(手动)提升式爬架,必须按照工具式脚手架的防护标准进行防护。临边防护应有高度不低于1.2m的护栏,并用密目网遮挡。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不能随层安装的,应按临边防护标准执行。结构首层的出入口必须搭设防护棚,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不小于6m。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严禁作垃圾道或垂直运输使用。电梯井必须安装工具式可开启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按标准设水平安全网。竖向管道间、管道竖井必须安装防护门或护栏,高低不低于1.5m,并设红色警示灯。结构施工中的伸缩缝和后浇带处须加固盖板防护。卸料平台必须限制装载量,护栏高度不低于1.5m,并用密目安全网封严,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大型机械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有设备档案、履历书和定期安全检查资料。塔式起重机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设备运行中严格维护保养。材料码放应符合标准要求,要严格控制码放高度,并认真按照平面布置存放材料30n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楼内孔洞的临边防护设施需临时拆除时,必须设警示标志,作业完毕后及时将原防护设施复位,直至工程施工结束时方可将防护设施拆除。施工中严禁施工使用木制简易流动配电箱和开关箱应使用符合部颁标准的流动电箱。楼内光线较暗处必须设置照明装置,照明装置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施工作业时,易产生可燃,有毒气体时,应保证屋内通风良好,或配备强制通风设施。(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建设工程临时用电,按照三相五线制,实行两级漏电保护的规定,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系统。现场所用配电箱,以购置符合部颁标准的定型产品为宜。自行制造的配电箱,必须符合部颁标准的规定,并由单位主管电气工程师审验,安全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方可使用。临时用电系统的配电箱必须设置围栏,并配以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7)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要求:文明安全施工管理的资料必须按标准整理,做到真实、准确、齐全、有效。(8)应急事故处理要求: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30n十三.建筑节能与监督管理(一)技术与管理:(1)承担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现场应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检验制度,具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2)设计变更不得降低建筑节能效果。当设计变更涉及建筑节能效果时,应经原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审查,在实施前应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获得监理或建设单位的确认。(3)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评审、鉴定及备案。施工前应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进行评价,并制定专门的施工技术方案。(4)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5)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检测,应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二)材料与设备(1)建筑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与淘汰的材料和设备。(2)材料和设备进场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对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确认,形成相应的验收记录。30n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确认,纳入工程技术档案。进入施工现场用于节能工程的材料和设备均应具有出厂合格证、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检测报告;定型产品和成套技术应有型式检验报告,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按规定出入境商品检验。对材料和设备应在施工现场抽样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3)建筑节能工程使用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和阻燃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的规定。(4)建筑节能共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对材料有害物质的限量的规定,不得对室内外环境造成污染。(5)现场配制的材料如保温浆料、聚合物砂浆等,应按设计要求或试验室给出的配合比配制。当未给出要求时,应按照施工方案和产品说明书配制。(6)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工艺要求及施工技术方案要求。当无上述要求时,节能保温材料在施工使用时的含水率不应大于正常施工环境湿度下的自然含水率,否则应采取降低含水率的措施。(三).施工与控制(1)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30n(2)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对于采用相同建筑节能设计的房间和构造做法,应在现场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间或样板件,经有关各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3)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应满足相关标准和施工工艺的要求。节能保温材料不宜在雨雪天气中露天施工。(四)验收的划分(1)建筑节能工程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应按照下表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层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30n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7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10检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检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建筑节能工程应按照分项工程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较大时,可以将分项工程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当建筑节能工程验收无法按上述要求划分分项工程或检验批时,可由建设、监理、施工等各方协商进行划分。但验收项目、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和收记录均应遵守本规范的规定。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验收应单独填写验收记录,节能验收资料应单独组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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