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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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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蒙古族幼儿园(南区)及赛罕区民族儿童体验馆监理规划内蒙古瑞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蒙古族幼儿园(南区)工程项目部31n《监理规划》审批意见表-.编制人意见:签名:日期:二.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签名:日期:三.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意见:签名:日期:31n目录一、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特征1.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二、监理工作依据三、监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3.1监理工作目标3.2监理工作范围3.3监理工作内容四、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4.1项目监理部组织框图4.2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4.3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五、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5.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位5.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5.3.监理员工作职责5.4.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职责六、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程序、6.1工程投资控制方法6.2工程质量控制方法6.3工程进度控制方法6.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法6.5组织协调及工地会议制度6.6本项目主要监理工作措施6.7本工程监理工作程序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7.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7.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7.3材料、构件进场检验及复检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7.4设计变更制度7.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31n7.6工程质量监理制度7.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7.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7.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7.10投资监督制度7.11监理报告制度7.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7.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7.14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7.15监理会议制度7.16安全生产监理制度八、监理设施一、工程项目概况1.1工程项目特征:1.1.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蒙古族幼儿园(南区)及赛罕区民族儿童体验馆1.1.2建设地点:鄂尔多斯东街和丰州路交叉路口往西1.1.3建筑总面积:23855.07m21.1.4工程类型:框架结构1.1.5工程特点:建筑类别:一类建筑使用年限(50年),耐火等级: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八度,基础为:独立基础。1.2.工程项目参建单位:1.2.1建设单位:呼和浩特蒙古族幼儿园1.2.2设计单位:内蒙古工大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1.2.3勘察单位:内蒙古1.2.4监理单位:内蒙古瑞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5承包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二、监理工作依据:2.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31n2.2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施工技术标准、设计图及设计文件.2.3本工程地质勘察资料.2.4本工程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洽商及审图意见.2.5现行的定额及其相应取费标准;2.6工程施工承包合同;2.7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三、监理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3.1监理项目工作目标3.1.1投资目标:按合同约定。3.1.2进度目标:按合同约定。3.1.3质量目标:委托合同履约率100%.质量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大于90%.3.1.4安全目标:按合同约定。3.2监理工作范围3.2.1熟悉施工图纸,并将发现的问题汇总,书面提交建设单位转设计单位.参加设计交底。3.2.2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监督其执行。3.2.3审查并确认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业主选择的分包单位。3.2.4监督承包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有关文件,并遵照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标准及管理程序施工,控制工程质量3.2.5监督承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和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控制工程进度。3.2.6审查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与主要设备的订货,审核其质量,性能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3.2.7审核及会签工程变更文件3.2.8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3.2.9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的争议。3.2.10定期主持召开监理工作会议,检查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工程进展情况,协调各方之间的关系,处理需要解决的问题。3.2.11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汇报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情况。31n3.2.12认定工程质量与进度,签署工程款付款凭证。3.2.13根据业主授权,审查工程造价及竣工结算。3.2.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消防、文明施工及卫生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3.2.15组织工程阶段性验收及竣工预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2.1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3.2.17进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向建设单位提交项目监理工作总结。3.2.18督促竣工档案的编制与移交。3.2.19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3.3监理工作内容3.3.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参与设计交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检查施工测量放线成果;第一次工地会议;检查开工条件。3.3.2施工阶段的监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安全生产控制;施工合同其他事项的管理;监理资料的管理;协调参建各方关系.3.3.3工程保修期的监理:工程进入保修期,监理单位定期回访;设置专人检查承包单位在保修书规定的内容和范围内缺陷修复的质量;对建设单位反映的工程缺陷原因及责任进行调查和确认,并协助进行处理.四、项目监理部的组织形式和人员配备计划4.1项目监理部组织形式土建监理工程师电气监理工程师暖通监理工程师资料员总监理工程师4.2项目监理部人员名单31n序号姓名职务岗位证书号职称1张康寿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2土建监理工程师工程师3燕海平电气监理工程师工程师4王孝起暖通监理工程师工程师5安全监理工程师工程师6盛华资料员4.3监理人员进场计划安排监理人员的进场时间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有计划的进行安排。五、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5.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位(1)总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受权,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3)主持编制项目监理工作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负责管理项目机构的日常工作。(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应调换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7)审定承包单位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8)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9)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调查。(11)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2)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3)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主持地基与基础、主体工程分部的阶段性验收,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31n(14)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认真填写总监巡查记录.(15)按时完成监理单位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5.2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专业监理工程师是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2)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3)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11)按时完成监理单位安排的其它临时工作。5.3监理员工作职责(1)驻地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作好个人分管范围的一切有关监理工作及公司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3)现场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复测试验数据,核实所有工程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情况,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要求。(4)检查施工工艺是否存在缺陷,提出意见。(5)做好旁站监理工作,填写旁站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收集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对照检查,作好记录。31n(7)作好监理工作的计划、小结、汇报及报表、资料、文件监理日志的管理。(8)深入现场掌握工程质量、进度、施工管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情况,及时填写监理日志,研究分析处理监理工作中的问题。(9)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上述情况。5.4安全生产监理人员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组织施工.(2)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3)审查施工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手续(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齐全.(5)检查施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检查记录、整改记录(6)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措施费使用情况(7)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8)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帐(9)填写安全生产监理每日巡查记录(10)进行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管理和归档六、监理工作方法、措施及程序、6.1工程投资控制方法(1)工程量计量方法采用监理工程师、业主及承包人共同计量的办法。(2)工程款支付的方法前期支付:根据合同文件规定支付工程预付款。中期支付:总监理工程师对中间计量表审查无误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最终支付:总监理工程师完成对承包人的最终报告及结算清单的审定后,向业主签发最终支付证书,并将副本抄送承包人。6.2工程质量控制方法6.2.1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方法(1)做好《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的编制工作;(2)制定监理工作流程;(3)进一步完善组织体系、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责任(4)熟悉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承包合同文件;(5)制定各种监理图表。监理在施工控制的过程中,需作大量的检查,检测工作。31n(6)审查承包人的管理机构及负责人是否已到位;(7)审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审查包括二方面:一是各级质检人员的名单,组织机构是否健全。二是承包人质量自检制度是否完善,要建立完善的分级负责质量自检的制度,便于监理在日后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8)审查承包人进驻工地的人员以及随施工进度安排的人员进场计划。人员的数量、素质及各类人员配套要符合投标书所列的要求。人员的数量、素质及进场计划必须能适应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的需要;(9)审查承包人已进场的设备情况,要登记各类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10)审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及进货来源;(11)审查承包人的施工定位放线工作;(12)审批承包人的施工技术方案和组织设计;(13)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6.2.2施工阶段质量监理控制方法根据工程特点和监理范围,采用动态的质量控制方法,对质量实行预控、检查总结以求达到预期的质量目标。6.2.2.1、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在各分项工程开工之前,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并进行审批。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应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1)审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包括:该单项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分项工程所用各种材料的材料检验报告;采用的施工方案,和有关的施工图;该分项工程施工用的设备机具、型号、规格、数量;事故预防措施等。(2)监理工程师在批准开工之前对承包人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核实。对承包人提交的材料试验按频率做监理抽检试验,对承包人所报的混凝土施工配合比等做出审查。(3)对承包人所作的测量放样做复核检查。6.2.2.2、工序质量监理分项工程批准开工后,施工监理进入中间工序控制阶段。主要的工作是工序检验。检验如下:(1)承包人工序自检31n工序自检由承包人独立完成,并填写检验表送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承包人完善的自检体系是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包人各级质检人员应按照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所规定的制度,由各级质检人员逐级进行质量自检,保证生产过程中有合格的质量,发现缺陷及时纠正和返工,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监理人员应随时监督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行。(2)监理工序检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承包人的自检报告或在承包人自检的同时到现场对工序进行检测,对不合格的工序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监理工程师现场检查认可的方式因工序的不同而不同。有平行检查、旁站监理、试验抽检等方式(3)工序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开始和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6.2.2.3质量缺陷处理(1)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或不能与合格的工程质量相符合时,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式处理:A、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发出警告指令,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调换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B、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C、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进行此道工序检查验收,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处理。(2)质量缺陷的判定方法A、进行目测检查,且目测检查的结论能被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31nB、如果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的判断,或监理人员的目测判断不能使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所接受,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有关专业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的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检测测试,并根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与否的依据。C、当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通过业主邀请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方案和措施。(3)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6.2.2.4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竣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工作主要有三部分。第一,对工程作全面检查,并对承包人的初验申请报告签署意见。第二,配合承包人整理、审查、签订竣工资料,也包括监理方面的竣工汇编资料。第三,配合业主及主管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中的一切检查和审核工作.6.3工程进度控制方法6.3.1进度计划编制的原则:工程进度计划必须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确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预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所有变化;贯彻合同条件及其技术规范。6.3.2进度计划的审批1、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承包人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并在合同规定或满足施工需要的合理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2、进度计划的审查内容(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①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②各施工阶段或分项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③易受冰冻、低温、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31n(2)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①各阶段或分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及投资额与承包人的设备,人力实际状况相适应。②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与承包人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实际相适应。③关键路线上的施工力量安排与非关键线路线上的施工量安排相适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审查的初步检查意见报总监,总监组织相应人员研究复审后做出认可与否的批复。6.3.3进度计划的检查1.每周进度计划检查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按分项工程、或工序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并考察施工人员、配备、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对比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分析进度滞后原因,监理部将以监理月报的形式每月上报业主,加强协调工作力度。2.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公司驻地监理部根据现场监理人员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业主提交一份月工程进度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提出分析;(2)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项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3)工程图片:应显示关键线路上一些主要工程的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3.进度控制图表监理部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估,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同措施的依据。6.3.4进度计划的调整1.进度符合计划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合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应提供和创造各种外部条件,及时调查处理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度的不利因素,促进工程按计划进行。2.进度计划的调整31n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调整工期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路线上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可不必要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3.加快工程进度承包人无任何理由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交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只要承包人提出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予以批准;2)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4.对承包人延误的处理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报告业主,必要时应向业主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令分包或者考虑更换承包人。5、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与进度监理监理部要详细审查承包人的上述计划,决定所提计划是否合理可行,是否与其正在进行的工程相一致,监理部必须检查的项目至少包括:(1)承包人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计划,工序安排是否适当;(2)承包人的机械设备进场总量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能否满足工程计划的安排;所配备的机械质量、能力和性能是否与工程情况相适应,施工设备使用状况是否完好,是否有足够的零配件,因保养而停止运行等因素,所配备的设备是否足够;(3)便道、水、电、临时设施布局是否适当;(4)劳动力、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械维修人员、熟练操作工、测工和试验人员的配置是否与施工计划相适应,若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所报人员不相符,应提出质疑并要求承包人提供这些人员的详细资料以供审查;(5)计划中预留动员和清场时间是否足够;31n(6)原材料是否满足设计要求,配合比试验是否真实可信。6.3.5每月施工施工计划的修改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承包人应每个月对施工计划进行一次修订,如工程进度过于延缓,监理部应指示承包人解释理由,并说明将如何加快工程进度。如果需要的话,承包人必须根据合同条款的要求提交一份修正计划,尤其当计划表明工程不能按期完工时,监理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保证在合同工期内完成工程,上述修订计划应报告业主。6.4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法6.4.1变更程序(1)意向通知监理工程师决定根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变更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通知。内容主要包括:①变更的工程项目、部位或合同文件内容;②变更原因、依据及有关的文件、图纸、资料;③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变更工程的施工或合同文件修订的事宜;④要求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他认为此项变更给其费用带来的影响的估价报告。(2)资料收集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专人受理变更,重大的工程变更请业主和设计单位参加。变更通知发出的同时,着手收集与变更有关的一切资料。包括:变更前后的图纸(或合同、文件);技术变更洽商记录;技术研讨会记录;来自业主、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方面的文件与会谈记录;行业部门涉及该变更方面的规定与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等。(3)费用评估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的文件资料和实际情况,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考虑综合影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变更费用做出评估。①审核变更工程数量。②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及费率。4)协商价格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人和业主就其对工程变更费用评估的结果进行磋商。(5)签发工程变更令变更资料齐全、变更价格确定之后,监理工程师按“监理实施细则”31n规定的权限会同业主,向承包人发出工程变更令(通知),工程变更令主要包括以下文件:①全套文件的目录②工程变更令③工程变更说明④工程变更费用估计表⑤附件:变更前后的图纸:业主、承包人、监理方面的会议、会谈记录与文件;有关设计部门对变更的意见;有关行业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的文件;承包人的预算报告;确定工程数量及单价的证明资料等。6.4.2确定费用(1)工程数量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数量的评审依据应是:①变更通知及变更设计图纸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现场计算(2)价格监理工程师按下列顺序,确定变更工程单价与费率的方法①采用工程量清单内的单价;②采用合同内规定的价格计算方法;③采用国家、部、省(市)级机构颁布的概预算定额及价格参考书;④参考承包人预算及实际支出证明,协商议定价格;⑤采用计日工方法;⑥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或承包人为方便其施工而提出的变更,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所节省的费用归业主,或由业主与承包人协商确定。6.4.3信息管理方法6.4.3.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当工程建设遇到问题时,及时召开协调会,处理好各种问题,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反馈各类工程信息;6.4.3.2审核原始工程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完整性;6.4.3.3信息反馈要在工程实施中落实执行;6.4.3.4保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信息传递内容如下:(1)收编并归档来源于业主方面的信息资料: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联系单(或变更通知单);招标文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有关的会议纪要和指令;其它必要的资料、照片.31n(2)向业主提供的信息资料:《监理月报》;《工程专题报告》;《监理通知》;其它必要的资料、照片.(3)收集并归档来源于施工单位的信息资料:《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原材料、半成品、构件的质量检测资料、合格证书;各工种人员上岗证书;隐蔽工程验收申报单》、乙方已核验的验收表格;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鉴证单;《施工进度计划》.(4)提供给施工单位的信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鉴证单》;《隐蔽工程验收表》;《监理通知单》;《备忘录》.6.4.3.5做好各种资料的分类、编号和建档、归档工作。6.5组织协调及工地会议制度6.5.1组织协调工作原则妥善处理与业主、设计、承包单位的关系,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也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国情和现行的工程建设体制,分析参予工程建设各方的性质和合同规定的内容,确定自己的监理工作方针是“管理、监督、协调、服务”。作为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并向业主负责,在我们现行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向业主负责和向国家负责是一致的。在监理工作中,既严格按合同管理,又要热情帮助,既监督又要服务;既向业主负责,又要维护承包单位的权益。实践证明,业主、设计、勘察、监理、施工单位五位一体、密切配合是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保证,要做到这点,监理妥善协调各方而的关系是致关重要的。在协调关系中,应坚持的原则是:在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合同的基础上进行协调工作。先要按合同分清关系,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势利导地进行协调工作。在解决问题时,尊重各方自身的职权,不超越职责范围去干预别人的事务,不伤害一方利益去满足另一方的要求。态度上不盛气凌人,平等协商,使其在理解的基础上,开展协调工作。6.5.2与业主方关系我们受业主委托,对业主负责,严格履行合同,同时注意尊重业主的意见,对于不符合合同的意见加以解释,增进其理解,对于业主与设计、施工方意见不一,或设想与现实不符时,注意上下沟通,起承上启下的作用,并向业主提出合理建议,使其作出正确的决策。6.5.3与设计方关系31n在没有接受设计监理的情况下,只能代表业主做些具体工作和处理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设计方面的事宜。在工作中,充分尊重设计的意见,督促施工方按合同、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施工。对各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的设计变更,按设计审核权限,与设计方面协调处理。6.5.4与各专业施工单位关系虽说我们是受业主委托,但在工作中既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监督施工单位按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又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好合同变更,协调解决有关技术与资金问题。在执行合同时,要保持公正立场,不使承包单位吃亏,注意平等待人,尊重施工单位的特点和施工经验,听取对工程建设的改进意见,主动协调承包单位的各方关系,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6.6本项目主要监理工作措施6.6.1投资控制方面组织措施:为工程建立健全的监理组织机构,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制度,落实投资控制的责任。技术措施: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合理开支施工措施费,以及按合理工期组织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经济措施:及时进行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比较分析。合同措施: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防止过早、过量的现金支付,全面履约,减少对方提出索赔的条件和机会,正确地处理索赔等。6.6.2质量控制方面组织措施:建立健全监理控制责任制,完善职责分工及有关质量监督制度。落实质量控制的责任,实施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技术措施: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控制措施,见“监理工作制度”。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严格质量检验和验收,不符合合同规定质量要求的拒付工程款。6.6.3进度控制方面组织措施:落实进度控制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建立进度控制协调制度。技术措施:建立施工作业计划体系;增加同时作业的施工面;采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设备;缩短工艺过程间和工序间的技术间歇时间。经济措施: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者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对工期提前者实行奖励。31n合同措施: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以确保项目形象进度的要求。6.7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6.7.1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承包单位填写方法:1.审核证明材料2.到厂家考察3.进场材料检验4.进行验证《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见附表承包单位另选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使用6.7.2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基本程序选择分包单位承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见附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审查意见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进场施工6.7.3分项、分部工程签认基本程序承包单位达到分项工程报验条件进行自检承包单位进行纠正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附表监理工程师审查31n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承包单位继续施工达到分部工程验收条件自检承包单位进行纠正承包单位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见附表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6.7.4单位工程验收基本程序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填报《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见附表承包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核查质量保证资料项目监理部签发《监理通知》项目监理部进行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想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在单位工程验收记录上签字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竣工移交证书》见附表6.7.5工程暂停及复工管理的基本程序发生须暂停施工的情况31n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见附表)承包单位暂停部分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暂停消除工程暂停的原因消除工程暂停的原因具备复工条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填写《工程复工报审表》,并予以签批,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具备复工条件时,承包单位填报《工程复工报审表》及必要的附件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继续施工七、监理工作管理制度7.1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制度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在工程开工前,会同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组织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并根据讨论决定的事项做出书面纪要交设计、施工单位执行;7.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可提出《工程开工报告书》,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7.3材料、构件进场检验及复检的见证取样送检制度分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构件的出厂证明、材质证明、试验报告,并严格执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工作程序,对于有疑问的主要材料进行抽样,在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下进行复查,不准使用不合格材料;7.4设计变更制度31n项目监理机构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在项目监理机构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一致协议为依据。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单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7.5隐蔽工程检查制度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相应“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提出报告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质监、设计单位等共同检查签认;7.6工程质量监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指明质量隐患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填写“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质量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证实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志,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方可继续下道工序施工;1、特殊工程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施工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签证;2、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如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组织检查以防意外。7.7工程质量检验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1)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限期改正;(31n2)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监理部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若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或拒不暂停施工的,监理部要及时书面上报公司总工办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3)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填写工程报验单,经监理工程师现场查验后,发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认可书》或《竣工证书》;(4)施工单位应逐月填写“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监理部填写“工程质量月报表”;(5)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7.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验标》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计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部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和公司总工办.质量事故应按以下程序处理:(1)立即指令承包人暂停该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2)承包人尽快提出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并上报监理和业主,质量事故报告详实反映该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费用等。(3)总监组织有关人员在对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诊断、检测或验算的基础上,对承包人提出的处理方案予以审查、修正,报送业主批准后,指令承包人恢复该项工程施工。(4)对承包人提出争议的质量事故责任,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予以判定,明确事故处理的费用数额,承担比例和支付方式。7.9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部每月以月报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及计划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2)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突出重点,并使各单位、各工序进度密切衔接。7.10投资监督制度(1)监理部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序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31n2)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投资的工程,监理部应及时掌握并报建设单位,以便控制投资;7.11监理报告制度监理部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提出本部每月的报告和总结,报建设单位,《监理月报》内容应用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7.12工程竣工验收制度(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变更设计),设计施工有关规范、工程验收标准以及合同、协议文件等;(2)施工单位按规定编写和提出验收交接文件是申请竣工验收的必要条件,竣工文件不齐全、不正确清晰,不能验收交接;(3)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将编好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监理部一份,审查确认完整后,报建设单位,其余分发有关接管、使用单位保管。(4)工程的竣工验收按“备案制”及城建档案资料有关规定执行。7.13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2)监理部每周召开监理例会,检查本周监理工作,沟通情况,商讨难点问题,布置下周监理工作计划,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监理业务水平。7.14信息和资料管理制度(1)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办法是控制,而控制的基础是信息,所以在施工中要做好信息收集、整理和保存工作。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理施工技术资料,办理签认手续。通过信息交流,以便决策者及时、准确地获得信息,分析后采取相应措施。(2)利用计算机存储与项目有关的信息,高速准确的处理监控所需要的信息,方便地形成各种报告,以辅助监理在四大目标监控过程中发现问题,规划、决策、检查、反馈、实施动态管理。(3)监理人员负责收集和反馈信息,收集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准确有用,将其保存完整并及时分类,加工处理后,迅速反馈。通过信息、找出当前各项目标中偏离事项,加以总结,提出纠偏措施,保证目标得以实现。(4)工程建设监理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要求制定相应的资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报表制度,加强资料管理。(1)、编制工程项目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31n(2)、每月底编制监理月报,于次月5日前报送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3)、总监理工程师应填写总监巡视记录并指定专人每日填写项目监理日志和安全监理记录;另外各专业监理人员也必须记监理日记,及时填报监理报表作为信息资料予以归纳整理,登记台帐,并作为编制监理月报的资料。(4)、所有监理资料要及时收集齐全,并整理归档。监理资料应包括:(a)、监理合同文件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监理合同、监理合同备案审查表、公司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监理部人员执业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监理人员)任命书、见证取样员授权书.施工招投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书、总包单位资质、安合生产许可证、五大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分包合同、各类定货合同、分包单位资质、供货单位资质、试验室资质.(b)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工程开工/复工暂停令(报审表)、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指令单)及回复、往来函件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c)工程验收资料地基与基础分部(主体分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设备安装专项验收资料、监理总结、评估报告、监理日志、旁站记录、总监巡查记录.(d)报验签证资料工程变更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及报审表、材料等报验表、工程报验表、经济签证等文件.(e)安全生产监理资料一、监理委托合同。安全生产监理内容和相应费用。安全生产监理人员任命书。二、各项制度及责任人员。安全生产监理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督促整改制度、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工地例会制度、资料归档制度。责任人授权书。三、审查、检查、验收等资料及处理结果。㈠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审查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得到落实。31n㈡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按照规定内容组织专家论证,并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控。㈢审查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安全网等的检测检验报告和进场验收手续。参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备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安装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登记手续。㈣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㈤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立、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动态管理情况。㈥检查安全文明防护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使用情况,并按规定签署意见。㈦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自查记录。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包括其工作日志;检查施工临时用电、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等。㈧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整改验收意见。㈨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对下列专项工程施工作业(含安装、运行、拆卸)过程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督促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对关键工序施工全过程的跟班检查:⑴基坑(槽)开挖与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2.5m(含2.5m)的基坑、1.5m(含1.5m)的基槽(沟);或基坑开挖深度未超过2.5m、基槽开挖深度未超过1.5m,但因地质水文条件或周边环境复杂,需要对基坑(槽)进行支护和降水的基坑(槽);采用爆破方式开往的基坑(槽)。⑵人工挖孔桩;沉井、沉箱;地下暗挖工程。⑶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⑷物料提升设备(包括各类扒杆、卷扬机、井架等)、塔吊、施工电梯、架桥机等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测、顶升、拆卸工程;各类吊装工程。⑸脚手架工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木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31n⑹拆除、爆破工程。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⑻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建筑幕墙(含石材)的安装工程电梯、物料提升等特种设备安装;网架及跨度超过5m的结构安装;2.5m(含2.5m)以上边坡的开挖、支护;较为复杂的线路、管道工程;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对施工安全可能有影响的工程。工程项目监理应当参加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槽)、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大件设备、结构吊装就位等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专家论证审查意见对专项工程施工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能允许实施。四.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复查验收记录,对建设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五、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日巡记录.7.15监理会议制度(1)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工地会议是围绕施工现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一般有第一次工地会议、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专题性的工地会议三种类型。(2)第一次工地会议由建设、设计、施工、分包、监理单位代表参加、业主主持召开,这是项目尚未全面展开前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明确监理程序,创造良好开端的会议。(3)每周一次的工地例会及专题的工地会议,主要解决工程进展中的进度、质量、安全及投资的问题,以保证工程按计划正常进行。(4)处理好同建设、施工、设计、监督管理单位的关系,发生问题时,即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大局出发,积极主动协商解决。7.16安全生产监理制度7.16.1安全生产监理督促整改制度(1)、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按照规定内容组织专家论证,并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安全巡视检查。(2)、督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控。(3)、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办理安全生产相关设备设施的使用登记手续。31n(4)、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对其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自查记录。(5)、对于发现的工程安全隐患,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督促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停工令,督促施工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在隐患消除后,监理工程师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6)、对重大隐患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整改情况,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复核等全过程管理和督办制度,直到整改落实,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整改的台帐。(7)、督促具体负责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整改的部门和人员,应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的特点提出整改意见,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尽快进行整改。需要与上级部门协助解决的,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协调和督办,并随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整改进程。(8)、在规定期限内对安全生产隐患没有完成整改,监理工程师要对其负责部门和责任人要给予批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7.16.2安全生产监理工地例会制度为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日常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理目标责任制,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生产监理例会由监理机构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召集现场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安全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2)、监理部内部每周组织一次学习会议,会议内容有安全知识、各种安全规范的要求、国家的安全法规、安全事故警示。(3)、监理部每半月组织现场各参建单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地监理例会,对施工安全生产的情况进行总结、对已施工的过程进行分析、将要施工的重要的施工环节进行预测分析,查找安全漏洞,检查上一阶段的安全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方面的监理工作要求;针对各施工阶段的特点,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加强其防护措施的检查,确定检查工作各阶段的检查工作内容和重点。(4)、对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在工地检查中及时以监理工程师联系单或通知单形式向施工单位指出,在安全生产监理工地例会中多强调、多指正。(5)、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监理专题会议,动态督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或部署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事项。31n(6)、安全生产监理工地例会要求各参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监理部负责人请假;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各参建单位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7)、安全生产监理工地例会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监理部负责督办、检查。(8)、安全生产监理工地例会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施工单位汇总上报。7.16.3安全生产监理检查验收制(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组织施工。(2)、检查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3)、参加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以及施工临建设施的安装验收。(4)、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5)、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的台帐建设建立、检查记录、整改记录情况;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重大危险的动态受理情况。(6)、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落实情况,包括其工作日志;检查施工临时用电、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脚手架、模板等自升架设设施的运行维护记录等;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7)、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生产隐患台帐,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及时要求有关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验收意见。(8)、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基坑开挖与支护、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使用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临时用电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作业(含安装、运行、拆卸)过程。7.16.4安全生产监理审查核验制度(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技术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署审查意见。(2)、审核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整体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安全网等的检测报告和进场验收手续以及安全设施的相关证照和资料是否符合规定。31n(3)、审查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得到落实。(4)、审查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目录、内容与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护保证措施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5)、查验工程项目所有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证。(6)、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核查安全检查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使用计划和使用情况,并按规定签署意见。(7)、审查工程项目及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开工安全检查生产条件及各项手续。7.16.5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归档制度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资料应明确专人进行管理和归档。安全生产监理资料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规程》规定的审查、检查、验收等资料及处理结果;(2)、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通知单、暂停施工令及整改回复验收单,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及整改、回复、复查验收记录,对建设单位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书面报告备份材料;(3)、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理每日巡查记录或监理日志;(4)、监理月报。7.16.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制度(1)、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如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2)、对情况紧急的生大安全生产隐患,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便防止安全隐患扩大、恶化、升级,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3)、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理工作阶段小结和情况通报工作,每月通报一次情况,总结经验,提出问题,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公司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监理部安重大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情况,同时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31n(4)、发现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后,现场安全人员要把安全生产隐患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案、过程及结果、吸取的教训和以后改进的措施形成书面报告上报主管部门。(5)、知情不报、不及时上报以及延误抢救时机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八、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8.1建设单位应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讯、生活设施,项目监理部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单位提供的设施,并应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8.2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所在地环境条件,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8.3项目监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大小,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工作管理。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