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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2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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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级:***编号:ZJBG-LT-2014-11****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规划设计书***省*************测绘有限公司二0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78n****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监理规划设计书项目承担单位(盖章):编写人:年月日审核意见:审批人:年月日78n目录第一章概况41项目来源42调查区概况53监理工作概况53.1组织单位53.2作业单位53.2监理单位6第二章监理原则、方法和程序61监理原则62监理方法63监理程序63.1项目监理基本程序63.2项目准备阶段监理程序73.3工序监理程序83.4监理签认与检查验收程序8第三章监理依据8第四章监理组织方案124.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124.2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124.2.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24.2.2监理代表人岗位职责134.2.3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3第五章监理规划方案135.1监理职责135.2现场检查监理细则145.2.1管理体系检查145.2.2人员配置情况检查155.2.3仪器设备监理155.2.4工作环境监理155.2.5规章制度监理检查155.3资料内审监理细则及监理内容155.3.1对作业单位准备工作的监理155.3.2对作业单位权属调查工作的监理165.3.3对作业单位地籍测量工作的监理225.3.4对作业单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的监理325.3.5对作业单位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的监理345.3.6对作业单位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监理345.3.7对作业单位成果整理工作的监理365.3.8对作业单位提交成果的监理385.3.9对作业单位最终成果审核监理395.4旁站监理细则395.4.1权属调查旁站监理395.4.2界址点测量旁站监理3978n5.5平行检测监理细则39第六章监理保障措施406.1监理工作制度406.1.1人员、设备进出场控制制度406.1.2监理日志制度406.1.3工程成果报检制度406.1.4例会制度406.1.5资料管理制度406.2组织保障措施406.3质量控制监理原则416.4质量控制监理措施416.5工期控制监理措施426.6安全管理监理措施426.7项目成果管理监理措施436.8数据保密监理措施43第七章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437.1合同管理437.1.1合同管理437.1.2监控措施447.2信息管理447.2.1信息管理的任务447.2.2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447.2.3督促作业单位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447.3组织协调457.3.1项目生产协调457.3.2合同争议的协调457.3.3维护阶段的协调45第八章监理报告与监理成果458.1监理报告458.2监理成果45第九章附件4678n第一章概况1项目来源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实施意见》(豫发〔2010〕1号)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县国土资源局通过招标程序,委托***省*************测绘有限公司承担****县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项目监理。2调查区概况****县区位优越,十县通衢,投资环境优良。境内**铁路、****国道、***高速公路、324、325、326省道横穿东西,***铁路、***高速公路、***省道纵贯南北,105国道在县西擦边而过。**铁路在****县建有**、***集两个火车站,京九铁路在****县境内建有木兰、伊尹两个火车站。西距商丘仅20公里、郑州220公里,东距徐州120公里,北到北京700公里,南到深圳1400公里,东南到南京400公里、到上海700公里,区位和交通优势得天独厚。国道、省道以上干线公路200多公里,县、乡村公路1100多公里,已实现了行政村通油路。3监理工作概况监理内容根据签订的监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等确定。一般包括作业过程程序性监理、准备工作阶段监理、权属调查监理、地籍测量监理、数据库建设监理、最终成果监理等。3.1组织单位监理工作的组织单位为:****县国土资源局3.2作业单位第1标:***省****地质调查院第2标:***省*****地质勘查院第3标:***************有限公司78n第4标:******************有限公司第5标:******************有限公司第6标:***省*****测绘有限公司第7标:***省*****发展有限公司第8标:******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第9标:****省********有限公司第10标:*********测绘有限公司第11标:*******省****测绘总院3.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省*************测绘有限公司第二章监理原则、方法和程序1监理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2)真实、准确、可靠的原则;(3)按时、保质、保量的原则;(4)实事求是、诚实可信、精益求精的原则;(5)严格监督实施、为委托方负责、为委托方服务的原则。2监理方法(1)现场检查监理:现场检查作业单位生产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安全环境体系等的实施运转情况。(2)资料内审监理:对作业单位收集的资料利用情况、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资料、取得的项目成果等资料、图件进行内业审核监理。(3)旁站监理:野外现场监理作业操作过程,室内检查内业数据处理过程。(4)平行检测:对作业单位完成的成果进行一定比例的抽样检测。3监理程序3.1项目监理基本程序项目监理基本程序如图178n作业单位编制调查进度计划并填写《调查进度计划表》监理工程师审批作业单位组织实施监理工程师检查、分析计划实施情况实现计划目标偏离计划目标作业单位改正或调整监理工程师通知方式指令作业单位采取措施或采取调整措施作业单位编制下期进度计划图1项目监理基本程序图3.2项目准备阶段监理程序准备工作阶段监理主要是指项目作业前,对技术设计书、调查工作底图、表格、仪器设备准备、进场人员、仪器设备等内容进行监理。如图2(1)技术设计书或技术方案审查a.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检查。技术路线是否正确,技术方法是否具有可操作性。b.主要技术指标检查。主要技术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要求。c.质量控制措施检查。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作业过程的各个阶段有无质量控制措施。d.设计书内容审查。审查设计书内容是否全面,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e.提交成果检查。检查应提交的成果是否完整。f.投入人员情况审查。检查投入人员数量、职称、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等情况是否与项目投标时拟投入的情况相符。78ng.投入仪器、设备、软件等情况审查。检查投入仪器、设备、软件等情况是否与项目投标时拟投入的情况相符。(2)工作底图检查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底图检查,重点检查工作底图的测绘、制作过程是否符合相关测量规范要求;重点检查地物或房屋位置关系是否符合实际。(3)表格、仪器设备准备审查检查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各项指标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准备的表格是否齐全、使用的表格式样是否规范等。(4)进场人员、仪器设备审查检查作业单位实际进场投入的人员是否与拟投入人员相符,重点检查各阶段投入的主要人员是否取得土地调查培训合格证。3.3工序监理程序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的工序相对简单,但作业过程非常复杂和繁琐,其主要工序包括:准备工作、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量、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土地登记发证、成果整理、检查验收、提交成果等。对各工序的监理程序如图3。3.4监理签认与检查验收程序监理签认与检查验收程序如图4所示。第三章监理依据(1)《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河南省国土厅2013年8月(2)《河南省第二次土地调查项目监理办法》豫国土调查办发[2008]167号(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4)《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5)《土地调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18号)(6)《土地登记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0号)(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8)《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1015-2007)78n图2项目准备阶段监理程序图项目实施单位填写《人员、设备、软件报验单》监理工程师审核:1、审核证明材料;2、进行设备、软件检验,填写仪器设备调查表;3、进行身份验证,填写主要人员资质登记表实施单位编写技术设计并申报项目实施单位上报不合格合格监理工程师审核技术设计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开工令****县国土资源局设计合理同意设计不合理不同意78n图3监理签认与检查验收程序实施单位填写《工序开工申请单》监理工程师审核:1、审核施工组织是否满足要求;2、审核人员、设备是否满足要求;3、审核进度计划是否满足要求本工序开工,监理工程师进行本道工序的过程监理实施单位上报不合格合格本道工序完工,实施单位自检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合格不合格不合格78n图4工序监理程序图实施单位达到阶段报验条件并通过自检填写《阶段性成果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组长签认成果实施单位继续作业达到全部调查成果报验条件并通过自检填写调查成果报验表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组长签认成果监理单位向委托单位提交预检验收报告参加委托单位组织的正式预检验收监理组长签发《成果移交书》实施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实施单位进行整改监理工程师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78n(9)《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1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代码》(GB/T2260-2002)(11)《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12)《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7号)(13)《河南省城镇地籍更新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豫国资发[2006]48号(14)委托单位经批准的监理实施方案(15)委托单位与作业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书(16)委托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变化,以国家集体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最新发布的为准。第四章监理组织方案4.1项目监理组织结构根据本项目实际工作需要,***省*************测绘有限公司成立****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部,监理部由以下人员构成: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代表:×××。具体人员如下表:姓名性别专业学历技术职务在本项目职务联系电话*********************************************************************************************************4.2项目监理人员岗位职责4.2.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项目作业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4)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78n(5)审定作业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6)主持或参与项目质量事故的调查;(7)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8)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4.2.2监理代表人岗位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负责本项目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4)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项目监理工程师工作,当监理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5)审查作业单位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组管辖范围内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7)负责本项目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定期编写监理月报;(8)核查作业单位进场的人员、设备,合格时予以签认。4.2.3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1)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2)初步审查作业单位提交的涉及的计划、方案、申请,并向监理代表人提出报告;(3)负责各工序作业完工后的验收;(4)定期向监理代表人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监理代表人汇报和请示;(5)做好监理日记;(6)负责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配合监理代表人编写监理月报;(7)初步审核进场人员、设备;(8)负责本项目监理的巡视、抽检及跟踪监理工作。78n第五章监理规划方案5.1监理职责(1)严格执行合同,保证监理有序进行。密切配合委托方,全面履行合同,周密组织,认真实施,使监理工作按要求有序进行。(2)按照实施方案,认真实施监理。编制监理实施方案,并保证其在委托方批准后得以实施。通过规定的监理手段和各种检查,控制作业方的成果质量,保证监理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3)初审作业方的技术设计书。组织相关人员,依据有关规程认真审查作业方的技术设计书,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报委托方。(4)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为了统一技术要求,根据工作需要,尤其在各主要工序生产开工和收尾时,召开有关监理组成员、作业方现场负责人员参加的监理工作会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及时书面报送委托方。(5)认真把好监理检查关。在作业方提出阶段性或最终检查申请后,监理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设备予以监理检查,保证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经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申请验收(预检)或转入下道作业程序。(6)及时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定期或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向委托方报告监理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情况、生产中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和进行改进的建议等。对于监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疑难或重大技术问题应及时向委托方请示。(7)随时监理作业进度。根据作业方编制的进度表定期对照检查工作进度,及时上报汇总并对其真实性负责。(8)编制监理报告。组织编制阶段性和最终监理报告,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在客观调查评价的基础上,针对成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9)认真填写各类监理表格、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10)监理中若发现重大、普遍性质量问题等以下情况:作业方未能在作业现场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主要成果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主要成果缺少必要的分析检测,如高等级控制点严重失控,正射影像图或线划图质量不能满足调查要求;成果中主要精度如界址点的点位中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中误差等指标超限;作业中对某些重要技术要求的理解存在较大偏差,严重与《细则78n》、方案、技术设计书要求不符等问题时,应建议委托方签署停工令。5.2现场检查监理细则5.2.1管理体系检查作业单位是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健全,各级各类人员的职责是否得到落实,奖罚制度是否建立实施,保密措施、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体系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进行监理检查。5.2.2人员配置情况检查对作业单位现场的人员配置情况进行监理。5.2.3仪器设备监理对作业单位的软硬件设备检定情况进行监理。重点检查设备数量是否满足生产要求,仪器设备使用是否在检定有效期内。5.2.4工作环境监理对作业单位的工作环境是否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环境卫生状况、仪器设备安全措施、数据处理的保密工作等进行监理。5.2.5规章制度监理检查是否针对项目需要制订了必要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现场工作管理制度,作息生产制度、请销假制度、生活管理制度、保密工作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5.3资料内审监理细则及监理内容5.3.1对作业单位准备工作的监理对作业单位的生产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监理,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准备、方案制定、宣传培训、通告发布、资料收集、设备准备、资金筹措等。其中:(1)对作业单位方案制定工作的监理a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前,作业单位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并报业主单位备案。b对工作方案监理与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基本情况、工作范围、技术路线、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组织机构、队伍组成、登记申请组织、证书发放、数据库建设、经费来源、保障措施、提交成果等。c对技术方案监理与审核的主要78n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基本情况、工作范围、技术路线、地籍调查、登记发证、信息系统建设、质量监控体系、提交成果等。(2)对作业单位工作底图制作的监理作业单位是否采用实测法制作了1:500比例尺的调查底图,调查底图制作是否应符合《地籍调查规程》中地形地物要素的要求等。(3)对作业单位收集资料情况的监理a是否收集、整理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资料以及第二次土地调查和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资料,地籍区、地籍子区划分成果资料。b是否收集、整理了有关测绘资料。是否对包括控制点资料,已有的影像图、地形图、地籍图等并做了必要的质量检查和评定。c是否收集了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权属界线的图件、说明及有关文件资料;以及以往调查未处理或者历史遗留的土地权属争议资料;其他有关权属资料。d是否收集了以行政村为单位整理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储备、土地定级估价、建设用地审批等资料。e是否收集、整理了已确权登记发证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f是否收集整理了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等。g是否收集整理了相关的其他资料。相关政策法规文件、技术规程及行政区域代码、标准地名、自然地理、社会经济资料等。h是否对表册进行了准备。主要包括地籍调查表、指界通知书、指界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地籍调查资料协助查询单等。(4)对作业单位设备准备的监理作业单位准备的全站仪、GPS接收机、测距仪、钢尺等仪器工具是否满足开工需要和保证项目顺利进行,是否配备了相应的计算机、外设及软件系统、界址点标志等。5.3.2对作业单位权属调查工作的监理5.3.2.1基本要求(1)权属调查的基本单元a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调查的基本单元是宗地。应在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划分。78nb土地权属有争议的地块可单独设为一宗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连成一片,且为一个使用者的,应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分别划分宗地。学校、养老院、村组办公场所、卫生设施等应单独划宗;社区、村庄内部的公用广场、停车场、道路、公共绿地、公用设施用地、空闲地以及其他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等可单独设立宗地。c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处院落作为宅基地的,由各使用人协商确定使用范围和界线,按协商结果,为各使用人划分宅基地宗地;各使用人协商同意为共用的,确定为宅基地共用宗地,各使用人为共同使用人。各使用人协商未果,又不同意共同使用,且与四邻无争议的,确定为争议宗地。d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只建围墙未建房或打好基础未建房或批而未用的,能够明确土地使用者的,应按宅基地宗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宗地进行地籍调查。e集体土地所有权宗地内,房屋因自然灾害等原因坍塌或者部分坍塌的地块,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同意,应按宅基地宗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宗地进行地籍调查。f经依法批准、核准的设施农用地,可按集体农用地宗地进行地籍调查。g宅基地范围不明确的,经村组农民集体同意后,原则上按农民实际建造房屋及附属生活设施的现状范围确定宅基地范围后,再进行地籍调查。(2)权属调查的一般规定a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开展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调查。经集体土地使用者实地指认,实地确认界址点和界址线,不得依靠影像图件确认权属界线。b按照划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统一组织地籍调查工作。查清地籍区、地籍子区内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状况。c已有地籍调查成果中,村庄未开展调查或宅基地未按土地使用者分宗调查的,应按照《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调查。d78n《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的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前已列入市、县政府批准的拆迁改造或者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计划、规划的村庄用地,可不再进行权属调查;但应根据已有土地登记资料或者经实地调查确定使用人以及土地面积后,整理拆迁村庄的地籍资料,与当地人民政府的拆迁改造或者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计划、规划一并整理存档。e已有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调查、地籍测量资料经检核符合《河南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要求,由调查人员出具核实结论,不再重新调查。(3)预编宗地代码a根据制作的调查底图显示的宗地,按照划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在地籍子区内从北到南、从西向东,统一预编宗地代码,并标注在调查底图上。b未制作调查底图的,应按照划定的地籍区、地籍子区,结合土地权属调查进展,在地籍子区内,从北到南、从西向东,统一预编宗地代码。5.3.2.2土地权属状况调查(1)调查内容a土地权利人。调查核实土地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土地权利人的名称、单位性质、行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代理人姓名及其身份证明等。b土地权属性质及宗地土地权属类型代码。调查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集体土地使用权类型以及使用期限等。c土地位置。调查核实土地坐落、宗地四至、所在地籍区、地籍子区和所在图幅等。d土地用途。按照实际使用状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二级类确定地类,作为土地用途。e其他。其他需要调查的内容。(2)指界a一般规定①批准文件明确规定使用界线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宗地,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填写地籍调查表,原批准文件作为地籍调查表的附件,不再指界签字,应在地籍调查表的权属记事栏中予以说明。②78n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界址不明确的宅基地或者集体建设用地宗地,以及界址与实地不一致的宗地,应现场重新指界,并将实际用地界线和批准用地界线标绘到调查底图上,并在地籍调查表的权属记事栏中予以说明,宗地草图和宗地图(见附录J)按照实际用地界线绘制。③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宗地,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由权属界线两侧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根据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现场指界,宗地草图和宗地图按照实际用地界线绘制。b通知指界根据调查计划,将指界通知书送达调查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并留存回执。c指界人①宅基地由户主指界,签字,加按手印,并出具户主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户主外出的,可委托成年家庭成员指界、签字,村组负责人或村民代表作为指界委托和指界结果见证人在备注栏签字;户主或其成年家庭成员均无书写能力的,可按指印,由村组负责人或村民代表作为见证人在备注栏签字,并注明按指印者姓名;整家外出或只有未成年人在家时,先由村组负责人或村民代表按照实地现状指界测量,待户主或其委托的成年家庭成员认可后,再完善签字手续。②村组农村集体管理使用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由村组农民集体负责人、村民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指界,并签字,加盖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村民小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无公章的,以所属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代替。③法人使用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指界、签字加盖法人公章。个人使用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由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出具使用证明后,由个人指界。④共用宗地,由共用人共同指界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指界,代理人可包括其他共用人,并出具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指界委托书。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宗地由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指界。⑥邻宗地为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的,邻宗地指界人为集体土地所有权人。⑦邻宗地为单独划宗的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且以线状地物宗地边缘为界的,邻宗地指界人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⑧邻宗地为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的,可根据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单方指界,邻宗地指界人为县级国土资源部门。78nd指界要求①调查人、本宗地指界人及相邻宗地指界人应同时到现场进行指界,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确认。权利人是个人的,签字后,应加按指印。②指界时,调查员应查验、收集指界人身份证明。③调查员对指界人指定的界址点,应现场设置界标,确认界址线类型、位置,并标注在调查底图上及地籍调查表上。④权利或界址有争议的,应及时进行现场调解,按照调解结果确定土地权属和界线。现场调解未果的,应在宗地草图中注明争议的位置和范围,调查记事栏内写明该争议是土地权利争议或宗地界址争议。该宗地作为争议宗地,待以后依法调解处理后,再申请登记。注:权利争议,是指宗地的界址位置与四邻无争议,但宗地的使用归属有争议。界址争议,是指宗地的使用归属无争议,但与四邻存在界址位置争议。e违约缺席指界①如一方缺席,其宗地界线根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及另一方所指界线确定。②如双方缺席,其宗地界线由调查人员依据土地权属来源资料、实际使用现状及地方习惯确定。③将现场调查结果及违约缺席定界通知书(见附录F)送达违约缺席者。违约缺席者对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须在收到调查结果之日起15日内,重新提出划界申请,如逾期不申请,经公告15日后,则上述(1)、(2)两条确定的界线自动生效。f指界结果处理①现场指界无争议的,填写地籍调查表,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②权利有争议的宗地,由调查人员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作为本宗地指界人签字盖章。③界址有争议的土地,由调查人员和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根据调查情况和结合实地状况,划定争议界线,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④指界人在指界后,不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的,参照违约缺席指界规定执行。78n(3)界址点和界标设置a界址点设置①界址点应根据指界人指认的权属界线情况确定。②界址点的设置应能准确表达界址线的走向。③相邻宗地的界址线交叉处应设置界址点。④在一条界址线上存在多种界址线类别时,变化处宜设置界址点。b界标设置①界址点应全部设置界标,界标类型和规格应符《细则》要求。设置界标有困难时(如界址点在水中),应在地籍调查表中,采用标注界址点位和说明权属界线走向等方式描述界址点具体位置。②按照规定不再重新调查的界址点,已设界标损坏的,应根据已有解析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宗地草图、地籍调查表等资料,采用现场放样、勘丈等方法恢复界址点,补设界标。c界址点号以宗地为单位,从左上角按顺时针方向,从“J1”开始顺序编写界址点号;地籍调查表和宗地草图、宗地图采用此编号。d界线位置以路、沟、渠、墙栅、脊沟等为界或参照其划界的,按照界线与线状地物的关系,以内、外、中分别注记界线位置。线状地物属于本宗地的,按照“外”或“外××米”注记;线状地物不属于本宗地的,按照“内”或“内××米”注记;线状地物分别属于相邻两宗地,按照“中”或者“中××米”注记。路、沟、渠、脊沟等线状地物单独划宗,本宗地以线状地物宗地界线为界的,按照“边”注记。线状地物宽度应实地丈量,并作记录。(4)界址边长界址边长根据实测(解析)法测量的界址点坐标反算获取。5.3.2.3宗地草图绘制(1)一般规定78na宗地草图应现场绘制。b可以利用调查底图,依据实地丈量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或条件距离绘制宗地草图。c宗地草图幅面规格一般为A3、A4,比例尺为概略比例尺。d用2H、3H铅笔绘制草图并注记,字迹工整、线划规则,不得涂改。e经实地核实,宗地实际状况与原地籍调查表中的宗地草图一致的,无需重新测制宗地草图;否则,须重新测制宗地草图。(2)宗地草图的内容a本宗代码、坐落地址、权利人。b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及界址线,宗地内的主要地物。c相邻宗代码、坐落地址、权利人或相邻地物。d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距离。e确定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边方位所必需的建筑物或构筑物。f丈量者、丈量日期、检查者、检查日期、概略比例尺、指北针等。(3)宗地草图的绘制要求a直接在地籍调查表上绘制宗地草图。b宗地草图上标注的界址边长、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的相关距离和条件距离等应为实地调查丈量的结果。c数字注记字头向北、向西书写,注记过密的地方可移位放大表示或附注。5.3.2.4地籍调查表填写(1)根据权属调查结果,按照细则的要求填写地籍调查表。(2)根据实际权属状况,并经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同意,确定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共用宗地的,填写地籍调查表共用宗地面积分摊表,其他内容按照要求填写。5.3.3对作业单位地籍测量工作的监理5.3.3.1地籍控制测量(1)一般规定a地籍控制网分为地籍首级控制网和地籍图根控制网,各等级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分级布网”的原则。b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基本精度应符合下面规定:①四等网或E级78n网中最弱边相对中误差不得超过1/45000。②四等网或E级以下网最弱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得超过±5cm。c乡(镇)政府所在地至少有两个等级为一级以上的埋石点,埋石点至少和一个同等级(含)以上的控制点通视。d控制点的选点、埋石、标石类型、点名和点号等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执行。(2)地籍首级控制网是否以全省统一控制测量成果作为地籍首级控制网点(D、E级GPS控制网)。(3)地籍平面控制网的加密a在全省统一测量的D、E级GPS控制网基础上,可采用静态全球定位系统方法加密二级以上的地籍平面控制网点;也可采用光电测距导线等方法加密一、二级地籍平面控制网点。采用全球定位系统测量技术加密各等级平面控制网点时,应联测3个以上高等级平面控制网点;采用光电测距导线加密各等级平面控制网点时,宜布设成符合导线或导线网。b地籍首级平面控制网加密观测和计算的技术要求按照GB/T183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或CJJ/T73《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或CJJ/T8《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执行。c一、二级加密控制点密度,不得低于每个自然村2个。d高程控制网点可采用水准测量、三角高程测量等方法求取,也可以采用曲面拟合或者依据全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等方法求取。精度应满足四等或等外水准点的精度。e高程控制网加密观测和计算的技术要求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等标准执行。(4)地籍图根控制测量a地籍图根控制测量的方法①可采用动态全球定位系统定位方法、快速静态全球定位系统定位方法或导线测量方法建立地籍图根控制网点。78n②当采用静态和快速静态全球定位系统定位方法时,观测、计算及其技术指标的选择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规定的二级GPS点测量的要求执行。bRTK(含CORS)图根点的测量①可采用RTK方法布设图根点。保证每一个图根点至少与一个相邻图根点通视。②为保证RTK测量精度,应进行有效检核。检核方法有两种:Ⅰ每个图根点均应有两次独立的观测结果,两次测量结果的平面坐标较差不得大于±3cm、高程的较差不得大于±5cm,在限差内取平均值作为图根点的平面坐标和高程;Ⅱ在测量界址点和测绘地籍图时采用全站仪对相邻RTK图根点进行边长检查,其检测边长的水平距离的相对误差不大于1/3000。ⅢRTK图根点测量的观测和计算等按照CH/T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执行。c图根导线测量①当采用图根导线测量方法时,导线网宜布设成附合导线或结点导线网,其主要技术参数见表1。表1图根导线测量技术指标等级附合导线长度(km)平均边长(m)测回数测回差(″)方位角闭合差(″)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DJ2DJ6一级1.21201218±241/6000二级0.7701±401/4000②图根导线点用木桩或水泥钢钉作标志,其数量以能满足界址点测量和地籍图测量的要求为准。③导线上相邻的短边与长边边长之比不小于1/3。④如导线总长超限或测站数超限,则其精度技术指标应作相应的提高。⑤因受地形限制图根导线无法附合时,可布设图根支导线,每条支导线总边数不超过2条,总长度不超过起算边的2倍。支导线边长往返观测,转折角观测一测回。⑥图根导线可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规定进行平差计算。78n⑦图根点密度以满足界址点、地物点等测量精度要求为准。(4)图根高程控制测量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技术施测,高程线路与一级、二级图根平面导线点重合,其技术要求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执行。5.3.3.2界址点测量(1)界址点测量方法界址点测量方法为实测法(解析法)。即采用全站仪、GPS接收机、钢尺等测量工具,通过全野外测量技术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方法。界址点精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2)界址点的精度实测法(解析法)获取界址点坐标和界址点间距的精度规定见表2表2解析界址点的精度级别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相邻界址点间距误差(cm)中误差允许误差一±5.0±10.0二±7.5±15.0三±10.0±20.0注1:土地使用权明显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一级,隐蔽界址点精度不低于二级。(3)实测(解析)界址点的要求a一般规定①利用全站仪、GPS接收机和钢尺等测量工具野外实测界址点坐标。主要方法有极坐标法、直角坐标法(正交法)、截距法(内外分点法)、距离交会法、角度交会法、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方法等。可根据界址点的观测环境选用不同的方法。Ⅰ当采用全站仪测量时,观测时应做测站检查,检查点可以是定向点、邻近控制点和已测设的界址点。Ⅱ当采用钢尺量距时,宜丈量两次并进行尺长改正,两次较差的绝对值应小于5cm。Ⅲ78n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测量界址点,都应进行有效检核。有两种检核界址点测量误差的方法,一是界址点坐标点位检核,二是界址点间距检核。检核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②如果测量员没有参与现场指界,施测界址点之前应根据地籍调查表、宗地草图和工作底图到现场细致勘查界址点的位置及其周围的环境,为测量控制点的选取、界址点和地籍图施测方法的选择做好充分的准备。③经土地权属调查确认的已有界址点,现场核实界标未损坏、移动,并进行检测,如检测结果在表2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应使用原界址点坐标成果;如检测结果超过表2规定的允许误差,经相关土地权利人同意后,采用检测的界址点坐标,并在地籍调查表中的地籍测量记事中说明。④如果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给定了满足表2精度要求的新增界址点几何条件或解析坐标等参数,可根据给定的参数计算放样参数,在实地放样埋设界桩。界址点放样的精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⑤测量界址点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能用于作业。观测角度的仪器级别不低于J6级。全站仪的对中、整平、观测等技术要求按照CJJ/T8《城市测量规范》执行。GPS接收机的架设、观测和计算按照CH/T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执行。⑥界址点坐标取位至0.001m。b适用范围和要求①极坐标法。界址点测量一般采用极坐标法。观测时应采取距离(纵向)和角度(横向)偏心等技术消除或减弱棱镜中心到界址点的偏差(棱镜对准误差)的影响。②角度交会法。对于角度观测方便而距离测量有困难或放置棱镜不便的界址点,可采用角度交会法施测,但交会角应控制在30°-150°的范围内。③距离交会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距离交会法施测,但交会角应控制在30°-150°的范围内。④直角坐标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直角坐标法施测,但界址点到控制线的水平距离与控制线的水平长度之比不应超过1/2。⑤截距法。其他方法施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界址点,可采用截距法施测,但外分点到邻近起算点的距离应小于两个起算点之间的距离。⑥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测量方法。能满足表278n精度要求的GPS定位方法主要有GPS实时动态定位方法(RTK)、网络GPS(RTK和CORS)定位方法。观测时,界址点周围的环境条件应符合GPS接收机的观测条件。5.3.3.3地籍图测绘(1)一般规定a采用全野外数字测图测绘地籍图。地籍图比例尺为1:500。地形要素测量和表示,按照《城市测量规范》(CJJ/T8)和《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的要求执行。b地籍图图面必须主次分明、清晰易读。c地籍图的基本精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地籍图平面位置精度序号项目图上中误差(mm)图上允许误差(mm)备注1相邻界址点的间距误差±0.3±0.6荒漠、高原、山地、森林及隐蔽地区等可放宽1.5倍。2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0.3±0.63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0.3±0.64邻近地物点的间距误差±0.4±0.85地物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0.5±1.0(2)地籍图的主要内容和表示方法地籍图的内容包括行政区划要素、地籍要素、地形要素、数学要素和图廓要素。a行政区划要素①行政区划要素主要指行政界线和行政区名称。②不同等级的行政界线相重合时应遵循高级覆盖低级的原则,只表示高级行政区界线,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行政级别从高到低依次为: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③地籍图上不注记行政区代码和邮政编码。b地籍要素①地籍要素包括地籍区界线、地籍子区界线、土地权属界址线、界址点、地籍区号、地籍子区号、宗地号(含土地权属类型代码和宗地顺序号)、地类代码、土地权利人名称等。②78n界址线与行政区界线相重合时,只表示行政区界线,同时在行政区界线上标注土地权属界址点,行政区界线在拐角处不得间断,应在转角处绘出点或线。当界址线与地形地物要素重合时,要突出显示界址线。③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叠置于省级界线、市级界线、县级界线、乡级界线和土地权属界线之下。叠置后其界线仍清晰可见。④地籍图上,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宗地号及其地类代码用分式的形式标注在宗地内,分子注宗地号,分母注地类代码。宗地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允许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⑤按照标准分幅编制地籍图时,若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被图幅分割,其相应的编号应分别在各图幅内按照规定注记。如分割的面积太小注记不下时,可移注在空白处并以指示线标明。⑥地籍图上应注记集体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单位名称。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名称一般不需要注记。还应在内外图廓线之间、行政区界线与内图廓线的交汇处的两边注记地籍区和地籍子区编号。⑦地籍图上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用紫色线性区域表示,界址线、界址点用红色表示,其它用黑色。c地形要素(1)界址线依附的地形要素(地物、地貌)应表示,不可省略。(2)主要的地形要素包括建筑物、道路、水系、地理名称等,注记表示方法按照《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执行。(3)可根据需要表示地貌,如等高线、高程注记、悬崖、斜坡、独立山头等。d地物要素①建筑物、构筑物Ⅰ实地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固定建筑物、构筑物,用相应符号表示其位置和占地情况。Ⅱ固定的永久性建筑物要测绘其占地状况,在建筑物右上角用分数形式标注层数和结构,如12/2,分子为层数,分母为建筑物结构代码(见表4),同一栋建筑物,层数不同的应分别标注。层高低于2.20m的不作为一层。表4建筑物结构分类及其代码结构分类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78n钢和钢筋混凝土缩写钢钢、钢混钢混混合砖木其他代码123456Ⅲ实地占地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台阶、有柱雨蓬、花坛、花池等应表示,不落地的阳台、雨蓬用虚线表示。Ⅳ建筑物外围小于50cm×50cm的装饰性细部(如墙面外砖柱)可舍去。Ⅴ室外落地的扶梯、楼梯等允许包括在建筑内,不落地的可舍去。Ⅵ建筑群内井式建筑中面积大于等于6m2的天井或院子须表示。Ⅶ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不表示。Ⅷ城墙及垣栅应表示。②道路Ⅰ道路以两旁宗地界址线为界。道牙石线是界址线的要表示,不是界址线的酌情表示;通过城镇的铁路用相应符号表示。Ⅱ道路中间或两边的小绿地、小花池、花坛、行树,当面积较大或与界线相关时表示。Ⅲ道路附属物、里程碑、筑路牌可不表示。Ⅳ桥梁、大型涵洞、隧道用相应符号表示,且须符合投影原理。Ⅴ地下道路、架空道路用相应符号表示。③水系Ⅰ河流、湖泊、沟渠、坑塘等以堤、岸为界绘出,有界址线的标明界址线和界址点;堤面高出地面0.5m以上的,视情况用堤岸符号表示。Ⅱ河流中线为界址线时,按实际河流中心标绘。Ⅲ地下河流、地下排水沟不表示。④地貌Ⅰ地籍图上不用等高线表示地貌。Ⅱ山区、丘陵区须表示大面积斜坡、陡坎、路堑、路堤、台阶路时,可适当注记台地、低地、道路交叉口、大面积农地等处的散点高程。⑤地类界Ⅰ宗地内部除建筑物之外的较大面积的绿化地、水面等也应实地测绘,并按相应图式表示。78nⅡ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按照沟、渠、路、堤等线状地物,划分为若干个地块。当地类界线弯曲过多时,在保持地类界线特征的前提下,可适当综合取舍图上最小地块。⑥土壤植被Ⅰ各宗地外大面积绿化地、街心花园、公园等用相应土壤、植被符号表示。Ⅱ宗地内的绿地、花坛、零星植被可不表示。⑦其它Ⅰ一般电力线不表示,但110KV以上的高压线及塔位应表示。Ⅱ通讯线、架空管线、电杆、路灯、消防栓、窨井等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时应表示。Ⅲ地下室一般不表示,但与土地他项权利有关的大面积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应表示。Ⅳ宗地内部的次要道路、水塔、纪念碑及与权属界址无关的围墙可不表示,危险品仓库、保密车间应注记。Ⅴ农贸市场内的摊位、临时售货棚不表示。e数学要素数学要素包括内外图廓线、内图廓点坐标、坐标格网线、控制点、比例尺、坐标系统等。f图廓要素图廓要素包括分幅索引、密级、图名、图号、制作单位、测图时间、测图方法、图式版本、测量员、制图员、检查员等。(3)地籍图全野外数字测图的要求a全野外数字测图的测量工具主要是全站仪、钢尺和GPS接收机等。这些工具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能用于作业。B采用实测解析界址点测量方法。c明显地形要素主要采用极坐标法测量。符合RTK(含CORS)系统观测条件的也可采用RTK(含CORS)定位方法。d其它方法观测困难或不能施测的地形要素可采用角度交会法、距离交会法、直角坐标法和截距法施测。78ne应现场绘制地形要素观测草图,观测草图宜选择适当的纸张并作为测量原始资料保留。f在计算机上采用数字测量软件系统导入外业测量数据,按照有关规定的内容和表示方法等进行编辑处理生成地籍图,地籍图的数据内容、数据质量、数据分层、要素代码等应符合数据库建设的要求。g测量技术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CJJ/T8)的要求。(4)界址点编号地籍图界址点号,位于县际权属界线上的界址点按顺时针由Q1开始全县统一顺序编号;位于地籍区界线上的界址点按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D1开始全县统一顺序编号;位于地籍子区界线上的界址点按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Z1开始全县统一顺序编号。地籍子区内的界址点按由西向东、由北向南的顺序由N1开始以地籍子区为单位统一顺序编号。新增加的界址点编号在同一编号范围内最大界址点编号后续编,灭失的界址点编号不再使用。地籍图界址点号和宗地界址点号应建立相应的对应关系。5.3.3.4宗地图的编制(1)以地籍图为基础,利用地籍数据编绘宗地图。(2)根据宗地的大小和形状确定比例尺和幅面。(3)宗地图的内容如下:a宗地所在图幅号、宗地代码。b宗地权利人名称、面积及地类号。c本宗地界址点、界址点号、界址线、界址边长。d宗地内的图斑界线、建筑物、构筑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e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线。f相邻宗地权利人、道路、街巷名称。g指北方向和比例尺。h宗地图的制图者、制图日期、审核者、审核日期等。5.3.3.5地籍索引图编制(1)为便于检索和使用,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78n地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应以县级为单位编制地籍索引图。(2)地籍索引图主要表达本调查区内地籍区、地籍子区界线及其编号,主要道路、铁路、河流及和图幅分幅的关系等。(3)地籍索引图在地籍图分幅接合表的基础上参照地籍图缩小编制而成。地籍索引图的比例尺以一幅图能包含全调查区范围而定。5.3.3.6面积计算(1)面积计算是指调查区投影面积计算。包括宗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等。(2)计算面积的方法主要有几何要素法和坐标法。5.3.4对作业单位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的监理5.3.4.1总体要求以县级行政辖区为单元,根据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需要,以GIS平台为基础,建设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系统应具有数据输入、编辑和处理、数据分析和管理、数据更新、数据查询、统计分析、数据输出,数据交换、备份和维护以及土地登记等功能。5.3.4.2主要内容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内容主要包括基础地理信息、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宗地统一代码数据、必要的地物地貌数据以及注记等要素;属性内容与数据结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设置。(1)基础地理信息:包括定位基础、境界与行政区划、地貌等。(2)土地利用数据:宗地的土地利用情况以及重要的铁路、公路、河流等线状地物数据。(3)土地权属数据:包括宗地、界址线、界址点等。(4)土地权属争议数据:因各种原因导致的权属无法确认或存在争议的争议信息数据。(5)宗地代码数据:地籍区、地籍子区、宗地统一代码等。(6)土地登记资料:主要包括土地登记申请、审批、结果等信息数据,以及相应的扫描影像。(7)元数据:主要是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元数据等。78n5.3.4.3县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1)县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a图形数据采集。依据调查底图、地籍调查表,以及外业测绘电子成果资料等,采集图形数据,包括土地权属、土地利用等。b拓扑关系构建。对图形数据进行拓扑检查,建立拓扑结构。c属性数据采集。按规定的数据结构输入属性数据,并进行校验和逻辑错误检查。d分幅数据接边。接边后图廓线两侧相同要素的图形、属性数据应保持一致。e相关文件扫描。对纸质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土地证书、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指界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重要资料,以jpg文件格式保存到相应案卷中。f数据检核与入库。检查数据完整性、准确性、逻辑一致性,以及数据分层和文件命名的规范性等,满足要求的导入数据库。(2)县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管理系统以GIS平台为基础,对土地权属数据和土地权属争议数据进行管理,构建县级集体土地产权管理系统。系统应具备土地登记功能。a应根据日常管理需要,具有更新、统计、查询、打印、制表、出图等功能。b应根据土地登记的要求,具有按照权限申请、审核、审批土地登记的功能。c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所需的土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以及土地证书应由信息系统打印输出,并且格式符合《土地登记办法》以及相关文件的规定。(3)建设要求县级集体土地使用权信息系统应根据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工作的进展,同步开展。5.3.4.4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1)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以县(市、区)汇交的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为基础,建立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2)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管理系统78n建设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管理系统,对全省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提供对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功能。5.3.4.5市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参照省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进行建设。5.3.4.5数据库更新为保证数据库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依据地籍变更登记要求,对于宗地合并、分割、调整、征收等发生权属变化的,应及时更新数据库。5.3.5对作业单位地籍调查结果公示与确认的监理5.3.5.1地籍调查结果公示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内,公示权属无争议的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的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成果,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应当处理;处理结果应当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内再公示,公示期为7天。5.3.5.2地籍调查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土地登记条件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成果,报县级人民政府确认。5.3.6对作业单位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监理5.3.6.1登记申请(1)申请组织①以乡(镇)为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工作。②土地登记申请书以宗地为单位填写。(2)申请人土地登记申请人为实际的集体土地使用者。宅基地为户主;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使用集体土地的法人或者个人。(3)提交的材料①土地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Ⅰ申请人为个人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Ⅱ申请人为法人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营业执照等证件复印件。78nⅢ申请人为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依法存在的证明③县级人民政府确认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成果的文件。④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点坐标。⑤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附录N)和代理人身份证明。⑥其他材料。5.3.6.2权属审核权属审核应对登记申请资料的齐全性、权属界线的完整性等内容进行审核。(1)登记申请材料齐全性审核,申请材料的内容、形式应符合本实施细则及相关附录的要求。(2)登记申请材料一致性审核,所有材料的记载与表述应保持一致。(3)对宗地界线、地籍调查表完整性进行审核,宗地界线应清晰、完整、无争议,地籍调查表记载内容应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5.3.6.3土地登记公告经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在乡(镇)政府所在地、行政村内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7天。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对公告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查,提交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申请表、身份证明文件、异议证明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应根据土地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复查内容进行复查,并填写《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复查结果表》5.3.6.4注册登记(1)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见附录R),并初审意见应包括权属审核情况和登记公告情况,按照程序报批。(2)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登记簿(卡)(见附录S);以权利人为单位填写土地归户卡(见附录T);土地登记簿(卡)应加盖人民政府印章。(3)以宗地为单位填写土地证书。共用一宗土地的,应当为共用权利人分别填写土地证书。5.3.6.5核发证书78n将土地证书发给具有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或者个人,并以《土地证书签收簿》的形式记录土地证书发放情况。5.3.6.6已有土地登记结果的处理(1)按照本细则要求,进行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的宗地,应重新进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同时收回已发放的土地证书,注销已有登记结果,废止土地证书。(2)已发放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无法收回的,发放新证书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发布公告,统一注销原登记,废止已发放的土地证书。(3)已有土地登记结果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不再重新登记、颁发证书。5.3.7对作业单位成果整理工作的监理5.3.7.1数据汇总以权属调查和界址点测量成果和土地登记结果为基础,在数据库支持下,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汇总统计各类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数据、宗地数据、土地权属信息数据、发证宗地数量和未发证宗地数量等。5.3.7.2档案整理整理归档工作组织实施中形成的各种会议、文件、简报、报告、请示、总结等文字资料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料;整理归档各项成果资料。5.3.7.3文字报告编写文字报告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报告、技术报告、分析报告、数据库建设报告等,须分别撰写。(1)工作报告a工作区概况:包括地理位置、面积、自然、经济、社会状况,工作范围等。b工作目的和任务。c工作程序。d组织实施情况:包括机构和人员组成、技术队伍情况、时间安排、经费筹措、技术保障措施等。e取得的成果:包括调查宗地情况、界址点数量、证书发放情况、土地权属争议状况等。f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2)技术报告a概述:工作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过程等。78nb技术路线及技术路线制定依据(主要依据、参考依据等)。c采用的资料来源、类别、参数、采集时间、质量状况评价等。d技术方法与技术要求:叙述控制测量、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地籍调查结果及公示、数据库建设、土地登记发证、成果汇总等技术流程。e面积量算与汇总统计。f新技术运用及技术创新。g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等。(3)成果分析报告a概况:区位条件和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及社会状况,调查范围及确定的依据和方法。b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划分的情况等。c集体土地使用权现状及分析:集体土地使用权现状及管理简述,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调查完成后,宅基地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逐年的变化情况,分类统计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情况及使用情况分析,宅基地面积与规定面积的对比分析、人均宅基地等。d集体土地使用权争议情况分析:土地权属争议的产生和现状,土地权属争议宗地的类型、分布、数量和面积等,已解决权属争议的方式、方法、未解决权属争议的现状、原因及解决的建议等。e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流转的现状及建议:相关概述,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方法及征地补偿的建议探讨,在流转过程中保护农民群益,稳定农民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等。f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总结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的经验及问题,提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挖掘农村土地资源市场潜力,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和征收过程中维护农民权益的的政策、措施及建议。(4)数据库建设报告a概述:包括建库背景、数据库建设主要任务等。b技术路线、技术依据。c数据库建设方法:准备工作、流程设计、资料预处理、数据采集与处理、数据入库等。78nd数据库建设质量控制:质量控制制度、质量控制方法、成果评定等。e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已解决的问题及处理方法、未解决的问题及处理建议等。f数据库应用及设想。5.3.8对作业单位提交成果的监理主要包括: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文字成果、土地登记成果和数据库成果等。5.3.8.1数据成果(1)集体土地使用权土地权属争议基本情况表。(2)以地籍子区为单位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表。(3)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数量及面积汇总表。(4)集体土地使用权宗地登记发证情况汇总表。5.3.8.2图件成果(1)地籍图分幅接合表。(2)标准分幅集体土地使用权地籍图。(3)乡级集体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分布图。(4)地籍索引图。5.3.8.3文字成果(1)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报告。(2)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技术报告。(3)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成果分析报告。(4)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建设报告。(5)其他报告。包括监理报告、县级自查报告、市级核实报告、省级核查报告等。5.3.8.4土地登记成果(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表。(3)宗地图。(4)土地登记审批表。(5)土地登记卡、簿、册。78n(6)土地归户卡。(7)土地证书复印件。(8)其他资料。包括:指界通知书存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指界委托书、地籍调查结果公示、政府确认文件、土地登记委托书、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等。5.3.8.5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信息系统成果(1)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数据库及管理系统。(2)省、市、县(市、区)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5.3.9对作业单位最终成果审核监理按照《检查验收办法》及其比例进行抽查、评定和分析,并将抽查分析情况,在监理总报告中予以叙述说明。检查最终成果的完整性、美观性、列出齐全的上交成果清单。监理各种成果资料是否与清单符合。5.4旁站监理细则监理人员对调查过程中某些关键部分或工序进行全过程连续监控的活动;对关键部分监理工程师将进行100%跟踪旁站监理,并做好监理记录。本次旁站监理重点为:5.4.1权属调查旁站监理指界人员是否到达现场指界,现场指界人是否合法,有关身份证明材料是否齐全;两个以上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是否共同委托代表指界,身份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界址点是否由双方共同认定,并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名。界址点确定是否正确全面,有无遗漏和错误;界址点标志或界桩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界址点的编号是否正确。5.4.2界址点测量旁站监理检查外业观测是否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所使用仪器设备是否与报批资料一致并满足要求。包括接收卫星的数量,接收卫星信号的时间,一组观测中同步接收时间等;全站仪边长和角度测量的测回数、测站观测限差,观测时气象元素的量取,外业观测手簿记录等。5.5平行检测监理细则78n平行检测在作业单位通过自检符合监理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平行检测采用外业巡视、打点检查、内业抽查方法进行。外业巡视监理30%;外业抽查监理5%;内业抽查监理30%。检查按照相关规范、规程及验收办法进行,做好文字记录,填写相应检查表格,各项检查表格见附件。第六章监理保障措施为了能够客观公正、详细准确地反映作业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作业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质量问题,达到预防和及时纠正的目的,取得良好的监理成果,监理单位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提高项目成果质量。6.1监理工作制度6.1.1人员、设备进出场控制制度为避免人员及设备的变动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人员、设备进出场要经过监理单位审核,测绘仪器及其他设备进场,监理工程师要检查设备的检校情况,确保使用合格的设备进行生产。6.1.2监理日志制度监理工程师应在当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日志,特别是涉及作业单位和需要返工、修改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监理日志必须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监理组长对监理人员进行认真检查,检查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质量。6.1.3工程成果报检制度阶段工程完成后,作业单位填写阶段性成果报验表,监理单位应及时检查,并出具检查小结。6.1.4例会制度监理例会由现场负责人或现场监理主持,每周召开一次,作业单位每次例会前向监理单位递交本周实际进度及下周工作计划。监理例会参加人员:委托单位、监理单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及相关质量技术管理人员等。与会人员在《会议签到表》签名。会议应做记录,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6.1.5资料管理制度78n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按阶段分类,及时整理归档,建立监理资料登记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6.2组织保障措施(1)成立****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部,选派优秀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参加,选用优良的检测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开展。(2)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明确监理手段和监理措施,统一监理操作尺度,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及时研究监理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保证监理工作的一致性和完整性。(3)规范监理程序,保证监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4)加强沟通联系,坚持例会制度,保证委托单位、监理单位、作业单位三方之间的信息畅通。(5)严格技术要求,编制合理的监理指标和技术参数,并在监理过程中准确地检测、统计和评估这些指标参数,检测者、审核者、批准者应签名备案。(6)严肃工作纪律,塑造监理人员的良好形象。6.3质量控制监理原则(1)坚持以预防为重点,控制影响成果质量的不利因素,保证成果质量的原则;(2)坚持项目投入人员、设备不报验签认合格,不得开工或作业的原则;(3)坚持本阶段质量不合格或未经检查,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认,下阶段不得开工的原则;(4)坚持建立作业单位和监理两级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作业单位自检,监理抽检的制度;(5)制定各项监理程序,并严格执行;(6)加强监理人员的管理,提高监理的工作效率;(7)成立监理控制质量通病的攻关小组,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工序和容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问题,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理措施,以避免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6.4质量控制监理措施(1)按程序施工和监理,是提高和保证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要求各级监理人员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改变观念,严格按程序进行工程监理;78n(2)所有各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程序”均按“准备——作业——自检——监理检查——合格签证”顺序进行。(3)各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人员、设备等均应齐备),填报“开工申请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开工(总体开工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4)上道工序完成并由作业单位自检合格,按规定格式填报质量检验单,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5)不合格的上道工序,未经补救或返工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前,绝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作业;(6)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作业单位检验某工序通知后,应及时同作业单位自检人员,对照施工单位自检资料去现场进行检验。6.5工期控制监理措施(1)监理人员要认真贯彻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相关文件技术要求,结合调查区具体情况,寻求新的思路,科学高效的完成监理任务。(2)为保证监理工作能积极、顺利、有序开展,成立****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部,做到有固定的机构、有固定的人员、有固定的责任范围,为****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3)实行例会制度,在工程开始前,总监理工程师参加第一次会议,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的组织机构、主要监理工程师分工以及职责,说明监理工作程序、监理报表、监理工作方法及为开展监理工作对作业单位的要求等有关问题。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组织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听取作业单位的作业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安排布置下阶段的主要工作。在每月的例会召开前,将召开监理内部的监理例会,听取各监理小组的汇报,研究分析监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安排下一阶段工作,对重大问题作出决议。每次例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4)实施时限制度,推进项目按时有序开展。(5)合理安排组织人员、设备。(6)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争取各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及村民的积极配合,保证工作能按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进行。78n6.6安全管理监理措施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所有监理人员均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1)加强人身、车辆、仪器设备的安全防护,防止仪器设备被撞坏、摔坏。(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保密防范措施,确保密级资料不失密、不丢失,维护国家和业主利益。(3)注意笔记本电脑在外业中的搬动、使用,正确使用电脑,防止感染病毒,及时备份,确保电子数据完好。6.7项目成果管理监理措施监理成果资料主要包括:在监理过程中的各种监理记录、各例会的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通知及反馈表和监理检查的各项检查记录和汇总表等文字、表格。监理工程师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将按要求进行分类,并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建立监理资源登记台帐,并安排专人负责监理资料的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实监理资料,不得接受涂改的资料,收发、借阅须履行有关手续。6.8数据保密监理措施(1)设立专职监理资料管理员,对项目所有纸质资料集中建档保管,对项目中产生的所有电子资料(含图件、文档等)统一管理,定期备份,确保资料安全。保证不出现资料泄密、丢失资料事件。(2)督促项目作业单位加强资料保密管理,要求作业单位定期进行保密检查,并书面报告检查结果,交委托单位备案。第七章合同管理与组织协调7.1合同管理项目监理部应了解和掌握测绘合同的内容,确定合同履行监理的任务和方法。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监督测绘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应根据需要及时进行工作协调。7.1.1合同管理在测绘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监督合同双方遵守合同条款,做好合同的管理监控工作,具体如下:78n(1)合同分析:监理工程师应对合同所有条款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履行合同要点;(2)合同跟踪:实施过程中,对合同实际履行情况实行动态跟踪;(3)工期方面:按合同规定,要求作业单位在开工前提出具体实施进度计划;(4)质量管理方面:按合同的规定,要求作业单位健全测绘现场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定质量管理规章制度;(5)工程费用管理方面:根据合同约定督促委托单位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项。7.1.2监控措施(1)监督合同各方严格履行合同条款;(2)作业单位严重违反合同或偏离合同要求,在经委托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总监代表应采取必要的手段(下达指令、质量否决、停工通知等)进行纠正;(3)监理工程师组织各方定期召开会议,协调各方关系,分析问题;(4)严把工程变更关,按正确的程序处理工程变更。涉及合同条款变更或需要补充协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协调合同各方。7.2信息管理7.2.1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的任务就是收集、整理、记录和正确传递监理过程中产生的语言、文字、数据等资料。一方面准确记录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工程技术资料,为相关部门、参与项目生产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提供所需要的信息。另一方面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7.2.2信息管理的主要内容(1)收集并分类整理有关本项目的依据性文件,收集、签署、传递监理工作所需的有关信息资料,记录实施监理的全过程;(2)编写并发放有关的会议纪要、会议记录;(3)收集整理来往的文件,对收集来的资料信息进行加工整理,并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处理;(4)对重要的信息进行分析、概括综合,形成辅助决策的信息;(5)定期对监理记录进行整编,并向委托单位反馈。7.2.3督促作业单位制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1)督促作业单位明确知识产权控制责任人及其职责;78n(2)禁止向第三方提供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各类测量成果、合同约定的其他受知识产权保护的资料。7.3组织协调组织协调是指为解决进度、质量、合同纠纷等一系列问题的工作协调,宜采用会议协调、现场协调或书面协调方式进行工作协调。7.3.1项目生产协调(1)监理过程中要紧扣技术设计书及合同相关文件,严格把关,及时协调委托单位与作业单位、不同作业单位之间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矛盾;(2)协调好各工序间的衔接。7.3.2合同争议的协调工程中如当事人双方对合同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争执,监理单位应协调解决。7.3.3维护阶段的协调成果交付使用后,对委托单位提出的整改要求,监理工程师应明确责任,查清缺陷原因,尽快整改。第八章监理报告与监理成果8.1监理报告监理报告分为监理阶段报告和监理总结报告。(1)阶段性监理报告编写:阶段性监理报告按照工作程序编写,遇到突发的特殊情况时,随时报告。阶段报告内容包括:阶段性工作的质量、进度;工作经验;存在问题的解决建议;相邻阶段工作的衔接;下一步工作重点等。(2)监理总报告编写:在整个项目监理结束时,监理方应根据阶段性监理报告,整个监理情况和最终监理情况,在分析总结的基础上编写监理总报告。监理总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监理工作概况;作业方工作进度一览表;作业方提交成果资料一览表;监理检测数据精度统计一览表;所监理成果错漏情况及处理结果统计表;作业单位存在的问题一览表;质量评定等内容。8.2监理成果通过对****县78n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生产过程及取得成果的监理检查工作,确保项目生产单位所提交的调查成果正确、精度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形成****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监理成果如下:(注:除特别注明外,提交成果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1)监理记录(纸质文档)(2)人员、设备、软件进场报验表(纸质文档)(3)仪器设备调查(清单)表(纸质文档)(4)主要作业人员资质登记表(纸质文档)(5)阶段性成果报验表(纸质文档)(6)成果移交书(纸质文档)(7)调查进度计划表(纸质文档)(8)质量监理问题处理意见(9)阶段性监理纪录(10)权属调查监理表(11)、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监理表(12)图件成果监理表(13)数据成果监理表(14)文字成果监理表(15)最终成果监理表(16)监理资料登记台帐(17)监理规划方案、监理总报告第九章附件附件178n项目监理通知书[年]第号:受国土资源局委托,由我单位负责县(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项目()阶段的监理工作。根据作业计划,经项目监理组研究决定,由同志等人组成的质量监理实施小组,于年月日至月日赴贵单位对生产过程进行产品质量抽查和监理工作,请悉知并予以配合。监理单位:年月日(备注:另附项目监理实施计划,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抄送作业单位,一份存监理组)附件278n作业单位现场全体人员名单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技术职称备注附件378n主要作业人员资质登记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基本情况(本项由本人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工作年限技术职称从业情况(本项由单位填写)在本项目中承担的职务技术管理检查员作业员其它是否经上岗培训是否是否具有从事同类项目的生产经验是否审核情况(本项由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审核意见属实不属实审核日期附件478n仪器设备调查(清单)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仪器型号(应用软件)精度指标检定情况备注附件578n监理记录市(县、区):工序:编号:监理人员:年月日记事附件678n阶段性成果报验表编号:日期:年月日县(市、区)作业单位致(监理工程师):我单位现已按要求于年月日全部完成,并已通过自检,请检查。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意见:监理组长签字:年月日78n附件7报验表编号: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工程师):现我方已完成调查工作,成果经我方自检质量符合技术设计、规范要求,请予以检查验收。附件:⒈成果清单;⒉自检报告;⒊自检记录;⒋专检报告;⒌专检记录;⒍其它:。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审查意见:监理组长签字:年月日78n附件8调查进度计划表编号:日期:年月日致(监理工程师):现上报年月调查项目进度计划,请予以审查批准。附件:⒈月度调查进度计划(说明、图表、工作量、资源配置等);⒉其它:。;作业单位名称: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审批结论:监理单位:监理组长签字:年月日78n附件9质量监理问题处理意见作业单位:监理单位:编号:日期:年月日作业工序批次监理实施组长参加人数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及处理意见(包括整改范围和整改期限):监理组长签字:年月日作业单位意见:作业单位代表签字:年月日78n附件10阶段监理纪录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问题记录78n附件11权属调查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权属调查权属调查资料是否齐全有关权源文件是否齐全确权依据是否合法权属调查程序是否正确宗地编号、界址点编号是否符合要求界址点、界址线的位置是否正确界址点、界址线的表示是否正确界址点的选取是否正确界址点的点位说明是否正确《界址调查记录表》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填写内容是否齐全、正确已确权登记的是否进行了复核有争议的界线,调处、工作界线划定是否合理《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的填写是否正确违约缺席指界的,界线确定是否符合要求调查结果是否以书面形式送达违约方78n附件12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方案技术路线是否科学技术流程设计是否合理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数据源土地利用要素取舍是否恰当界址点和其他土地利用要素绘制是否规范图上要素及注记是否齐全、规范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否协调图式是否符合要求图名、图号及其他图外整饰是否规范土地权属资料是否完整投影类型、平面坐标系统、高程基准选择是否符合要求地籍图分幅与编号是否正确78n附件13图件成果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图件成果图件的数量是否齐全出图范围是否完全覆盖调查区图件的比例尺是否恰当图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正确要素之间的关系处理是否合理图件整饰是否完整、规范图面是否清晰易读图例簿的填写是否规范、正确78n附件14数据成果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数据成果面积量算前是否进行了检查面积量算是否准确汇总统计表格是否齐全、规范汇总统计内容、项目、填写是否正确表内纵向、横向数据是否平衡表间衔接是否严密,有无逻辑错误78n附件15文字成果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文字成果报告种类是否齐全报告结构是否合理报告的格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报告的排版是否规范报告的内容是否完整报告的分析是否全面78n附件16监理资料登记台账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序号产生部门资料名称文档编号备注登记日期78n附件17人员、设备、软件进场报验表作业单位:监理人员:编号:年月日经我方核实、检验,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设备、软件符合合同、技术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现将清单报上,请予以批准投入。类别主要规格单位数量说明(精度说明)工作人员高级工程师人工程师人助工、技术员人其他人员人仪器设备GPS机套全站仪台水准仪台软件套附件:作业单位: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年月日审核意见:审定结论:⒈同意;⒉补报资料;⒊重新检验;⒋退场监理工程师:年月日78n附件18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编号:名称监理单位致(作业单位):(通知内容):监理工程师代表:日期:年月日回执:第号监理工程师通知书于年月日收到,我单位将根据通知内容执行。项目负责人:日期:年月日(备注:本书面通知适用于必须书面通知作业单位的重要事项,包括现场指令和事故通知)78n附件19申请检查单编号:市(县、区)名称作业单位致(监理工程师):我单位(工序名称)第批现已按要求于年月日完成,并已通过自检,特报请进行检查。(附:阶段性技术总结和检查报告)作业单位负责人:日期:年月日监理单位代表意见:监理组长签字:日期:年月日78n。附件20项目监理实施计划编号:日期:年月日作业单位名称作业工序名称批次监理实施组长参加人数监理实施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参加监理人员名单监理工作分工备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抄送给作业单位,另一份存监理组78n附件21作业单位现场组织机构情况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工程阶段主要负责人投入人员数备注基础资料分析检测权属调查之归属调查权属调查之实地调查地籍控制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数据处理78n附件22进度定期汇总统计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阶段性工作未开展正在开展已完成备注面积比例面积比例面积比例土地权属调查权属调查宗地草图绘制控制测量首级、加密等地籍细部测量界址点测量地籍图测绘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78n附件23作业现场组织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监理情况说明1质量管理体系2人员配置情况3设备投入及鉴定情况4工作环境5规章制度78n附件24已有基础资料分析检测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测绘资料名称经分析检测备注全部可用部分可用不可用控制测量基础图件权属调查权属调查全部复核部分复核无复核复核情况全部可用部分可用不可用土地利用情况全部有部分有没有存量建设用地市场交易征地资料78n附件25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监理表(一)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项目监理意见备注准备工作调查工作底图已有土地权属资料相关表格地籍调查公告的发布现场指界通知书的发放权属调查对已完成调查宗地的复查、记载情况地籍子区、宗地的划分及地籍编号土地登记申请表及收件单现场指界人的合法性界址点认定及签字有关权属权源文件是否齐全有争议的界址现场处理情况是否按地籍调查表内容进行调查78n附件26权属调查和土地利用情况调查监理表(二)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项目名称监理意见备注界址点设置界址点确定界址点标志或界桩设置界址点的编号界址边长量测情况宗地草图内容是否齐全绘制是否符合要求地籍调查表表格填写规范化内容是否齐全土地分类是否符合《土地利用分类标准》与实地是否相符78n附件27界址点及地籍图测量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监理项目监理意见备注细部测量地籍要素是否全面,采集的地籍要素有:地物要素是否全面,采集的地物要素有:界址点测量方法界址点测量记录表成果表地籍图巡视检查地籍图图面检查地籍图内容检查地籍图接边检查数据格式检查宗地图检查面积量算汇总统计附件28界址点点位精度监理表78n监理人员:检测日期:使用仪器测量方法监测仪器监测方法监测日期监测比例界址点点位误差监理记录街坊号界址点号原测坐标监测坐标坐标较差位移=Δx2+Δy2Xyx′y′△x△y精度评定中误差m=±粗差率=%注:1.界址点按街坊编号时,宗地号可不填。2.高精度方法检测时,为之和,中误差m计算公式为:m=±,m≤±5cm(±7.5cm)。同精度方法检测时,[dd]为d2之和,中误差计算公式为:m=±,m≤±5cm(±7.5cm)。3.允许误差为2倍中误差。4.允许误差的倍视为粗差,粗差率不得大于检查数量的5%。5.括号内的数据适用于街坊内部隐蔽的界址点。附件29距离(间距)精度监理表78n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号原测距离(m)比较距离(m)较差d(cm)d2检查结果中误差m=±检查者年月日注:1.m=±,要求m≤±5cm(±7.5cm)。2.允许误差允≤±10cm(±15cm)。3.允许误差的倍视为粗差,粗差率不得大于检查数量的5%。附件30地籍图图面精度监理表78n坐标精度监理记录街坊号点号图上坐标检测坐标坐标较差位移=Δx2+Δy2Xyx′y′△x△y距离(间距)精度监理记录图幅号点名或点号图上间距(mm)检测间距(mm)较差Δ(mm)监理人员:检测日期:附件31数据处理监理表78n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项目名称监理情况备注1数据的属性符合规定一般不符合规定2数据套合符合规定一般不符合规定3数据接边符合规定一般不符合规定4输出成果符合规定一般不符合规定78n附件32最终成果监理表作业单位:监理员:编号:日期:年月日序号监理内容监理情况备注1成果抽查、评定报告已提交未提交2报告初审已形成未形成3成果清单齐全不齐全4成果装订良好较差5数据光盘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6成果保密情况良好较差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