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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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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二〇一五年一月十日1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1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局面稳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源长责任制管理规定》以及《中国大唐河南分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第三条本细则用于1\n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以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总源长,各重大危险源二级负责人为分源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厂公司、部门、专业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详见附表1),强化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和管理。第四条本细则所指重大危险源为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及根据我厂公司实际确定的厂控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除国家规定的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我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指:我公司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险源辨识、评估确认的重大危险源,以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重大人身、设备事故的隐患。第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及危害程度分为四级:一级:造成特、重大人员伤亡及系统破坏的灾难性事故;或作业现场极度危险,不能继续工作,必须予以果断措施并进行重点防范。二级:造成人员重大伤亡及系统严重损坏的事故;或作业现场高度危险,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三级:造成一般人员伤亡及系统损坏的事故;或作业现场比较危险,但应予以排除,可采取控制措施。\n四级:一般不会造成人员死亡(有可能轻伤)和系统损坏(可能降低系统性能);或作业现场稍有危险可以接受。第六条本细则适用于1所属各单位、部门、豫电公司所属重大危险源。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七条管理机构(一)一、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二、(二)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设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设备管理部。(三)重大危险源源长制管理小组重大危险源区域分源长管理清单序号重大危险源名称分源长姓名1锅炉20号柴油罐及油区35、6号炉内检修平台4升压站5主变压器\n6电缆夹层及沟道7汽轮机车间桥式起重机8锅炉房电梯9压力容器10储氢站11化学试验室12灰坝13汽轮机油系统14斗轮取料机15盛唐酒店16职工活动中心17景唐商场18通勤车辆备注:上述公司重大危险源均为集团公司四级重大危险源第八条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1..认真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国大唐河南分省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细则》等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政策、制度和标准,明确重大危险源监督和管理体系,完善责任制。2..确保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普查、评估、登记等日常监督管理所必需的资金投入。3..\n确保本单位重大危险可控在控,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人为责任事故和重大设备损坏事故。第九条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源长)的工作职责:1.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备案、核销。2.组织完善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及在线监测监控和事故预警系统(包括自动化控制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投用。3.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4.为重大危险源配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管理和操作人员,持续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使相关人员了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熟悉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措施。5.定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及时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运行和隐患治理所必需的安全投入。6.强化重大危险源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安全管控,落实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升级管理的要求,确保安全风险辨识到位、管控措施有效。\n7.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8.及时组织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风险可控。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源长)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政策、制度、标准。2..总工程师为我厂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副总源长),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和管理负直接责任,对厂长总经理(总源长)负责。3..建立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和监督组织机构,明确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安排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工作。4..及时组织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自查、评估工作,组织编写评估报告,对评估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组织编写整改计划和控制措施并落实。布置大修、技术改造工作时,同时布置相关重大危险源问题整改。5..组织编写管理细则、标准和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人员的学习和培训。6..每月审核批准重大危险源监督责任人的汇报(总结报告),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管理情况。\n7..组织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制订、启动,协调演练工作。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政策、制度。2..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为各单位、部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对所分管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所分管专业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对总工程师负责。3..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有组织责任。4..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人员的工作负有支持和指导责任。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政策、制度。2..按照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领导责任。3..负责重大危险源管理日常事务的整体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的有效运作。4..负责安排对外有关的联系与协调,对重大危险源管理一级监督负责人(总工程师)直接负责。\n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政策、制度。2..按照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落实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责任。3..负责重大危险源日常具体事务的管理,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的有效运作。4..负责对外有关的联系与协调工作,及时向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存在的重大问题。5..组织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问题整改计划。6..协调解决重大危险源管理中存在的问题。7..制定、修编重大危险源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8..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会议、相关培训,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成员(分源长)职责1..是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各自所辖重大危险源管理负监督责任,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检修管理,负责组织网络人员开展重大危险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对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负责。2..掌握并认真落实国家、地方和集团公司、分公司省公司\n关于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制度。负责组织本专业网络人员学习国家和上级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定期对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全面掌握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情况和安全状态,保证管辖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状态可控在控。3..在总工程师的组织协调下组织本专业网络人员开展本专业管辖的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自查、评估工作。落实本专业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评估报告,对评估、上级检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组织落实、验收,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负责制定防范措施并实施,各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4..编制本专业的重大危险源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5..重大危险源设施和设备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国家法律和标准发生变化时,及时组织对本专业管辖的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6..针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建立动态管理档案,每天了解重大危险源发生的异常、整改措施落实以及处理情况。7..每月27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月度报告,向总工程师汇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以及整改落实情况。8..\n监督管理相关点检人员、检修部门、运行部门分别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检修和运行管理责任。9..负责安排并督促点检人员、检修部门、运行部门编制并完善所管理重大危险源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细化检查周期、例行检查项目和标准和检查路线。10..安排检修及运行部门编写消防系统的检修、运行规程,将消防系统纳入正常的检修和运行管理。11..负责监督检查检修部门和运行部门及时完成所负责的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监控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并且及时汇报。12..安排并监督检修部门、运行部门针对每一项重大危险源建立动态检修管理档案、动态运行管理档案。13..负责将本专业评估报告、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并按照整改计划,按时完善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问题整改进行闭环。14..组织制订本单位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落实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5..及时如实汇报重大危险源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组织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负责落实。第三章普查、登记、评估和备案\n第十五条每年第一季度由总工程师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和备案工作,完善重大危险源台账。普查登记建档要求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危险有害因素分辨准确,格式按照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网络中的普查登记表进行。每年普查登记台账和建档工作完毕后,及时录入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网络。第十六条每年第一季度对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自评估工作。评估完毕编制《安全评估报告》,经审核批准上报分公司省公司和集团公司。《安全评估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和范围;。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主要危害因素:列出该重大危险源的有害因素;。3..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和方法;。4..描述清楚L、B2值中10分值各有多少个,一直到2分值,以此类推。5、.交待清楚L、E、C、B2值最大分值的原因。6、.根据L、E、C、B2值最大分值,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制定安全对策措施;。7..列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编制整改计划。8..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9..列出降低危险等级应采取的措施。\n《安全评估报告》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第十七条按照国家规定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或组织进行检验和评估的,如锅炉、电梯、行车等的定期检测,应由有资质的机构或组织检验评估,其检测周期、范围、要求按照规定进行。第十八条按照地方政府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工作。对普查出的危险源与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临界值进行对比后,将临界量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按照地方政府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并接受监督。第十九条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由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上报上级部门。第二十条对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各部门应及时上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并做好部门、班组的台帐记录,由管辖专业组织网络人员进行评估,编制评估报告,按照本细则及时逐级上报。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设备和设施,应及时予以注销。\n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1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细则》,健全和完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机构及其职责;。2.危险辨识与评价;。3.报警系统;。4.应急设备与设施;。5.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6.事故应急程序与行动方案;。7.保护措施程序;。8.事故后的恢复程序;。9.培训与演练。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要纳入工作计划安排。\n第二十四条各部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应报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备案,厂部公司有关防汛、防火、人身、地震等应急响应预案上报当地政府备案,有关电力行业专业性预案上报分公司省公司和集团公司。第五章管理与监控第二十五条公司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部门、专业三级管理,各级安全第一负责人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1.设备管理部各专业高级主管及豫电公司领导为管辖的重大危险源分源长,对所分管专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负责,监督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和检修技术管理。安监部对应专业高级主管对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行使安全监督职责,对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监督负责。2.检修和运行部门专业高级主管为重大危险源管理网络主要成员,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或检修负管理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专业重大危险源检修或运行台账。43.各主管专业或班组,负责所管辖的重大危险源的运行、检修维护、台帐记录等基础性工作。\n第二十六条重大危险源涉及的设备、设施、场所,都要列入我厂公司重点保卫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保卫科负责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完善保卫和防火标志,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在武装保卫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细则》、《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它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都要列入重大危险源监控的范畴。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1.灰坝的管理要严格执行集团公司《火力发电厂灰坝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做好坝体监测,保持坝前干滩,保持坝体护坡完整,定期巡视,确保灰坝安全,落实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n2.变电站和网控要按照电网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服从电网调度命令、做好继电保护装置的校验工作、落实防污闪的技术措施、落实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加强对配电设备的检修和维护,防止支持瓷瓶的闪络和断裂。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存在的缺陷。4.油库设计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的要求。油区范围内检修、运行作业严格执行《安规》要求,使用防爆电器,禁带任何火种,严禁使用无线通讯,作业时使用有色金属工具防止产生火花,保证油罐喷淋和泡沫消防系统良好工况。油罐定期检查进行防腐,燃油母管定期测量厚度。为防止大范围流域污染,油区管理严格执行排污制度,防止柴油流入主干河流。5.锅炉生产电梯、机房行车、斗轮机等必须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联系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单位做好定期检验工作,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n锅炉检修平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副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组织的验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使用,在炉膛架子上作业应使用安全带或安全绳。6.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化学试验室和环保试验室的危险化学品药剂的库存量。7.金相室应加强现有的放射源的管理,淘汰的放射性物质应移交当地公安或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在用放射性物质的保卫工作。相关人员要熟悉放射性物质的特性和防护知识,配备防护用品。8.化学试验室、环保试验室使用的有毒、爆炸、强腐蚀性药品,要落实双人、双锁、双帐的管理要求,严防丢失。试验室、环保室的设计符合国家规定。为防止大范围流域污染,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排污制度,防止有毒化学品污染主干河流。9.酸、碱接卸区及罐区应保持围堰完好。相关工作人员配备防酸、碱工作服及其它防护用品,现场设置紧急冲洗装置。第二十九条除生产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豫电公司管理的生活后勤、多种产业,也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统一监督管理,明确管理和监督人员,履行职责,确保安全。1.接送职工、学生的通勤大客车和博旅公司旅游客车的驾驶人员,必须指派或聘用合格的司机担任。车辆必须定期检验,严格执行车辆“三检”\n制度,确保车况良好。随车灭火、救生器材齐全有效,不得超员、超重,严格遵守道路安全的有关规定。2.酒店、商场场所的防火要严格按照《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安全知识、技能及应急预案的培训。3.加强生活用水的保卫工作,确保生活水系统密闭无常压开口。第三十条其它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危险源,在报厂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的同时,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防范措施,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应分级、分层管理,做到管理到岗、责任到人。第三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重大危险源管理办公室。附表:1.1重大危险源三级安全监督管理网络\n2.:危险化学品及临界量附表3:.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中国家重大危险源名录附表4:.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名录\n附表1\n\n附表一2危险化学品及临界量序号类别危险化学品名称和说明临界量(T)1爆炸品叠氮化钡0.52叠氮化铅0.53雷酸汞0.54三硝基苯甲醚55三硝基甲苯56硝化甘油17硝化纤维素108硝酸铵(含可燃物>0.2%)59易燃气体丁二烯510二甲醚5011甲烷,天然气5012氯乙烯5013氢514液化石油气(含丙烷、丁烷及其混合物)5015一甲胺516乙炔117乙烯5018毒性气体氨1019二氟化氧120二氧化氮121二氧化硫2022氟123光气0.324环氧乙烷10\n25甲醛(含量>90%)526磷化氢127硫化氢528氯化氢2029氯530煤气(CO,CO和H2、CH4的混合物等)2031砷化三氢(胂)1232锑化氢133硒化氢134溴甲烷1035易燃液体苯5036苯乙烯50037丙酮50038丙烯腈5039二硫化碳5040环己烷50041环氧丙烷1042甲苯50043甲醇50044汽油20045乙醇50046乙醚1047乙酸乙酯50048正己烷50049易于自燃的物质黄磷5050烷基铝151戊硼烷152遇水放出易燃电石100\n气体的物质53钾154钠1055氧化性物质发烟硫酸10056过氧化钾2057过氧化钠2058氯酸钾10059氯酸钠10060硝酸(发红烟的)2061硝酸(发红烟的除外,含硝酸>70%)10062硝酸铵(含可燃物≤0.2%)30063硝酸铵基化肥100064有机过氧化物过氧乙酸(含量≥60%)1065过氧化甲乙酮(含量≥60%)1066毒性物质丙酮合氰化氢2067丙烯醛2068氟化氢169环氧氯丙烷(3氯1,2环氧丙烷)2070环氧溴丙烷(表溴醇)2071甲苯二异氰酸酯10072氯化硫173氰化氢174三氧化硫7575烯丙胺2076溴2077乙撑亚胺2078异氰酸甲酯0.75备注:引用自《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n附表3: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中发电厂构成国家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类别名称及场所国家规定临界值1锅炉锅炉蒸汽锅炉压力大于2.5MPa且额定压力≥10t/h;热水锅炉额定出水温度大于等于120℃,且额定功率≥14MW2压力容器压力容器介质毒性为极度、高度或中毒危害的三类压力容器;易燃介质,最高工作压力≥0.1MP,且PV≥100MPa·m3的压力容器(群)3可燃液体汽油罐及加油站生产场所2t;贮存区20t#0柴油罐及油生产场所10t;贮存区100t乙醇生产场所2t;贮存区20t4可燃气体制氢站及罐区生产场所1t;贮存区10t石油气生产场所1t;贮存区10t乙炔生产场所1t;贮存区10t氨生产场所2t;贮存区20t5有毒危险品化学试验室剧毒品1kg氯罐及加氯间生产场所10t;贮存区25t放射源生产、医疗用等(钴60;铯137等)6民用爆破器材起爆器材1t(雷管、导报导爆管)工业炸药50t(铵梯炸药、乳化炸药)爆炸危险原材料250t(硝酸氨等)\n附表4:发电厂构成集团公司规定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类别名称及场所危害性质1大坝水电厂大坝可能造成下游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火电厂灰坝可能造成下游重大人身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2电气设备升压站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主变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较长时间停运3生产防火汽轮机油系统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机组较长时间停运电缆夹层及沟道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多台机组较长时间停运危险品仓库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4起重机械锅炉检修平台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客货两用电梯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斗轮堆取料机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汽(水)轮机车间桥式起重机械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可能影响生产机组较长时期运行大型施工机械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损坏5食堂压力容器热交换器存储燃料压力容器可能造成火灾和爆炸;热交换器、压力容器可能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6非生产防火招待所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礼堂俱乐部歌舞厅商场7交通安全通勤车辆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通勤船只\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