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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11.080
C5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27953—2020
代替
GB27953—2011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Generalrequirementsondisinfectantforinfectiousfocus
2020-04-09发布 2020-11-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按照
GB/T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
GB27953—2011《疫源地消毒剂卫生要求》。本标准与
GB27953—2011
相比,主要技
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
2
章);
———增加了“随时消毒”“终末消毒”等术语和定义(见第
3
章);
———增加了原料要求(见第
4
章);
———增加了杀灭病原微生物的范围(见
7.1.1.1、7.1.1.3、7.1.1.4、7.1.1.5、7.1.1.6);
———增加了经血传播传染病病原体和特殊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物的消毒剂选择要求(见
7.1.1.5、
7.1.1.6);
———将标签说明书要求和注意事项纳入第
8
章,修改了注意事项(见
8.1、8.2);
———删除 了 附 录
A,对 其 消 毒 剂 量 进 行 修 改、增 加 对 朊 病 毒 污 染 物 消 毒 处 理 方 法 后 纳 入 正 文
(见
7.2,2011
年版的附录
A);
———删除了生活饮用水、果蔬、手和皮肤消毒的内容(见
2011
年版的
5.2.3、5.2.4、5.2.6)。
本标 由中华 共 家 健康委 会提出并归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 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27953—2011。
Ⅰ
GB27953—2020
疫源地消毒剂通用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传染病疫源地消毒的消毒剂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签和说
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对传染病疫源地消毒或对有传染病病原体污染场所环境消毒的消毒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9193
疫源地消毒总则
WS/T367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
号)]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9
年版)[卫生部(卫监督发〔2009〕53
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疫源地
infectiousfocus
现在存在或曾经存在传染源的场所或传染源可能播散病原体的范围。
3.2
疫源地消毒
disinfectionforinfectiousfocus
对疫源地内污染的环境和物品的消毒。
注:包括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3.3
随时消毒
concurrentdisinfection
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
3.4
终末消毒
terminaldisinfection
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对疫源地进行的一次彻底消毒。
3.5
疫源地消毒剂
disinfectantforinfectiousfocus
疫源地消毒所使用的并能达到消毒要求的消毒剂。
4
原料要求
主要杀菌成分及辅料的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其中生产用水应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1
GB27953—2020
卫生规范》(2009
年版)的要求。
5
技术要求
5.1
消毒剂的有效成分含量应在标识值
±10%
范围内,在产品有效期内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不得超过
10%
且不得低于企业标准的下限值,pH
值应在标识中心值
±1.0
范围内。在使用范围中对金属腐蚀性
和重金属含量有限制要求的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
5.2
消毒剂的实验室杀灭微生物效果应达到《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要求,
并应满足杀灭传染病疫源地中目标微生物的要求。
5.3
现场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后,自然菌和目标微生物应符合
GB19193
的评价要求。
5.4
消毒剂的毒理学安全性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国家标准及相关规定。采取有效防
护措施后,对使用者的健康不得产生危害。
6
检验方法
6.1
理化指标
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
6.2
杀灭微生物效果
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传染病目标微生物的检测方法参
照相关标准或检测技术规范。
6.3
毒理学检验
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方法检测。
7
使用方法
7.1
常用消毒剂的选择
7.1.1
根据污染病原体的种类与抗力确定常用的消毒剂
7.1.1.1
朊病毒污染物:选择含氯消毒剂或氢氧化钠,配合压力蒸汽灭菌方法。
7.1.1.2
芽孢污染物(如炭疽杆菌芽孢、破伤风杆菌芽孢污染物等):选择含氯类、过氧化物类、含溴类和
甲醛等消毒剂。
7.1.1.3
分枝杆菌(如结核分枝杆菌、麻风分枝杆菌)、亲水病毒(如脊髓灰质炎病毒、诺如病毒、腺病毒、
轮状病毒、甲型肝炎病毒、戊型肝炎病毒及引起手足口病病原体)、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等病原体的
污染物:选择含氯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醛类和含碘类等消毒剂。
7.1.1.4
细菌繁殖体(如霍乱弧菌、痢疾杆菌、白喉棒状杆菌、伤寒沙门菌和副伤寒沙门菌、布鲁氏杆菌、
淋病奈瑟菌等)、亲脂病毒(如流感病毒、麻疹病毒、汉坦病毒等)及螺旋体等病原体的污染物:选择含氯
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醛类、含碘类、醇类、胍类、季铵盐类等消毒剂。
7.1.1.5
一些易受到有机物影响且引发严重疾病的病原体(如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丁型肝炎
病毒、人类免疫缺陷病毒等)的污染物,宜选用高水平消毒剂,如含氯类、含溴类、过氧化物类等消毒剂。
7.1.1.6
特殊传染病病原体(如
SARS-
冠状病毒、MERS-
冠状病毒、埃博拉病毒、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
H7N9
禽流感病毒、鼠疫耶尔森菌和狂犬病病毒等病原体)的污染物,按照国家制定的相应指南进行。
2
GB27953—2020
7.1.1.7
未查明病原体的污染物,按照
7.1.1.2
确定适用的消毒剂。
7.1.2
根据病原体污染的消毒对象确定的常用消毒剂
7.1.2.1
常用的物体表面消毒剂:含氯类、含溴类和过氧化物类消毒剂等。
7.1.2.2
常用的空气消毒剂: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乙酸、二氧化氯、过氧化氢、臭氧等)。
7.1.2.3
常用的污水消毒剂:含氯类、含溴类和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7.1.2.4
常用的餐饮具消毒剂:含氯类、含溴类和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7.1.2.5
常用的排泄物、分泌物及尸体消毒剂:含氯类和过氧化物类消毒剂。
7.1.3
根据环境保护要求确定的常用消毒剂
在确保消毒效果的情况下,推荐选择过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化氢、过氧乙酸、二氧化氯)、季铵盐
类消毒剂等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消毒产品。
7.2
常用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7.2.1
朊病毒所使用的消毒剂的消毒方法
按照
GB19193
和
WS/T367
规定的方法。
7.2.2
含氯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含氯消毒剂的使用方法见表
1。
表 1
含氯消毒剂的适用对象、剂量及使用方法
消毒
对象
芽孢污染物 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环境
表面
擦拭
浸泡
喷洒
10000mg/L~15000mg/L
有 效 氯,作 用
2 h,用 量
100mL/m
2
~300mL/m
2
擦拭
浸泡
喷洒
1000 mg/L~2000 mg/L
有 效 氯,作 用
1 h,用 量
100mL/m
2
~300mL/m
2
擦拭
浸泡
喷洒
500 mg/L~1000 mg/L
有 效 氯,作 用
1 h,用 量
100mL/m
2
~300mL/m
2
餐饮具 浸泡 5000 mg/L~10000 mg/L
有效氯作用
1h
浸泡 1000 mg/L~2000 mg/L
有效氯作用
0.5h
浸泡 250 mg/L~500 mg/L
有
效氯作用
0.5h
排泄
物、分
泌物
浸泡
稀薄排泄物、呕吐物:1L
加
漂白粉
50g
或
20000mg/L
有效氯 消 毒 剂 溶 液
2L,搅
匀放置
6h。
成 型 粪 便:50000 mg/L
有
效氯 消 毒 剂 溶 液
2
份 加 于
1
份 粪 便 中,混 匀 后,作 用
6h。
尿 液:每
1 L
加 入 漂 白 粉
5g
或 次 氯 酸 钙
1.5 g
或
10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
溶液
100mL
混匀放置
6h
浸泡
稀薄 的 排 泄 物、呕 吐 物:1L
加 漂 白 粉
50 g
或
20 000
mg/L
有效氯含氯消毒 剂 溶
液
2L,搅匀放置
2h。
成 型 粪 便:50000 mg/L
有
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
2
份加
于
1
份粪便中,混匀后,作用
2h。
尿 液:每
1 L
加 入 漂 白 粉
5g
或 次 氯 酸 钙
1.5 g
或
1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
毒剂溶液
100 mL
混匀放置
2h
浸泡
稀薄排 泄 物、呕 吐 物:2L
加漂 白 粉
50g
或
20000
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 毒 剂
溶液
2L,搅匀放置
2h。
成 型 粪 便:50000 mg/L
有效氯消毒剂溶液
2
份加
于
1
份粪便中,混匀后,作
用
2h。
尿液:每
2L
加 入 漂 白 粉
5g
或次 氯 酸 钙
1.5g
或
10000mg/L
有效氯 消 毒
剂溶液
100 mL
混匀放置
2h
3
GB27953—2020
表 1(续)
消毒
对象
芽孢污染物 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尸体 铺垫
喷洒
前 处 理:用 有 效 氯
20000
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 的 纱
布堵住 开 放 口,用 纱 布 包 裹
全身再 用 上 述 消 毒 液 喷 湿。
尽快火化。
埋葬尸 体 的 消 毒 处 理:两 侧
及底部用消毒剂干粉喷洒厚
达
3cm~5cm
漂白粉,棺外
底部铺垫厚
3cm~5cm
漂
白粉
铺垫
喷洒
前 处 理:用 有 效 氯
10000
mg/L
含氯消毒液浸泡 的 纱
布堵住 开 放 口,用 纱 布 包 裹
全身再 用 上 述 消 毒 液 喷 湿。
尽快火化。
埋葬尸 体 的 消 毒 处 理:两 侧
及底部用消毒剂干粉喷洒厚
达
3cm~5cm
漂白粉,棺外
底部铺垫厚
3cm~5cm
漂
白粉
铺垫
喷洒
前 处 理:用 有 效 氯
5000
mg/L
含氯 消 毒 液 浸 泡 的
纱布堵 住 开 放 口,用 纱 布
包裹全身再用上述消毒液
喷湿。尽快火化。
埋葬尸 体 的 消 毒 处 理:尸
体两侧及底部用消毒剂干
粉喷洒 厚 达
3cm~5cm漂白粉,棺 外 底 部 铺 垫 厚
3cm~5cm
漂白粉
污水 投加
疫点 污 水:10 L
污 水 加 入
5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
毒剂溶液
400mL,或加漂白
粉
80g,作用
4h~6h,余氯
不低于
100mg/L。
疫区污水:有效氯
1000mg/L~
1500mg/L,作用
4h~6h,
余氯不低于
10mg/L
投加
疫点 污 水:10 L
污 水 加 入
50000mg/L
有效氯含氯消
毒剂溶液
200mL,或加漂白
粉
40g,作用
1h~2h,余氯
不低于
10mg/L。
疫区污水:有效氯
500mg/L~
1000mg/L,作用
1h~2h,
余氯应大于
6.5mg/L
投加
疫点污水:10L
污水 加 入
20000mg/L
有 效 氯 含 氯
消毒剂溶液
100mL,或加
漂白粉
8g,作用
1h,余氯
为
4mg/L~6mg/L。
疫区污水:有效氯
80mg/L~
100mg/L,作用
1h~2h,
余氯应大于
6.5mg/L
衣物 浸泡 有效氯
3000 mg/L
的 含 氯
消毒剂溶液作用
2h
浸泡 有效氯
2000 mg/L
的 含 氯
消毒剂溶液作用
1h~2h
浸泡
有 效 氯
1 000 mg/L ~
2000mg/L
的 含 氯 消 毒
剂溶液作用
1h
病人
剩余
食物
浸泡 50000 mg/L
有效氯的含氯
消毒剂溶 液 或
20%
漂 白 粉
乳剂浸泡消毒
6h
浸泡 50000 mg/L
有效氯含氯消
毒剂溶液 或
20%
漂 白 粉 乳
剂浸泡消毒
2h
浸泡
有效氯
50000mg/L
的含
氯消 毒 剂 溶 液 或
20%
漂
白粉乳剂浸泡消毒
2h
7.2.3
过氧化物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过氧化物消毒剂的使用方法见表
2。
表 2
过氧化物消毒剂适用对象、剂量及使用方法
消毒
对象
芽孢污染物 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环境
表面
擦拭
浸泡
喷洒
10000 mg/L
过氧乙酸作用
2 h,用 量
100 mL/m
2
~
300mL/m
2。或
60000mg/L过 氧 化 氢 作 用
2 h。 或
2000mg/L
二 氧 化 氯 作 用
2h
擦拭
浸泡
喷洒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用 量
100 mL/m
2
~
300mL/m
2。或
30000mg/L过 氧 化 氢 作 用
1 h。 或
500mg/L~1000 mg/L
二
氧化氯作用
1h
擦拭
浸泡
喷洒
泥 土 地 面 墙 面 用
5 000
mg/L
过氧乙酸,非泥土地
面用
2000 mg/L
过 氧 乙
酸喷洒,用量
100mL/m
2
~
300mL/m
2。擦 拭、浸 泡
消毒作 用
1h。或
30000
mg/L
过氧化 氢 作 用
1h。
或
500mg/L
二 氧 化 氯 作
用
0.5h
4
GB27953—2020
表 2(续)
消毒
对象
芽孢污染物 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环境
表面
气溶
胶喷
雾
20000 mg/L
过氧乙酸作用
1h~2h,用量
8mL/m
3
气溶
胶喷
雾
20000 mg/L
过氧乙酸作用
1h,用量
8mL/m
3
气溶
胶喷
雾
20000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用量
8mL/m
3
熏蒸
150000 mg/L
过 氧 乙 酸 加
热蒸 发,用 量 按
20 mL/m
3
(3 g/m
3 )计 算,熏 蒸 作 用
1h~2h
熏蒸
150000 mg/L
过 氧 乙 酸 加
热 蒸 发,用 量 按
7 mL/m
3
(1g/m
3)计 算,熏 蒸 作 用
1h~2h
熏蒸
150000mg/L
过氧乙酸加
热蒸 发,用 量 按
7 mL/m
3
(1g/m
3 )计 算,熏 蒸 作 用
1h~2h
空气
熏蒸
150000 mg/L
过 氧 乙 酸 加
热蒸 发,用 量 按
20 mL/m
3
(3g/m
3)计算,熏蒸作用
2h
熏蒸
150000 mg/L
过 氧 乙 酸 加
热 蒸 发,用 量 按
7 mL/m
3
(1g/m
3)计 算,熏 蒸 作 用
1h~2h
熏蒸
150000mg/L
过氧乙酸加
热蒸 发,用 量 按
7 mL/m
3
(1g/m
3)计 算,熏 蒸 作 用
1h
气溶
胶喷
雾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2h,用 量
20 mL/m
3。 或
60000mg/L
过氧化氢作用
2h,用量
20mL/m
3
气溶
胶喷
雾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用 量
20 mL/m
3。 或
30000mg/L
过氧化氢作用
2h,用量
20mL/m
3
气溶
胶喷
雾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用 量
20 mL/m
3。
或
30000mg/L
过氧化氢
作用
1h,用量
20mL/m
3
餐(饮)
具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2h。或
2000mg/L
二氧化
氯作用
2h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或
500 mg/L~1000
mg/L
二氧化氯作用
1h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0.5h。或
500mg/L
二
氧化氯作用
0.5h
排泄物
分泌物
浸泡 20000 mg/L
过 氧 乙 酸,与
被消毒物搅拌均匀,作用
6h
浸泡 20000 mg/L
过 氧 乙 酸,与
被消毒物搅拌均匀,作用
2h
浸泡
20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与被消 毒 物 搅 拌 均 匀,作
用
1h
尸体
喷洒
浸泡
口、鼻、耳、肛门、阴道要用 浸
过
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
的棉球堵塞,再用
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
密包裹,尽快 火 化。如 土 葬,
尸体周围和棺底处理参照含
氯消毒剂
喷洒
浸泡
口、鼻、耳、肛门、阴道要用 浸
过
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
的棉球堵塞,再用
5000mg/L
过氧乙酸溶液浸湿的布单严
密包裹,尽快 火 化。如 土 葬,
尸体周围和棺底处理参照含
氯消毒剂
喷洒
浸泡
口、鼻、耳、肛门、阴道要用
浸过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溶液 的 棉 球 堵 塞,再 用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溶
液浸 湿 的 布 单 严 密 包 裹,
尽快 火 化。如 土 葬,尸 体
周围和棺底处理参照含氯
消毒剂
织物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2h。或
5000mg/L
二氧化
氯作用
2h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1h。或
2000mg/L
二氧化
氯作用
1h
浸泡
5000 mg/L
过 氧 乙 酸 作
用
0.5h。或
500mg/L
二
氧化氯作用
0.5h
7.2.4
含溴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含溴消毒剂的使用方法见表
3。
5
GB27953—2020
表 3
含溴消毒剂的适用对象、剂量及使用方法
消毒
对象
芽孢污染物 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 细菌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使用
方法
剂量
环境
表面
擦拭
浸泡
喷洒
有效溴
5000mg/L~10000
mg/L
的二溴海因溶液 或 有
效卤素
5000mg/L~10000
mg/L
的溴氯海因溶液 作 用
6h
擦拭
浸泡
喷洒
有效溴
1000 mg/L~2000
mg/L
的二溴海因溶液 或 有
效卤素
1000 mg/L~2000
mg/L
的溴氯海因溶液 作 用
1h,用 量
100 mL/m
2
~300
mL/m
2
擦拭
浸泡
喷洒
有效溴
500 mg/L~1000
mg/L
的二 溴 海 因 溶 液 或
有 效 卤 素
500 mg/L ~
1000mg/L
的 溴 氯 海 因
溶液 作 用
1 h,用 量
100
mL/m
2
~300mL/m
2
餐饮具 浸泡
有效溴
5000mg/L~10000
mg/L
的二溴海因溶液 或 有
效卤素
5000mg/L~10000
mg/L
的溴氯海因溶液 作 用
6h
浸泡
有效溴
1000 mg/L~2000
mg/L
的二溴海因溶液 或 有
效卤素
1000 mg/L~2000
mg/L
的溴氯海因溶液 作 用
6h
浸泡
有 效 溴
250 mg/L~500
mg/L
的二 溴 海 因 溶 液 或
有效卤素
250 mg/L~500
mg/L
的溴 氯 海 因 溶 液 作
用
0.5h
污水 投加
疫点 污 水:10 L
污 水 加 入
50000 mg/L
有效溴的二溴
海因溶液或
50000mg/L
有
效卤素的溴氯海因溶液
400
mL
作用
4h~6h。
疫区 污 水:按 有 效 溴
1000
mg/L~2000 mg/L
投加二
溴海因,或按有效卤素
1000
mg/L~2000 mg/L
投加溴
氯海因,作用
6h
投加
疫点 污 水:10 L
污 水 加 入
50000 mg/L
有效溴的二溴
海因溶液或
50000mg/L
有
效卤素的溴氯海因溶液
200
mL
作用
1h~2h。
疫 区 污 水:按 有 效 溴
500
mg/L~1000 mg/L
投加二
溴海 因,或 按 有 效 卤 素
500
mg/L~1000 mg/L
投加溴
氯海因,作用
1h~2h
投加
疫点污水:10L
污水 加 入
20000mg/L
有 效 溴 的 二
溴海因溶液或
20000mg/L
有效卤素的溴氯海因溶液
100mL
作用
1h。
疫 区 污 水:按 有 效 溴
100
mg/L
投 加 二 溴 海 因,或
按有 效 卤 素
500 mg/L~
1000mg/L
投 加 溴 氯 海
因,作用
1h~2h
织物 浸泡
有效溴
2000 mg/L
的 二 溴
海因溶 液 或 有 效 卤 素
2000
mg/L
的 溴 氯 海 因 溶 液,作
用
2h
浸泡
有效溴
1000 mg/L
的 二 溴
海因溶 液 或 有 效 卤 素
1000
mg/L
的 溴 氯 海 因 溶 液,作
用
2h
浸泡
有效溴
500 mg/L
的 二 溴
海因溶 液 或 有 效 卤 素
500
mg/L
的 溴 氯 海 因 溶 液,
作用
0.5h
7.2.5
季铵盐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季铵盐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
擦拭、浸泡、冲洗的使用剂量为
400mg/L~1200mg/L,作用
5min~20min;喷雾的使用剂量为
1000mg/L~2000mg/L,作用时间为
10min~20min。
7.2.6
胍类消毒剂的使用方法
胍类消毒剂可用于细菌繁殖体污染的物体表面的消毒处理。
擦拭或浸泡消毒的使用剂量为
2000mg/L~45000mg/L,作用时间应大于或等于
10min。
7.2.7
甲醛熏蒸的使用方法
7.2.7.1
概述
甲醛熏蒸消毒方法可用于被污染设施和大型设备的消毒处理。
6
GB27953—2020
7.2.7.2
加热熏蒸法
7.2.7.2.1
适用于细菌芽孢、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的熏蒸消毒处理:在温度
≥18 ℃,相对湿度
≥
70%,密闭的条件下,用量为
25mL/m
3
~50mL/m
3 的甲醛,加热熏蒸
12h~24h。
7.2.7.2.2
适用于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的熏蒸消毒处理:在温度
≥18 ℃,相对湿度
≥70%
的条件
下,用量为
12.5mL/m
3
~25mL/m
3 的甲醛,加热熏蒸
12h~24h。
7.2.7.3
化学熏蒸法
适用于细菌芽孢、分枝杆菌及亲水病毒污染物、繁殖体及亲脂病毒污染物的熏蒸消毒处理:在温
度
≥18℃,相对湿度
≥70%,密闭的条件下,40mL/m
3 的甲醛与
30g/m
3 的高锰酸钾混合,熏蒸
12h~
24h。
8
标签和说明书
8.1
标签和说明书要求
按消毒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执行,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
8.2
注意事项
8.2.1
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了解有效成分及含量、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产品有效期和注意
事项。
8.2.2
应采取措施防止消毒剂对使用者的损伤,如甲醛熏蒸消毒应做好呼吸道和皮肤防护,消毒后应
充分开窗通风。进入疫源地消毒的人员应有相应级别的个人生物防护措施。对不明原因的传染病,应
采取最高级别的防护措施。
8.2.3
应熟悉消毒剂消毒效果的影响因素,消毒剂量应充分考虑消毒现场的环境和消毒对象的物理化
学因素,确保消毒剂的使用效果。如对朊病毒传染性材料、复用工具和其他材料,在消毒前应保持湿润。
8.2.4
消毒剂的选择应兼顾对环境污染较轻、对消毒对象损害较小、且能保证消毒效果三个因素。
8.2.5
应选择 理化性质稳定的消毒剂作为储备用消毒剂,稳定性较差 和 稀 释 使 用 的 消 毒 剂 宜 现 用
现配。
8.2.6
季铵盐类消毒剂、胍类消毒剂不得与肥皂或其他阴离子洗涤剂合用,也不得与含碘消毒剂或过
氧化物类消毒剂(如过氧化氢)、高锰酸钾、磺胺粉等同用。
8.2.7
消毒剂的规格和包装宜便于现场消毒的应用。
8.2.8
对易燃、易爆、易挥发、易腐蚀的消毒剂应采取防燃、防爆、防挥发和防腐蚀措施。
GB2795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