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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14 发布

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前消防安全及注意事项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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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作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商户装修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二、装修管控的技术标准 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突发火情事故的处理 四、其它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五、施工单位人员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一、商户装修期间消防安全管控措施 1、商户进场装修前应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变更的消防系统设计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报当地主管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责任自负,安全监管 2、烟火管理 禁止人员在装修现场吸烟。 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大功率电器及燃气等进行烧水、做饭等。 3、配备灭火器材 装修商户须每50平方米配备2具灭火器(4Kg-ABC类干粉灭火器)。 不具备消防水源的情况下,配备临时取水点。 4、施工用电的管理 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 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头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 搬迁或移动设备必须断电后进行。 4、施工用电的管理 禁止私接乱搭电线,拉接临时电线或使用电热工具必须经工程部批准。拉接临时线要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要求严禁出现如:插头、插座不配套的、无插头裸插等现象。 电线、电缆禁止泡水,应架空敷设,穿过金属管道应采用保护措施。 每天检查施工用电情况,并于每日施工结束后关闭电源。 5、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严格控制稀料、汽油、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如有需要必须经物管部批准并由商户指定专人保管。当天施工使用剩余的易燃易爆品不得在施工现场内存放。 施工现场刨花等易燃易爆垃圾应及时清除。 6、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作业中容易产生火花的施工作业。 如电焊,切割,打磨等。 动火作业必须到商管物管部办理动火证,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动火作业。 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 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施工现场禁止存放氧气瓶、乙炔瓶,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6、动火作业管理 配置灭火器2具,有监火人,3米内危险物料清除干净,如有孔洞必须采用措施进行封堵后方可动火。 动火作业时严禁油漆作业及其他易挥发材料作业。 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二、装修管控的技术标准 1、防火单元 室内步行街内单个商铺的建筑面积应根据前期火灾荷载进行确定,根据消防支队的要求,结合集团的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书店 不大于200m 2 2 )其它商铺 不大于 300m2 超过一个防火单元的商铺应设置防火卷帘进行分隔,耐火极限不得低于 2 小时。 1、防火单元 当沿街商铺的面积超过2000m 2 时,每2000m 2 之间的相邻店铺应设置防火墙进行分隔,墙两侧门窗洞口的间距不小于2m,且采用实体隔墙。 商铺之间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墙体进行分隔。 商铺与步行街走道采用防火玻璃进行分隔,并设置快速响应喷头进行保护。 餐饮店铺使用燃气等明火的厨房区与就餐区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小于2小时的墙体与乙级防火门进行分隔。 2、安全疏散 1)安全出口 超过60m 2 的房间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每个出口的宽度不小于0.90m,安全出口的总宽度,应按每100人不小于1m计算。 餐饮面积折算人数:大厅人均使用面积为1.3m 2 ,包间人均使用面积为2m 2 。 2)疏散距离 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2、安全疏散 3)疏散指示标志 安全出口标志宜设置在出口的顶部,不得高于出口0.8米。 指示标志宜设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1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 疏散指示标志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3、装修材料 装修 部位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俱 窗帘 其他装饰材料 商铺 A B1 A A B1 B1 B2 备注 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可作为A级材料使用。 A 级不燃材料 :大理石、石膏板、钢铁、铝、铜合金等 B1 级难燃材料 :纸面、纤维石膏板、难燃胶合板等 B2 级可燃材料 :各类天然木材、经阻燃处理的其他织物、木制品等 B3 级易燃材料 :纺织品、化纤等。 4、其他要求 1)厨房应选用 感温 探测器,燃气厨房应安装 可燃气体探测器 。 2)装修不得影响火灾探测器、喷头、排烟口等消防设施的使用功能。 3)防火阀、排烟防火阀、管道阀门等应设置50×50cm的 检修孔 。 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突发火情事故的处理 1、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MFZ/ABC4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灭火器使用方法 1 2 3 4 灭火毯 2、消火栓使用方法 3、火灾报警注意事项 起火单位、地点 起火物 人员被困情况 报警人姓名、电话 安排人员引导消防车 4、逃生自救的方法 1) 火灾袭来时要迅速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2) 平时要多了解掌握火灾逃生的基本方法,熟悉几条逃生路线。 3)受到火势威胁时,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物、被褥等向安全出口方向冲出去。 4) 穿过浓烟逃生时,要尽量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5) 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6) 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方向逃生。 7)室外着火,门已发烫时,千万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要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窗,并泼水降温。 8) 若所有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呼叫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9)不要盲目跳楼,可利用疏散楼梯、阳台、排水管等逃生,或把床单、被套撕成条状连成绳索,紧栓在窗框、铁栏杆等固定物上,顺绳滑下,或下到未着火的楼层脱离险境。 4、逃生自救的方法 5、突发火情事故处理 1)及时向商管员报告,由商管员向上级汇报,决定是否向消防队报警;如火情较大也可以直接向消防队报警。 2)就近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先控制,后消灭,等待增援力量。 3)接到疏散撤离的命令,迅速有序地从临时安全通道撤离。 四、其它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并穿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现场人员必需配带商管公司核发的《施工人员出入证》; 3)按照指定入口进出广场,未经许可不得乘坐客用电梯; 4)不得使用污言秽语或做出其他可能影响到商业经营的行为; 5)用指定临时卫生间,不得随地大小便; 四、其它安全、卫生注意事项 6)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广场公共区域电、水及操作设施;不得用异物支挡电梯门、消防门,随意占用公共区域并堆放物料; 7)未经许可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8)不得向窗外抛掷任何物品; 9)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寻衅滋事等; 10)施工单位严禁带领收废品人员进入施工楼层。 施工人员管理规定 1.商户及其承包商、所有施工人员或任何第三者禁止在施工现场内赌博、酗酒、闲 荡、制造扰乱(如高声喊叫、语言粗俗、胡闹或其它形式的骚扰); 2.施工现场严禁住宿; 3.严禁施工人员贩卖物品; 4.不得携带危险性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5.施工人员不能在公共区域或装修场地内吸烟、烹饪,随地大小便;我公司将指定施工人员可使用的厕所; 6.严禁在营业时间内喷漆,所有家具必须在工厂装配及喷漆; 7.严禁在卫生间、地下室等部位洗澡或洗涤衣物; 8.未经我公司允许严禁擅自占用其它区域作为加工区或仓库之用; 9.严禁使用含有任何石棉或其他有毒成分的建筑材料; 10.施工人员凭证出入施工现场; 11.严禁在没有配备有效灭火器具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在动火之前必须到物业部申请《动火证》; 12.严禁未经许可的工地焊接;焊接之前要出 示操作人合格的焊工证及由我公司物业部所提供的动火证明。 一级违反行为 处以100元人民币罚款(不包括赔偿费) △不佩带施工出入证、现场不张贴或未按要求张贴施工许可证的 △非正常使用公用设施,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 △施工现场敞胸、光背、赤足的 △在广场步行街内大声喧哗,在非施工区域无故停留 △使用非指定的卫生间 △破坏公共区域卫生 △在工作时间在施工区域闲逛 △运输物料造成遗洒 二级违反行为 处以200元罚款(不包括赔偿费) △施工垃圾及施工材料未在卸货区堆放而放在施工现场 △施工垃圾未按要求堆放在指定垃圾点 △随地大小便、聚众赌博 △现场吸烟(包括现场发现烟蒂),按每烟蒂处罚 △未经许可在大厦内留宿、做饭 △损坏公共设备、设施 △未办理施工出入证、使用假证、使用他人证件 △承建多处装修只办一次出入证的 △从楼上或从下水道抛弃废弃物品 △更改线路不套管将导线直接埋入抹灰层△当日施工结束后,未关闭总电源或照明电源 △不服从太仓万达广场管理有限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级违反行为 处以500元罚款(不包括赔偿费) △各工种(电工、焊工)未按要求持证上岗作业 △使用不合格电动工具、使用老化、破损、裸露电源线 △电源线不使用插头,直接插入电源插座 △不按规定时间使用有噪音工具及进行有异味工种作业 △未按规定堆放装修材料、装修垃圾 △违反环境保护条款 △未经许可进行明火作业 △未按要求种类、数量配备灭火器或使用过期灭火器 △故意损坏公共设施、设备 △未遵守重点工种防火要求 △在申请装修区域外张贴广告宣传品 △未经书面许可更改商铺内空调、消防等设施 四级违反行为 处以5000元人民币罚款 (不包括赔偿费) △施工单位违反装修管理规定引发事故、灾害,给其它业主或本商业广场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 △施工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造成大厦消防系统、保安技防系统故障、停用、瘫痪的 △施工单位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三级违规行为,即第三次出现三级违规行为,罚款额度为5000元人民币 办理出入证时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持工程部发放的《装修许可证》和财务部开具的相关收费收据到物业部办理装修出入证。 2.项目负责人提供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交于物管办证人员。 3.物管办证人员核实对方提供的《装修许可证》、财务收费发票、身份证、照片及铺位号相符的情况下在一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动火作业审批管理 1.凡在管辖区域内的任何部位需动火作业的必须办理动火申请手续。 2.承担施工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动火作业前到物业部填报《动火作业申请表》,详细说明动火的事由、动火部位、起止时间、范围、采取防范措施,消防主管和物业经理对《动火作业申请表》进行审批。 3.施工单位领取动火许可证后,方可动火。 4.动火作业现场,施工单位需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安全,施工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从业资格证书,遵守动火作业安全规定,动火前要清理现场,周围无易燃品,配有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 5.用电焊机作业的焊机地线不得接在易燃易爆的设备或管道上。 6.在动火作业的过程中,发生事故时,必须马上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监控中心。 7.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监督,施工人员须将《动火作业申请表》明示以备检查。 谢谢大家! 消防安全人人抓,火灾预防靠大家 祝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