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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5-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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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 料石砌筑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1、依据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01(2002 年局部修订)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2000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石料: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格的规定,应有出厂合格证。
2.1.2 砂:宜用粗、中砂。用 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小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10%;等于或
大于 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 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
2.1.3 水泥:一般采用 325 号脑筋渣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入复试单。如出厂日期超
过三个月,应按复验结果使用。
2.1.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2.1.5 其它材料:拉结筋,预埋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2.1.6 主要机具:应备有搅拌机、筛子、铁锹、小手锤、大铲、托线板、线坠、水平尺、钢卷尺、小白线、
半截大桶、扫帚、工具袋、手推车、皮数杆等。
2.2 作业条件:
2.2.1 基础、垫层已施工完毕,并已办完隐检手续。
2.2.2 基础、垫层表面已弹好轴线及墙身线,立好皮数杆,其间距约 15mm 为宜。转角处应设皮数杆,皮
数杆上应注明砌筑皮数及砌筑高度等。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 料石砌筑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2.2.3 砌筑前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 20mm
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不得用砂浆掺石子代替。
2.2.4 砂浆配合比由试验室确定,计量设备经检验,砂浆试模已经备好。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3.2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颜色进
行试排、撂底,确定组砌方法。
3.3 砂浆拌制:
3.3.1 砂浆配合比应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在±2%以内。
3.3.2 宜采用机械搅拌,投料顺序为砂子→水泥→掺合料→水。搅拌时间不少于 90s。
3.3.3 应随拌随用,拌制后应在 3h 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 30℃,应在 2h 内用完,严禁用过夜砂浆。
3.3.4 砂浆试块:基础按一个楼层或 250m3 砌体每台搅拌机做一组试块(每组 6 块),如材料配合比有变
更时,还应做试块。
3.4 料石砌筑:
3.4.1 组砌方法应正确,料石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料石基础第一皮应用丁砌。坐浆砌筑,踏步
形基础,上级料石应压下级料石至少三分之一。
3.4.2 料石砌体水平灰缝厚度,应按料石种类确定,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 5mm;半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作业准备 砌料石试排撂底
砂浆搅拌
验评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 料石砌筑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10mm;粗料石砌体不宜大于 20mm。
3.4.3 料石墙长度超过设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料石墙分段砌筑时,其砌筑高低差不得超
过 1.2m。
3.5 冬雨期施工:
3.5.1 当预计连续 10d 内日平均气温低于 5℃或当日最低气温低于-3℃时,即进入冬期施工。
3.5.2 冬期施工宜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按冬施方案并对水、砂进行加热,砂浆使用时的温度应在+5℃以
上。
3.5.3 雨季施工应防止雨水冲刷墙体、下班收工时应覆盖砌体上表面,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 1.2m。
4 质量标准
石砌体工程质量检验标准
项 序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 验 方 法
主
控
项
目
1 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MU 检查石材和试块强度试验报告(同
一产地的石材抽查一组)2 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M
3 砂浆饱满度 ≥80% 观察(每步架不少于 1 处)
4 轴线位移 第 7.2.3 条 经纬仪、吊线及尺量检查
5 垂直度每层 第 7.2.3 条 经纬仪、吊线及尺量检查
—
般
项
目
1 顶面标高 第 7.3.1 条 水准仪、拉线及尺量检查
2 砌体厚度 第 7.3.1 条 尺量检查
3 表面平整度 第 7.3.1 条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细石料)
2m 线和尺量检查(其它)
4 灰缝平直度 第 7.3.1 条 拉 lOm 线和尺量检查
5 组砌形式 第 7.3.2 条 观察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
技术交底记录
年 10 月 15 日 施管表 5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 主体结构
分项工程名称 料石砌筑 施工单位
交底内容:
5、成品保护
5.1 料石墙砌筑完后,未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5.2 砌体中埋没的构造筋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踩倒弯折。
5.3 细料石墙、柱、垛、应用木板、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楞角或污染。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砂浆强度不稳定:材料计量要准确,搅拌时间要达到规定的要求。试块的制作、养护、试压要符合规
定。
6.2 水平灰缝不平:皮数杆应立牢固,标高一致,砌筑时小线要拉紧,穿平墙面,砌筑跟线。
6.3 料石质量不符合要求:对进场的料石品种、规格、颜色验收时要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时拒收,不用。
6.4 勾缝粗糙:应叨灰操作,灰缝深度一致,横竖缝交接平整,表面洁净。
7、质量记录
7.1 材料(料石、水泥、砂等)的出厂合格证及复试报告。
7.2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7.3 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7.4 隐检、预检记录。
7.5 冬期施工记录。
7.6 设计变更及洽商记录。
7.7 其它技术资料。
交底单位 接收单位
交 底 人 接 收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