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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2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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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室范文之教职工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浦江县推进“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竞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竞聘对象
竞聘学校上一聘期聘用的教职工。
四、竞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组织安排,能胜任岗位职责;
3.专任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新上岗还没教师资格证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4.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五、下列人员不能参加聘任: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党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提任期未满的;
3.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应认定为不能聘任情况的。
六、竞聘模式
竞聘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按学校竞聘、集团或年段内竞聘和县内竞聘三轮竞聘模式开展。
七、竞聘程序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学校成立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适岗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指定、校长提名教职工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领导小组一般5-7人,校长指定人数不得高于教职工民主推荐人数。名单在校内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三)制定方案
学校或集团按照核定的编制数和岗位数,制定适岗竞聘工作方案,结合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方案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充分讨论酝酿并通过学校或集团行政办公会后向全体教职工宣布,公示后报县教育局审核备案。
(四)组织竞聘
1.学校竞聘
学校择优聘用本校上期聘用教师,同时必须设置一定比例的岗位用于流动教师跨校竞聘。
(1)竞聘对象:学校上一聘期聘用的教职工。
(2)竞聘方式:直接聘用、适岗竞聘。
①直接聘用:对象为局管干部、接近退休年龄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交流(含当年度确定为交流对象的教师)、借用的教师,两年内新教师(含调入本校未满两年的教师)、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以及患重大疾病的教师,上一年度教师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名列校前五名的确定为直接聘用。
有下列情况出现的,取消直接聘用资格:
a.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b.孕期、哺乳期、重病人员无法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及有关诊断材料;
c.交流、借用、两年内新教师上年度考核列本校排名后1/4;
d.其他应取消直接聘用资格的情况。
直接聘用的教师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不再参与其他岗位竞聘。符合直接聘用规定的教职工也可参加竞聘上岗,但不再保留原直聘岗位。
②适岗竞聘:
a.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b.教职工填报《教职工岗位竞聘申报表》。
c.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d.教职工岗位履职情况展示。
e.组织竞聘会,竞聘领导小组根据竞聘方案适岗选聘。
f.公布聘任结果。
(3)竞聘程序:
①学校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
②教职工个人递交书面岗位竞聘,申请表规定时间内无特殊原因不提交个人申请的,视作自动放弃竞聘资格。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学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个人申报情况,可调整教师的竞聘岗位。
③组织竞聘会。
a.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根据应聘对象的意向,审核直聘人员资格,公示直聘结果。
b.第一轮测评。由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和直接聘用人员组成,对适岗竞聘人员进行第一轮民主测评,根据得票数高低择优聘用适岗竞聘人员的60%,公布聘任结果。落聘人员参加下轮适岗竞聘。
c.第二轮测评。由学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直接聘用人员和第一轮聘用人员组成,对适岗竞聘未聘人员进行第二轮民主测评,根据得票数高低择优聘用适岗竞聘人员,得票数最低为未聘人员,公布聘任结果。落聘人员参加集团或其他学校适岗竞聘。
④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聘任结果进行公示,上报县教育局。
2. 集团或年段内竞聘
(1)竞聘范围:有关学校或学段内未聘人员。
(2)竞聘方式: 集团或学段内聘任
集团或年段内补聘:学校竞聘未上岗人员参加集团内或年段内缺岗学校的第二轮适岗竞聘。
(3)竞聘程序
①集团各校区或年段内学校公布本校的空缺岗位;
②
本集团内或年段内符合条件的未聘教师向空岗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
③相关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④竞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选聘。
⑤公布选聘结果。
3.县内竞聘
(1)竞聘对象:第二轮适岗竞聘未聘人员
(2)竞聘方式:适岗竞聘
五年服务期内新教师参加县内校际间竞聘的,只能在同片区学校或条件更艰苦的学校中寻聘。
(3)竞聘程序:
①
公布岗位。相关学校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竞聘岗位并及时公布。
②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向有关学校提交岗位竞聘申请。
③适岗选聘。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学校自主确定考核方式,适岗聘用竞聘人员。
(五)统筹安排
通过三轮竞聘仍未上岗的人员,按照《浦江县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办法》待岗培训,不服从待岗培训安排的,予以解聘。
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社会影响恶劣或违法乱纪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解聘等。
(六)结果报送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聘用及分流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
(七)办理手续
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争议处置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诉,或向有关部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八、竞聘时间
7月15日前,完成学校适岗竞聘工作;
九、特别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待聘或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2)出现教学和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负面影响的;
(3)不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
(4)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违规家教影响恶劣等受到通报批评的;
(5)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造成不良后果的。
本方案由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