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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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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安全工作总结
季度安全工作总结一
兴隆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法》、省《安全条例》以及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从保稳定、促我镇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竹安办[2020]1、2号文件的工作要求,全面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现将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
为进一步抓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我镇根据市上的安排和强调要求,于2020年4月12日在兴隆镇政府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了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例会。听取了5个村、1个社区、9个单位、16个工业企业、1个加油站对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总结了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排了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村(社区)、单位、工业企业、加油站、农家乐、镇机关干部、驻村包村干部要严格按照市上、镇上的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奖惩;二是采取综合措施,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三是突出行业特点,深化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四是按照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全面完善我镇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制度、文书软硬件资料;五是坚决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麻痹思想和畏难情绪,坚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绝不放松,对安全工作重拳出击。
二、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安全工作镇上专门成立了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坚持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镇长是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分管领导任安办主任,常抓安全工作落实。镇安办设常务副主任1人,安全员1人,安全工作坚持党政领导和工业企业法人、厂长、经理深入工厂车间实行现场带班制度,镇安办督促落实,全镇各村(社区)、工业企业、单位都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三、安全工作责任明确,安全工作任务落实,签订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安全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镇长和分管副镇长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具体抓,并且做到与5个村、1个社区、9个单位、16个工业企业、1个加油站签订了本年度的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认真抓落实,牢牢抓住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能有丝毫马虎,任何时候不能有丝毫松懈,不忽视任何细节,任何措施都要坚决落到实处,遇紧急突出事件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事故现场,同时进行紧急应急处理现场,及时向上报告现场情况。为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推进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上新台阶而奋斗!
四、充分发挥各级的职能作用,做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一季度以来,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发[2020]2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591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市委、市府、市安监局的文件、会议精神,召开镇、村(社区)、各单位、工业企业安全会议,元旦、春节期间召开专题安全工作会议10次,2020年12月-2020年3月根据竹安委会[2020]8号《关于深入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搞好安全生产活动。
2020个工业企业、加油站参加了本次活动,签定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5个村、1个社区张贴了安全生产标语20幅,特别是兴远特化公司积极开展“安康怀”安全生产知识竞赛246人,我要安全生产签名200人,组织全厂职工进行现场练兵活动210人。通过以上举措,从而有效、有序地治理了安全隐患,保证了安全生产年年好,职工生活步步高,居安思危除隐患,预防为主保安全。
五、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XX年1月份以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重拳出击,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出发点,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别是2020年3月28日—30日这期间,镇党委政府、镇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分成7个安全生产检查组。
对兴隆镇工业企业、桑绵路、兴汉路交通、桥梁、5个村、1个社区、场镇单位、学校、卫生院以及人口密集场所进行了检查,特别重点检查了消防、高危化学生产物品、烟花爆竹、液化气经营、食品卫生、学校周边、小型建筑工地、农村安全用电、用气、沟渠、机沉井、餐馆、小农家乐、小食品摊点、小作坊、小食品店等“五小”行业、加油站进行拉网式的排查,以防火防爆、道路交通整治为重点,全方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
一是对工业企业工厂检查中发现电器开关不规范,车间冲床没有设置防护照,女工上班没有带安全帽,车间采钢瓦生锈,用电温馨提示不够健全;二是对农村道路交叉要道、十字路口未设交通标志,机层井没有警示标志,甚至警示标志字看不清;三是场镇餐饮店工作人员有未办理健康证的,没有按要求设三水池。
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要求及时整改不安全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彻底整改,杜绝事故发生。从2020年1月至3月我镇未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
季度安全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及早安排部署,扎实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年”活动。截至3月底,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46起,死亡8人,受伤60人,直接经济损失194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35%、60%、46%、363%。全市各类事故死亡8人,占省政府下达控制指标47人的2020%,在控制进度范围内。
一、第一季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把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将安全生产列为社会管理创新“六大行动”
之一,作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并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春节前,市上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重点企业和单位开展调研和现场办公,主要就重大建设项目安全保障、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以及城市供水、交通安全、应急队伍等进行全面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
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市政府与县(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将目标责任逐一分解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下发了《金昌市创新社会管理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金昌市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确定了今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任务。
(二)坚持安全发展,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我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为核心,坚持稳中求进,为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切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是修订完善了《金昌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突出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切实解决领导不重视或重视不够的问题,保障各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
二是通过严格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分类指导和重点监管、警示约谈等行之有效地办法,督促企业主动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市安委办制定了《金昌市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扩大了约谈级别和范围,已约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
(三)强化监管监察,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各级政府、各部门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高事前防范和化解能力。
一是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整治。我们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狠抓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制订隐患排查标准,积极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分析,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作业。元至3月份,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排查一般隐患2741项,已整改2709项,整改率98.8%。
二是不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各级政府、各部门不断推进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各级安监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查出一般隐患475项,已整改437项。针对永昌县油脂化工厂在居民区储存溶剂油重大隐患,市、县组织联合执法,监督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3月底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对全部煤矿矿井进行了系统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
三是严格实施行政许可。坚决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投入生产,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四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等行业,全面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建设,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年前市县政府联合对全市22对煤矿矿井进行了系统检查验收,因各矿井均未按照规定完成五大系统建设,达到安全标准化要示,均未通过验收,继续停产整顿。
二、第二季度工作重点
为认真总结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深刻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安委会决定在4月中旬召开第二次安委会会议。在第二季度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宣传贯彻国务院40号《意见》精神。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并通过培训班、宣传栏、黑板班、安全征文、演讲等活动,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深刻领会和认真执行国务院40号《意见》精神。
二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充分结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广泛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从事故中吸取深刻教训,坚持常态化、长效化管理。各级政府、各部门强化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肃事故查处,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落实防范措施。
三是不断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全面开展专项治理。通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制订实施全市“打非治违”行动方案,各行业牵头部门抓好落实,坚决按照“
四个一律”的要求,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巩固和扩大“打非”行动成果。
四是大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在全市工矿商贸和交通运输企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切实开展企业班组建设和作业现场管理活动,不断推进企业班组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突出近期安全生产实际,结合重大节假日前安全检查,按照市安办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市扎实开展安全大检查,通过“拉网式”的安全检查,确保不留后患,不留死角,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六是规范矿山企业和矿山采掘施工管理。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与外包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非煤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外包施工单位对承接工程负直接安全生产责任。外包施工单位施工前,要向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履行开工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