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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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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范文
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一)
20xx年集宁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中纪委十八届二次、自治区纪委九届三次、乌兰察布市纪委三届三次全会以及区委反腐倡廉工作部署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新理念,增强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信访举报问题,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服务,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一、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服务
综合运用各种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加大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力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在做好办信接访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精心筛选一批案源线索。围绕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信访举报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工作的联系,跟踪了解信访案件的办理情况,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查性。重视对各类案件线索的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筛选案件线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2.及时提供一批高质量信访信息。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信访问题的综合分析,不断增强信访信息的时效性和实用性,注重分析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题调研,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认真查办信访案件,注重发挥直接查办工作职能,解决一批疑难信访举报问题。注重发挥协调职能,推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有效解决联名信,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等疑难复杂的信访问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二、认真贯彻落实联席会议部署,维护社会和谐稳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推动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要把重点约访和干部下访作为领导干部接访的重要方式,着力解决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问题,增强接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去市委市政府、赴自治区、进京上访人员作为领导干部约访和下访的重点对象,面对面听取诉求、实打实解决问题、人对人做好疏导工作。
2.集中力量化解信访积案。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要认真研究制订解决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要及时了解掌握上访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加强指导和督办,必要时还要直接进行调查。
三、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1.完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根据中央纪委、自治区和乌兰察布市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出台具体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促进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健康深入开展。
2.准确筛选要求查报结果的信访举报案件。突出重点,紧紧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3.改进信访举报案件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要有工作安排和时限要求,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进行复查。
4.积极稳妥地开展信访监督。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教育、监督和保护作用。围绕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以信访举报反映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信访监督。严格把握信访监督审结环节,对信访监督的结果进行认真审核,问题没有说清的,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及时转入立案调查。
四、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
以完善制度,创新机制为重点,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性,进一步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1.突出制度建设重点。要结合工作实际,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以进一步规范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为重点,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形成完整、适用、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体系。
2.推进制度创新。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完善,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要根据新形势,新情况和新要求,把科技手段与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为有效创新和执行制度提供科技支持,不断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和机制创新。
五、加强信访督办催办工作,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问题
1.规范督办程序。围绕反腐倡廉工作重点,精心确定督办个案。规范督办手续,采取当面交办、签字接收,以缩短转办周期。规范督办登记,对交办时限、查办的问题、核实报结、查办、督办情况和处理结果等都详细记录在案。规范督办方式,提高督办效率。规范审核程序,提高查办案件质量。
2.突出重点,强化督办。即: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矛盾突出尖锐、社会影响大的信访案件;超过报结期限、久拖不决或互相推诿的信访件;已经查结但上访人仍不息访,需重新调查处理的信访件;领导批示要求尽快处理或反馈结果的信访件重点督办。
3.限定办结期限。交办信访件自交出一个月即开始督办,对因特殊情况,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结的,需提前书面申请延期。对交办的信访举报案件不按程序办理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查结上报、又未说明原因的,对已确定处理意见拒不落实、或无故拖延不办的,在办理信访举报案件中弄虚作假、或造成冤假错案的,由于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产生严重后果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失职责任。
六、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坚持不懈地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真正把精力、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信访举报问题解决在当地。
1.加强监督检查。对信访问题多、群众上访量大、工作比较薄弱的地方,派人进行指导,帮助基层化解矛盾、提高工作水平。
2.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各级领导接访、健全基层信访信息网络、实行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整合基层资源,提升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能力。
七、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充分认识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性,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立场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
1.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纪检监察信访室要调整和充实信访举报业务学习,要积极参加各类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干部信访业务培训工作,加大信访业务培训力度。
2.加强管理和监督,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对纪检监察信访干部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强化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
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二)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彻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加强违纪线索的收集,鼓励实名举报,增强线索的可查性和准确性。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把信访案件的入口、调查、时限和质量四个关口,同时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片区协助查办特色工作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与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衔接,逐步完善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对署名举报回复,以及信访听证为重点的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增强信访处理透明度,增加纪检信访工作质量的说服力和处理的公信力。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区信访接待室统一接访、干部下访和基层信访网络作用,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重视实名举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及时告知受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商业贿赂,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落实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接触举报人作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说明通知书、信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信访说明通知书》和信访监督谈话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做好由廉洁自律监督向效能监督延伸,由科局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延伸,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质量,认真研判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是否适用于信访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发挥好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使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信访监督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登记建档,为开展廉政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评估,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避免在无效线索上耗费过多资源。认真做好初查初核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
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关注区镇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地区有关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三访活动,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接访、走访和回访的三访活动,将接访、走访及回访有机结合,以纪委在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的全员接访、到基层联合公开接待、带案下访、约访、进村入户和对署实名信访者回复回访、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理等工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三访活动密切联席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中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派查化解上来,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好信访老户问题,控制好越级访,继续确保纪检内信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零目标。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网络,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建设为契机,加强村级信访接待室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乡镇、科局纪检干部、村(社区)信访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围绕信访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行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和结果公示反馈等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推进网络举报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争取20XX年开通电子邮箱和12388举报热线等形式的举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纪委《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健全网络举报受理、处理机制。主动收集互联网上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对涉腐网络热点问题尤其是实名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动态。对互联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迅速查办,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对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诽谤诬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三)
20xx年,我镇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市、旗两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要点,继续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及案件线索来源,狠抓信访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确保全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务实有效。
一、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三级信访网络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理念,注重并善于用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注重接待群众的方式方法,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镇、村(社区)、社(居民小组)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继续坚持每周一矛盾纠纷排查例会制度,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归总上报工作,处理好信访纠纷,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初核力度,对所反映问题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查性,并可能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线索,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对上级纪委的转办信访件要严格按时保质办结。
继续坚持领导接访和信访问题包案制度,切实加强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群众来信“件件有回音”,要努力做到“四个清楚”
,即:把矛盾隐患排查清楚,把问题症结分析清楚,把解决措施研究清楚,把责任主体落实清楚,从根本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完善机制,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不稳定因素
实行经常排查、定期分析、信息预警、事前防范,在处理矛盾方面要做到随时化解、应急处置、督导检查、责任倒查,促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制度化、经常化、长期化。要加大协调推动和督查督办力度,真正做到关口前移,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拆罢访。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信访监督领导小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教育、爱护和挽救干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采取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或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实施监督,要求其说明情况,作出整改,对问题没有说清楚的要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用其他方式了解核实,最终达到警示本人的目的。
四、积极开展调研,做好信访信息上报工作
按上级纪检监查机关的要求和规定,按时、高质量的上报有关信访分析或调研工作。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挖掘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同时要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今年要结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四权四制”组织体制和运行机制,重点针对群众反映农村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分析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强化职责,提升能力,努力加强自身建设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到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信访工作人员必须要适应新形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切实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格按照“热情、依法、负责、奉献”的要求,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当好群众的贴心人。
20xx年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着力转职能、促规范、重创新、求实效,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水平,为推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一、落实“三转”要求,依法科学开展信访举报工作
(一)明确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定位。坚决转变职能、聚焦主业,依法界定和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正确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确保在纪检监察机关职责范围内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突出工作重点,集中精力受理和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切实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深刻认识信访举报工作不仅是一项群众工作,更是一项执纪监督工作。准确把握信访举报工作的出发点和着眼点,充分发挥群众举报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二)转变信访举报办理方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举报。坚持区别对待、分类处理原则,积极落实诉访分离制度,对反映违纪问题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各种工作手段,形成调查处理信访举报问题的合力。对反映违纪行为与提出利益诉求相互交织的信访举报,在重点处理好违纪行为的同时,采取协调、督促和责任追究等方式,推动有关部门妥善解决群众诉求问题。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问题,以及应当由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不予受理,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
二、创造良好举报环境,引导群众正确参与信访举报
(三)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方式、受理范围、办理程序和举报人权利义务,倡导依法、逐级、实名举报,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义务,以理性合法的方式、选择正规渠道反映情况、表达意见、有效举报,提高信访举报质量。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力度,力争主流媒体有声音、有影像。
(四)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畅通信、访、网、电、短信五位一体举报渠道,打造便捷高效的举报受理平台,为群众举报提供更多便利。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保证来信、来访渠道畅通有效。完善举报保障机制和激励机制,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提高和保护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五)优质办理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双向承诺、优先办理、实名助查、结果反馈、查实奖励”的实名举报办理机制;健全举报人保护机制,严肃查处阻拦和压制举报、泄露举报人信息以及违规追查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等问题。
三、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发挥执纪监督作用
(六)强化案源线索主渠道作用。聚焦反腐倡廉建设主业,认真排查、筛选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违纪问题线索。深入分析举报件,认真挖掘、甄别举报反映的问题,全面梳理汇总违纪问题线索,有效服务查办案件工作。建立违纪问题线索转立案回告机制,定期统计分析重要违纪问题线索移送率和转立案率。实行信访举报件归口管理制度,规范流转程序,确保及时准确移送、转交,确保不积压、不丢失、不泄露。
(七)加强信访举报信息分析研究。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工作,定期对信访举报信息进行综合分析,聚焦热点难点问题,把党风政风中的突出问题、典型的腐败问题以及新情况新问题提炼出来,形成有较高参考价值的信息,服务领导科学决策。加强专题分析,对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度挖掘,提高信访举报分析的层次和水平。做好信访举报信息编录工作,积极向上级机关推荐报送优质信访信息,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宣传成功做法。
(八)加大信访举报件交办督办力度。精心筛选、交办具有典型性和可查性的信访举报件,切实提高成案率和查实率。建立扎口管理、定期对账制度,强化交办件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督促承办单位真正把信访交办件纳入本级查办案件工作布局、统筹安排,督促辖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上级交办件的自办力度、不再下转。加强督办工作,改进督办方式,建立交办件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完善“月度催办、季度通报、年度评优”工作机制。健全信访预审报结和疑难复杂信访件集体会审制度,推进优质信访举报件评审工作,提高信访举报件的按期办结率和一次性审核通过率。适时开展信访举报积存件集中清理工作,对长期压信不查、久拖不办的单位进行约谈、责令整改。
(九)深化信访监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信访举报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问题特别是“四风”方面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通过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了解、提醒、批评、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深入推进信访监督标准化建设,丰富内容,整合形式,建立目录,规范行为,提升信访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开展信访监督反馈情况核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如实说明情况的,予以严肃处理。
(十)做好信访举报直接核实工作。准确把握直接核实的范围,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认真执行案件检查工作规定,对急待查明、易查易结以及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举报事项进行直接核实。依纪依法重点核实紧急举报事项、线索具体的问题、侵害举报人权利行为以及信访工作责任追究案件。进一步提高辖市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件直接核实率,推动信访举报问题的解决,防止问题上行。
四、做好来访接待和进京访处置工作,维护信访举报秩序
(十一)完善预防预测预警机制。健全信访举报信息预警网络,完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查化解长效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并把接访与解决来访举报问题结合起来,做到接待、督办、落实、反馈相一致,明确责任,负责到底,有效防止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
(十二)改进来访接待工作。制定规范性文件,规范接访流程,提高接访质量,真正做到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意见、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实行首接首办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办理责任。认真办理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内的举报,确保件件有结果;对业务范围外的问题,不受理、不交办、不通报,引导群众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对应到而未到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的,或者下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不予受理。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依法科学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坚决依法处置赴省非正常上访。赴省非正常上访,发生一起通报一起。
(十三)稳妥做好到中央纪委监察部上访的处置工作。完善以滚动排查、现场处置、联动化解为主要内容的进京上访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理和现场处置水平。对集体访实行当日告知制度,每季度首月向各地党委政府和纪委主要负责人点对点告知该地区上季度到中央纪委监察部上访情况,试行在每季度第二月对业务范围内进京访问题进行集中分组督办,实行动态管理。
(十四)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认真履行综治成员单位职责,深入开展综治联系点共建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综治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帮助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增强工作效果,培育打造综治创新示范基地。
五、加强基础业务建设,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整体水平
(十五)开展“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推进年”活动。认真落实《20xx—2016全省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绩效管理意见》,优化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加强考核管理,真正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定期抽查各地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改正。认真总结绩效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促进绩效管理水平全面提高。
(十六)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围绕转变职能、聚焦主业,针对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问题,强化理论研究,为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提供支持。在保质保量完成上级确定的调研课题的基础上,结合全市实际,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研究中心的基地作用,围绕“三转”要求,深入推进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研究。
(十七)完善基层信访举报工作机制。健全以“完善基层网络、壮大基层力量、整合基层资源、强化基础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基础工作体系,提升基层发现、吸附、化解信访举报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辖市区级纪委信访室对派驻工作室信访举报工作的统管职能,鼓励派驻工作室交叉联合办理信访举报件。加强工作指导,对信访举报工作基础薄弱地区,明确专人定向督导;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地区,及时帮助总结提高、宣传推广。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完善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引入激励淘汰机制,把联系点打造成基层基础建设的示范点。
(十八)强化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办理工作。健全解决初信初访问题的有效机制,推行实名初信初访办结回访制度,提高初信初访一次办结率和满意率,最大限度地减少问题积累、矛盾上行。运用交办督办、回单反馈、联网抽查等方式方法,加强对下转信访举报件的全程跟踪,实时了解办理情况,加强对辖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初信初访办理情况的督查,保证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办理时效。定期开展重复信访举报专项清理活动,着力解决一批重复信访举报问题。
(十九)推进信访举报制度创新。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重点完善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制度,探索建立信访举报受理终结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电子制度库,实现信访举报制度智能化管理。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开展信访举报创新工作评选活动。
(二十)加快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建设。探索开展“数字信访”建设,根据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版,力争市、辖市区纪检监察机关互联互通。对重要的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试行电子扫描录入,逐步完善信访件无纸化管理体系,建立覆盖上级交(转)办、本级信访件的电子管理台账。尽快建成全市纪检监察赴省进京访管理系统,加强与政府信访部门的协调沟通,努力实现资源共享。
(二十一)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抽查、通报等工作机制,加强对下转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实行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等行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加大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以及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信访举报工作队伍素质
(二十二)转变工作作风。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转变工作作风,坚守责任担当,认真解决工作标准不高、严谨细致不够、责任心不强等问题,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教育引导信访举报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深入了解群众关切,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开展信访举报工作。
(二十三)提高履职能力。认真学习中央、省和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钻研业务,着力提高问题线索发现能力、分析研判能力、检举控告处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技能,拓宽视野。完善新进机关干部到信访举报工作岗位锻炼制度,适时抽调基层信访举报干部到上级以岗代训。
(二十四)加强信访举报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杜绝以权谋私问题的发生。建立健全信访举报部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干部的法纪教育、保密教育,使广大信访举报干部经得住考验、顶得住歪风、抵得住诱惑、管得住自己,自觉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四)
按照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四川省、德阳市纪委今年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现提出20XX年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计划。
一、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工作,提高信访件办理质量
规范信访举报件受理程序,实行信访举报归口管理。充分依托中纪委信访信息管理系统,严格按程序处理每件信访举报件。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安排专人对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和维护,收到的每件信访问题都要及时录入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开通委局内部电子政务网络,组织委局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信访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尽量采用内网上审批、处理信访案件,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进一步加大对信访案件的初核力度,规范案件初核程序,提高案源线索质量。对所反映问题有存在的可能性和可调查性,并可能构成违纪,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线索,都要按照规定进行初步核实。
加强督办力度,对交由各镇乡和部门纪委办理的信访案件建立台账,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质量。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按时对转办信访件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确保信访案件按时保质办结。对超过办理时限且未报送延期报告的,市纪委、监察局控告申诉室将书面发函进行催办,对不符合三清要求的信访案件,将书面反馈补查意见。今年,将继续实行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季度通报制度,对超过办理时限或办理信访案件质量较差的镇乡、部门纪委要按季度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二、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认真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树立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举报工作的新理念,注重并善于用群众工作方法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反映问题,注重接待群众的方式方法,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12388举报电话和已开通的网络举报平台。安排专人值守12388举报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要进一步完善网络举报平台的功能,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知晓,并利用该举报网站反映问题,对网上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及时回复。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发挥其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进一步完善市、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充分发挥基层纪检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和义务监督员的作用,调动其积极性,全面掌握基层信访动态。
三、健全案件线索集体排查机制,进一步拓宽案源
今年委局将进一步深化案件线索集体排查工作,对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移交的案件线索,问题严重、情节具体、可查性强的举报线索;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与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密切相关的信访举报线索;经信访室、各镇乡或部门纪委初步核查后有必要进行深入调查的信访举报问题;以及委局相关部门查办案件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新发现的涉嫌违纪违规问题和其它涉嫌违纪违规的重要案件线索等坚持集体排查的原则,召开专门的会议,集体研究处理意见,提出调查处理方案,从增加案件线索的来源,发挥信访举报的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
四、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组织联组工作机制。市纪委、监察局将全市各镇乡、各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划分为5个联合工作组(联组),由市纪委常委及监察局副局长任组长,市纪委委员任副组长。联组在市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负责向市纪委监察局报告工作,对所辖镇乡、部门纪委(纪检组)工作进行指导。整合信访案件和违纪违法案件的办案力量,形成片区内各镇乡、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相互协作机制。
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专家库。为加强对信访案件处置和查办力度,市纪委将建立信访案件查办人才库。人才库的成员来自司法、审计、财税、金融、农业、公安等行业和部门,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熟知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
在日常查办信访案件的过程中,人才库成员将协助市纪委、监察局研究解决在和信访案件查办工作中遇到的,涉及特定领域的有关政策、法规等方面存在的疑难复杂问题,促进纪检监察机关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市纪委、监察局还将根据实际需要,适时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参与办理信访案件。
五、积极开展调研,做好信访信息工作
按上级纪检监查机关的要求和规定,按时、高质量地上报季度、半年、全年信访分析。注重从日常工作中挖掘有价值的信访信息,及时上报到上级纪委和市委市政府。同时要加强对信访热点、难点问题的调研,今年市纪委将重点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灾后重建过程中的问题,农村村组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在征地拆迁安置方面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等课题认真分析和调研,有针对性地提出可行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认真撰写调研文章,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配合市纪委开展信访情况调研工作。
六、深化信访监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严格按照《绵竹市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信访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机制,成立信访监督领导机构,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教育、爱护和挽救干部,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对信访举报中反映党组织、党员或者行政监察对象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一般性问题,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不需要进入案件检查程序的轻微违纪问题等,采取信访谈话,信访通知书,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实施监督,要求其说明情况,作出整改,最终达到警示本人的目的。市纪委、监察局今年要建立信访监督审核机制,对实施信访监督的结果,认真审核,根据不同情况妥善处理,问题没有说清楚的要责令其继续说明或采用其他方式了解核实。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素质
今年市纪委、监察局拟采取专业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镇乡、部门纪检干部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办理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的能力。适时组织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加培训,学习《信访条例》、《中国共产党控告申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基层纪检干部熟悉纪检监察信访相关的业务知识,严格按照《控告申诉条例》的要求和规定的程序办理信访案件。同时,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抽调镇乡、部门纪检干部参与办理信访案件,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基层纪检干部解决问题的能力。
各镇乡、部门纪委要积极探索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化解矛盾和不和谐因素,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2020纪检信访工作计划(五)
一、贯彻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理念,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
贯彻落实《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加强违纪线索的收集,鼓励实名举报,增强线索的可查性和准确性。建立直查快办机制,严把信访案件的入口、调查、时限和质量四个关口,同时充分发挥信访案件片区协助查办特色工作在整合资源,调动基层优势等方面作用,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办力度,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与区信访联席会议工作衔接,逐步完善以信访处理结果公示、邀请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对署名举报回复,以及信访听证为重点的信访处理结果反馈制度,增强信访处理透明度,增加纪检信访工作质量的说服力和处理的公信力。
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区信访接待室统一接访、干部下访和基层信访网络作用,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认真办理群众反映的每一个信访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进一步重视实名举报,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及时告知受理情况、调查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
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以土地征用、工程建设、专项资金使用、商业贿赂,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和惠民富民政策执行落实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推动重要信访问题的解决。
二、加强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信访监督,着力提高工作质量
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反腐倡廉工作部署、查办案件工作重点以及信访举报反映的突出问题,加强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线索研判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和评估,必要时接触举报人作深入了解,进一步提高筛选的准确性。
进一步加强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对重要交办件,及时了解工作安排和办理进度,对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意见,提供必要帮助。对逾期未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对承办单位认定为举报不实的,严格把关,集体讨论,提出审核意见,必要时可进行复查。重要督办意见,以公函形式正式通知承办单位。对交办件办理的整体情况,定期进行汇总通报。
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信访说明通知书、信访谈话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信访监督形式,规范工作流程,提高监督质量。充分发挥《信访说明通知书》和信访监督谈话的教育警示作用,进一步做好由廉洁自律监督向效能监督延伸,由科局级领导干部向重点部门中层干部延伸,由单一监督向联合监督延伸。
提高信访监督工作质量,认真研判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是否适用于信访监督,在实际操作中,既要发挥好信访监督的积极作用,又要防止案件线索的流失。注重信访监督结果的使用,探索建立党员干部信访监督廉政档案,将群众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采取的监督方式、监督的过程和结果登记建档,为开展廉政谈话和干部选拔任用提供依据。
三、加强案件线索筛选和信访举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信访信息
充分发挥案件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查办案件工作部署,精心筛选案件线索。加强与案件管理、案件检查等部门联系,把握违纪违法问题的新特点,掌握办案工作新形势,不断增强筛选案件线索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信访举报线索研判评估,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和避免在无效线索上耗费过多资源。认真做好初查初核工作,注意从信访举报中精心筛选案件线索,提高成案率。
努力提高信访信息质量。从反映一般动态向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转变,从简单反映问题表象向提供揭示问题本质及发展趋势的深层次信息转变。关注区镇换届期间反映的问题,注意发现和收集地区有关党风政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和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纪委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四、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三访活动,及时排查矛盾隐患
继续深入开展干部接访、走访和回访的三访活动,将接访、走访及回访有机结合,以纪委在群众信访接待中心的全员接访、到基层联合公开接待、带案下访、约访、进村入户和对署实名信访者回复回访、调查处理结果公开处理等工作为主要活动内容和形式,通过三访活动密切联席群众、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把工作中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派查化解上来,深入开展积案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来访接待工作应急机制。加强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从源头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妥善处理好信访老户问题,控制好越级访,继续确保纪检内信访无到省进京上访的零目标。
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全面提高基层工作能力和水平
进一步健全基层信访网络,以村级党风廉政监督小组建设为契机,加强村级信访接待室建设工作的指导。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充分发挥乡镇、科局纪检干部、村(社区)信访联络员作用,及时发现和化解不稳定因素。继续深入推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围绕信访件的受理、调查、处理等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环节,积极推行群众代表参与办信办案和结果公示反馈等有效形式。积极探索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的新途径、新方法、新举措,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推进网络举报和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工作信息化水平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区纪检监察机关争取20XX年开通电子邮箱和12388举报热线等形式的举报渠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意见(试行)》和省纪委《网上举报处理暂行规定(试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健络举报受理、处理机制。
主动收集互联网上有关违纪违法问题的信息,对涉腐网络热点问题尤其是实名举报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及时掌握涉腐网络舆情动态。对互联网上曝光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迅速查办,及时公布处理情况,引导舆论,消除不良影响。对利用互联网恶意炒作、诽谤诬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