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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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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后勤范文之小学突发性疾病防控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消除各种隐患,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颁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将预防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学校中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能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在学校的发生和发展。
二、原则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协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反应迅速,措施果断。
三、适用范围
1、发生鼠疫、霍乱等各类传染病流行。
2、发现罕见的或已消灭的传染病。
3、发现新发传染病病例或疑似病例。
4、人数超过10人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饮用水、食物中毒事件。
5、短期内发生3人以上或出现死亡1例以上的各类中毒事件
6、有毒有害用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急性中毒事件。
7、药品引起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8、预防接种的群体性反应或死亡事件。
9、放射性、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丢失、泄漏等事件。
10、严重威胁或危害师生员工健康的水、环境、食品污染事件。
11、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12、自然灾害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
13、上级政府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临时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事件
四、监测网络
建立起学校、班级二级突发事件防控监测网络和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校预防监测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预防监测站设在副校长办公室(值班室)。
学校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
五、防控预警信息报告体系
学区突发事件预警监测机构,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用范围内各种情况报告后,必须在半小时内报到办公室(值班室),学校必须在1小时内向属地监测机构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学校以单位负责人为突发事件预警责任报告人。
预警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名称、性质、可能原因、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及健康状态、潜在威胁和已采取的措施,同时报告报告单位和联系人及通讯方式。
2、阶段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诱发事件的原因和可能因素;在阶段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责任报告人应对上一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收到报告信息进行确认。
六、防控措施
根据预警级别的不同,采取相应措施。
二级预警:
1、学校开始实行门禁制度。
2、建立学生疫情监控制度,实行学生每日健康登记制度。
3、教职工限制出入,严格控制与疫区之间的人员流动。
4、学校开始设置医学观察区,对外来人员进行一定时间的必要观察。
5、每天定时在规定部位消毒。
6、校领导带班,安排人员值班。
7、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准备状态,相关物资、设施到位。
一级预警:
1、学校实行全封闭。除领导机构成员和必要后勤保障人员在搞好防护并经校长批准后可以外出,其他人员一律不许出入校门。
2、学校主要领导主持防控工作。
3、校领导24小时昼夜值班。
4、校领导至少1人实行保护性隔离,对所有在一线工作的人员配备防护药品,实行严格防护。
5、应急机构工作人员进入待命状态。
6、实行局部隔离,部分区域非学校主要领导任何人不能出入。7、开始全方位的消毒,对重点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8、对出现疫情的班级停课。
9、与政府防疫部门、医疗机构保持热线联系,确保病员的及时救治和必要的防控物资支持。
10、做好特殊时期的后勤保障工作。
七、调查与控制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要及时通知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所属卫生监督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现场勘察并采取措施,确定危害程度,做出评价报告。
2、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当组织力量,群防群控,协助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报告、人员的隔离、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工作,并向教职员工及学生宣传有关卫生防疫、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科学预防知识。
3、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学校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加强重点单位、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造成疫情扩散。
4、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和完善紧急应对机制,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5、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医学措施,应当予以配合。不予配合的将依据有关法律依法处置。
6、对突发事件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