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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18年上半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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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上半年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 我县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总结 如下: 一、全面部署,切实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根据市安委会印发的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文件精神,县安委会印发了 《关于在 XX 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西安委[2018]43 号), 对专项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制定了工 作方案,落实了工作人员,分别在本辖区和相关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 查治理工作。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充分认识做好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加 强领导,强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要求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 人、各负其责,坚决防止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抓牢抓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我县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均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辖 区、相关行业和领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多层次、全方位、拉网式的排查。专 项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 207 家,出动执法人员 218 人,排查安全隐患 301 处,下 达整改指令 27 份。 三、突出重点,切实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一)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开展了以查三违、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员工三 级培训、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及操作等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 6 人,检查生产经 营企业 14 家,发现一般隐患 27 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 5 份。 (二)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开展非煤矿山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煤矿山企 业超层越界开采等从事采矿活动等违法行为。行动期间,共检查非煤矿山 6 家,责令 整改隐患 9 条,下达隐患整改指令 3 份。 (三)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交警大队、运管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 治,加强路面巡查执法,对客车、货车、农用运输车、面包车及摩托车进行整治,严 厉查处超载、超限、疲劳驾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人货混装、非法营运等交通违 法违规行为。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 2108 起,扣留机动车 85 辆,吊销驾驶证 1 本,治 安拘留 2 人,开展交通安全专项宣传 3 场次,杜绝了一次死亡 3 人的较大道路交通事 故。 (四)建筑安全专项治理。住建局对全县建筑施工现场进行了安全大检查。重点加 强了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机械及安全管 理的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把问题解决在施工工 地。出动执法人员 8 名,累计检查 13 个项目,发现安全隐患 11 处,要求企业将问题 立即整改到位,经复查合格方可开工作业,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五)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加强了学校、医院、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 位、耐火等级低的密集建筑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 设备是否齐全等。监督检查 60 家单位,出动执法人员 166 人次,发现一般隐患 95 项,责令整改隐患 12 项,发出限期整改指令 83 份,行政处罚 1 家单位,罚款 1 万 元。 水上交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城市燃气、电力、粉尘与职业病危害严重作业 场所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也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并取 得了较好的成效。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 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 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 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 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 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 现象仍普遍存在。 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一些企业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安排部署不够具体,排查整治不够深入,安全 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推进落实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全县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 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 二是县安委会结合国家、省、市文件精神,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特别是较大事 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限)的 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对整治难度大和危险程度高的隐患,要专题研 究,重点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加强协调,整合资源,合力整改,确保每一个查 出的事故隐患都能得到有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