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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20行业扶贫工作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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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行业扶贫工作情况总结 今年来我局紧扣全县扶贫工作大局,找准自身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民政兜底保障作用,多措并举助推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1、开展清理整顿,精准确定低保兜底对象 ‎6月7日,我局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7]45号)要求,牵头组织对全县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重新认定,对现有的兜底对象全面清理。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阳光公示、乡镇审核、信息核对、第三方评估、县级审批七道程序层层把关,认定出农村低保对象2183户、4886人,核减率56%(原有低保对象10681户,11232人) ;清理兜底对象132户、402人(原有对象971户、2739人,清理后839户、2337人),此次行动成功清理了“人情保、关系保、拆户保”, 彻底整顿了“错、漏”现象,切实做到了公平公正,赢得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清理完成后我局按照省扶贫办要求,在8月30日前将认定后的整户低保对象名单交县扶贫办录入扶贫开发系统。‎ ‎2、提高低保发放标准,做到“两线合一”‎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给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根据物价上涨因素,建立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困难户的生活水平不低于贫困线水平,今年按照脱贫攻坚要求,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280元/人.月,实现了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今年1-9月共发放兜底保障金656 万元。‎ ‎3、加大救助力度,医疗救助助推脱贫 ‎ 因病致贫返贫是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扶贫工作的难点,我局作为健康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了对扶贫户的医疗救助力度,对扶贫对象在县内医疗机构住院后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7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5000元;将扶贫对象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范围,按自付费用的70%给予救助,年度最高限额10000元;按照《株洲市健康扶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我局委托湖南泰阳网络公司在株洲县居民医保报销单上增设了“民政医疗救助”模块,贫困户在株洲市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结算的同时进行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做到民政医疗救助和医疗保险报销政策的无缝衔接,简化了贫困患者救助手续,有效减轻了贫困家庭医疗费用负担。今年1-9月共对扶贫对象医疗救助252人次,发放资金103.4万元,其中有12名贫困对象享受到了1万元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金。‎ ‎4、逐步完善制度,临时救助 “解急难”‎ 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受理程序,严格审核审批,量化救助标准,完善救助方式,对因重病、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者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扶贫对象家庭,给予500-5000元的临时救助。今年1-9月共临时救助232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32.3万元。‎ 二、存在的问题 低保和兜底户精准界定难   一是农村居民家庭收入核算难。农民收入中粮食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折算收入时,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其次是收入具有不稳定性。除农作物收成的季节性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较大等因素外,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也难以核实;二是家庭人口难确定。子女成家后另立门户,将父母户口分开,有的子女有劳动能力但由于自己小家庭负担重赡养能力差,造成父母实际生活困难的情况不少见,按赡养人情况不能纳入,但老人实际生活困难,这些情况导致纳入对象的“入口关”难以把握;三是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难以准确掌握。现在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收入和财产难以调查清楚,有的甚至在镇村干部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入户核查中,不如实反映实际收入,导致少数对象入户核实数据不准确,影响低保和兜底认定的精准度。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行业扶贫政策,提高相关工作人员和扶贫对象的政策知晓率,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能够及时享受到民政的所有优惠政策。‎ ‎2、进一步加大民政救助力度。通过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进一步提高对扶贫户的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标准和救助面,为扶贫救助政策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3、进一步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强化规范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认定程序和机制,加大收入核查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