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50 KB
  • 2021-10-14 发布

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 1页
  • 当前文档由用户上传发布,收益归属用户
  1. 1、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淘文库整理发布,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内容提供方所有。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请立即联系网站客服。
  3. 3、本文档由用户上传,本站不保证质量和数量令人满意,可能有诸多瑕疵,付费之前,请仔细阅读内容确认后进行付费下载。
  4. 网站客服QQ:403074932
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学生损坏教学仪器赔偿的规定 ‎ ‎  (一)制定赔偿规定的目的 ‎  1.培养学生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和爱护公共财物的优良品德。‎ ‎  2.培养学生认真地按照正确的实验方法和操作规程进行实验的自觉性。‎ ‎  3.培养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良好行为习惯。‎ ‎  (二)损坏教学仪器的赔偿办法。‎ ‎  1.凡属实验中正常损耗或由于仪器本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教师填写有关证明和登记表,按有关规定报损。‎ ‎  2.由于、粗心大意、科学作风差而损坏仪器的,酌情接原价的10-60%赔偿。‎ ‎  3.由于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或不遵守纪律,嘻笑打闹,故意损坏仪器的,按原价的100%赔偿;情节严重的,学校还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  4.在实验中如有仪器被损坏,教师要及时登记在册,由实验教师开出单据后,有关学生到校财务室(组)交款,然后将收据交回实验室。赔偿手续应在一周内办完。‎ ‎  5.实验中弄脏药品,使药品变质;打碎药瓶,使药品受到损失的赔偿办法,按本规定的第2、3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