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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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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
> 二、具体填写使用说明
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包括党员调出与党员调进,党员调出一般集中于每年六月办理,党员调进集中于每年九月办理。
(一)党员调出
1、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负责填写调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具体内容。其中省内调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直接写到市、县委组织部(如中共鄂州市委组织部)或有接收省内党员调动权限的单位党委;调往省外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统一写: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填写完毕后,由学院党委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或转接,然后发放给毕业生本人携带。其他单位调出的党员仍持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调出手续。
2、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负责查收本单位调出党员介绍信回执联,并及时将回执联粘贴到存根联的“粘回执联处”。其他单位调出党员的回执联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查收和粘贴。
3、各学院将介绍信存根和回执联于12月底前上交组织部统一归档。
4、校内调动的党员仍使用原校内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各单位填写后由党员本人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5、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在办理党员调出时要对调出党员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以便在该党员未到接收地(单位)党组织接收组织关系前,做好管理和督促工作。
(二)党员调进
1、党员调进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统一接收登记。然后根据调进党员所去具体单位进行校内接转。
2、调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分别由学校十八个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和江城学院党委加盖本学院党委印章、在接收党员后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基层党委。其他单位调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回执联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办理。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