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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4 发布

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对共产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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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关于对共产党员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 施办法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落 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 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 队伍,夯实党执政的基础,为建设幸福凤县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依据县 委“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的工作 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全校所有共产党员。   二、主要内容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 100 分计算,分基础 分 20 分、任务分 70 分和奖励分 10 分。   2015 年党员基础分为 20 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 个人积分的 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按凤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 分制赋分标准进行赋分。   (2)任务分:按照学校党总支制定的党员评定细则进行考核 赋分,每月最高分为 6 分,其中每年 2 月和 8 月最高分为 5 分。   (3)奖励分:按照学校党总支制定的党员获得县级以下(不 包括县级)表彰、表扬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 = 基础分值 + 任务分 + 奖励分党员年度积 分 = 全年累计积分 × 评议折算比例 4.党员定级标准年度积分 90 分以 上评为优秀党员;80——89 分为合格党员;60——79 分为基本合格党 员;60 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三、操作流程 1.制定积分细则双石铺中学党总支党员任务分月 考核细则、奖励分(10 分)加分办法附后。   2.确定记录员学校党总支确定三个年级支部的组织委员王杰 春(初一党支部)、张宝平(初二党支部)、罗正恒(初三党支部)为年 级支部党员考核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 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资料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每月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由年级支部书记签 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然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须认真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 行义务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5.支委会初评各年级党支部每月定期召开年级支委会,依据党 员个人申报情况、年级支部书记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党员 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年级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 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 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 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及时登记(党员积分情 况一览表),并及时上报学校党总支,学校党总支在每月 10 日前上报教 体局党委备案。   9.年底评议每年底,由学校党总支组织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 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格次,分别按 100%、 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 折算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10.评定格次学校党总支根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格次。 90 分(含 90 分)以上为优秀党员,80——89 分(含 80 分)为合格党 员,60——79 分(含 60 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 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党 员。   四、要求;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切实加强对党员 月考核工作,抓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   2.年级支部记录员要认真履职,认真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 勤、履行义务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3.全体党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履职,争先创优,确保党员积分 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五、按照上级党委文件要求,把党员积分纳入评优序列;1.优 秀党员,上级党委建立“英模库”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评优树 先活动,优先提拔使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可推荐参加县级评 优树先活动;对基本合格党员,取消参加评优树先资格。   3.对不合格党员,取消评优树先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 其所在支部上级党组织指派人员“一对一”帮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