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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14 发布

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电教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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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班级电教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 ‎  一、班级电教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班主任负全责,对自己班的电教设备要建账、登记。学校检查中发现该班设备有故障、损坏者,班主任应及时查明原因后,按二、三、四、五项分别处理,不明原因的由班主任自负。‎ ‎  二、凡是电教设备自然损坏,经电教主管、分管领导检查后证明,不予赔偿,只须填写报损登记表报损。‎ ‎  三、凡是违章操作,实验失误,不慎失手等情况,应登记报损,并按仪器现价或自购同规格实物赔偿。仪器设备部分损坏者,按损坏部分酌情赔偿。‎ ‎  四、凡属故意损坏或随意玩弄,拆卸仪器设备而损坏者,应加倍赔偿,并登记报损。对情节恶劣者,应报学校给予适当的处分。赔偿时应开具“电教器材赔偿单”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为存根,一份交学校财务部门入账。一份交赔偿人员作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