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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15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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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市容的问题是每座城市都格外关注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XX年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1、《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下列区域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活动:(一)中心城区;(二)区(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城区;(三)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建成区;(四)工业集中发展区、农村新型社区等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 2、社会公众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中的作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依法享有良好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权利,负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损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现象,都有权制止或者向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投诉、举报。 在作为居民生活单元的社区中,社区居民应积极参加市容和环境卫生的治理和维护工作,创造整洁、优美、文明的社区。 3、居民小区内部出现的乱倒垃圾等环境卫生问题的责任归属 本市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实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乡)人民政府应当与责任人签订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及责任人按一下原则确定:(一)各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内部及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区域,由本单位负责;(二)各类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公共设施由其管理维护单位负责;(三)各类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由其所有者或者使用人负责;(四)各类工地及其设施由其施工者或者所有者负责。因此,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应当由其所有者或者使用人负责。 在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内,责任人可以自己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维护义务,也可委托他人或者作业服务单位代为履行。因此,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的居民小区,出现环境卫生问题,应当问责物业公司;没有委托物业公司的小区,由小区居民共同承担本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在具体的沟通环节上,成立了业主大会的居民小区可以由业主大会代理进行问题沟通。 4、本市生活垃圾管理方式 城市居民和单位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区(市)县城市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收集、运输、处置,但通过招标等方式出让作业权的除外。 镇(乡)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收集、清运农村生活垃圾,并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 宾馆、饭店、餐馆和其他单位的餐厨垃圾,应当按照卫生、环保、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收集、存放和处置,也可以委托有经营资质的作业单位代为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 本市生活垃圾、粪便等废弃物的收集、清运和处理,实行服务收费制度。 5、道路不能占用的情况有哪些? 本条例规定禁止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桥梁、下穿通(隧)道、街道游园及其他公共场所从事下列活动,但确因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并报经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一)设置市场、摊点;(二)堆物、作业、搭建设施;(三)开展宣传、经营或者娱乐活动;(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121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