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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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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学校党代会纪委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xx年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回顾
20xx年以来,校纪委在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了党纪政纪的严肃性,维护了学校良好的办学形象和声誉,为学校科学发展、干部健康成长提供了坚强保障。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多次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多次获得“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全省反腐倡廉先进单位”等荣誉。
(一)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不断增强
校纪委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扎实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断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道德防线,及时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反腐工作精神和要求,切实开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每年年初与处级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年底考核,切实加强考核成果运用;坚持教育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发放《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组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党纪政规学习,廉政知识测试,廉政文化作品竞赛,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观看《忏悔》、《豪赌迷城》等警示教育片,参观长沙监狱等警示教育基地,利用党政工作例会、民主生活会、校园网、宣传栏等载体,结合身边的案例进行剖析教育等形式,努力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进学院、进课堂、进寝室,不断构建层次清晰、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立体教育体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和师生的廉洁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20xx-2013年我校连续八年获“全省省直单位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
(二)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依法依规治校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校纪委围绕人、财、物等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坚持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的监督检查,努力实现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坚持处级干部拟任前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和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坚持把维护师生的根本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十年来,校纪委参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00余人次;参与物资、设备采购、合同签订监督1000余项,参与基建维修项目监督900余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商业贿赂治理、教育乱收费治理、科研经费治理、收费情况清理、会员卡清理、办公用房、公用车辆、水电费清理等专项检查30余次;全过程监督各类入学考试、招生录取、人才引进等工作,确保阳光招生、公平录取和决策透明。严格的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依规治校自觉性进一步提高,“监督既是组织的严格要求,又是对干部的最大信任爱护”的观念深入人心。
(三)严格党纪政纪,密切师生联系,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显著
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反对“四风”为突破口,坚决治理“庸、懒、散、拖、贪”不良作风,切实解决党员干部信念不坚、能力不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精神不佳、为政不廉等问题,制止铺张浪费和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行为。积极落实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师生制度,不断完善师生权益维护机制,积极回应师生诉求;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定期听取老同志意见,及时解决师生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坚持领导干部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和重大信息年度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开展形式多样的学风建设、学术道德教育活动,坚决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优良的党风促进了政风教风,带动了学风校风建设。最近五年来,反映党政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信访举报连续下降,广大师生对干部作风满意率不断提高。
(四)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案件治本作用进一步发挥
校纪委坚持认真调查核实每一件来信来访,坚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依法依规,文明办案。十年来,共受理信访举报337件次,立案19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2人次,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和留党察看处分7人;给予行政开除和开除留用察看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收缴违纪违法金额200余万元。我校的违纪案件都是自办案件,并且办案质量高,多次受到上级纪委的好评。坚持重大案件“一案两报告”制度,加强违纪案件通报,坚持利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发案特点的分析,深入查找根源性、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从苗头发现趋势,从问题寻找对策,有效防止了群体性、串案、窝案等恶性腐败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党纪国法、校纪校规的严肃性。
(五)强化源头防治,惩治预防腐败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按照“统筹安排、相互协调、形成合力、整体推进”的原则,校纪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提高纪检监察参与学校现代化治理的能力与水平。不断完善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制订“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合同管理办法,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定、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了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依制度用权的良好局面。
(六)积极推进“三转”,纪检监察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十年来,校纪委主动适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切实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组织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纪检监察干部中,10多人次获得省纪委和省教育厅的奖励。选派20多人次参加中纪委等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被省教育厅抽调主持或参与案件调查和审理10多起,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积极联系实际开展理论研究,发表纪检监察理论文章20多篇,10多篇论文获得省市级奖励。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多次被《中国教育报》、教育部《教育纪检监察》、省委《决策参考》、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等推介报道。
十年来,校党委不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校纪委坚决履行监督责任,不断推动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初步构建,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洁氛围逐步形成。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上级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期望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还不够健全,考核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考核成果运用还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规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个别单位对权力运行监管还不够严格,少数党员干部的作风转变还不够明显,部分年轻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还不够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克服不足,扎实工作,切实为学校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保驾护航。
二、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几点认识和体会
回顾总结学校十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们对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第一,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践证明,只有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顺利开展;只有校纪委主动作为,积极组织协调,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负起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扎实开展;只有紧紧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才能深入开展。
第二,必须坚持服务于教育教学和改革发展大局。十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紧扣学校改革发展主题,始终把服从和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放在党风廉政建设的首要位置,努力做到工作目标自觉贴近全局,工作思路自觉融入全局,工作要求自觉服务全局,坚定不移地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服务,为教师和学生服务,为维护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干部队伍健康成长服务。实践证明,这样做既不断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又积极促进了学校的健康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统筹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监督是关键,制度是保证。在经济体制转换和高等教育大发展时期,客观上存在滋生腐败的复杂因素,市场经济和外部环境的考验是长期的,消极腐败的危险、精神懈怠的危险是长期的。学校一方面不断加强治标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打击腐败分子,遏制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一方面逐步加大治本力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事实说明,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是统一于反腐倡廉实践的,只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并切实贯彻到学校各项工作中去,就能有效遏制腐败。
第四,必须坚持创新工作与狠抓落实相结合。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明确具体。就学校来说,必须在学好文件、吃透精神、调查研究、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解放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善于把上级的方针政策与学校的实际结合起来,既提出具体要求,又加强指导,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重点部门、重大事项、关键环节,不但要强化事后检查,更要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反复抓,重点抓,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同时,要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营造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切实有效避免工作失误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第五,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与推进职能转变相结合。
十年来,校纪委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打造了一支德才兼备、业务精良、作风顽强、执纪严格的干部队伍,能够从容面对反腐倡廉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履职能力与水平得到了上级纪委和广大师生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手段,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树立和维护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为学校改革与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基本经验,既是对反腐倡廉建设规律的深刻认识,也是学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倍加珍惜并在新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完善和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今后一个时期,学校提出了努力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的奋斗目标。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应紧紧围绕学校发展这一中心任务,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教育防范,积极开展源头治理,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实现学校发展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学校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取得胜利的保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自觉反对特权思想,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性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遵守各项规矩,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自觉维护校党委权威,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
进一步加大对落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重大改革和决策情况的检查力度,认真开展执纪监督和行政监察,确保学校政令畅通。突出开展效能监察,切实解决管理效率低、遇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促进学校管理高效运转,督促管理人员勤政廉政。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对重点部门、重大事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的规定和办法,拓宽监督范围,加大监督力度,规范监督程序。
(二)坚持对腐败“零容忍”,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既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要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在继续加大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案件力度的同时,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和亲属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非法违规谋利的案件,个人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给国家和学校造成严重损失的案件以及其他失职渎职案件。
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严格办案程序,安全文明办案,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剖析制度,把查办案件与廉政教育结合起来,把整章建制和规范管理结合起来,扩大办案的综合效益,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切实加强信访工作,完善信访网络,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架起与师生员工无障碍沟通的“绿色通道”,搭建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
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轻微违纪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教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倾向性问题演变为普遍性问题。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采取约谈、函询等方式向本人和组织核实,加强诫勉和组织处理工作。对疏于教育、监管乏力、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一案双查”。
(三)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认真贯彻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谈话和诫勉、特定问题专项调查等监督制度,加强和改进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畅通师生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在学校决策和管理中集中民智,体现民意。
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强化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加强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要求和工作标准,保证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健康开展。
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物资设备采购、基建维修工程、人才引进、招生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提升管理效能。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机关部(处)办事公开制度。深化部门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推进电子政务建设,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拓宽公开范围,特别是要围绕“权、钱、人”的管理和使用,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以及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和滋生腐败的事项及时公开,努力营造依法治校、以德治校、民主治校的良好风气。
(四)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精神不放松,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决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学风文风会风。从具体问题抓起,由浅入深,由易到难,由简到繁,循序渐进,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和通报、曝光违纪违规行为。
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大力弘扬爱岗敬业、诚信科研、廉洁从教风气,以良好的师德师风推动优良校风学风形成。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教育和引导教师坚守职业道德与职业操守,自觉规范从教行为。
进一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制度硬约束,提高制度执行力。加强日常管理,纠正打折扣、搞变通行为,坚决防止反弹。要通过绩效考核、效能监察、责任追究等办法,让干净干事者有舞台,让为官不为者没市场。通过治理奢侈浪费、盲目攀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环境。进一步完善阳光服务平台,加大督察督办力度,推进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五)深化党风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和年度安排中,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
不断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以先进典型宣传教育为主,同时发挥反面警示教育的作用;把教育贯穿于对领导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等各个环节;坚持党政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制度、典型案例通报制度、新任干部岗前廉政培训制度,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教育手段,提高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大宣教”格局,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调研、预警、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完善反腐倡廉信息发布、网络舆情研判机制。
(六)进一步加大支持学校改革发展的力度,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
当前学校进行的综合改革,直接关系到学校发展前景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把支持、保护学校改革摆在突出位置。要积极投身改革,在参与中了解和掌握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建议;要把纪检监察工作融入到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中去,努力找准与学校各项工作的结合点,推动和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对改革中遇到的政策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制定有关规定;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改革,对热心改革的同志要坚决支持和鼓励,对在改革中因缺乏经验而发生的失误,要热情帮助其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纠正而不过多指责;对借改革之机钻改革空子以权谋私,阻碍甚至破坏改革的,要严肃追责,坚决查处,努力为学校改革做好清障排阻的工作。
打铁终须自身硬。高素质的纪检监察队伍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保证。要以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重点,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主业,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该管的一定管好,扎实履行监督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纪理念和监督思维,把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前提和基本要求。在执纪监督过程中,既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秉公执纪,又要懂大体,识大局,关心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
各位代表、同志们!
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既是长期艰巨的任务,又是现实紧迫的工作。我们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同心协力,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加快建设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现代大学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和政治保障,为实现本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