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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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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人员及终止合约商关系管理程序
1.0目的:
本程序旨在控制离职雇员和终止合作客商进入我厂区,严格遵守C-TPAT有关控制非准许进入的要求。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离职人员(含辞工/换岗/自离/解雇)和已终止合作的客商(含供货商/承包商)。
3.0执行程序
3.1离职人员的管理措施
3.1.1员工应于辞职前至少1个月向其主管或总经理提出辞职申请,辞工人员须如实填写好辞工书后交部门组长或部门主管;
3.1.2部门组长或主管查明事实后签名交总经理批准后,再交部门主管及人事部主管签名,辞工人员在辞工期间须正常工作,遵守厂规厂纪;
3.1.3有使用计算机权限的职员在离职时必须交回计算机使用密码,交回后公司IT管理人员必须立即取消和更换该计算机的使用密码,使离职人员不再有机会和权限进入该计算机;
3.1.4辞工职员人员离职时,需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对所领的工具、办公用品、锁匙、文件等交清及工作做清交接,如有损坏或遗失公物须照价赔偿(办公锁匙损坏或遗失要及时更换),交接后由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负责人在《员工离职审批表》上签名确认;
3.1.5员工辞工到期时辞工人员将工卡、锁匙、厂服、工作帽及厂证交给人事部,人事部检查辞工书、证明等无误后开放行条并交安全经理批准;
3.1.6被解雇及辞退的员工名单由人事部提供,由保安员负责监督对辞退员工行李的检查,办理退出床位手续,安排在下班时间经保安员检查及相关盘问后离开,并收回放行条;
3.1.7换岗人员需经该部门上级和接收部门上级批准同意,方可进行相关换岗手续;
3.1.8换岗人员在换岗前,须填写《员工换岗交接事项清单》,须向该部门完成交结清单,并在接收部门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填写《员工换岗登记表》;
3.1.9凡已离职员工(含解雇、辞工及开除)一经离厂后,保安员有责任不再让其进入厂区内;
3.1.10 有雇员离职,人事部需记录于《员工离职审批表》,清晰注明离厂人员姓名、
时间、原因(方式),并提供相关数据给保安部;
3.1.11保安人员严密监视有自动离厂人员利用其未被收缴的厂证混入厂区,发现此类事件,可强行收缴其厂证及拒绝其进入,并根据事态情形决定是否报警;
3.1.12凡被解雇的员工一经离厂后,人事不不得重新聘用。
3.2终止合约关系之供货商/承包商/客户
3.2.1如有终止合约关系之供货商/承包商/客户情况出现时,PMC部应实时将相关数据和信息提供给保安部门,内容简介应当包括客商单位名称、终止合同的时间,原因以及经常往来我公司的业务人员姓名等资料。
3.2.2保安部接相关部门通知后,再有终止合同的客商要求进入厂区则可予以拒绝;如的确有需要,须征得最高安全负责人同意凭其签名的放行条方可进入。
4.0 相关文件
4.1 《员工离职审批表》
4.2 《员工换岗登记表》
4.3 《员工换岗交接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