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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1 发布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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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员: 检查项目(含法律依据) 检查主要内容 达标标准 检查方法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备注 一、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 度、操作规程(《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简 称“《固废法》”第三十条 ) 1.产生工业固体废物(含危险 废物)的属地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和 岗位安全环保操作规程,采取 防治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 措施。 建立了责任制和操作规程,现 场负责人明确、责任清晰,负 责人熟悉危险废物管理相关法 规、制度、标准和规范。 现场核查,并查 看相关管理制度 文件。 二、现场标识(《固废法 》第五十二条) 2.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 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01)附录A 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 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所示标签设 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为达标 ;已设置但不规范的为基本达 标;未设置的为不达标。 现场核查。 3.收集、贮存、运输、利用、 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 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三、管理计划(《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4.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减少 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 施。 制定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 容齐全,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 、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 利用处置方式描述清晰;报健 康安全环保部备案;及时申报 了重大改变。 查看危险废物管 理计划。5.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危险 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 6.报健康安全环保部备案。危 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 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询问健康安全环 保部。 四、申报登记(《固废法 》第五十三条) 7.如实地向健康安全环保部申 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 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 如实申报;内容齐全;能提供 证明材料,证明所申报数据的 真实性和合理性,如关于危险 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的日常记 录等。 核查相关证明材 料 8.申报登记事项有重大改变的 ,应当及时申报。 及时申报了重大改变。 五、源头分类(《固废法 》第五十八条) 9.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和类别分 类进行收集、贮存。 危险废物包装容器上标识明确 ;危险废物按种类分别存放, 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如过道等)。 现场核查。 六、转移联单制度(《固 废法》第五十九条) 10.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个月, 申报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有具体的转移计划 查看材料 11.转移危险废物的,按照《危 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如实填写转移联单中 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 按照实际转移的危险废物,如 实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现场查看联单, 并结合台账记录 等材料进行核对 。 12.转移记录保存齐全。 当年截止检查日期前的危险废 物转移记录材料齐全。 现场查看记录, 可与申报登记数 据核对。 七、经营许可证制度(《 固废法》第五十七条) 13.转移的危险废物,全部提供 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 用、处置的活动。 除贮存和自行利用处置的,全 部提供或委托给持危险废物经 营许可证的单位。 可与申报登记数 据及其证明材料 ,以及转移联单 等进行核对。 14.有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签订 的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合 同。 有与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 单位签订的合同。 核查合同有效性 及废物接受单位 的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复印件 )。 八、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固废法》第六十二条) 15.制定了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 和应急预案并备案。 有意外事故应急预案(综合性 应急预案有要求或有专门应急 预案)。 查看应急预案。 16.按照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应急 演练。 上年度组织应急预案培训和演 练。 查看应急预案演 练记录。 九、贮存设施管理(《固 废法》第十三条、第五十 八条) 17.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 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贮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防渗处 理,场所应有防雨、防扬散、 防淋溶措施;设置废水导排管 道或渠道,将冲洗废水纳入企 业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贮存液 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设置泄 露液体收集装置;场所应当设 置警示标志。装载危险废物的 容器完好无损。含有挥发性物 质的包装物密封性能良好。 现场核查。 18.贮存期限不超过一年;延长 贮存期限的,报经批准。 危险废物贮存最长期限不超过 一年;超过一年的报经批准。 现场查看相关危 险废物识别标志 (应当填写日期 )。 19.未混合贮存性质不相容而未 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20.未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 物中贮存。 做到分类贮存。 现场查看。 21.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账,并 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 产生、贮存、转移情况。 现场查看台账, 并与贮存实物核 对。 十、利用、处置设施管理 (《固废法》第十三、五 十五条) 22.建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台 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利用 情况。 有台账,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 利用处置情况。 查看台账记录。 23.定期对利用设施污染物排放 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 准要求。 监测频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环 境监测报告单,并且污染物排 放符合相关标准要求者为达标 。 查看环境监测报 告单。 24.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 成“三同时”验收。 有环评材料,并完成“三同时 ”验收。 查看批复资料。 十一、安全保卫(《化学 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 25.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出入 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 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剧 毒化学品实行“五双”管理。 有出入库台账记录,有定期检 查整改记录。剧毒化学品已实 行双人、双锁、双进、双出、 双台账管理。 现场核查,并查 看资料。 26.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专 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 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 标志。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 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 检测。 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专用 仓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 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 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 备和安全设施已定期检测。 现场核查,并查 看资料。 十二、业务培训(《关于 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 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 (环发〔2011〕19号)第 (五)条) 27.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对本 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相关管理人员和从事危险物收 集、运送、暂存、利用和处置 等工作的人员掌握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指定的 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 流程和应急预案等各项要求; 掌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运送 、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 查看培训计划和 培训记录。 被查单位签字: 被查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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