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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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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相关范文
篇一: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县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汇报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法院工作层次,提高法院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径。法院现代化管理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实现传统管理向现代管理的一场革命,现结合当前法院信息建设工作情况,就如何加强法院信息化建设谈几点想法。第一,制定长期有效的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制。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设过程中,必须有长效机制,使这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一是增设机构,充实人员。为保证信息化建设顺利进行,人民法院应增设信息化专门机构,有专门的技术队伍。这就需要各级法院协调和解决机构和编制问题。二是加强信息化知识培训。随着法官职业化建设进程的加快,法官学习培训应增设信息化应用和网管人员的培训。要结合人民法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和应用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不同应用层次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管理和技术队伍。三是制定运行信息化的相关制度和程序。建议上级法院制定统一运行信息化工作的制度和程序。包括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运行程序、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运行程序,应该形成一整套运行的规定和制度,有章可循。
第二,想方设法争取地方财政给予经费上的支持。信息化建设是法院物质装备建设之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在局域网建成后,对网络的维护以及易耗品等的开支,都需要强有力的资金做后盾。然而,基层法院经费本来就紧张,要在有限的经费中拿出钱来用于网络建设存在相当大的困难,这也造成了部分法院对信息化建设的前景、作用失去信心。建议上级法院应争取政法专项资金,每年对信息化建设进行投入和改造。这样基层法院也就容易与地方财政进行协调。
第三,增强网络安全意识,加大网络安全监管。法院的信息化不同于电子商务,它涉及到很多审判工作的重要内容。在系统安全方面,面临着多种威胁与挑战。因此,法院的信息化建设在安全性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由于法院在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晚,技术人员的专业化技术水平和管理手段水平不高,所以很容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虽然上级法院信息主管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内网与外网之间采用物理方式隔离,外网与互联网之间采用逻辑方式隔离。并不惜成本对内、外网采用物理方式隔离,主要还是考虑要将安全隐患降到最低。但是仍有不少人员对网络安全问题还没有足够的认识。基层法院应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针对法院系统的特点制定相应的法院网络安全标准,把安全放在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位置。
加快法院系统的信息化建设,这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也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和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需要。应不断探索审判数字化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现代法院的信息管理机制,为法院的改革和全面工作开展提供创新的手段、平台和载体。篇二: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
2015年我院“电子法院”着重加强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实现网上立案。具体地说就是实现网上提交立案申请,网上审核立案材料、网上登记立案、电子送达及网上缴费。2015年我院网上立案民事案件151件。实行网上立案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降低了人民法院司法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二、开展网上执行工作。加强执行办案、执行指挥管理、执行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网上执行查控、网上拍卖和网上信用惩戒。截止目前我院已对61件案件进行了网上查控,将12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将受到禁止乘坐飞机或列车软卧,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信用惩戒。另外我院还实现了网上拍卖入驻淘宝网,与21家银行实现了查控系统联网。这一举措的实施,加大了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制裁力度,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三、畅通网上阅卷通道。为了给当事人、律师和相关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网上阅卷功能,实现法官网上阅卷、当事人网上阅卷和党政机关网上阅卷,我院建设了电子法院档案统一集中管理平台。并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加班加点对2010年至2015年以来的案件制作电子卷宗,目前已挂接了12340件案件的档案到电子法院平台中,完成了22770册卷宗的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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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和上传。使当事人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案件的相关信息,为建设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法院”奠定了基础。
四、拓开网上信息公开。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充分运行信息化平台,在互联网上公开审判流程关键节点,依法及时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015年我院在网上公布了2000余件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网上信息公开规范了审判程序,增强了办案透明度,促进了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案件。
我院自开展信息化建设以来,审判执行工作的效率效果得到了极大提高,法官的司法行为得到了规范,司法透明度得到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了有效提升。今后,我们会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工作的建设,为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篇三:法院信息化建设经验总结
二、信息化建设的基本经验
在进行信息化建设时,我院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并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总结出以下几点经验:
(一)加强领导,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法院信息化建设是一项投入大、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的系统性工程,带来的是一种全新的思维模式和审判管理方式。实践证明,法院信息化建设能否取得快速发展,关键在于领导同志是否给予足够的重视。这就要求信息化建设的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的意义和作用,找准目标定位,明确建设方针,为信息化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我院早在开始信息化建设之初,就明确把这项工作看作“一把手工程”,院党组成立了以院长邹吉昌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化领导小组,明确了日常工作部门和工作职责。院党组对信息化建设工作实行政策倾斜,并且经常性地就信息化建设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困难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了工作的稳步推进。
(二)坚持从实际出发,避免盲目建设。信息化建设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技术密集程度高,设备更新换代快,建设需要不断投入,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因此,在系统建设当中,必须从法院工作实际出发,既要着眼长远,考虑技术应用的前瞻性,为未来发展留有余地和空间,又要量力而行、厉行节约,戒除不切实际的“一步到位”思想和攀比现象。我院在选择技术方案和采购大型技术设备时,都很好地遵循了这项原则,既满足了网络应用的整体需要,又避免了盲目建设造成浪费。
(三)以实际应用为重点,走引进改造之路。在信息管理系统软件采用问题上,历来有自主开发和直接引进两种方式。我们认为,法院自主开发软件,周期长、难度大、人力物力消耗多,而且制作完成后的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具有不确定性,容易造成重复建设,资金浪费。我院在信息系统引进问题上,采取的是引进改造,为我所用的方式。通过对市场的五家法院信息软件进行普遍考察和重点考察,选定了性能好、响应快、技术保障能力强、已经有90多家法院使用的南京通达海E-court电子化法院完全解决方案。并根据拟制好软件引进,周密安排了考察、修改、试装、培训、试用、使用工作,拿出适合我院使用的软件修改预案,要求开发公司修改完善后,才最终投入使用。实践证明,采用引进改造的方式,周期短,见效快,能够比较好的满足系统建设应用需求。
(四)强化制度建设,实施规范管理。信息化建设涉及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要确保信息网络系统能发挥出预期的作用,就必须把网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为此,我院按照“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重视网络安全”的原则,在院办公室设置了单独的信息管理机构--信息科,专门从事信息化建设技术保障工作,并相继制定了《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近期规划》、《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规定》、《内部网站运行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网络管理规范,明确了各业务庭室在网络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将网络管理职责完成状况与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挂钩,并认真组织落实。
(六)提高应用水平,形成利用网络工作的良好氛围。
信息化建设根本目的在于应用,是为了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如果建而不用,再好的硬件设施也会失去意义。我院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始终注意抓好干警网络技能的培养和学习,通过全员培训、轮训、部门骨干加强培训等方式,大力提高计算机应用技能,使干警们都能够熟练地掌握运用网络开展工作。干警们在运用网络的同时,也逐渐体会到了信息网络辅助办案的好处,增强了信息化办公的意识,计算机网络已经成为干警们审判、办公和学习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
三、信息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尽管近年来我院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但与全国法院系统日新月异的信息化发展进程相比,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部分网络资源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目前,大量的工作和审判信息沉积在各业务庭室和综合部门,信息的开发利用仍然是信息化建设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对此,我院要求各部门将能够公开的信息资源进行全方位的整理,统一输入到统一的信息管理中心和资源库--内部网站中去,并由统一的部门专门负责信息的整合、维护和更新。同时,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情况,利用自己所开发的部门网站组织所属人员发布本部门有关信息,实现资源共享。
(二)网上办案、网上办公有待完善。由于正在进行的新的审判大楼建设工程尚未完成,受目前办公条件的限制,一些信息系统功能还无法得到充分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网上办案、办公的效果。在新审判大楼竣工之前,根据现有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借鉴有关兄弟法院的先进经验,我院仍将积极探索网上办案的新途径,逐步实现公审转播由电视转播移至局域网上进行。同时推进网上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委会等会议的召开。目前,进行网上会议的有关技术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待新审判大楼建成后即可投入使用。
(三)对基层法院的指导力度有待加强。目前我市多数基层法院受经费和技术等方面原因的限制,局域网建设进展不大。我院将根据最高法院关于信息化建设规划和省市政法专网建设要求,进一步对基层法院加大指导力度,督促有条件的基层法院按期建成法院局域网,并在适当的时候组织基层法院网络管理人员进行专项培训。自去年六月以来,我院已分别对辖区内的三县五区8个基层法院的计算机网络应用、保密安全工作进行了指导。我市庐阳区法院已经在我院的指导下,引进了E-court法院信息系统,目前已初步具备了网上办案以及网上办公的条件。
以上是近年来我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几点做法和体会,虽然取得了一点成效,但与上级法院的要求,与建设现代化法院的目标,与兄弟法院的先进做法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真诚向兄弟法院学习,满怀信心,坚定不移,不断推进信息化建设,为打造现代型法院作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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