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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大全 202X年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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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大全 202X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大全 202X年企业复工复产方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明确企业复工要求 《通知》要求,全省行政区域内疫情防控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供暖、通信、公共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消杀用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须正常开工开业,同时周密做好复工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连续生产的企业要确保稳定生产。 其他一般企业在2020年2月9日24时后,分类分批有序复产复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雄安新区管委会根据企业疫情防控到位情况,按照城市运行和发展的轻重缓急,组织企业分批有序复工;疫情防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复工。 ‎ 复工复产企业可根据岗位特点,通过安排错峰上班、实行弹性工作制、远程会议及安排重要岗位人员开展复工准备、本地员工先到位等分批复工的灵活措施,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 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在疫情防控方面,《通知》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筑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坚强防线。各市、县对本地企业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对本企业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 各市、县政府要组织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人力资源、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成立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定相应预案,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畅通、执行有力,对疫情防控不力的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各市、县政府要指导督促属地复工复产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工作方案,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要组织企业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确保所有企业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 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执行六必须防控承诺:必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成专班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制订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必须严密落实各项防疫措施,逐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人;必须承诺疫期不新招收不符合防控要求的重点区域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近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做好返岗员工摸排登记和分类管理,明确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岗条件,制作返岗人员流动信息确认卡;必须按照《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严格执行到位。 积极做好复工企业保障工作 在企业复工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加快推进全产业链协调运行,加强劳务供需对接,做好劳动力缺乏企业用工替代方案;抓紧建立省外疫情防控物资原辅料协调机制,帮助复工企业协调做好原材料采购和生产物资调运;加强企业复工所需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供应保障工作;协调金融部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所需流动资金缺口等困难和问题,尽早恢复正常生产。 指导企业做好厂区环境消杀。在生产车间、食堂、宿舍、办公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定时进行环境消毒,保持厂区环境洁净。为企业组织采购消杀产品提供便利条件,可自行联系省内具有资质的消杀用品生产企业选购。 ‎ 统筹做好节后错峰返程防疫和交通运输保障。要严格按照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要求,切实保障公路网有序运行,不得未经批准擅自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硬隔离农村公路等措施。在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力有序恢复交通运输服务,不得禁止其他地区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将重要防疫物资、关键原辅料、重要生产设备及零部件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对相关运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 各市、县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调度、跟踪,落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级包联服务工作机制,各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情况的监测调度分析,分行业、分重点企业分析疫情对生产运行的影响,对工业经济稳增长形势作出预判,并有针对性提出支持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稳运行的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复工和生产运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委,省政府《关于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等各项惠企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扎实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协助所辖地区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 高效有序地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属生产、生活区域新冠疫情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工作基本原则 本预案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以人为本,善待生命的原则,以疫情的预测、预防为重点,以对防控疫情、保障生产为目标,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公司内不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安全有序的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 危险源辨识 3.1.1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前往或途径疫区被感染。 3.1.2 职工放假、出差途中通过接触被感染人员导致被感染。 3.1.3 外来人员带来传染病源。 ‎ ‎ 3.2新型冠状病毒特性 3.2.1 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特性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β属) ,世界卫生组织命名为202X-nCoV)。 3.2.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划分,本次新冠病毒为乙类疫情,按最高管理等级甲类管理。 3.2.3 临床表现主要为发热,乏力,呼吸道症状以干咳为主,并逐渐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急性呼 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 3.2.4 前期绝大多数病例有武汉市华南海鲜市场暴露史,后期继发的绝大多数病例均为武汉人员或有武汉相关人员接触史或直接与病患有接触,少儿相对不易感染。 3.2.5 预后情况:绝大多数病患预后情况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病情危重者以老弱为主。 3.4 突发疫情事件可能发生的区域、地点 公司内生产、办公、生活区域。 4 事件分级 4.1 重大事件:进入过公司人员或公司内部人员被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4.2 一般事件:与病患者有接触史的人员隔离期未满14天进入公司内,或公司内人员出现相关症状(未确诊)。 5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 ‎ 5.1 应急指挥机构 5.1.1 应急指挥部 成立新冠疫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分管副总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如下: a、高度重视疫情的危害性,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及时研判并做好生产经营活动决策部署。 b、审批应急工作小组应对和处置方案,确保资源保障。 c、关注所在单位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对有关困难员工采取救助措施。 d、做好节后复工部署,摸排清楚员工节日期间涉及紧密接触的隔离安排,避免内部传染。 5.1.2 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在公司疫情指挥部下设立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下设应急统筹、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协调管理三个单元,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工作职责: a、密切关注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建立逐级汇报机制; b、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制定具体应对和处置方案; ‎ ‎ c、摸清所在部门、车间员工及家庭疫情情况,实行一事一报机制; d、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出节后复工建议方案; e、收集出入疫区人员、出现流感症状人员信息并每日向领导小组汇报; f、督促全面开展生产、办公、住宿等场所的消毒工作; g、为员工配发有效的防护口罩,宣传正确的病毒预防措施; h、每日对所有员工监测一次体温并做好记录,直至疫情全面被消灭。 其它主要单位职责: 5.2 各部门、车间职责 5.2.1复工前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情况摸底工作,着重了解员工节假日出行情况,有无武汉等疫区及相关人员接触史,有无病患接触史,有无疫情相关症状,并及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报备。 5.2.2复工后做好本部门、车间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员工遵守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和措施。 5.2.3 出现紧急情况立即上报,并做好现场管控。 5.2.4 控制不必要的外来人员进出,若有必要,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5.3 生产保障部 ‎ ‎ 5.3.1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正常生产的必要物资供应。 5.3.2 负责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劳保用品、消毒药水等必要物资的采购。 5.3.3 做好水电气供给保障工作。 5.4 综合管理部 5.4.1督促安保人员做好外来人员管控工作,及时发现疫情的苗头。 5.4.2督促保洁人员同时做好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 5.4.2负责后勤保障,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5.4.3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4.4负责对住宿部区域的员工进行监督检查。 5.4.5安排专人负责公司门口的监测设备如红外线温度仪等的监控记录。 5.4.6准备应急时的车辆调用、确保及时有效出车。 5.5其他部门职责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应急指挥部命令,做好应急配合工作。 5.6全体员工职责 5.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公司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5.6.2及时如实上报个人疫情接触信息和身体异常情况。 5.6.3发现身边人员有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上报。 ‎ ‎ 6 预防与预警 6.1 预防 6.1.1 按各部门员工摸底了解情况,安排有疫区或患者接触史的进行隔离14天,无异常后复岗。 6.1.2在公司门岗安排人员对所有进入公司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 6.1.3员工在国家相关部门宣布应急响应结束前必须按公司要求每天佩戴口罩,口罩由公司发放每天两个。 6.1.4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尤其要防备疫情发生地区和可能感染的人员进入厂区,必要进入时使用测温枪进行体温监测无异常登记后佩戴口罩进入,进入后全程必须有人陪同。 6.1.5加强卫生清扫和消毒杀菌工作,一般场所每日消杀一次,人员密集场所每日消杀两次,口罩回收桶每日消杀三次。 6.1.6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适量运动、注意休息。 6.1.7办公住宿场所应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生活、工作场所干净。 6.1.8勤洗手、勤晒衣服和被褥。 6.1.9取消一切娱乐性活动,尽量避免前往空气流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 ‎ 6.1.10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的的宣传,使广大员工能及时了解预防知识。 具体预防处置流程如下: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3.1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 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有则按处置流程处置。 6.3. 2 公司领导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指挥部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6.3.3 发生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后,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在上级防疫部门专家的指导下对疑似病人及时进行甄别、抢救和转运,并予以有效隔离,同时向上级疾病控制部门进行报告,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统一专人专车转运至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进一步确诊、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 6.3.4制作表格分发到各部门,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人员的体温进行监测,发现疑似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6.3.5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综合管理部及时将疑似病人医学观察及治疗处理情况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 ‎ ‎6.3.6综合管理部督促安保人员对外来人员及时进行摸底排查,尽早发现疫情的苗头,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领导报告,同时做好厂区的卫生监督工作。 6.3 预警结束 疑似病人经医学观察诊断为非新冠疫情,或疑似病人经治疗处理后确认康复,厂区及住宿部经过14天后无新的病例出现。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发布预警结束通报。 7 信息报告 7.1 本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 7.2 当员工发现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时,应立即报告部门主任。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症状、人员数量等。 7.3 部门主任接报告后,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和公司相关领导。 7.5 确认异常情况属实后由公司领导指定窗口向高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地方卫生部门报告。 7.6 突发事件发生后,以上所有流程报告间隔每级不得超过1小时。 7.7 外部机构的联系方式。 7.7.1 急救电话:120 报警电话:110 7.7.2 兰州市疾控中心:09318488782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 ‎ 8.1.1 发生一般事件,由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为负责人。 8.1.2 发生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为负责人。立即命令启动应急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 8.2 响应程序 8.2.1 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接到发现突发事件报告,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判断应急响级别。 8.2.2 二级响应:马上到现场确定情况,情况属实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马上确定病患是否已经送至医院就医,通知综合管理部对密切接触病患的人员进行隔离,在宿舍设置隔离室,并联动其他各部门,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趋势,做好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并根据事态的发展确定是否启动应一级响应。 8.2.3 一级响应:立即向疾控中心及政府相关部门汇报并配合相关工作,后续工作由政府指挥安排。 8.3 应急处置要点 8.3.1参加处置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手套,有条件的应该佩戴防护面具或护目镜 ‎ ‎8.3.2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公司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8.3.3发现人和其他人员不得接触患者碰触或使用的一切物品。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当天活动的室内场所及接触过的物品、食物等,经应急指挥部同意行政事务中心通知安健环部先行隔离,为医疗机构人员调查取证保存原始材料。未经应急指挥部同意,不得解除隔离。 8.3.4考虑发现人有被传染的可能,在公司应急组织机构人员到达后,发现人简要汇报相关情况,并根据应急指挥部安排,执行预防传染他人的隔离措施。 8.3.5应急处置过程中,其他人员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不得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入患者发病地点,以防传染。 8.3.6发现疫情部门应做好人员情绪稳定工作,同时做好生产人员安排,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8.3.7处置人员带好防护用具,做好自我保护工作,对所发现的疑似病人,按有关规定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进行联系或在专家的指导下进行诊断、治疗和转运。转运时要用医疗机构的专车将病人转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将发病情况,诊断或疑似诊断(病历)向收治医院详细介绍,帮助收治医院在最短时间内明确诊断,及时治疗。 ‎ ‎8.3.8综合管理部根据专业医疗机构意见,安排人员选择合适的药品,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联系地方疾病控制中心等相关防疫部门对感染区域及公司其他部门进行消毒。 8.3.9行政事务中心配合上级防疫部门调查、登记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史;对密切接触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情况采取集中隔离或者分散隔离的方法进行医学观察。 8.3.10综合管理部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在宿舍设置专门的隔离房间,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综合管理部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8.3.11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公司各出入口及隔离观察区的警戒工作,隔离区处设置明显警戒标志。 8.4 其他处置措施 8.4.1各级领导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公司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各级健康人员要在不被传染的情况下坚守本职岗位,使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8.4.2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 ‎ 8.4.3公司工会及各部门分工会应抽调人力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8.4.4各部门接到应急反应的通知后,应按各自的职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按照规定表格内容对所属人员的体温等进行监测,及时发现疑似病例,及时上报。组织排查与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并告知当事人暂时不要与其他人员接触,并自行限制活动范围。 8.4.5当疫情暴发,虽采取措施但不能有效控制时,为保证生产有序进行,对部分健康的运行、检修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8.5应急结束 在本公司所辖区域,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14天内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由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情急情况结束。 9 后期处置 9.1 突发情况处置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 ‎9.2 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10 应急保障 10.1 应急队伍 应急队伍由甘肃安全谷应急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综合应急编组构成,紧急情况时各编组积极履行自身职责,以及公司指挥领导的其他命令。 10.2 应急物资与装备 安全生产办公室和生产保障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综合管理部安排小车两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10.3 通信与信息 公司通讯联络通过固定电话、手机方式进行。 10.4 经费 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保障本预案所需应急专项经费,财务部负责此经费的统一管理,保障专款专用,在应急状态下确保及时到位。 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 ‎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 ‎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保障工作组组长: 电话:xxxx 专员:邵爱民 防控工作组组长: 电话:xxxx ‎ ‎ 专员:郭宝春 综合工作组组长: 电话:xxxx 专员:李桂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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