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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2X年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X年村规民约 202X年年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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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X村规民约 202X年村规民约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202X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X村规民约 202X年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是村民群众在村民自治的起始阶段,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为维护本村的社会秩序、社会公共道德、村风民俗、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制定的约束规范村民行为的一种规章制度。以下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0村规民约,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0村规民约 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经全体村民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一、道德风尚 深入学习贯彻山东省道德行为40则: (一)社会公德 讲文明,树新风。懂礼貌,礼让谦。献爱心,乐助人。济贫困,救危难。 爱集体,惜公物。讲卫生,护环境。重低碳,节能源。尚科学,除迷信。 遵法纪,守规则。扬正气,道义担。 (二)职业道德 爱岗位,尽职守。好学习,勤钻研。讲诚信,守信誉。重质量,保安全。 勇竞争,敢创新。善协作,求共赢。去私情,持公道。反腐败,尚清廉。 ‎ 人为本,优服务。任劳怨,乐奉献。 (三)家庭美德 敬长者,孝父母。爱子女,教有方。男与女,要平等。夫妻和,爱相牵。 勤劳作,奔富裕。善持家,崇节俭。邻里睦,相照顾。亲友济,互帮添。 优生育,强素质。正家风,忠厚传。 (四)个人品德 爱祖国,爱家乡。尽责任,勇担当。当自立,尚进取。有理想,志高远。 重情义,知感恩。主诚实,践诺言。知荣辱,明善恶。重慎独,严自律。 衣得体,品貌端。惜生命,身心安。 二、移风易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新风倘,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红白喜事,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俭,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 3、不请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不参加邪教组织。 4、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 ‎5、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镇建设,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建房修屋余下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 6、建房应服从村庄建设规划,经村委会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乱搭乱建,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对村内违法建筑实行动态监管,组建巡查队伍,以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建筑行为。 违犯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三、志愿者服务 积极参加各项志愿者服务工作,通过志愿者服务为他人、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奉献他人、提升自我。 四、未成年人教育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实行计划生育,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提倡优生优育,严禁违法生育。 2、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封建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3、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与教育,利用四点半学校、文化艺术辅导等相关措施,加强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个人理想引导以及特长技艺方面的培养。 五、社会治安 ‎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不酒后架车,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缴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放浪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 ‎ 六、消防安全 1、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防森林火宅发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类火灾隐患。 3、加强村级防火设施建设,村集体应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4、对村内、户内用电线路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5、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七、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 2、在生产、生活过程中,村民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反对家庭暴力。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0村规民约 为加强新农村建设,实行村民自治,推动男女平等,倡导乡风文明,促进**村和谐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村《村规民约》。 ‎ ‎ 村庄事务 第一条 村组干部、党员应积极学习、宣传、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廉洁自律,带头履行《村规民约》。村两委处理村内事务要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村民权益,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条 全体村民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自觉遵守《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村内各项集体活动。反对邪教,抵制黄、赌、毒。 第三条 凡村内大事要事,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讨论通过,由村两委负责实施,监委会监督落实。 第四条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公开上栏。组帐村管,村帐由监委会审核、签字、盖章后交镇三资中心审理监管;杜绝挪用公款、白条顶库。 第五条 村民事调解组积极调解民间纠纷,努力做到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组。 集体资源 第六条 按照国家《土地法》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土地审批手续。若有人擅自占用土地,村民组长应及时上报,由村两委出面制止,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七条 贫困户、低保户的名额,由个人申请,组长及代表评议,报村两委依据相关政策审议,村监委会审核签字后,向全体村民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 ‎ ‎ 第八条 当年1月1日6月30日死亡的村民,享受上半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死亡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1月1日6月30日出生的村民,享受全年村民待遇;7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村民享受下半年村民待遇。(村民待遇即村级分配待遇,下同。) 第九条 按照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入男女须达到法定婚龄、领有结婚证并将户口迁入者,依照户口迁入时间,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条 婚出男女如户口仍在本村,但常年不在本村居住者,自婚出之日起继续享受一年村民待遇;一年后无论户口是否迁出,均不再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一条 非农业人口不享受本村村民待遇。 第十二条 人人有责节约水电、爱护公共财产与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维护村庄道路,不得破坏公路和私自占用路面。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森林法》有关规定,管理我村森林公园。 1)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乱伐。 2)严禁带火种进山,在景区附近不准焚烧杂草、燃放鞭炮;上坟烧纸必须在火苗彻底熄灭后才能离开。 3)不准在景区放牧,违者按《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若造成损失,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 ‎ 4)严禁捕杀、药杀野生动物。 男女平等 第十四条 支持、鼓励妇女参政议政。在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中,女性比例应达到50%。换届选举中,女性村民代表应达到50%;女性入选村两委、村民组长,及其他村民议事机构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第十五条 纯女户、有儿有女户婚嫁自由,男到女家、女到男家均可,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对男到女家落户者,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选举村民代表及村组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十六条 婚出男女户口没有迁出,或已经离开本村愿意返回并将户口迁回者,常年在本村居住,履行村民义务,接受村庄管理,可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七条 婚出男女因离婚或丧偶将户口迁回本村,常年在本村居住者可享受村民待遇,所带子女以有效法律文书为准。若再次婚出,其户口仍在本村的子女可继续享受村民待遇。 第十八条 婚入男女离婚后愿意留村,户口仍在本村并常住者,继续享受村民待遇。若再婚,其配偶及所带子女将户口迁入者,可享受村民待遇。离婚妇女招婿,享受男到女家落户的优惠待遇;若出嫁,待遇同第十条。 第十九条 ‎ 提倡男女村民平等参与社会活动,共同分担家务劳动。 第二十条 认真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村民依法享有生育的权利和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负有计划生育责任。 第二十一条 在本村举行婚礼并居住本村的新婚夫妇,不论户口是否迁入,均应接受本村计生管理。育龄妇女应积极参与生殖健康服务,参加定期康检,无故不参加并未及时补检者,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反对非法鉴定和人为选择胎儿性别,违反者由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优先享受各项相关待遇,并增加一份本村村民待遇。若又生育二胎,双倍返还所得款项。 第二十四条 违反政策生育者,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后,子女方能享受本村各项待遇。 村风村貌 第二十五条 树立婚育新风,推进婚俗改革,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倡导集体婚礼。凡男到女家的婚礼或集体婚礼,村两委提供适当的支持或奖励。 第二十六条 实行殡葬改革,村民去世后火化,提倡安葬在公墓。葬礼力求节俭,推进葬俗的男女平等。纯女户老人的葬礼,村两委给予支持和帮助。 ‎ ‎ 第二十七条 提倡姓氏改革,子女姓父姓、母姓、父母双姓均可。 第二十八条 反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村三委有责任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第二十九条 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女童的生存权和受教育的权利。父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虐待未成年子女。 第三十条 尊老、敬老、养老 1)子女须承担赡养老人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遗弃或虐待老人。 2)子女或其他赡养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强迫老年夫妇分开居住、赡养。 3)夫妻应平等对待双方老人。 4)保障单身老人再婚权利,子女不得加以干涉。 5)60岁以上老人所享受的低保金、高龄老人生活补助金、口粮款等,由村组干部直接发放给老人本人。 第三十一条 本村举办公益事业,无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义务。 第三十二条 增强环保意识,维护环境卫生,不准乱贴乱画,垃圾集中放置在村内指定地点。 执行修订 第三十三条 ‎ 村两委负责执行《村规民约》具体条款,监委会负责监督落实。执行中若遇争议,首先由村两委协调,协调不成,可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第三十四条 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或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可提议修订《村规民约》的具体条款。修订《村规民约》应遵循四议两公开程序。 第三十五条 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公示七天后生效,同时上报**镇政府备案。 本《村规民约》的解释权归**村两委。 **村村民代表大会 年 月 日 2020年农村村规民约 2020村规民约 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 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药品;不得私藏、买卖、加工枪支弹药。 ‎ ‎ 四、严禁种毒、吸毒、贩毒等一切涉毒活动。一经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立即向村委或公安机关举报。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反对损人利己、不劳而获行为,有下列行为者,依照以下条款作相应处罚: 1、凡占用、破坏国家、集体与个人木材、竹子、果树以及其他公私财物者,又不够刑事处分的,除追回赃物、没收作案工具、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200-1000元。 2、不得随意侵占吞噬乡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户的田边地角,对田、土坎只能用刀割杂草,严禁用锄铲,违者除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外,并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另处罚金50-150元。 3、大力倡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毁林开荒、带火种上山和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内割草、砍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视情节处罚50-500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烧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重者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1、对有意和无意破坏水沟、山塘、渠道的,除恢复和赔偿损失外,视情节批评教育,另处罚金50-300元。 ‎ 在渠道规定的保护范围内,严禁任何人种植农作物,违者除铲除外,另处罚金200-250元。 2、合理用水和依法排队放水,不许放霸王水,对历史延续下来的过水田,做到上流下接或出过水道,不许违背水利部门和集体制定的用水制度,违者处罚金50-200元。 七、修房造屋、烧砖烧瓦、移栽竹子、林木、葬坟等,严禁影响他人利益和农作物生长。确实不能避免的,要协商处理好。造成纠纷或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50-100元。 1、禁止私人非法买卖土地。 2、凡将修好的房屋出售的家庭,不得再申请审批宅基地。 八、尊老爱幼,树文明新风,维护社会稳定。 1、对打骂父母和长辈,不赡养老人,虐待子女和家庭成员的,责令其赔礼道歉、悔过,并履行义务,另处罚金50-200元。 2、对放纵、袒护、唆使子女及其他人以各种不良行为酿成纠纷和造成损失的,责令监护人或唆使人赔偿损失,并处罚金50-150元。 3、对骂人、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不听劝阻和调解的,处罚金50-200元,对不接受处罚的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 ‎4、对搬弄是非、造谣中伤、聚众聚会闹事者,应进行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另处罚金50-300元。 5、反对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活动,违者除批评教育外并处罚金50-1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村民要监管好自养的牲畜及犬类,必须配合搞好防疫工作,不准侵害他人,如有发生,必须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7、村民操办酒席实行宴席申报制度,除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结婚(复婚的除外);本人的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父母或岳父母、本人直接赡养的老人去世的丧事可申请办理外,其他名目酒席均不得办理。对违规操(承)办酒席的餐具和用具进行没收和现场清除,收受礼金按非法所得全部没收。经审批同意办理的酒席须由有健康证等证件的厨师团队掌厨,对请无证厨师掌厨或无证厨师参与酒席办理的当事人处罚款100020xx元。村支监三委成员、全村党员、各组组长要带头执行治理滥办酒席相关规定,对违操办酒席的分别处罚款20xx-5000元、1000-20xx元、500元-1000元;参与违规酒席请吃的的分别处罚款1000-20xx元、500-1000元、200-500元;村民违规操办酒席的处当事人罚款1000-20xx元,对其承办酒厨师及相关协助人员处罚款500元;对辖区餐饮企业(上门厨师)承办违规酒席的处罚款5000元/次,并建议相关部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从)业资格。 九、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履行双诚信双承诺的相关内容。 ‎ ‎ 1、在婴儿出生24小时内,生育户向育龄妇女小组长及村包组干部真实报告孩子出生时间、性别,否则处违约金200500元。 2、生育孩子后,在42天至90天内按规定落实相应节育措施,按时落实 相应节育措施的可按规定享受误补助。如患有禁忌症的,一孩须经镇计划生育服务站、二孩须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指导站确诊出具证明后,并采取其他避孕措施,否则,处违约金100-200元。 3、持证生育第一孩子后及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一次性奖励500元,按时参加三查服务的,在独生子女014周岁期间每季度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30元。政策内二女户及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上级奖励20xx元,独女户二女户女孩高考被国办学院录取上级奖励500元至1000元。按规定享受合作医疗、养老保险等优先优惠待遇。 4、已婚育龄妇女上是孕(妇)检对象的,按时参加3月、6月、9月、12月10前到镇计生站参加三查服务,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的,外出后20日内要以书信或电话等方式,向村委会或育龄妇女小组长报告工作或居住地点,是孕(妇)检对象的,在3月、6月、9月、12月的10日前寄回流入地乡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真实孕情,环情证明。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 ‎ ‎ 5、已婚出居住在其他乡镇,但户口在本村的,要求将子女或丈夫落户在本村的,须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后,方能办理。 6、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工终止妊娠及溺弃女婴, 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或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流入人口7日内主动向村委会报告婚育情况,并接受村的管理。否则,处违约金50-200元,并责令交验或补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村民要积极配合对流入本村外地人员的管理, 十、对未履行双诚信双承诺内容的,村委会暂缓其所有服务工作,直至履行完成。 十一、凡来我村购房或其他情况有合法手续申请入户的,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 十二、本村规民约适用于本辖区的所有村民和企事业单位,自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之日起施行, 十三、本村规民约由洋川镇雅泉村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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