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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20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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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   各中心校、区直各学校,各民办教育机构:   为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全区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XX年全区学校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安全立教”这条主线,坚持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原则,以保障师生生命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以强化学生“三生”(生命、生存、生活)教育、遏制安全事故为重点,从学校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精心的组织、慎密的安排、积极的投入和务实的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不断加固安全防线,有效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校不出安全责任事故。   三、具体工作   (一)提高工作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和国家的财产安全,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发展稳定,所以必须从维护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而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决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今年是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年,各校要切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要把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和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的考核范畴,建立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形成层层负责的安全工作网络。本年度,继续实行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教育局与各中心校和直属中小学校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状,各校也要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所辖校、班级、具体人员,明确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细化“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使全体教职员工都承担起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健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及时修补和更新各类安全规制,并建立和实施好以下安全工作制度,做到用制度促管理,用制度保安全。   1、建立学生“一日安全常规”制度。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课间活动和实践活动等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使学校安全工作成为教育行政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2、建立安全信息浏览制度和安全信息上报制度。教育局将继续利用并维护好##教育网和教育简讯、电子政务这几个平台,‎ 把一些文件通知、安全预警等信息及时进行发布,要求各校坚持每天进行一次浏览,并形成制度。各校也要将本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安全工作部署及重大举措、实践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等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教育局艺体卫科,艺体卫科将有选择地上传各校报送的信息,做到工作透明、资源共享。   3、建立班级点名和宿舍点宿制度,要求任课教师每堂课上课前、舍务教师每天就寝前都要对学生进行细致清点,发现缺课和缺宿现象马上要让班主任知晓,让值周教师和学校知晓,在查明原因的同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4、建立与学生家长联络制度。学校要密切与学生家长进行联络,共同承担起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监管的任务。寒暑假或其它较长节假日,学校都要以适当方式提示家长监护好自己的子女,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学生返校时间如遇雪大路滑等恶劣天气或突变气候,学校要及时主动地与教育局联系,可推迟返校时间,并及时告之家长,严禁学生乘坐危险性机动车辆、特别是三四轮车辆返校。学生放学途中天气突变、学生不明原因未返校或缺课、学生在校生病或有其它异常情况,都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保证他们始终在家校监控范围内。   5、实行学前班和低年级学生上学和放学家长接送制度。   6、实行学生放学由教师护送制度,派教师护送学生经过交通繁忙地段及危险地段。   7、坚持学生请假制度,履行好请假手续。   8、坚持晨检和午检制度,做好晨检和午检记录,做好与家长的联络工作。   9、继续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充分发挥门卫的作用,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校园,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10、继续实施校内大型活动、校外集体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学生出游和进行校内外集体活动时,须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与各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可实施。   11、继续实施安全事故即报制度。要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遇到发生在本学校的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突发事件,在及时做好处置的同时,必须在2小时之内将有关情况报送给上级部门,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不按程序越级上报。对因影响事件及时妥善处置,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