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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0年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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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县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汇报我县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督查的通知》的要求,近期对全县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有2所镇(中心)卫生院、246所村卫生室。我县从年7月1日起,在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有药品全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并实行零差率销售。我县始终按照中央和省市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精心组织,全力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及时研究、精心部署,目前工作开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加强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建章立制,为制度实施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狠抓落实,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2、建立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考核机制。我们还成立了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监督委员会,对基本药物采购全程进行监督,规范了进货渠道,杜绝了采购价格弄虚作假现象发生。建立了质量监管机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基药供应商的诚信警示机制和定期督查通报制度。我县还组织了由纪委牵头,卫生局、发改委、药监局、招投标管理中心等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全县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以来执行药品网上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回款、零差价率销售等专项检查。根据省卫生厅《XX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暂行办法》(苏卫药政[]6号)及《XX省基本药物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苏卫规药政[]2号)文件的要求,每月按照流程对供货企业进行网上积分考核,《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考核评价汇总表》每季度按时考核上报市药械采购服务中心。  4、强化监管,确保制度健康有序推行。在配备基药管理人员、加强采供环节对接、强化法律法规和基本药物制度宣传的同时,通过定期不定期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督查检查,严防严禁超目录进药、超范围诊疗、超标准收费。专门成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结算服务中心,对镇村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经费统一拨付、资金统一调度、财务统一管理、结算统一把关,确保基本药物补助专款专用,保证医疗机构良好运行。  我县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我县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及住院人数逐年增加,今年药品采购计划仍延用年年度计划,部分药品的年度计划不能满足增长的临床需求。另外,一些临床常用、价格低廉的药品配送不到位,影响群众就医及医疗机构正常运转,我县今年以来共采购基本药物722种,其中有96种药品配送率低于8%、13种药品没有配送。今后,我县将加大短缺药品上报和供货企业考核力度,也希望上级部门能够出台更多有效的管理措施,来保证基本药物的正常供应。  相关热词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