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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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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二篇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二篇【篇一】为深入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回族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残疾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着力推进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奋力开创新时代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开创**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做出积极贡献。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统一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残疾人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团结带领残联干部职工和广大残疾人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 坚持服务工作大局,不忘初心推动发展。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残疾人事业发展方向,坚决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残疾人解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激发发展活力。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坚持眼睛向下、面向基层,保持和增强同残疾人的血肉联系,发挥残疾人在残疾人事业中的主体作用。坚持问题目标导向,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查摆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基层、脱离残疾人群众的倾向,着力解决基层组织薄弱、服务能力不强、工作创新不够等问题,强化“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三、目标任务通过全面改革机构设置、优化治理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健全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建成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建立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使残联组织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残疾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四、改革领导机构和运行机制 (一)改进代表大会人员构成。充实各类别残疾人代表,将**县残疾人代表大会代表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占60%以上,增加农村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助残社会组织代表、助残志愿者代表的比例。乡镇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人员构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二)改进主席团人员构成。充实主席团各类别残疾人委员数量,将**县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乡镇残疾人代表大会主席团人员构成参照上述规定执行。选举产生的主席团主席由政府分管领导兼任,主席团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各专门协会主席等担任,乡级残联主席团副主席由残联理事长担任。(三)强化**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建立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事业办实事制度,推动各成员单位制定普惠性政策时充分考虑残疾人的诉求,支持并推动残联助残政策和项目的实施。(四)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兼职副主席参加执行理事会会议制度、主席团委员提案办理制度、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监督作用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要开展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五)加强专门协会建设。推进各残疾人专门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支持各专门协会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落实各专门协会办公场所和设施,活动经费按照每个协会1万元/年列入财政预算。鼓励支持残疾人专门协会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服务。五、改革干部队伍结构和管理机制 (一)加强残联领导班子建设,打造专兼挂干部队伍。县残联领导班子争取配备1名残疾人理事长或副理事长,增设挂职副理事长和兼职副理事长各1名,挂职副理事长挂职期为1年,由县委统一选派。兼职副理事长由热衷残疾人事业的工作者担任,在需要议事决策和重大任务时参与工作,兼职期与本届理事会一致。乡镇(街道)残联执行理事会增设1名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强的挂职理事。注重从基层残联、社会组织、企业、党政机关等单位和残疾人亲友、退休干部中选拔挂职、兼职干部,职务层次、级别等不与挂职、兼职所任职务挂钩。(二)完善干部管理工作机制。挂职干部以所挂职单位管理为主,转移党组织关系,不转人事关系,年度考核与挂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一并进行,挂职期满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作为其今后安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兼职干部以派出单位管理为主,把兼职工作情况作为每年述职述廉的一项内容。县残联要为挂职、兼职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供一切必要工作保障。六、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一)密切与残疾人的直接联系。建立县残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残联制度、机关干部下基层开展调研活动制度、残联干部联系困难残疾人家庭制度。县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2个月,其他干部每年下基层的时间不少于1个月。持续开展“迎着困难问题上,围着服务残疾人转”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基层联系点,沉下身子,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为残疾人服务。 (二)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建立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与残联组织对接机制,村(社区)残疾人协会主席由村(社区)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席、委员由残疾人及其亲友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1名成员负责残疾人工作。配齐配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每个乡镇(街道)残联设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残疾人人数达到20人以上的村(社区)设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支持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依法依章程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探索在残疾人比较集中的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新媒体组织灵活设置残疾人组织,实现残疾人联系服务全覆盖。(三)打造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体系。整合各类资源,大力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构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体系。积极争取中央、自治区支持,持续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加快补齐残疾人基础设施短板。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等综合服务。支持规范化康复站、日间照料中心、寄宿制托养机构等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提升残疾人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文化体育水平,推广国家通用手语和通用盲文,丰富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大信息化应用力度,推进“一站式”办理,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 (四)创新困难残疾人帮扶措施。通过政策支持、制度保障、应急救助、结对帮扶等方式,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农村残疾人脱贫、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救助、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全面推广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落实普惠性幼儿园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和义务教育阶段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送教上门政策。引导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按比例招录残疾人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创业就业、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扶持政策。建立一户多残、老残一体、孤残重残、多重残疾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定期访视、分类照顾、专项服务等制度,帮助他们走出困境。(五)完善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律法规加强对残疾人康复、托养、救助等各类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维权窗口建设,建立健全残联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机制和协商渠道,健全残疾当事人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机制,协助司法机关完善涉及残疾人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残疾人合法权益及时、合法、正常维护。协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维护好残疾职工、青年、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发挥残疾人服务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开展无障碍环境县、村镇创建工作。教育引导残疾人学法守法用法。七、强化残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 (一)全面决胜残疾人脱贫攻坚。全力落实**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对标“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将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大局。运用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成果,配合扶贫部门切实做好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家庭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帮扶、精准脱贫。推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和扩大补贴范围、农村深度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专项救助基金补贴的政策要求,不断扩大贫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和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确保现行标准下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如期实现脱贫。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大走访活动,确保贫困残疾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户到人。(二)激励支持残疾人建功立业。充分发挥残疾人主体作用,引导广大残疾人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顽强拼搏,融入社会,建功新时代。扎实开展“学听跟”专项活动,广泛开展残疾人自强模范、扶残助残先进等先进典型选树和命名表彰活动。举办全县残疾人运动会等赛事活动,开展“全国助残日”等重大残疾人节日系列活动,营造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八、创新残疾人工作载体和方式(一)建设“智慧残联”。以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为抓手,用好残疾人事业大数据平台,实现精准服务。全面推广应用第三代智能化残疾人证,实现残疾人信息“一数一源”、需求“一人一案”、服务“一网通办”“一卡通行”,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二)提升社会化工作水平。实施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培育示范性助残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扩大示范带动效应,提升残疾人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发展助残志愿者队伍,加强残疾人志愿服务组织和残疾人互助组织建设。加强与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工作联动,充分发挥社区、家庭、邻里的作用,开展好“邻里守望”等群众性助残活动。(三)建设“阳光残联”。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惠残政策公平公正落实。健全完善残联各项基础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相关服务标准、执行程序和监管办法。实行残联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向本级主席团报告并接受监督制度。加强**县助残惠残项目和资金管理,适时开展综合跟踪抽查,全面推行第三方考核验收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残疾人证管理,坚决杜绝人证不符,推动各项涉及残疾人切身利益的事项更加公开透明。(四)完善考核评价工作机制。以基层组织、残疾人及亲友第三方为评估主体,以残疾人的参与率、受益率为评价重点,建立残联工作民意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实施县域残疾人服务状况监测评价机制,把残疾人脱贫攻坚、助残惠残项目、基层服务能力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等作为重点监测评价内容,了解动向,及时改进工作。九、加强残疾人工作支持保障 (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提请县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残疾人工作汇报,听取残联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保障残疾人重点工作、重点活动开展。**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听取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履行残疾人工作职责述职,部署事关残疾人民生福祉的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残疾人工作重大政策问题。县残联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区市县工作安排得到全面贯彻执行。(二)支持参与民主政治建设。不断拓宽残联参与政治协商的渠道,支持残联依法按程序推荐残疾人及其亲友、残疾人工作者参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人选的提名。县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有一定数量的残疾人,残联理事长提名推荐为政协委员。(三)完善残疾人工作保障措施。严格落实《**回族自治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将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和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文明单位考核范围。入库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照规定标准足额预算安排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制定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考核办法,将残联工作经费、残疾人专职委员岗位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十、组织实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市残联指导下,**县残联成立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残联系统改革的统筹推进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完成。 (二)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回应各方面关切,深化社会各界对残联改革的认识,增强残联改革动力,为残联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积极有序实施。按照县委全面推进群团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自上而下、稳步推进的原则,2020年8月底前完成县级残联改革,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残联改革。(四)强化督导落实。强化监督检查,**县残联改革领导小组要对全县残联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纠正偏差问题,确保残联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篇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要求,按照《**市残疾人联合会改革实施方案》,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把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增强残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时刻警惕和抵制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倾向,充分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团结带领全县广大残疾人为推动“高质发展、后发先至”、加快建设“强富美高”幸福新**作出贡献。(二)基本原则1.坚持党的领导。把政治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思想灵魂,始终把残联组织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广大残疾人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2.坚持服务大局。把保持和增强先进性作为残联组织的重要着力点,紧紧围绕全县的工作大局,努力为残疾人谋福祉,为党和政府分忧。教育引导广大残疾人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发挥主体作用,在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3.坚持群众观点。把群众性作为残联组织的根本特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密切联系残疾人群众,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努力成为残疾人信得过、靠得住、离不开、找得着的知心人、贴心人。4.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残联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的机关化、行政化问题及其表现,从残联组织最薄弱的短板入手,从残疾人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切实解决思想理念、服务能力、工作作风、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机构设置、优化管理模式、创新运行机制,壮大全覆盖的基层残疾人组织,搭建全方位的残疾人服务平台,健全全领域的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高联系、凝聚、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新时代**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改革措施(一)加强党和政府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1.强化党委集中领导。建立党委残疾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1名常委具体分管残疾人工作。健全完善各级残联向同级党委定期报告工作制度。2.完善政府(残工委)领导。将“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更名为“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健全完善专题会议、残工委成员单位每年为残疾人事业办实事等制度。各残工委成员单位要将履职情况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和考核内容。3.强化残联组织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在残联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市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推动基层残联加强党组织建设,探索专门协会、社区残疾人协会等残疾人组织和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二)优化残联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运行机制 1.改进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人员构成。县残联代表大会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5%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代表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增加基层残疾人、工作一线残疾人及亲友代表和助残社会组织、助残志愿者代表比例。适当扩充主席团人员规模,主席团主席由联系残疾人工作的政府领导担任;另设数名专兼挂职副主席。县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的比例由50%以上提高到60%以上,自强模范和基层一线委员比例提高到35%以上,镇残联主席团委员中残疾人及残疾人亲友比例应不低于65%。2.优化残联执行理事会人员结构。推行执行理事会配备兼、挂职副理事长和挂职理事制度。县残联配备1-2名兼职副理事长,1名挂职副理事长和2-3名挂职理事。兼职副理事长主要从残工委成员单位领导班子中选择。挂职副理事长主要从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成员中产生,挂职理事注重选拔熟悉基层情况、服务残疾人能力较强的优秀的残疾人干部、残疾人亲友、残疾人事业的专家学者、助残社会组织负责人。兼、挂职副理事长由同级党委选派,挂职理事由同级执行理事会选聘。兼职副理事长一般不参与分工,挂职副理事长、理事参与日常工作。兼、挂职副理事长、理事任期2年。3.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残联主席团审议执行理事会工作报告制度。建立主席团委员和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办理制度、代表大会基层代表列席残联年度工作会议制度。落实执行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专门协会主要负责人列席执行理事会有关会议和活动。坚持执行理事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广泛听取基层、专家和专门协会意见,提升执行理事会议事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加强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建立残疾人事业研究智库。 4.推动残疾人参与民主协商。各级党委、人大、政协重视发挥残联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作用,依法按程序提名并推选残疾人工作者和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优秀残疾人及其亲友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引导当选代表和委员的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及亲友,积极提交与残疾人事业相关的建议、议案和提案。5.完善协管干部制度。协助镇党委做好残联领导班子选拔、配备、教育和管理工作,对运转不畅、工作不力的,及时提出调整建议。定期组织镇残联负责人进行培训。6.加强专门协会建设。健全专门协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发挥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作用。选优配强协会负责人,增加专兼职力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和支持协会开展工作。可根据需要增设专业委员会,搭建交流平台,进一步扩大协会联系本类别残疾人覆盖面。建立专门协会联席会议制度。(三)优化残联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1.优化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聚焦“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结合残疾人工作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内设机构,厘清内设机构科室之间、机关科室与直属事业单位之间职责分工,促进职能优化和效能提升。 2.强化直属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职能。加强对直属事业单位的领导,适时对机构职能编制事项进行调整,指导直属事业单位聚焦主业主责,提升服务能力,为全县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服务示范、人才培养等支持。(四)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1.强化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镇残联执行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兼职副理事长1-2名。加强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每个镇原则上配备1名残疾人专职委员,辖区内持证残疾人超过1000名的可配备2名。根据新时期基层残疾人工作新要求,提高镇残疾人专职委员任用条件和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由县残联牵头会同镇共同负责专职委员选聘、日常管理和年度绩效考核。搭建专职委员上升通道,进一步改善专职委员薪酬待遇。加强对专职委员业务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专职委员履职能力。指导村(社区)以及残疾人集中的企事业单位成立残疾人协会或残疾人小组,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明确残疾人工作职责和分工。2.加强残联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打破年龄、学历、身份等限制,选用知残疾人、懂残疾人、爱残疾人的干部,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进入残联工作。建立全县优秀残疾人人才库,加强残疾人干部培养、选拔和使用,残联机关残疾人干部比例不低于15%。推进残联干部在系统内上下交流,与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双向交流,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充分激发残联干部干事创业激情。(五)提升服务残疾人能力和水平 1.健全县域综合服务网络。实施县级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推进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及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构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网络。打造服务需求采集与评估、服务资源分类与管理、服务项目提供与转介、服务效果评价与反馈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集约化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就近便捷的优质服务。2.健全社会动员机制。把残疾人事业宣传作为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主流媒体、新媒体和残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强重大活动设计、组织,广泛传播人道主义思想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精神,营造全社会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建设扶残助残信息交互平台,畅通社会各界慈善救助力量与残疾人需求之间的信息渠道,形成捐助与受助有效衔接。制定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清单,加大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力度。加快培育发展助残社会组织,推动全社会持续开展志愿助残公益活动,健全和完善鼓励各级各类组织、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入扶残助残事业的激励机制。 3.加大困难残疾人帮扶力度。推动实现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协同县民政、教育、卫健、医保、人社、住建、财政等部门,把资源和力量更多地向困难残疾人倾斜,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料、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和因病因灾致贫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家庭支持、流浪乞讨残疾人救助、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残疾人辅具适配等工作力度。完善救助政策督查考核机制,确保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到户到人,提高残疾人获得感。加强对残疾人的普法教育、司法保护和法律服务,提升残疾人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权,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六)改进和创新残疾人工作方式和手段1.建立密切联系残疾人制度。推进工作重心下移、服务力量下沉,建立残联机关单位联系点制度、机关干部联系居住地残联或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制度、机关干部与困难残疾人结对帮扶制度。积极参加助残社会组织、社区组织的活动。县执行理事会成员每年下基层时间不少于30天。建立和完善残疾人需求和惠残助残政策双向畅达机制。2.提升信息化工作水平。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全县残联综合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加大“互联网+助残服务”实施力度。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残疾人康复、托养、教育、就业等业务审批流程,实现“不见面审批”和“只跑一次”,真正打通服务残疾人“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残联机关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各类助残服务机构信息化管理,提高服务残疾人质量。3.建设“阳光残联”。健全符合残联机关特点的内控管理制度、基本工作规范,完善服务标准、执行程序、监管办法,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对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的监管。增强残疾评定工作透明度,规范残疾人证发放管理。4.改革残联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探索构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评价办法,落实县、镇二级残联工作民意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制度。 三、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残联成立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方案的组织实施。2.统筹进度安排。2020年9月初制定出台改革实施方案,2020年9月开始组织实施,2020年底前总结完善。3.落实工作要求。加强思想引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营造良好氛围。坚持依法依章办事,加强沟通协调,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强化督促检查,跟踪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确保改革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