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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2020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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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 为切实做好20xx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畜牧养殖业发展,按照长沙市统一部署和安排,根据浏重防指发〔20xx〕1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防控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 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防控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预警早又准、处置快又严”的工作要求,‎ 以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和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为重点,通过实施强制免费免疫、狠抓检疫监管、加强疫情排查、做好监测预警和严格消毒灭原等 综合防控措施,努力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二、防控目标 ‎(一) 免疫工作目标。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实施强制免疫,鸡新城疫实施全面免疫,确保畜禽群体常年免疫密度90%以 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70%以上、免疫档案到户率和牲畜耳标佩戴率达到100%。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养殖户做好鸭瘟、羊痘、‎ 犬狂犬病等常规疫病免疫接种工作。‎ ‎(二)疫情监测目标。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动物疫病普查面达到100%,发现动物疫病的报告率和处理率达到100%;重点动物疫病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消毒灭原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目标。指导畜禽养殖户做好消毒灭原工作,养殖场(户)畜禽圈舍环境定期消毒达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四)检疫监管目标。产地检疫行为到位率达100%,对规模养殖场(户),定期监督检查面达100%,发现违法行为处理率达100%,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达100%、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面达100%。‎ 三、主要任务 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养殖者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负其责”的要求,在有效开展日常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础上,集中开展以下六项工作:‎ ‎(一)做好布置和培训。9月18日前完成“三会”(即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站务会议,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员会,村级防疫员、规模养殖户法律法规宣传和防疫技术培训会),同时加强免疫公告宣传发放,免疫公告发放到养殖户后,按要求填写好回执联带回站备查。‎ ‎(二)‎ ‎ 加强基础免疫。一是落实免疫责任制。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规定,落实养殖者履行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行“政府主导、兽医部门监管、养殖场(户)实 施”的强制免疫责任模式。二是实行分类管理。全面实施“规模养殖场(大户)程序化免疫、散养农户春秋季集中免疫和平时申报免疫相结合”的动物免疫管理模 式。对农村散养户以服务为主,在组织人员开展春秋两季“拉网式”集中免疫的基础上,在非集中免疫期间实行申报免疫制度。对中小养殖场以督导为主,开展技术 培训、现场免疫示范和提供防疫指导,督促其实施好程序化免疫。对大型养殖场以监管为主,实施免疫程序和免疫进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免疫核查和监测评估,对 免疫程序不合理、免疫工作不落实、免疫效果差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强制免疫落实到位。三是加强“三位一体”免疫管理。畜禽实施强制免疫后,按规定佩带免疫标 识,填写免疫档案,并在乡镇动物防疫站建立动物防疫台帐,免疫信息要求录入养殖户联系电话,无联系电话视为该户未免疫,市局将按联系电话进行随机抽查。通 过“三位一体”保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四是确保免疫进度。对秋季集中免疫的总体安排为:9月中旬完成动员部署,9月中旬到10月中旬为具体实施 阶段,10月下旬为查漏补缺阶段,11月上旬全面开展效价评估,11月底验收。‎ ‎(三) 加强疫情监测。各村(社区)联片责任人密切关心本责任区域内养殖场的健康状况,发现连续死亡或急性死亡情况及时报告动物防疫检疫站,以便其派人前往临床检 查和处置。加强疫情监测,村级防疫员利用秋季集中免疫工作期间,通过临床检查和调查询问等方式,对责任区域内的养殖场(户)开展一次拉网式的疫情普查,普 查中发现重大动物疫病及小反刍兽疫和布鲁氏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时,立即报告站长,配合及时,有效处置。‎ ‎(四) 加强无害化处理。一是做好消毒灭原,督促养殖场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扎实开展消毒灭源工作;二是加强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各村(社区)联片责任人 要密切关心本责任区域内病死动物的处理情况,发现乱丢乱弃行为或病死动物立即报告动物防疫检疫站人员前来指导处置。‎ ‎(五) 加强防疫监管。一是抓好规模养殖场防疫监管。督促全面统一使用《规模养殖场畜禽养殖档案》,实行一场一档案,要加强日常监管,做到监管率100%,督促养 殖场落实各项防痰措施。二是强化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严格落实产地检疫申报制度。三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管。要创新养殖、屠宰、流通环节监管模式,建立健全各 环节监管制度,完善监督检查记录,实现“痕迹化”管理,要严格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审批管理及非种用、乳用动物跨省调运落地报告制度,完善监管记录,阻 断疫病传播。‎ ‎(六) 加强人畜共患病防控。一是做好狂犬病、布病、结核、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加大犬只狂犬病免疫,禁止从农业部公布的北京、天津、河北、内蒙 古、山西、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河南、陕西、新疆、宁夏、青海、甘肃等15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布病一类地区,以及近三年国家公布的炭疽病高 风险区调入牛羊等易感动物,严禁开展动物布鲁氏菌病免疫活动,监测发现阳性牲畜一律扑杀。二是加强H 7N9流感防控工作。要强化H7N9流感疫情监测,做好流通监管,严格查证验物,加强消毒,降低疫病发生风险。‎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成立组织机构 成立**街道2015年秋冬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畜牧站),由余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秋冬季防控工作计划、部署、组织和检查督促以及情况收集、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 ‎(二)工作分工及职责 ‎1、 村(社区)职责:一是负责聘请防疫员进行散户家禽(40羽以下)免疫注射(其费用由办事处根据考核情况列支专项经费分上、下半年两次拨付到村);二是关注 本区域内养殖场健康情况及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情况;三是发现乱丢乱弃行为或乱丢弃的病死动物及时报告动物防疫检疫站人员,并协助进行处置;四是加强对各 自村(社区)无害化处理池的监管,及时将丢弃在池外的病死畜禽清理入池。五是配合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疫情处置。‎ ‎2、 动物防疫检疫站及防疫员职责:一是负责防疫员、规模养殖户法律法规宣传和防疫技术培训及所需物资的配送;二是负责养殖场疫情处置的技术指导;三是负责病死 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指导;四是负责猪、牛、羊、家禽养殖专业户(40羽以上)的免疫接种或监管工作。五是负责**行政区域内的疫情排查上报及处置指导;六是 加强畜禽流通监管工作,按检疫操作规程严把检检疫关,以防疾病传播。‎ ‎(三) 工作保障:一是加强领导重视,落实防控责任。健全责任机制,对因责任不落实、免疫不到位、处置不及时、检疫监督渎职等造成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或疫情扩散蔓延 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加强应急管理。加强应急预备队的培训和管理,并做好疫苗、消毒剂、防护服等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值守,严格执行节 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三是关注舆论动向,正确引导群众。要密切关注互联网等公共媒体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报道,一旦发现不 实报道和恶意炒作,要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科学主动应对,积极引导,及时报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维护行业 形象。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开展。集中免疫开始后,10月中旬开始,市重防指将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对于防控工作问题较多、基层反映问 题突出的地方,将下发督办函责令限期整改到位。11月20日开始,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开展2015年度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五是经费拨付。村(社区)‎ 聘请散户禽流感(40羽以下)注射人员劳务补助费由办事处组织人员对其工作完成情况验收后,按验收结果拨付专项经费到村(社区)与其结算。动物防疫检疫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