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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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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城市管理调研报告(三篇)
(篇一)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工作要点安排,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听取市政府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为扎实做好筹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领导小组办公室、城建环资工委组织调研组进行实地调研,深入了解当前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围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亳州目标任务,稳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市容环境状况不断改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城市综合运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一)组织领导得到加强。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主任,市委常委为副主任,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管理委员会,明确了议事规则和部门职责,形成了党委、政府、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城乡管理的新格局。
(二)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体系,健全保障机制,促进城市管理由粗线条、低层次、低水平徘徊向注重细节、塑造精品转变。市委办、市政办先后印发《城市管理工作考评暂行办法》《城市环境卫生责任制管理办法》《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等,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智慧城管推进有力。成立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城区地理数据普查面积120平方公里,普查城市管理部件49.7万个,划分巡查责任网格56个。该中心包括“五车”管理平台系统、12319城建服务热线、城管随手拍、视频监控上报、环保非现场检查平台等子系统,已经形成体系完整、功能健全、外延丰富的城市处置终端平台。将市区8864路视频监控接入数字城管系统,进行城市管理问题视频采集,案件量目前已达65万件/年,整改率97%以上。
(四)城市管理效果明显。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统一收运,日产日清,道路清扫保洁实行一体化作业。扎实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雨污分流、污水污泥处置、地表水厂、供水管网等项目建设。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店面店外经营、私搭乱挂等问题有所遏制,道路交通更加通畅、秩序有所好转,绿化景观更加丰富、绿色生态宜居城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亳州市获得全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城市管理整体水平与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比,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不少差距,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城市管理的合力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工作牵涉面广,**年4月,市委办、市政办印发了《关于成立亳州市城乡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明确了组成人员和议事规则。但自成立之后,城乡管理委员会没有召开过联席会议,布置城市管理工作。有的组成部门不知道自身承担什么样的城市管理职责。城市管理部门上下级之间沟通、指导、监督体制机制不够顺畅。参与城市管理的部门较多,联合执法过程复杂。由于权责不清,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漏洞,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城市管理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前期开展城市管理工作调研,在沟通调研花戏楼景区周边环境治理有关事宜时,和城管、文旅体、区政府、花戏楼街道、景区管委会、文旅公司等分别联系,都没有找到对接的部门。
(二)城市规划不够科学合理前瞻。因为历史原因,我市长期缺少规划引领,城市建设随意性较大,给后续的城市管理带来了压力。部分规划缺少统筹考虑,对项目规划定位把握不准,存在项目规划不合理情况,缺乏科学性和前瞻性。比如,在前期管线路网建设时,没有做到规划施工建设“三同时”,导致后期管线路网项目建设中破坏公共设施,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负面影响。新区一些道路,没有规划建设非机动车道,导致人车混行、人车争道。没有公交车专用车道、人行天桥等方面的规划建设,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交通拥堵。车辆急剧增加与停车场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老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严重不足。
(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我市建市时间短、财力紧张,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区面积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增加了城市管理的难度。比如供水能力不足,供水管网老旧,爆管频发,雨污分流管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综合市场建设和功能配套不到位,缺少规范的和方便市民购物的室内市场、停车场等,促使不少散户在市场外围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乱停乱放。
(四)市民文明素质有待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法治和秩序意识淡薄,破坏公物等事件时有发生,车辆乱停乱放特别严重,建筑乱搭乱建,占道经营屡禁不止。小区飞线充电隐患重重、牛皮癣小广告遍布大街小巷、楼梯门洞,绿化带随意开口、损绿毁绿情况频发。交通安全意识不强,抢道行驶、随意停车、机非混行、非机动车逆行普遍。环保意识有待加强,乱排乱放现象仍然存在,餐饮业聚集路段油污遍地,市民反映一些饭店、浴池夜间私接雨水管网偷排污水。
(五)法规政策执行力度仍需加大。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放水情况。**年施行的《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对损害城市绿地及设施的、擅自在城市道路绿化带开设出入口的等七类行为作出了处罚规定,到目前为止只移交公安一起。**年8月,市城管委办公室发布《关于在主城区范围内禁止占道摆设宴席的通告》,要求在管理区域内,一律不得占用主次干道、街巷通道、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小区内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摆设宴席。对占用道路摆设宴席的,依据有关规定,处以2万元以下的罚款,也没有执行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抓好。切实发挥城乡管理委员会统筹指导、组织协调、督促落实的作用,召开联席会议,定期进行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完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网格化责任机制。推进城市管理智能化,拓展数字化管理区域,加强对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检测系统、城管电子执法系统的运用,统筹推进智慧城管建设。强化属地管理职能和督查协调作用,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做到权责一致,推进管理重心下移。
(二)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城市功能。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在规划制订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又要考虑如何将规划与交通、文化、产业等元素紧密结合起来。要提高规划标准,适当超前,要有国际视野,在没有论证充分的情况下,要放缓脚步,给城市未来发展留有足够空间。要增强规划执行的刚性,严格依照规划既定原则来推进项目建设,对已经决策的规划项目不轻易改变,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加快城市专业市场规划建设。合理设置商业网点和社区便利店。完善城市农贸市场布局。规范设置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疏导点,引导入室、入点规范经营。
(三)加快建设步伐,提升承载能力。加大投入力度,统筹推进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城市承载能力。持续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处理等设施体系。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打通各类“断头路”,畅通“微循环”,优化街区路网结构,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文明交通。统筹各类市政管线,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加强地下空间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突出功能需求,开展老旧小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改造。鼓励单位向社会开放停车场、厕所、绿地等,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增强公共服务供给,着力打造一批便民生活圈。
(四)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市民的守法意识、公共秩序意识,让文明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文明。加大对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引导市民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市民的参与意识。加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特别是抓住《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即将颁布实施的有利时机,切实抓好宣传贯彻落实,提高广大市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参与到城市管理和监督中来。支持鼓励社会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多措并举统筹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五)严格规范执法,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城市管理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培养城市管理本土人才,引进城市管理高层次人才。大力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建设一支素质高、纪律严、作风硬、群众满意的城市管理队伍。加大对占道经营、交通违法等痼疾顽症的日常执法力度。妥善处理好城市管理“刚性执法”和“柔性服务”的关系,刚性执法秉公义,柔性服务暖民心。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的衔接,大力开展联合执法,依法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篇二)
中共**县委:
县政府驻地从金城搬迁至新政以来,县人民政府在快速建设县城的同时,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不断建设城市配套设施、健全城管工作机制、加强城管宣传教育、强化市容市貌整治,城市良好秩序得以维护,城市形象得到大幅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得到同步协调发展。
然而,今年以来,不少市民和群众以及人大代表对目前城市管理工作有不同看法,一些群众和代表多次到人大反映,并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为此,县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四月中旬成立了专题调研组,对县城城市管理工作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城城市环境现状
(一)一些地方及街道环境卫生状况较差。县城宏德大道、琳琅大道、望云路、槽田街,兔香苑、锦绣花园步行街等主次干道环境卫生状况较好,保洁比较到位;春晖路、滨江大道、锦绣路、嘉欣路、仁和街一段、仁和街二段等街道地面尘土多、建筑垃圾随意堆放,环境卫生比较差;其余小街小巷,特别是老城区的背街小巷环境卫生令人担忧,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差距甚远,清扫不及时,保洁不到位;老城区部分老企业如:棉转站、粮食中转站等单位有房无人,里面垃圾成山,无人清扫、无法进入清扫,存在严重的卫生死角,居住在周边的群众意见很大。
(二)人口密集场所保洁效果差。学校上学、放学时段,校园周边果皮、纸屑、塑料袋到处都是,如**中学、新政小学、新政镇中等校门口零食袋、方便食品盒等白色垃圾十分显眼,特别脏乱;几处农贸市场如朝阳市场等地垃圾清运不及时,菜叶、杂物随意堆放,苍蝇、蚊子乱飞,脏、乱、差十分严重;几处超市如快乐购、百信、万福来超市等周围垃圾太多,保洁不及时,早上干净卫生,下午垃圾到处都是;部分餐馆餐饮垃圾不堆放在垃圾屋内,剩饭剩菜乱倒,油污严重污染街道。
(三)安置区、商住小区内卫生状况差。据了解,所有安置区没有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环境设施不配套,没有垃圾箱或者垃圾屋,生活垃圾随处堆放;商住小区管理不到位,小区环卫工人不作为,配套设施没有修建,小区住户将垃圾堆放在小区外人行道上或绿化带内,影响市容市貌。如一品江山、临江府邸等小区,业主大多入住,缴纳了物业管理费,但小区仍然没有绿化,没有配套环卫设施,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到处堆放,小区内外雨天是泥,晴天是灰,群众十分有意见,部分业主多次到相关部门上访。
(四)车辆随意停放、违规行驶现象突出。由于县城没有专门的停车场,因而在部分街道划了很多停车道,但仍然有许多车主乱停乱放,特别是在商业街区和有餐馆的街道乱停更为严重,部分车辆随意在人行道上行驶,在人行道上停放,造成人行道地砖损毁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城内一些建筑工地的车辆拉运泥土、砂石随意抛漏,街道砂石随处可见;摩托车在车站、部分街道路口随意揽客;部分红绿灯形同虚设,车辆、行人乱闯红灯。
(五)一些市政设施损毁严重。路灯、电线、花草、垃圾屋、果皮箱、滨江大道的部分栏杆等损毁严重。绿化带里面的鲜花、小区里的花枝、景点摆放的花盆被随意攀折、端回家;绿化带随意被走出道路,部分街道树木死亡后没有及时补植;河滩湿地公园群众随便放牛;滨江大道的群众健身器材大多已近损毁,无法使用;城市休闲广场被儿童游乐场所代替,管理用房出租后管理乱象,随意支搭帐篷、摆放桌椅,占道经营;夜啤酒、烧烤随处摆放,滨江大道油污、屎尿随处可见,极不雅观。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由于没有专门法律规范城市管理工作,造成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现象时有发生。有时还存在有利互相争,无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无利不干的现象,甚至有以利益为驱动,而出现重复执法,以收代管,只罚不管的现象,既损害了群众利益,又损害了执法形象。
(二)市政设施不科学、不完善。新县城是新型城市,但仍有不科学规划的地方,造成城市管理难度加大,表现在全城没有一处停车场,使得车辆只得乱停乱放;红绿灯设置不尽合理,造成部分路口和街道车辆无序行驶和存在安全隐患;垃圾箱、果皮箱规划也不尽合理,乱扔乱丢现象比较突出;城市公厕规划也不合理,大多公厕闲置,至今未启动,导致部分老百姓只得随地大小便;综合农贸市场不能发挥应有功能,游走商贩难以坐店经营;老城区部分背街小巷和安置区、城郊结合部没有纳入城市管理来统筹,没有专人清扫保洁和实行物业管理,
(三)市民城市意识不强。目前,县城城市人口整体素质不高,日常行为习惯差,乱扔乱倒、乱堆乱放、乱吐乱丢、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穿乱行、乱攀乱摘等现象十分严重;不遵守法律法规,乱塔乱建、乱停乱放、跨门占道、沿街叫卖等行为屡禁不止;更有甚者,暴力抗法,殴打执法人员、围攻阻扰执法、漫骂执法人员、撕咬执法人员等阻扰执法现象十分突出。
(四)城管队伍素质有待提高。城市管理属综合执法,城管人员从部门抽调,人员变动大,素质参差不齐,且大部分人没有执法资格,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
保洁人员大都是安置的失地农民,工资待遇较低(每人每月仅有500元,且没有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等费用),现有的保洁人员50岁左右的工人居多,甚至有60岁以上的老人,素质参次不齐,工作懈怠情绪较为严重,有的人员在清扫街道灰尘和垃圾时,直接将灰尘扫入街道下水道入口里,或将垃圾直接倒入绿化带内;部分承包出去的街道清扫保洁图应付,难得打扫一次,特别是老城区尤为严重,如嘉陵路等路段承包给了保洁公司,但很少有人清扫保洁。
保洁公司管理运行机制不科学。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实行保洁人员定时、分片、包干清扫,垃圾清运车辆定时、包片包干清运的方式运行,条块分割、各自为阵。遇突击工作时,清运车辆、保洁人员相互推诿扯皮,配合不力;清运时间安排不尽合理,工人按部就班,未科学制定工作班次,较易出现清运保洁空档。
城管执法人员不主动与乡镇党委政府和社区接触,不积极取得社区支持配合,各自为阵,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城管格局;在执法时有时候是出于形式、走马观花,在车上吼一吼,根本难得下车来真正执法,制止不良行为,也没有经常性的开展执法,在上级领导来了,或重要活动时才开展执法;执法的方式和文明执法的程度还有待改进和加强。
三、几点建议
(一)强化宣传,全面提升城乡居民的基本素质。一是要把建设现代化城市与培育高素质市民工作结合起来,提高城市整体素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体,开辟城市管理专栏、专题、热线等,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政府与市民间的沟通与互动,切实提高市民群众的整体素质和城市意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城市管理的舆论导向。二是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和志愿者活动。通过开展争创“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文明市民”等活动,发动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市民投诉、市民听政、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对城市管理工作和违反城市管理的行为实施监督。注意正面引导,尽可能减少负面影响,以不断提高市民对城管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度。
(二)科学规划,不断加强城市配套设施建设。一是在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市政工程等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基础上,严把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执行和监督关,确保城市基础及配套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统一规划、统一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二是做好环卫发展规划,加大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垃圾房、垃圾中转场、公厕、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规划布点与配、建工作,同时逐步提高环卫装备水平,更好地适应数字化城管的要求。三是在城区交通发展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停车场、红绿灯、电子眼的规划布点与建设。在规划的停车道、停车场内,落实专人管理,实施停车收费。四是加强农贸市场的管理,做到坐商归店、摊位归区、商品归市。
(三)配套措施,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加强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城管综合执法的政策和法律法规配套问题。加强执法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体联动,从有利于减少重复管理、交叉执法,提高执法成效出发,稳步推进城管执法改革。以市容环境卫生为抓手,着力提高城市管理的规范服务水平。在层层落实保洁责任的基础上,将街巷、工商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河道两岸、公路沿线、城市出入口等卫生死角纳入各区环卫专业队伍的统一管理,并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类广告,特别是户外广告和野广告的管理力度,坚决取缔擅自设立影响市容的牌匾、非法广告等设施,适当增设公益性广告,对“牛皮癣”一类的野广告要加大治理力度,及时清除。
(四)拓宽渠道,不断加大对城市管理投入。一是确立建管并重、更重管理的城市发展理念,从城市管理保障有力入手,多方挖潜,多渠道增加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并将其列为对各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二是以政府的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确保城管经常性经费足额到位。本着执法队伍精干、高效的原则,按照建设部关于执法人员数量占城市人口比例的要求,尽快配齐城管执法人员。三是要采取切实措施和配套政策,努力解决环卫职工报酬偏低、基本保障不落实、队伍不稳定的问题,逐步解决相关部门的实际困难。四是改革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体制,吸引社会资金对城市管理的投入。积极探索环卫、市政、园林养护的企业化管理,逐步建立以街道、社区、物业管理企业为管理实体的模式。对垃圾处理、绿化建设与管理、环卫保洁等,也可通过招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提高管理效率。
(五)重心下移,不断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抓住建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契机,进一步明确部门、乡镇、社区对城市管理的职责,从人、财、物和责、权、利上将“全覆盖、经常化、高水平”的长效管理落实到位。以“属地管理”
为抓手,赋予基层各级在城管工作中与职责相应的权限,真正落实管理重心下移,把城管工作责任制纳入对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考核体系,实现城市管理由突击型向常态化管理的根本转变。加强城管队伍及班子建设,注重内部团结,强化对城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城管队伍的管理能力与执法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城管执法队伍,为**的城市管理再上新台阶打好基础。
(篇三)
为配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我委在听取省住建部门汇报的基础上,组织部分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于5月份和8月份先后赴**、**、**市开展专题调研,听取三市及**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察看了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市容管理示范路、垃圾中转站、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卫工人休息点等多个现场,广泛听取了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
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城市面貌,事关发展环境,事关党政形象。近年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城市管理工作,践行“百姓城管、科学城管、法治城管”三大核心理念,努力创新管理模式,推进品牌创建,提升执法效能,做了大量切实可行的工作,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城市面貌显著改善。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策措施不断完善。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制。全省各市普遍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城市管理领导机构,明确各区和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市在全省率先成立了以市长为主任,由5个区和22个市职能部门组成的城市管理委员会。二是强化城市管理机构。目前,全省所有的市、县(市、区)都设立了城市管理局,13个市和28个县(市、区)按照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要求,增挂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牌子。盐城、泰州、宿迁等市分别成立了正处级的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三是强化制度建设。省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省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省有关部门出台了《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各地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管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工人权益得到保障。一是推进城乡生活垃圾统筹集中处理。我省率先在全国推行“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市县集中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运体系建设,目前95%左右的乡镇建成垃圾中转站,镇村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73.4%。全省基本形成“苏南地区以焚烧为主、卫生填埋为辅,苏中地区焚烧与卫生填埋并举,苏北地区逐步由卫生填埋向焚烧发展”的良好格局。到**年底,全省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7座,日处理能力达4.6万吨,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5.9%。二是启动餐厨废弃物处理工作。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出台《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省住建部门编制了国内首部省级餐厨废弃物处理规划,开展了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省级试点工作,目前全省餐厨废弃物日处理能力达到510吨。三是深化环卫行业市场化改革。目前全省25%的城市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运作,环卫机械化、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四是充分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年底,省住建、财政等七家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保障全省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首度明确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目前已有南京、**等5个市落实到位。镇江市建设了两栋环卫工人公寓楼,提供给环卫工人租住。**市政府领导坚持每年与环卫工人同吃年夜饭,慰问环卫工人,并从今年起开始为环卫工人缴纳住房公积金。**市向社会公开征集“环卫工人歇脚点”
,并按照一个场地、一台饮水机、一台微波炉、一排椅子、一个宣传阵地“五个一”标准进行设置,给环卫工人工间休息和生活带来便利。
(三)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大城管”格局逐步形成。一是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全省58个市、县(市)中,已有**个建成运行或试运行数字化城管系统,约占总数的60%左右,建设质量和推进速度均居全国前列。二是整合多方资源,在解决面广量大的城市管理问题和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实实在在的作用。**市将数字化城管与物联网技术相结合,借助智能识别、自动监控、三维GIS等技术,实现城市管理的科学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等市积极推进数字化城管与12**5政府热线、应急指挥平台的融合,实现了同步运行。三是加大考核力度。**、**、南通等市充分发挥数字化城管的绩效评价功能,将评价考核结果纳入政府部门效能考核,促使政府相关部门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议事日程。
(四)夯实队伍基础,执法效能明显提高。一是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全省各地以“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和“省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活动为抓手,积极推进工作重心下移,开展清理占道经营、整治违章广告等活动。目前**、**、张家港等14个城市获得“江苏省城市管理优秀城市”称号,全省共创建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102条,营造了良好的城市环境。二是实施渣土运输集中整治。**年,省住建、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渣土运输车辆百日集中整治行动,全省查处渣土运输车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24万多起。**年省住建、公安等部门又联合对12个城市进行督查考核,进一步巩固了整治成果。南京、**、**等市完成全市渣土运输车GPS定位系统的安装,对渣土运输路线、运输时间实施全方位监控。三是规范执法行为。**等市推行“柔性管理、刚性执法”,统一着装,规范言语,有效推进了文明执法。**市推出以“三早”、“三制”和“三督查”为内容的“三三三”工作机制。“三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三制”即“协管员驻村制、执法队员包片制、中队负责制”,“三督查”即“首问负责制督查、责任追究制督查、错案追究制督查”,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
(五)丰富文化内涵,城管形象有效提升。省住建部门开展以“城管三走进”、“城管义工”等为主要内容的“城管系统文化建设年活动”,出版报告文学《心底流淌的歌》,举办书画摄影获奖作品展,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创办**环卫报,开通环卫网站和微博,设立环卫道德讲堂,定制环卫主题邮票,建立职工书屋等一批环卫文化阵地,丰富了环卫工人的精神生活。**市于2008年设立环卫“金扫帚”奖,五年来累计表彰先进个人130多人次,先进班组60多个次,社会反响很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全省城市管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引起充分重视。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是对城市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城市管理在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建设、打造美丽中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全省城市管理发展水平很不平衡,以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为例,目前还有淮安、东台、沭阳等17个地区未进入实质性阶段。南京市有一半的区尚未建成数字化城管平台,已建成的区级平台与市级平台间信息交换也不够畅通。无锡市作为国家第三批试点城市,系统建设滞后。二是管理合力仍未真正形成。调研中有些市反映,城市管理工作涉及到住建、公安、财政、水利、卫生、环保、工商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和执法交叉,政出多门、各自为政,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城市管理整体功能难以最大程度发挥,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决。三是有的市民对城市管理基础建设理解支持不够。由于一些市民反对,我省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等项目环评审批周期过长,项目推进普遍遇到困难。如南京市江北焚烧发电厂前期工作开展了5年,易址后今年才开工建设。**市吴江平望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无锡市锡东垃圾焚烧厂项目建设手续齐全,但建成后由于周围居民反对,一直无法投运。四是少数媒体对执法的片面报道使得城市管理工作陷入困境。有的媒体为了追求所谓“新闻性”,过度渲染执法主体和被管理者的矛盾和纠纷,片面放大执法队伍的过失。反之,对执法行为以及城市管理工作的作用与成效却鲜有报道,没能全面客观反映问题。另外,少数市民文明素质不够高,环境卫生意识不够强,出现随地吐痰、乱扔乱倒、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诸多不文明行为,不同程度地影响和破坏城市良好形象。
(二)经费投入不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历史欠帐较多。主要表现在:个别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尚未启动,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建设才刚刚起步;一些垃圾转运站数量不够、功能不完善,设备老化,更新不及时;环卫机械化作业率低,不少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低于30%;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垃圾处理和环卫作业日常运行经费得不到有效保障,直接影响环卫作业质量;目前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行“以奖代补”,但是补助资金的支持比例不高,餐厨废弃物处置还没有纳入奖补范围;集贸市场总量不足,占道经营摊点无处疏导,马路市场取缔后容易死灰复燃;停车场、公厕布局不合理,配比过少。二是执法经费普遍不足。全省只有无锡、**、**、南通、**等5个市执法经费超过了10万元/年人,最低的宿迁市只有5.5万元/年人;执法车辆老化、取证设备匮乏等问题在一些县区比较突出。三是环卫工人工资福利待遇普遍不高。不少地区还停留在以人工作业为主的传统环卫作业阶段,环卫工人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工资福利待遇却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省还有无锡、镇江、盐城、**等8个市和大多数县(市、区)的一线环卫工人月工资收入未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少数地区连最低工资标准也难以保证。
(三)执法能力建设有待加强。一是执法力量严重不足。调研中城市管理部门普遍反映,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对象也日益扩大,担负着过多的行政管理事务,但面对大量的执法任务,人手缺少、年龄老化、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等问题日益突出。省住建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数量按不低于城市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进行配备。目前,全省仅有泰州、宿迁、**三市的比例超过万分之四,**、南通、镇江三市介于万分之三和四之间,南京等七市均低于万分之三。据调研了解,上海市城区执法人员的配置比例最高的达到万分之七,远远超过南京市各城区的配置比例。由于执法力量远不能满足城市管理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聘用的编外协管人员占较大比重,据了解,有的市编外协管人员与正式队员的比例严重倒挂,达4.5∶1。二是少数执法人员宗旨意识不够强。城市管理执法对象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弱势群体。少数执法人员群众观念淡薄,忽视文明执法,遇到管理对象不服从管理时,没有做过细的工作,言行举止不当,态度较为粗暴,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影响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三是部分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不高。有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对法律的理解和适用存在偏差,对执法程序不够熟悉。有些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强,执法方式滞后,发现问题不够及时,解决问题能力不够,执法往往陷于被动局面。
(四)法制支撑薄弱。调研中,有的同志形象地将城市管理机构比喻成“上无爹娘、子孙满堂”
。虽然市县政府都成立了城市管理专门机构,但省住建部门尚未设立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不利于加强对全省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部专门的城市管理法。执法依据仅是《行政处罚法》中关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定,属于“借法执法”,严肃性和权威性不足,造成执法难度很大,管理矛盾比较突出。近年来,我省城乡生活垃圾产生量逐步增长,垃圾处理压力越来越大,但因为缺乏法规支撑,实际工作中面临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不够、垃圾分类难以推进等诸多问题,迫切需要制定《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此外,《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实施近十年,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需要根据我省城市管理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
三、几点建议
城市管理是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矛盾多。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措施,努力做好城市管理工作,为建设美好江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一)强化思想认识,营造全社会感知、理解、支持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一座城市“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各级政府要把城市管理工作摆上突出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宣传教育活动,让更多市民了解城管、关注城管、参与城管。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传递社会正能量,既要曝光“暴力执法”等不良现象,也要报道严格执法等正面事件,增强执法队伍的使命感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执法舆论氛围。要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开展“城管开放日”等系列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城市管理,使广大市民在参与中受到教育、消除误解。要深入持久地开展文明素质教育,努力提高全社会的城市文明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
(二)完善体制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级政府要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重心下移、条块互补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城市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的责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社区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推进管理重心下移。要建立健全高位协调机制,设立由城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有关部门参加的城市综合管理协调机构,负责城市管理的组织、决策、协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依托数字化城管平台,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考评机制,将案件处置率、按期办结率、延期办理率和核查情况等纳入考核评价内容,确保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城市管理的精细化、常态化、长效化。
(三)加大经费投入,切实维护环卫职工权益。各级政府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投入力度。省政府要进一步增加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规模,将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餐厨废弃物处理、机械化清扫车辆配置纳入奖补范围,并提高生活垃圾处理、垃圾中转站等配套设施的资金奖补比例。要按照2015年县以上城市数字化城管实现全覆盖的目标任务,大力推进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加快集贸市场、停车场、公厕、垃圾中转站等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步伐,从源头上缓解管理压力。同时,要创新投入方式,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努力解决资金需求和投入不足的矛盾。要督促8个市及大多数县(市、区)尽快提高一线环卫工人工资收入水平,确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要探索建立环卫行业有毒有害岗位津贴制度,鼓励环卫企业建立环卫一线工人工龄工资制度,稳定一线环卫工人队伍。要强化一线环卫工人作业安全,合理安排工作量和休息时间,更多设置工间休息场所。要增加机械化清扫车辆设备配置,逐步提高城市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范围和区域,减轻一线环卫工人劳动强度。
(四)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执法水平。省政府要在更高层面上明确城管行政执法人员的配备标准,逐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要注重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标本兼治地抓好执法工作。当前,针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全省各地要突出“九整治”、“三规范”、“一提升”三大重点,针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郊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等9类环境薄弱区域脏乱差和设施不配套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影响城市形象和群众生活的占道经营、车辆停放、户外广告等3类容貌秩序问题规范管理,着力改善城市面貌。要深入开展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推行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说理式执法,坚决摒弃野蛮执法、随意执法、暗箱执法,确保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五)完善法制,加快相关地方立法进程。“无规矩不成方圆”。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仅靠行政手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有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向国家有关部门建议,及早制定出台全国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法律,明确城市管理的地位、职责、范围、手段、法律责任等内容,使城市管理工作早日有法可依。省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各地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取得的经验,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的调研、论证等基础工作。我委将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争取早日将条例立法列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议程,依法推进我省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