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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3 发布

教导处范文之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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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处范文之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 ‎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本着 “构建特色学校,塑造品牌教师”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质量奖励方案。‎ ‎  一:奖励资金来源:学校勤工俭学拔付的奖励资金。‎ ‎  二、奖励原则:“全面发展”、“重奖轻罚”、“奖罚分明”、“优劳多得”。‎ ‎  三、奖励细则:‎ ‎  奖项设置分考试科目类、考查科目类、贡献奖类三类。‎ ‎  (一)、考试科目类奖励。‎ ‎  考试科目类指学校统一组织的语文、数学期中和期末考试。综合科(思品、科学、英语)期末考试。‎ ‎  标准奖: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拔付全校全体教师的平均教学奖金,既为教师的教学标准奖。‎ ‎  1、语文、数学科教学奖。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两次考试(仅指语文和数学科)所有任课教师教学质量奖励按考试科目类发放。‎ ‎  发放:根据龙山二小专任教师任教学科综合成绩评定办法,教学成绩名次居中的确定为标准奖,名次每上升一位奖金递增20元,名次每下降一位奖金递减20元。‎ ‎  扣罚:凡是班级教学成绩与年级平均成绩相差10(含10分)以上的,定为教学重大失误,扣除该任课老师全部教学奖。‎ ‎  考试。‎ ‎  学校将严格组织每学期的期中和期末考试。‎ ‎  (1)、考试原则;公平公正,真实有效。‎ ‎  (2)、编排原则:学生班级交叉,单人单座。‎ ‎  (3)、监考原则:同年级教师相互监考,任课教师不监考所任教班级。‎ ‎  学生成绩的计算。‎ ‎  学生定案后除学生死亡(或经学校同意及年级老师约定的智障学生)外,其它任何情况的学生成绩一律计算到班级成绩中。‎ ‎  特别说明。‎ ‎  (1)、期中考试按以上方案减半执行。‎ ‎  (2)、聘请教师按以上期中、期末方案减半执行。‎ ‎  (3)、毕业班教师的平常教学奖励按以上方案执行,毕业会考教学奖励按(标准奖+毕业班奖励方案奖)发放。‎ ‎  2、综合科(学校统一组织的思品、科学、英语检测)教学奖:‎ ‎  发放:任课老师教学质量奖按标准奖发放。‎ ‎  扣发:(1)凡是教学成绩不及格扣罚20元。‎ ‎  (2)教学成绩特别低,经学校行政研究定性为教学重大事故的扣除全部教学奖。‎ ‎  (二)、考查科目类奖励(其它类)。‎ ‎  (1)、考查科目类任课教师和行管后勤人员的教学奖一律按“标准奖”进行发放。‎ ‎  (2)、考查科目类奖励只适用于每期的期末考试。‎ ‎  (三)、贡献奖。‎ ‎  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县任意学科教学抽考,其教学奖励方案另定。‎ ‎  五、本方案由学校校长室审核,教导处、教科室负责解释。‎ ‎  六、本方案从2010年春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