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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3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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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范文
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继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开拓工作思路。以创建语言文字规范为重心,积极拓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推进工作理念,努力把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与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相结合,使语言文字更好地为湘东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工作思路
加强宣传,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服务全局。
三、主要工作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语言文字工作关系全社会汉字规范化和推广普通话的大局,做好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工作,对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培养爱国主义情操、促进民族团结、增强民族凝聚力都具有深远影响。
1.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认真履行各项职责,把语言文字工作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2.把语言文字工作列入局工作计划之中并制定专项工作意见,目标要明确、措施要得力,要突出时代性、特色性和创新性,年终要进行专项总结,切实增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效性。
(二)加强管理,完善机制,提高语言文字工作规范
管理出效益,管理保质量。在语言文字中要切实做到“六个加强”:
1.加强组织建设,形成合力抓重点
局各股室、办、站要进一步增强对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做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使普通话成为机关工作语言。要进一步完善管理网络体系,各股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制度建设,措施得力抓落实
局语委办要全面审视、修改、补充、完善各项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严格各项制度,大力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局机关所有的用字用语使用规范汉字,符合汉语的语法要求。
3.加强测试工作
我局将积极组织机关公务员和教师参加各级普通话培训,争取在普通话测试中取得好成绩。
4.加强档案建设,日积月累见成效
建立语言文字工作专项档案,做到专人专管、分类明确、内容充实,及时整理,注意保留原始资料,促进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环境建设,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1.加强机关和学校文化建设,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多媒体教室、黑板报、宣传栏等有利的宣传阵地,进行广泛的宣传。要在机关和校园内设立3— 5处语言文字宣传栏(牌),增加警示标语,在班级黑板报(壁报)中开辟“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宣传专栏(角),为师生讲好普通话创设良好的语言氛围。
2.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啄木鸟”行动、第16届“推普周”等活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项宣传活动,局语委办将在推普周举办宣传咨询活动。
五、拓宽教育渠道,使语言文字推广工作的外延不断扩展
为了让语言文字工作向外延不断扩展,我局将语言文字工作推向家庭,引入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1.积极组织县属各学校开展丰富多彩的亲子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家庭的文化指导,优化家庭教育氛围。
2.要通过继续开展各项活动,使语言文字的推广工作更加扎实、有效,为初步建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城区奠定基础。
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有利于提高市民整体素质,有利于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各单位应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说普通话,写规范字,为国家通用汉语言文字的发展做出贡献。
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各级党政机关是语言文字工作的重要阵地,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需要,也是提高广大机关人员文化素质的需要。201x年,我局在201x年工作的基础上,将继续按照上级语委及有关部门的要求,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特点,积极探索语言文字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努力提高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全局职工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规范化能力,更好地迎接红安县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现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要求,有序地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大力推广普通话,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在会议、宣传、交流和其他集体活动中普通话的使用率,营造规范化语言文字工作环境。
(二)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公文用语、交谈用语、网络宣传媒体用语等,提高全局干部规范运用语言文字的素质。
(三)进一步做好全县行政、事业单位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对尚未进行培训和测试的部分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和测试。
(四)努力做好迎接黄冈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推普宣传,营造全局语言文字工作良好氛围。结合推普宣传周,号召和引导全局干部"说普通话,用规范字"。
1.通过红安人才网、宣传栏等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并结合推普宣传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学习氛围。
2.悬挂大型推普宣传标语以及其他与语言文字规范化有关的标语牌。
3.做好对新录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语言文字规范宣传。
4.发挥各股室、中心联络员的作用,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
(二)规范公务公文用语
1.做好各股室日常规范用语用字。
2.开展局机关日常行文、用语规范化检查等专项检查。
(三)继续规范我局各类宣传媒体用语,红安人才网是我局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主阵地,对此进行加强监督和指导。
1.加强对我局横幅悬挂、张贴物、各类标牌、指示牌、标语(牌)等的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全局运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
(五)继续加强监督,进一步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局办公室办负责协调、监督本局行文、宣传管理等规范用语用字情况。各股室应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互相监督。
(六)做好我局日常语言文字工作情况的文字及图片方面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类建档工作,为迎接达标评估工作做好准备。
四、加强检查、评比工作。局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对
各股室进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表彰,以提高全局干部的积极性,并以迎接省市评估为契机,进一步促进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
民政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青阳县语委2014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加速我县崛起、建设文明法治新青阳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一年的努力工作,达到《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接受县语委、市语委语言文字工作检查验收做好准备。
具体目标包括: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本局干部在工作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对外宣传、发表电视广播讲话、接待省内外同志、参加大型文体、商贸活动、外事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局内发布的公文、印章、标牌,颁发的各种奖状、证书、牌匾,各种活动的会标、标语、张贴物、出版的内部刊物、宣传资料、领导题字、干部名片、撰写论文及其它情况下的文字书写等用字规范率达100%。
三、具体措施
1、召开办公会议,调整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责任,确保有专入负责协调、督促行文、重大活动等场合规范用语用字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制订《中共青阳县民政局2014年语言文字工作计划》,结合学习、分解《党政机关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标》,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落实部门整改措施,并上报县语委。
3、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本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4、继续贯彻“凡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年内完成普通话测试,做到持证上岗。
5、配合全国语言文字“宣传周”等活动,加大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举办若干语言文字规范化知识竞赛、答题竞赛、专题讲座,增强干部的语言文字规范化意识。
6、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市、县语委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卫生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今年,我区将迎来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局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有关评估内容与责任,确保我区能顺利通过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评估,根据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卫生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当好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表率,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文明、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一)全局上下积极做好迎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相关准备工作,力争我局负责的有关工作内容达到《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标准》的要求,确保我区顺利通过评估。
(二)进一步加强推广普通话。各级领导以及广大干部职工在下列场合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执行公务时;重大活动的主持、发言;各类会议的发言;对外宣传,包括新闻发布、接受媒体采访等;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对外服务、政务受理等。
(三)继续搞好汉字规范化。本局内标牌、指示牌、标语(牌)、印章,各类宣传橱窗、宣传栏、张贴物、布告以及各种会议和活动的会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本局公文、政务信息、网页、宣传资料以及各种奖状、证书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名片等用字规范率达到100%。
(四)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领导机构得到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工作网络以及语言文字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得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本达到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网络。一是安排专人负责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二是设立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加强对我局用语用字的监督检查;三是从我局下属有关单位中选出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较好的人员作为联络员,认真落实和完成上级语委及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关工作任务。
(二)狠抓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三)制定印发我局迎接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施方案,并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议,对迎接评估工作作出统一部署与要求。
(四)根据《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的有关内容以及区语委的工作安排,将有关迎评工作任务、指标与工作责任分解到有关单位,并严格抓好落实。
(五)举办语言文字工作联络员培训班,指导各单位认真做好迎接评估的相关工作,提高我局各单位联络员的语言文字工作能力与水平。
(六)在我局机关、下属有关单位中组织开展用语用字规范化工作自检自查。并在此基础上,由我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督查指导。
(七)进一步健全完善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档案。
(八)深入开展“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工作,根据区语委的统一部署,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宣传领域,加大宣传力度,创设良好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九)根据市语委的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参加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做好本工作计划的落实与完成,局机关各科室、下属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近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本单位的用语用字开展自检自查,找出自身不足,制定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落实整改措施,并按要求上报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税局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现我国语言文字工作目标,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及其健康发展,根据龙游县语委2011年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普及普通话和社会用字规范化,全面提高我局干部素质,形成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使之与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机结合。
二、工作目标
提高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力争通过努力工作,达到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保证本单位在
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工作中各项工作都合格。
目标包括:
继续积极推广普通话,把语言文字规范工作融入日常工作之中。本系统在职适龄公务员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在会议发言、人员接待、参加大型文艺活动、播音、采访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率达到100%。
继续搞好文字规范化。公文、印章、标牌、合同等应当使用规范汉字;单位涉及公共服务的窗口以及单位主要场所和领域的语言文字基本达到规范要求。
三、具体措施
(一)加大对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宣传。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在会议室、走廊、办公室等办公场所悬挂永久性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标语等。
(二)做好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检查评估相关工作。结合龙游县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任务,找出自身不足,制定、落实部门改进措施。做好本局语言文字工作自查自评,整理有关档案资料,迎接衢州市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组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的检查评估。
(三)健全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建立良好的语言文字工作氛围。本局确定专人负责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各业务科室、局属各单位设立语言文字规范化监督员,在局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整治与监督工作。
(四)加强对局系统普通话培训。结合教育培训计划,加强对局机关在职公务员和新入职公务员的普通话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语言文字水平。将说普通话、使用规范字作为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要求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
(五)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的绩效考核。探索建立语言文字规范化考核长效机制,将日常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作为局机关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绩效考核指标要素之一,提高语言文字水平,保证语言文字工作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