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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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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各村、企事业单位: ‎ 根据上级部门相关精神,从根本上提高我乡环境质量,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 一、指导思想 ‎ 为美化全乡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提高广大群众文明素质和环保意识,着力打造一个绿色、整洁优美、安全文明、秩序井然的美好家园。 ‎ 二、主要任务及措施 ‎ ‎(一)大力开展环境与卫生整治工作 ‎ ‎1、当前主要工作 ‎ ‎(1)治理辖区内的垃圾渣土,净化环境卫生。清理堆物堆料、垃圾、渣土,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 ‎(2)治理白色污染。集中整治和日常维护相结合,确保乡域范围内主干道及周边无白色污染物。 ‎ ‎(3)取缔占道经营、无照经营,治理建筑材料占道。取缔主干道周边的无照经营、占道经营,建筑材料不能堆放在主干道上。 ‎ ‎(4)规范户外广告、标语等,清理非法广告、牛皮癣、摊点乱设乱摆和支棚搭架,规范设置摊点和支棚搭架。 ‎ ‎(5)加强各村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 ‎2、阶段性目标 ‎ ‎(1)拆除私搭乱建,整修残墙断壁、破旧门脸。拆除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彻底清刷沿路两侧显著建筑物上的污垢、非法小广告。 ‎ ‎(2)做好道路基础服务设施建设,确实整治无序占道停车、阻碍交通问题。 ‎ ‎3、长期目标 ‎ 切实加强对乡区域内环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无占路经营、无私搭乱建、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乱涂乱画等现象的发生。完善各村的垃圾分类机制,对重点地段的标志性建筑进行修复、完善,实现乡村干道周围的美化和净化。 ‎ ‎(二)展开全乡区域内环境整治工作 ‎ ‎1、当前主要工作 ‎ ‎(1)治理乱堆乱放。全面整理各村道,解决乱占村道的现象。清理房前屋后乱放的柴草、杂物、砖瓦等物品,腾出绿化用地,按时打扫庭院内的卫生,各村农户要做到柴草码放整齐,院内做到物料堆放有序。拆除各村侵占道的建筑,清理各村坍塌破房、残墙断壁等无用建筑。 ‎ ‎(2)清洁厕所。采取多种形式和综合措施,提高农村厕所的净化水平,消灭蚊蝇虫蛆,逐步改善入厕环境,消除卫生隐患。村委会、学校及供群众使用的公共厕所,要做到有专人负责,及时保洁,定期清理。 ‎ ‎(3)治理垃圾。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清理各村连接处的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捡拾村道周边的白色污染;实行垃圾密闭化管理,有计划地建立户打包、村收集、乡运送的垃圾管理系统。禁止在河道、坑塘倾倒、堆放垃圾,保护地下水源。 ‎ ‎2、阶段性目标 ‎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村环境管理和维护制度。调动全体村民参与村整治,自觉遵守环境管理制度,自觉维护环境,确保整治有成效、不反弹。 ‎ ‎3、长期目标 ‎ ‎(1)干净。从村外到村内,从道路到庭院,基本达到干净卫生,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卫生死角等现象。 ‎ ‎(2)整洁。村内无侵街占道的私搭乱建、无残墙断壁,街道无乱贴乱挂、无乱堆乱放。 ‎ ‎(3)路畅。入村主干道、平整、畅通,无坑洼、无积水、雨天不淤泥,便于群众出行和车辆出入。 ‎ ‎(4)实施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的管理系统。 ‎ 三、治理步骤和方法 ‎ ‎(一)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步骤 ‎ 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采用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方式,由乡环境整治办牵头,负责统筹规划、总体协调,乡属各部门和各村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 ‎1、全面部署阶段:1月8日至3月20日 ‎ 各村制订治理方案,全面部署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 ‎2、综合治理阶段:3月20日至10月20日 ‎ 按照环境综合整治主要任务,各有关部门及各村开展整治工作并进行考核验收。 ‎ ‎3、完善提高阶段:10月21日至12月30日 ‎ 乡环境整治办公室根据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完善整治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 ‎ ‎(二)城乡环境治理方法 ‎ ‎1、市场整治,整顿场镇内的停车秩序,禁止场镇内胡乱停放车辆,禁止在交通要道摆摊设点,私建违章物。对违章建筑责成其限期拆除、占道经营摊位迁至规定地点内。 ‎ ‎2、园林绿化,制定绿化工作细则,督促各村做好绿化工作。配合环境整治工作做好主干道两侧、村道和整治清理区的绿化。组织绿化工程、墙壁房屋粉刷工程和绿化植物的调配。检查绿化工作情况,保证绿化植物的成活率。 ‎ ‎3、综合执法,对主干道两侧私搭乱建、违章建筑进行登记造册,确定重点,制定拆除计划。对村级主要街道的侵街占道现象进行巡察,协调有关部门抓紧解决。协调指挥违章拆除工作和及时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环境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 ‎4、环境卫生清扫,确保场镇内、乡村主要干道、绿化地、无垃圾废弃物,路面无积存垃圾堆,无散丢果皮纸屑,无建筑垃圾。管理堆放点的生活垃圾,保持垃圾箱周围清洁,并及时清运。督促卫生清扫人员、保洁人员做到清扫彻底,保洁到位。加强巡视道路、绿化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 四、保障措施 ‎ ‎(一)宣传发动到位 ‎ ‎1、宣传有关环境整治的法规、政策及区、乡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决定,以及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 ‎2、在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宣传报导全乡环境整治的进展情况,做到宣传报道数量、质量“双到位”。 ‎ ‎3、组织指导集中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指导各村做好宣传教育活动。 ‎ ‎4、负责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信息收集、负责上传下达、汇总工作。 ‎ ‎5、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牵涉到本乡的所有村、企事业单位,各级都要行动起来,要在全乡党员、干部和群众中牢固树立“环境整治,人人有责;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观念,真正地把思想认识统一到行动上。 ‎ ‎(二)责任落实到位 ‎ 成立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和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工作得到高度重视。各村、机关干部要切实增强做好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和乡村主任都是第一责人,抓好组织、指导、协调、整治推动工作。明确村干部责任区和保洁员的工作区,实行公示制,以便于监督管理和责任认定,每月要对保洁员完成保洁任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三)投入力度到位 ‎ 各村要全力保证对环境整治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要宣传到户,落实到人头,做到家喻户晓,做到人人动手、户户参与,坚持推行门前三包和庭院整治。乡治理办根据各村治理情况拨付资金,重点体现“区别对待、奖优罚劣”的原则。 ‎ ‎(四)检查考核到位 ‎ 实施“周检查、月通报、季考核”制度。加大巡查力度,乡政府对村环境整治定期组织检查,对好的经验和典型及时总结,示范推广,对行动慢、力度小、重视不够的村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将此整治工作纳入村季度(年)考核中,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村,不能进入评先进的行列;在年终考核工作中不能评先进,按照相应的考核指标核减分数;未完成任务的村干部,年终不能被评为优秀;对于在工作中消极怠工、敷衍推诿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