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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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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xxxx]4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新政发[xxxx]93号)文件精神,以及克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克州供销社大力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克政办发〔xxxx〕52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全州“新网工程”建设,特别是再生资源市场回收利用网络建设。进一步探索规范我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秩序的有效途径,xx月xx日至xx日,我们邀请州公安、工商、经贸委组成调研组,由供销社何银兮主任带队,分别前往阿克陶、乌恰、阿图什市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和我们的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外地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经验做法目前有些城市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再生资源管理体系和回收网络,有的城市已形成回收--加工--交易产业链,规模化程度较高,再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载体。一是建立再生资源管理体系,确定了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有的城市出台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实行规范化管理。二是有的成立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总公司,初步搭建了以覆盖全市的初级回收网络为基础、带动再生资源利用向产业化发展的体系,整合、收编流动回收人员,形成了回收网络。三是开通了“再生资源网”,建立了电子商务信息网络系统,推行网上回收。四是建立了再生资源集散交易中心和加工利用园区,由龙头企业对回收站以挂靠方式实行集约经营、规模管理,初步形成产业集群,逐步达到产业化、规模化。
二、我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全州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约52家,其中已备案43家,备案率为82%,总营业面积约4628平方米,年营业额约达2260万元,从业人员总数约350人。总体上看,我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经营场所不够规范,加之没有相应扶持政策,制约了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一是法制建设滞后。目前我州尚无一部专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管理法规或办法出台。二是缺少统一规划。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准入门槛低,回收站点设置没有纳入城市整体规划,未形成回收网络体系,分布不合理,基本是自发设立,大都设置在居民区、公路两侧,露天堆放回收物品,脏、乱、臭现象普遍。如阿图什市遇刮风塑料袋子漫天飞,随意就地焚烧装车剩余零星物品,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市貌和居民正常生活,影响社会和谐。三是经营无序,市场混乱。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大多是外来流动人员,以捡、收废品为生,一些经营者采取欺诈手段,计量器具缺斤短两,坑骗服务对象。还有一些商贩非法收购、销售被盗的电力、通讯、城市公共设施,废品收购站成为窝赃、销赃的场所,破坏了经济秩序和公共安全。四是回收队伍组织化、专业化程度低。再生资源回收人员结构复杂,素质较低,良莠不齐,无回收专业知识,回收队伍松散,缺乏组织管理,以个体经营为主,随意设置回收站点,有相当数量的是无照经营。五是未形成产业化和规模化。再生资源企业规模小,缺少龙头企业主渠道的带动,尚未形成集约经营。没有大型的综合性再生资源集散市场,造成资源外流。再生资源加工业还是个空白,失却了废品附加值和经营商机。供需双方缺乏畅通的营销采购平台,回收利用率低,造成了资源浪费。六是部门各自为政,监管不到位。我州再生资源管理涉及发改、经贸、工商、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但没有牵头主管部门。各部门职能分散,各管一摊,责任均分,压力均摊,看似职权分立,相互制衡,实际上遇到问题时往往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再生资源管理的意见建议注重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再生资源产业已经成为世界性的朝阳产业,西方主要发达国家再生资源回收总值以每年15%-20%的速度增长。目前我州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不论是规模,还是产业化,尤其是末端的加工利用方面,都潜在着很大的发展空间。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管理和发展,实现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参照外地的经验做法,结合克州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成立州、县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挂帅任组长,发改委、经贸、财政、工商、公安、国土、环保、供销社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州再生资源市场回收利用网络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供销社),办公室主任由供销社领导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发改委、经贸、财政、工商、公安、国土、环保、供销社等相关部门业务人员兼任,推进全州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2、建立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拣、处理、储存交易中心。州、县市在城市郊区,分别各建设一个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拣、处理、储存交易中心。州人民政府在新蓉皮革厂旁协调解决300亩左右的土地建克州再生资源回收集中分拣、处理、储存交易中心,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经营者全部搬迁进入中心,市区内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逐步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集约经营,向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这样,既可以壮大全州的再生资源产业实力,抑制再生资源和经营商机的流失,还可净化城市环境,减少城市污染,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建立再生资源行业管理体系。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经营管理秩序,从源头上阻断收脏、销脏渠道,借鉴外地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应由供销社指导社属企业和再生资源协会,负责全州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制定行业技术规范和行业自律规范,实施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发挥主导作用,采取挂靠形式对分散、流动的回收人员进行整合、收编、培训,建立起覆盖全州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条件成熟时逐步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网”,推广网上回收业务。进一步还可开发覆盖整个行业、能够提供货源、价格、交易场所等信息服务的电子商务系统。
4、重新确认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资质。在全州范围开展大规模的联合行动,对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和个体业户进行普查和清理整顿。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者)重新进行申报,供销社组织成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联审办公室,相关职能部门为联审成员单位,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实行“一站式”联合会审许可。经审核同意后发给市场准入证;不符合条件或无照经营的予以取缔。新成立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必须首先取得市场准入证。
5、制定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尽早出台我州有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的法规办法,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同时,再生资源回收又是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行业,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从业人员大多属于弱势群体。对此,政府应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在资金、税费、就业、经营场地及运输等方面给予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