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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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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是在校团委和院党委的领导下,由先进青年组成的群众组织。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团委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健全团组织生活,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要求;定期收缴团费,做好经费的管理;整理团员档案,按时转移和接收团组织关系。
一、团学组织建设
(一)基层团建
第xx届法学院团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1名,另设组织部、实践部、创新服务部、新闻部、宣传部及义工协会办公室、策划部、对外宣传部等8个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部长1名,副部长2名或3名。
1.团委干部会议
团委干部会议包括团委常务会议和团支书联席会议。团委常务会议由团委副书记召集并主持,团委信息员负责通知,围绕总结阶段工作、布置新工作、以及传达学院重要信息和处理突发事件等议程展开。团支书联席会议是密切团委主要部门与支部、支部与支部的联系的途径,在反馈团员信息和心声方面起到了桥梁作用。过去一年,团委举行了多次会议,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作。
2.团日记
团日记是院团委基础团务工作,是每个团支部生活的真实写照。各支部采取自主撰写、自由发挥的方式开展团日记工作,限度地发挥支部的积极性。其中,获得深圳大学XX年度百佳团支部的八个支部,均在评审会上展示了图文并茂、生动活泼的团日记摘录,是获此殊荣的重要原因。
3.内部信息员制度
本届团委开始施行内部信息员制度。该制度旨在增进团委成员对本部门和团委工作的联系,协助部长向其他部门和团委委员反映问题。各部门信息员于每月25日前制作相应月份的“活动信息、活动计划一览表”,经团委信息员整理后上传至团委群共享,方便干部总结工作经验,方便全体干事了解团委工作。
(二)主题学习
XX年11月起,在建团九十周年、建校三十周年之际,校团委在全校团员青年中广泛开展主题为“幸福三十年,荔园再出发”的主题团日活动。团委组织部积极开展动员,鼓励各支部以参观学习、专题交流、志愿服务、实践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协助支部进行立项、宣传、结项等工作。我院所有本科、研究生非毕业班共33个团支部参与其中。
(三)团干部培训
XX年11月21日,团委实践部和义协办公室于南区篮球场举行了名为“春田花花运动会”的拓展培训活动,约80名团委干部和干事参与其中。近3个小时的培训时间里,全体干部与干事尽情展现部门风采,同时给其他部门打气助威。“春田花花运动会”为每一届团委的传统活动,通过多个具有趣味性的团队游戏,搭建展现团委风采,增进部门友谊的活动平台。
(四)活动宣传
1.常规宣传
团委的日常宣传工作主要由团委新闻部、宣传部以及义工协会对外宣传部承担。团委一年来在深大公文通平台、学院网站发布了十余篇新闻稿件,包括讲座稿件、部分法学院社团组织的活动稿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外,团委充分利用团支书飞信、微博平台(@深大法学院团委、@深大法学院新闻通、@深圳大学法学院团委义工协会)等进行活动宣传,及时更新工作状况、学院动态、团学活动和社团活动,同时倾听同学的心声,了解同学们的需求。
2.出版刊物
(1)团学刊物《足迹》
XX年6月,团委新闻部和宣传部完成了《足迹》的编辑、出版工作,并作为入学刊物发放到每一位法学院XX级新生手中。当期《足迹》有学生组织、大运印记、名家讲坛、学院动态、青春驿站、法意浓情和成长之路等七大卷,内容囊括团学活动、典型人物和学术见解,全面、细致地介绍了一年来法学院的团学工作。如今,新一期《足迹》的各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
(2)法学院团学简讯
法学院团学简讯由团委新闻部制作,团学信息员搜集每月的学院团学活动,汇总后进行编辑并上交至校团委,同时通过微博发布,供同学们浏览、监督。
(五)工作表彰
本届团委在各项评优活动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以下为团委一年来在团学工作中获得的集体奖项以及部分较为突出的个人获奖情况:
【集体奖项】
【1】XX年暑假,由团委义工协会组织的“东村小学支教队”获评深圳大学XX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称号。
【2】XX年3月,法学院团委获评深圳大学XX年度五四红旗团委。
【3】XX年5月,法学院“大学生普法团”获市教育局“法治宣传贡献奖”。
【个人奖项】
【1】XX年11月,团委义工协会麦书毓同学获得深圳大学XX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称号。
【2】XX年3月,团委副书记黄锐获评为深圳大学“十佳共青团干部”,团委义工协会副会长曹倩获评为深圳大学“十佳共青团员”。
【3】XX年3月,雷梦云等5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陈俞均等10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优秀共青团员”,陈稳耀等3名团委干部获评为深圳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4】XX年5月,曾靖雯等3名义协干部获得“深圳大学XX年度优秀义工干部”称号,陈昭璇等3名义协干事获得“深圳大学XX年度优秀义工”称号。
二、校园文化活动
1、XX年迎新
XX年9月,团委参与了学院的迎新工作,主要负责宿舍区接待和军训物资打包。9月12日,法学院XX级本科新生入学教育在国际会议厅隆重召开,团委负责适应教育、心理健康、安全教育会议的组织工作。
2、挑战杯
在屡创佳绩和由蔡元庆老师主讲的宣讲会的鼓舞下,XX-XX年度通过团委创新服务部立项的总数为62项,共计230人参与,是深圳大学所有文科学院中挑战杯立项申报数量最多的学院。目前,中期评审和结项工作进展顺利。
3、法律类电影展播
XX年11月26日和27日晚,团委义工协会在学生活动中心影视报告厅举行法律类电影展播活动。许多同学在忙碌的学习生活之余前来领略电影艺术魅力,多角度学习法律知识。
4、法学论文大赛
团委新闻部、学生会形象推广部、院研究生会于XX年12月共同举办了“法律与诚信”征文比赛暨第三届“荔研杯”
法学论文大赛。此次比赛提升了同学们关心社会关注法治的意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以及学术研究能力,成功征集到一批优秀法律类论文,将选编进新一期院刊《足迹》中。5、普法知识竞赛
XX年12月17日,团委创新服务部和义协办公室在科技楼报告厅举办了 “law霸争夺赛”(普法知识竞赛),通过一场法律知识盛宴,提升大家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增强校园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6、普法大使选拔暨“法律与诚信”演讲比赛
XX年12月19日,团委实践部和新闻部在科技楼报告厅举办了“法律与诚信”主题演讲比赛,吸引到了文学院、传播学院、师范学院和外国语学院等兄弟院系的选手报名。此次比赛不仅为全校具备法律素养和演讲才能的同学提供了一个展示自我的舞台,也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为普法宣传做出了一定贡献。
三、社会实践工作
(一)“职业规划月”之庭审体验活动
XX年4月18日上午,团委新闻部、宣传部组织三十四名同学前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参加庭审体验活动。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法学专业同学对我国司法程序的认识,激发了对专业的学习兴趣,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二)暑期社会实践
XX年暑期,团委义工协会组织志愿者来到了广东省茂名市东村小学开展“牵手”关爱留守儿童活动。支教的过程中,队员积极融入当地的生活,和当地小朋友建立了深厚的友谊。
(三)双休日社会实践
XX年,法学院的9个新生班级团支部全部参加了主题为“勤俭节约,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的双休日社会实践活动。XX年6月4日,团委实践部于文科楼h1-104教室召开了双休日社会实践评审会。本次评审会不仅充分展示了各团支部的风采,也为支部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
四、义工活动
(一)南山关爱特殊儿童
法学院团委义工协会在XX年定期前往南山关爱特殊儿童中心,共计30次,有效地辅助了中心老师教导孩子进行一些基本的生活自理训练。
(二)西乡“四点半课堂”
法学院团委义工协会在XX年组织会员前往宝安区西乡街道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四点半课堂”中辅导小学生学习,共计32次,近90人次的义工参与其中。
(三)外来工子弟新视野项目
XX年12月,法学院团委义工协会与深大游子基金会共同合作,开展“新视野项目”帮助解决外来工子弟的教育问题。该项目为长期帮助扩展外来工子弟学生视野的公益行动。
(四) 深圳大学u站值班
XX年6月,通过前期招募,团委义工协会组织由法学院志愿者和义协会员组成的志愿服务队伍,承担深大u站的值班工作。目前该项志愿服务正在进行。
五、特色活动
(一)法律文化节
XX年11至12月,团委在深圳大学第九届法律文化节期间主办了 “法律与诚信”征文比赛暨第三届“荔研杯”法学论文大赛、普法大使选拔赛(演讲比赛)、法律类电影展播、普法知识大赛共四项活动,缤纷多彩的形式满足了同学们的活动需求,丰富了同学们的课余生活。
(二)深圳大学普法讲师团进校园系列活动
XX年12月,按照深圳市普法办的精神,应深圳市教育局的邀请,法学院团委和党工委合作开展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的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资助计划资助项目之深圳大学巡回普法活动,分别于南山博伦职业技术学校西丽校区、南山博伦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深圳市观澜中学、福田区莲花小学、龙岗区新亚洲学校、深圳第二实验学校、深圳市坪山六联小学进行了7场普法巡回演出。现场不仅有讲师精彩的演讲,还有法学院戏剧社带来小品话剧的精彩演出。其中的坪山六联小学普法活动中,有近900名师生齐聚室内操场听取讲座。
(三)12·4法制宣传月普法活动
XX年12月20日下午,深圳市公民法律素质资助计划资助项目之12·4法制宣传月普法活动在“深圳市宝安区海华公园”隆重举行。此次普法活动以“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为主题,由深圳大学法学院和新安街道司法所、海华社区联合举办,由团委义工协会策划部牵头组成的团委工作人员负责其中的现场有奖知识竞猜活动。
六、结语
回首过去,第xx届团委全体成员互相支持,共同成长,收获了真挚情谊,取得了不俗成绩。那些一起经历的快乐和困惑,这一刻都凝成欣慰的笑容。感谢学院领导老师的指导,感谢同学们的支持与理解,团委人将总结经验、创新方法、听取意见,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继续真诚地为学生组织工作,为广大同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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