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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4-14 发布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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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 ‎  工作计划就是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制定指标、完成时间、解决方案和步骤方法等。下面是关于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范文5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一)‎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促进节能工作正常开展,特制定《赣州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  一、工作目标 ‎  以2017年能源资源消耗数据为基础,2018年人均能耗、人均水耗均比往年有所下降为目标。‎ ‎  二、节能降耗工作重点 ‎  (一)节约用电 ‎  1.合理设置室内温度。各办公室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调整各办公室的室内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15℃,做到室内无人时关闭一切电源。‎ ‎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一律使用区公节办提供的高效节能灯具照明灯具。工作人员在办公时间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阴雨天或无直接光照的办公室,原则上白天可开灯,但离开办公室时必须随手关灯。‎ ‎  3.节约办公设备用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及传真等办公机具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要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  4.下班后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严禁使用大功率耗电材料。‎ ‎  (二)节约用水 ‎  经常性的培养干部职工节约用水意识,做到随手关水龙头的好习惯,杜绝“‎ 长流水”,切实减少耗水量。‎ ‎  (三)节约办公耗材 ‎  1.加强对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定点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无纸化办公,降低纸张的消耗,尽量在电脑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双面用纸,严格控制文件印刷数量,提高文稿校对、印制质量。‎ ‎  2.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重新灌装,再次使用。‎ ‎  (四)节约电话费和邮寄费 ‎  1.加强电话费管理,减少办公电话非工作使用。‎ ‎  2.工作通话应当简明扼要,长话短说,杜绝电话聊天。‎ ‎  3.一般普遍信件定期集中邮寄,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  (五)节约用车 ‎  1.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禁公车办私事。在集体活动中尽量合乘公务用车。夜间及节假日、双休日无公务活动时,车辆一律入库保管。‎ ‎  2.严格执行车辆燃油管理办法,制定燃油节约标准和计量登记,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提倡低能耗行驶。根据车型和排气量,单车油耗控制在核定标准内。‎ ‎  三、相关要求 ‎  (一)开展节能培训。年内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公共机构节能培训,重点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知识。‎ ‎  (二)强化机关节能目标责任管理。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节能工作。将节能工作目标纳入目标责任管理,结合能源资源的消耗情况,将节能目标分解落实到具体工作岗位。‎ ‎  (三)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节能降耗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教育全体干部职工高度重视,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升油、一张纸、一支笔、一分钱,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 ‎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科室要充分明确责任,提高认识,将专项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相结合,把节能降耗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二)‎ ‎  根据省、市公共机构十三五节能规划部署,今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降耗总目标,以创建节约型示范机关活动为载体,推进绿色机关建设,推动管理机制体制创新,不断提高能源资源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  一、工作目标 ‎  为进一步增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意识,有效遏制机关办公能源浪费现象,切实提高节能管理水平,新一年我市将继续加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力度,做好创建国家节约型示范单位和节水型单位工作,落实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推广节能技术广泛应用,扎实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节能改造等工作。根据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确定2018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为:以2017年能耗为基数,全年人均综合能耗和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2%、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2.0%。‎ ‎  二、工作要点 ‎  (一)完善节能管理制度,推进新技术应用。各级公共机构要根据2017年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一是要进一步改进节能管理办法,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理措施,深挖节能潜力;二是要推进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有机结合,应用新节能技术对高耗能或重点用能设备进行节能改造,将老旧办公设备逐步更换为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产品。‎ ‎  (二)加强业务培训,推进节能管理能力建设。我市将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基础业务培训和节能管理知识远程培训,学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法律、法规,采取现场教学或举办座谈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理论和业务技能水平。‎ ‎  (三)扎实做好能耗统计报送工作。根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要求,今年起我市将对各级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全市通报。各级公共机构在使用“**省公共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能耗统计报送工作时,要注意做好以下几点:‎ ‎  一是明确工作责任人,严格按发文要求时间节点完成年报工作。‎ ‎  二是准确填报节能工作基本信息、能耗消费情况和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公共机构新建、合并、撤销时应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  三是加强统计上报数据审核工作,确保统计范围单位全覆盖、统计信息不缺项、统计数据零误差,数据采集真实准确。同时,节能主管部门要做好本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情况分析工作,建立能耗数据基础台账。‎ ‎  (四)强化节能环保宣传。注重日常宣传教育,在全市开展“厉行节约、绿色办公”活动,提倡公共机构开展双面打印、使用再生纸和减少办公设备待机能耗活动;通过组织“节能宣传周”、“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绿色环保、机关先行”等主题宣传活动,促进提升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  (五)开展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活动。继续开展创建节能示范单位活动,力争创建市级先进单位3~5家,国家级节约型单位1~2家,逐步形成以示范单位辐射带动各领域公共机构,提高整体节能水平的良性发展模式。‎ ‎  (六)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汕头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56号)部署,深入推进全市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一是发挥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财政已配套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的示范作用,总结积累充电设施日常使用、维护和管理经验,并在全市公共机构进行宣传推广。二是鼓励引用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充分利用公共机构办公场所现有场地和设施,加快完善充电设施布局。‎ ‎  (七)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能源审计和节能监察工作。‎ ‎  一是积极探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社会化管理方式方法,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引进市场化节能新机制,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 ‎  二是按照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能源审计管理暂行办法》(粤府管〔**〕6号)要求,公共机构每3年应当自行开展1次能源审计,梳理、分析能耗使用状况,为节能改造提供基础和依据。今年我市将对部分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配合工作,并对能源审计结果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整改。‎ ‎  三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察工作。我市将按照加强指导、依法监察、强化监督的原则,重点选取4家公共机构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同时,加大对能源数据报表统计不规范、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公共机构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的公共机构进行通报批评。‎ ‎  (八)认真落实日常节能管理措施。空调使用严格执行温度控制标准,夏季设置不得低于26℃,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晚开早关)”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加强办公设备能耗管理,切实减少待机能耗。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办公场所3楼以下提倡不使用电梯。避免和减少“无人空调”、“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在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加强控制,落实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措施,自觉让电于民,保障发展。‎ ‎  三、有关要求 ‎  全市公共机构要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把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我市创文行动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应有的力量!‎ ‎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三)‎ ‎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节能降耗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局节能降耗工作,推进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社会建设。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  一、指导思想 ‎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部署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抓好用水、用电、通讯和办公耗材、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的节约等重点工作,引导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不断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提高机关管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人社事业科学发展。‎ ‎  二、主要目标 ‎  **年节能工作目标:‎ ‎  一是以2014年为基数,到**年实现电、油、办公耗材、车辆维修等能源消耗总量降低3%。‎ ‎  二是建立健全能耗组织管理体系、能耗统计和报告制度,完善能耗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将节能责任和成效纳入各科室、各单位和干部年度考核体系中。‎ ‎  三、主要措施 ‎  (一)节约用电。‎ ‎  一是合理使用空调。夏季气温低于30摄氏度时,禁止使用空调;局机关各区域的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须视不同情况合理使用空调,做到无人时及时关闭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并养成提早关闭空调的良好习惯;定期对空调通风管道进行清洁,提高空调制冷效率。‎ ‎  二是节约照明用电。按照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完成LED固体照明使用率不低于20%的改造,确保年底实现高效照明节能灯使用率达到100%。‎ ‎  三是合理使用办公设备。下班后应及时关闭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传真机以及带指示灯的接线板等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 ‎  (二)节约用水。养成节约用水的良好习惯,使用小水洗手;发现用水设备故障导致的跑冒滴漏现象要及时报修;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定期定时巡检,杜绝长流水现象发生;在进行清洁工作时,应合理使用水资源,尽量对水资源进行多次利用,采用盛水方式清洗物品。‎ ‎  (三)节约车辆用油。严格控制公务车辆管理和日常维护,及时淘汰报废高耗能、高污染车辆;对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减少空跑次数,集体活动尽量集中乘车,提高使用效率,切实降低汽车运行成本;各月末,局机关公务车辆的里程、用油数量、修理费等支出情况逐一进行公示。鼓励和提倡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 ‎  (四)节约办公耗材。办公用品配置,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的油墨、墨粉用完后,提倡重新灌装,再次使用;提倡使用钢笔或可更换笔芯的笔,减少圆珠笔和一次性签字笔的使用量;准确计算各类文件的发文数量,严格按照发文数量印制文件,能传阅的文件不提倡复印,尽量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减少重复打印次数;提倡复印纸双面使用,降低纸张的消耗;充分发挥电子政务优势,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非涉密文件尽量通过网络传送,减少纸质公文印制数量;开展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集中回收,使用过的信封、便笺、复写纸、回形针、大头针等用品,能回收利用的继续循环使用。‎ ‎  四、保障措施 ‎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领导,切实抓好各项节能减排工作措施的落实,特成立人社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机关各科长和局属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办公室主任由赵锋同志兼任,具体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实施。‎ ‎  (二)加强宣传教育。为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节约氛围,使节约意识深入人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节能减排的政策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教育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养成勤俭节约、珍惜公物的良好习惯。在每年一度的宣传月、宣传周等宣传活动中,充分利用公共宣传栏,印发宣传标语和撰写信息等形式进行多方面、多层次的宣传,使广大干部职工从思想深处认识到厉行节约的重要性,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  (三)加强制度建设。要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形成资源节约的长效机制。建立能耗统计和管理制度,疏通能耗统计渠道,指定专人按规定如实记录能耗计量原始数据;建立统计台账,并及时做好各项能耗报告工作。‎ ‎  (四)强化监督检查。一是各科室、各单位定期自查。安排人员轮流值日,按照各自的节能责任区开展自查,及时查找节能工作不足之处,补缺补漏。‎ ‎  二是局领导不定期检查。局领导不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责任区节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三是开展监督检查。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四是接受内外部监督。每月定期在局政务公开栏公布用水、用电、用油和车辆维修等支出情况,接受内部干部职工监督;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  五、工作要求 ‎  (一)统一认识。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提高对我国能源形势的认识,充分意识到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良好氛围。‎ ‎  二是认真学习。各科室、各单位要定期安排专题学习,组织干部学习《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上级文件,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让厉行节约成为每位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 ‎  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做表率,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响应,自觉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工作措施。局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并将节能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纳入干部年度考核体系。‎ ‎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四)‎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  2018年,我局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绕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树立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率和改善环意质量为目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总体部署要求,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建设节约型机关,强化节能减排管理措施,广泛组织开展节能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节能减排责任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境、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促进形成绿色办公、勤俭节约的新风尚。现制订我局2018年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如下:‎ ‎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研究部署全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促机关及局属单位节能工作的落实。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落实本单位节能工作,做到节能目标明确、职责分工明晰。‎ ‎  二、加强完善节能管理制度 ‎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各项节能政策,结合本单位节能工作实际情况,认真总结节能工作经验,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建设节约型机关的新途径、新办法。制定完善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  三、加强能耗监测统计 ‎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2018年度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统计数据收集、汇总、报送工作。实行节能降耗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牵头负责节能降耗工作,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密切协调配合,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能耗统计工作,按要求在公共机构能耗网络编报系统填报能源资源统计数据,能耗上报实行水、电、车辆汽油分项计量、分月统计、分季上报、年终汇总。‎ ‎  四、加强节能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  加强日常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对重点公共机构用能单位,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进行监督检查;对季节性节能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节能工作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促进节能工作的落实。‎ ‎  五、加强创建节约型示范单位 ‎  要宣传推广“十二五”时期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省级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典型事迹,扩大示范影响,发挥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鼓励局属单位积极开展创建申报省级和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加强推广使用绿色照明灯具,使用电脑零待插座,实行办公区照明灯具节能、综合节电节水、空调系统节能等办公场所节能改造,大力宣传普及节能科技常识,培养绿色生活、绿色办公、绿色消费的良好行为习惯。‎ ‎  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宣传教育工作 ‎  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宣传工作,让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和绿色生活价值观念,养成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  引导干部职工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等节能环保低碳产品,限制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和过度包装用品。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粮、惜粮、节粮的餐饮习惯。组织在本单位干部职工中宣传国家和省、市有关节能减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培养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的节能、用能习惯,倡导干部职工从自我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参与意识,教育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培育生态道德,增强干部职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的思想和自觉行动意识,引导干部职工关注生态环境、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营造良好节能减排氛围。‎ ‎  七、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 ‎  要制订详细的节能宣传周活动方案,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周、全国低碳日、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机关办公楼的公共场所、张贴节能宣传画,悬挂横幅标语,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通过停开空调和公共区域照明、停开或隔层停开电梯等方式进行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在6月14日全国低碳日活动当天绿色低碳出行,公务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低碳日活动。‎ ‎  加强宣传普及干部职工的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使干部职工自觉养成节能低碳行为习惯,形成节俭节约的低碳环保理念。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活动,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观海峡国际展览城6.18节能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展博览会。‎ ‎  八、积极推行绿色出行 ‎  要带头响应“文明交通、绿色出行”,减少公务车辆出行,动员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养成文明交通习惯,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和文明秩序。按照“能走不骑,能骑不坐,能坐不开”的原则,号召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交通“235”行动,即:1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步行方式,3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骑自行车或电动车方式,5公里内公务活动采用乘坐公共交通方式,提倡不开或少开私家车,选择公共交通或拼车上下班。按规定公车统一调配,同一线路或目的地的人员尽量拼用一辆公车,以便减少公务出行次数及费用,提高车辆运营效率,减少二氧化碳等气体的排放。‎ ‎  九、加强日常节能管理 ‎  (一)加强节约用电管理 ‎  要合理设置空调温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温度的控制标准,合理设置空调温度。除特殊用途外,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得低于26℃,冬季不得高于20℃,把“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作为一项节能制度,落实到每个办公室。各处室负责人带头自觉执行室内温控标准,做到室内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了空调的能效水平。要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和不开灯,室内亮度足够时不开灯;‎ ‎  二是离开办公室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了“长明灯”、“白昼灯”;三是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及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和下班后都自觉关闭了各类电器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  (二)加强节约用水管理 ‎  要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禁止使用高压自来水冲洗车辆、地面。‎ ‎  (三)加强节约办公耗材管理 ‎  要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推行网络办公,实行在电子媒介上修改文稿,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工作。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稿纸、复印纸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  (四)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  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优先选购国产、小排量、经济环保、手档变速的车辆;实行定点加油、一车一卡,登记单车燃油消耗,定期公布车辆百公里消耗及维修费用等数据;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  (五)加强采购使用节能产品 ‎  各处室、局属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要标明节能产品采购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健全节能环保产品采购评审体系和监督制度,不断扩大实施节能产品采购的范围,促进节能产品和技术的推广使用。‎ ‎  公共机构节能年度工作计划(五)‎ ‎  一、总体要求 ‎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国管节能〔2018〕56号)和转发《**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转发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8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河管〔2018〕25号)的通知要求,以建设节约型、绿色化公共机构为主线,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全面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确保完成全县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人均水耗同比分别下降2.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7%的年度工作目标。‎ ‎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 ‎  (一)积极实施节能改造。大力推进各级公共机构节能降耗项目改造,重点实施配电、公共照明、节水器具等耗能设备的改造,进一步降低我县公共机构平均能耗。同时,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组织推动有条件的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学校、医院等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项目改造,努力降低能耗。‎ ‎  (二)深入开展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着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切实抓好示范单位的申报、创建、评审和验收工作,力争在本县范围内创建一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树立一批管理制度完善、宣传氛围浓厚、工作机制健全、节能成效明显的典型。‎ ‎  (三)全面夯实能源消费统计基础。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努力扩大统计范围,扎实开展能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用能情况。强化能耗统计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培训学习,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机构业务指导及数据质量管理,采取能源审计、节能监察、统计数据会审等方式,建立统计数据质量审核、抽查、通报和公示制度。‎ ‎  (四)力争在年内做好节能机构人员的完善,组织县直及各单位节能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节能培训、考试。‎ ‎  三、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  为确保完成我县年度节能目标,我局将进一步强化对全县公共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会同县发改局、县经信局等单位对各单位的节能工作(含公共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含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建筑综合节能改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节水型单位建设、节能宣传培训、能源审计、节能监察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