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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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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编科XX年工作总结
XX年,事编科坚持问题导向,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下功夫,扎实推进四项改革任务,全区事业机构更精简,编制资源配置更优化,公共服务能力更突显,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实机构编制保障。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推行街道“大部制”改革
XX年,在南湖街道办事处开展“大部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在10个街道办全面实施“大部制”改革。以街道的机构和人力资源配置改革为核心,着力提升街道的基层管理治理能力,注重系统、协调推进,在突出主业、服务大局、政务服务便利化等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是厘清职责,街道定位更准确。街道“剥离副业”,将原街道承担的城市建设、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等职责清理交由区职能部门承担;“聚焦主业”,在党的建设、城市管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主业”更加突出。城市发展更新、公共安全事务等区重点中心工作在街道有更好的依托,社区体制改革回归街道的统计、城市管理等职责也得到较好的承接。二是管理模式“扁平化”,建立高效运转机制。街道架构由31个部门及牌子重组整合至“五部两办两中心”,改变综合部门同一事项多头请示,多部门协调,办文办会耗时费力的工作局面,政令更畅通,上传下达工作机制更顺畅,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明显减少。街道领导力量下沉,副书记等领导直接任部长,从原来的分管变成实管,减少了管理层级,领导作用充分发挥。三是部门之间工作形成合力,人力配置“更优化”。街道整合工作力量,形成大综治、大城管、大服务、大党建工作新格局。例如,党群工作部整合了组宣及工青妇等方面工作力量,在人大换届等工作中人员调配更灵活、工作实施更有力,城区治理部整合了原城管科及执法队,工作开展更顺畅、配合更紧密,不再推诿扯皮。部分街道适应新形势下用人需求,专门招聘安全工程专业、规划设计专业等领域的公务员提升专业领域人才力量配备,基层人力资源及人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省、市媒体纷纷报道我区街道“大部制”改革经验及做法,改革成效也得到上级充分认可。
街道“大部制”改革实施后,区委组织部(编办)专门组织力量开展改革“回头看”,及时调研并发现街道在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形成调研报告供区委区政府决策参考。
二、扎实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按照省市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一是以清理规范为抓手,将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转移的、布局结构不合理的、机构设置过于分散或难以有效运作的事业单位“逐一砍掉”。二是以转企改制为突破,将xx体育馆、网球俱乐部等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类及可按照市场化经营的事业单位,直接转为国有企业。三是以街道改革为契机,大幅度整合街道原有事业单位职能,将原有的文体站、计生站等7家事业单位优化整合为2家。通过改革,一方面,强力瘦身共撤销70家事业单位,全区事业单位总数由199家精简整合至129家,瘦身35.2%,大幅度精简比例超过三分之一,全区事业单位整体布局全面优化,公共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通过分类改革收回部分事业编制,为区委区政府开展“城市更新突破年、城市管理治理年”腾挪出宝贵的机构编制资源。改革实施过程中,注重协调改革成员单位,穷尽政策与办法,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进改革,同时注重做好与改革相关的风险防控及维稳工作。
三、继续推进行政效能提升改革
行政效能提升改革主要围绕三个方面来开展:一是就建立区、街、社区三级社会事件统一管理机构社会事件处置分级联动机制方面,在前期多部门协调、调研的基础上,已经形成行政效能提升改革的机构编制调整的整体方案,并多次组织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待方案定稿后提请区编委审议。二是就理顺网格员队伍管理体制方面,针对网格员管理体制不顺畅、信息采集率不达标等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召开街道网格中心分管领导、网格长、街道民生事务部负责人、社区工作站长、网格员等多层级座谈会及走访兄弟区宝安区与坪山新区的方式开展,摸清网格员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形成《关于社区网格员队伍管理的调研报告》,提出相关建议。三是研究网格员上收社区力量补充事宜,并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区人力资源局,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访问等多种途径,在街道网格中心主任、社区工作站站长、社区网格长、社区专干、网格员等多层面,就网格员上收后社区工作力量补充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了解社区网格员、各类专干在社区承担的实际工作任务及面临的困难,听取了多方意见与建议。目前,已经形成《关于网格员上收街道后社区补充工作力量的建议报告》(初稿),待进一步完善后提交区行政效能提升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四、大力推进教育系统改革
为满足辖区百姓对公共教育服务的期待,五项措施并举,提升我区公共教育资源质量。一是在教育领域试点区职能部门“大部(大科室)制”改革。按照突出主业、堵漏洞、补短板与实施“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区教育局内(下)设机构及事业单位由“9+1+2”调整为“6+1+2”,在机构得到精简的同时,强化教育教学主业,提升纪检监察及审计工作力度,也是继社区体制改革、街道“大部制”改革后,在区探索“自下而上”的大部制改革路径的尝试。二是集中物料与工程建设管理,降低廉政风险。区属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物料采购、配送及处置、修缮工程建设由区教育局集中管理,成立区教育局物料中心(区教育局修缮工程建设中心)承接相关工作,让学校集中精力办学。三是理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实行“建用分离”。综合考虑履职情况、资源集中等多种因素,撤销区现代化教育技术发展中心,将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职能划转至区信息中心,将信息化应用与推广职责继续留在教育系统,并入区教研中心并对该机构进行更名,同时编制及人员相应划转理顺。四是规范区属公办中小学校领导职数管理。结合区教育发展实际需求与集团化办学方向,重新核定50所区属公办中小学校领导职数155名,采取总量控制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由区教育局根据办学实际进行分配。同时,严禁超职数配备校领导,“校长助理”、“学校筹备负责人”、“派驻民办学校挂职校长”等职务一律不予承认,校长、副校长可兼任党委(支部)书记、副书记,但不得超出核定校领导职数总额。五是加强教育系统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为解决学籍系统学生数在开学初期难以确定,区教育系统人手紧缺问题,提前预核XX-XX学年度教职工编制,供教育系统提前谋划教师招聘工作;为加强我区特殊教育工作,专门核定事业编制15名;针对因“二孩政策”带来的教师力量不足问题,会同区财政、教育等部门穷尽政策和办法找出对策,及时补充员额教师力量。
此外,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有序开展。一是理顺了区政务公开、工资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环保水务工程和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并按照“编随事转”对机构编制事项相应进行调整。二是统筹社区党委书记及全区博士招聘事业编制事宜。三是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共3件,区督查督办件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