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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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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工业局年终工作总结
我局XX年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在县直相关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的的支持配合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安全监管落实年”的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努力确保煤炭产业的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现就全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煤矿企业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六证”齐全的合法煤矿企业26家26对矿井,经瓦斯等级鉴定,均为低瓦斯矿井,XX年核定生产能力103万吨/年,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05万吨/年。
(二)煤炭产量和税费统征情况
今年1-11月共生产原煤91万吨,生产总产值2.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2.1亿元,工业增加值5400万元,解决劳动就业XX余人,支付劳动报酬7600万元。比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9万吨增加了2万吨。完成全年计划数72万吨的126。
今年1-11月实现煤炭税费收入3595(其中国税增值税1933万元,统征收入1662万元),统征收入比去年同期1434万元增加了22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20万元的103。
今年1-11月实现非煤矿税费收入48.5万元,完成全年计划160万元的30.3,与去年同期59.5万元相比减少了11万元。其主要原因是新县城房建建工程建设未启动,造成市场疲软、建材原料滞销,有的企业被迫停产,无经济效益。
(三)安全事故情况
今年1-11月全县煤矿共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百万吨死亡率为9.9人。其中:顶板事故6起,死6人;放炮事故1起,死亡1人;运输事故1起,死亡1人;瓦斯事故1起,死亡1人。超市局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6人,超县下达的死亡控制指标5人,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存在严重问题。深刻分析事故原因,抛开煤矿基础条件差、煤层薄、赋存条件差、开采难度大、工人素质低、监管人员和技术力量不足的客观问题,主观方面安全监管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煤矿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事故教训是惨痛的,我们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了调查处理。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做好煤炭产业发展基础工作
1、优化产业结构,积极推进煤炭资源整合。根据《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绥江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云煤整合〔XX〕23号)文件精神,通过整合,到XX年底,煤炭企业户数5户,矿井数量22对,矿井整合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186万吨/年。我局已落实专人负责矿井的关闭和整合工作,对资源整合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研究应对的办法,积极协调、引导异地迁建矿井双方按照整合方案的要求进行整合。今年按照计划已关闭红春湾煤矿。矿井技改工作稳步推进,积极做好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的编制工作,有5家煤矿已签订了整合协议。
2、完成煤炭深加工项目规划。为摸清我县煤炭质量情况,做好煤炭深加工的基础工作,我局于3月15日与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二○二地质队签定了《地质技术服务合同》,6月中旬完成了《绥江县煤矿资源深加工开发利用规划》。我县煤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建2×30万吨规模的重介质洗选厂,但只有上半县的煤炭具有洗选价值。目前,我县有1个年生产能力20万吨的洗选厂,由于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实际年洗选煤5万吨,产精煤2.5万吨,利润在300万元左右。现在要新建洗煤厂受政策、市场、原煤量的制约,不具备按设计2×30万吨规模新建洗煤厂的条件。
(二)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
1、进一步完善煤矿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我局实行领导和技术人员挂钩包片制度,以产煤乡镇为单位,分成4个片区,每月深入煤矿企业检查、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各片区技术负责人每月到煤矿指导督促安全生产工作不得少于10次,主要领导不少于5次,分管领导不少于8次。向煤矿派驻驻矿安监员22名,基本实现了每矿1名驻矿安监员。进一步明确驻矿安监员的职能职责,要求每月到矿23天以上,下井不少于18天,原则上星期一至星期五必须在矿。
2、为督促煤矿落实好抓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我局与煤矿企业签订了《XX年安全生产责任书》,煤矿再与各科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根据昭煤发〔XX〕39号《昭通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在全市煤矿企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的通知》精神,县政府于XX年7月底与全县煤矿企业签订了《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到目前,事故矿井已予以兑现承诺金25万元。
(三)加强监管,规范煤矿安全生产行为
1、严格煤矿复工复产工作,为全年煤矿的安全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认真做好XX年煤矿春节复工复产工作,我局在春节收假后,及时行文并下发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XX年煤矿春节节后复工及复产验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绥煤安字〔XX〕2号),对煤矿复工和复产验收工作作了详细的规定和说明,在上级“五个从严”标准的基础上,我县硬性规定了15种不予验收的标准。成立了复产验收领导组,实行局领导和技术人员分片负责,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复产验收的煤矿,局机关相关股室还实行了汇签制度,任何一个股室的相关要求未达到都不予通过。针对6月底7月初全县煤矿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决定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综合整治行动(绥煤字〔XX〕48号),对按要求整治完成的煤矿再进行复产验收。
2、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方案》(昭政办发〔XX〕95号)和《绥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绥江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的意见》(绥政办发〔XX〕30号)文件要求及县政府8月22日召开了“矿山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动员大会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绥江县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绥江煤矿安全·市长霹雳行动”工作意见》(绥煤字〔XX〕63号),时间从XX年8月10日开始,XX年12月31日结束,历时5个月。继续深化XX年7月17日开始的对全县煤矿实施综合整治行动,认真贯彻执行“六个从严”,全面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目前为止,霹雳行动期间监管人员到矿检查共62次,302人次。通过排查共排查出隐患852条,其中,采掘系统147条;机电系统134条;运输系统92条;通风瓦斯226条;排水系统133条;软件、制度、机构、培训共115条,暂扣安证5对矿井,督促煤矿对排查出的隐患落实措施积极进行整改,已整改784条,整改率92。局机关共制作大幅宣传标语5条,煤矿企业共制作大本文:114http://www.wenmi114.com幅宣传标语72条(其中永久性标语24条),小标语120条,宣传专栏24期。
3、加大执法检查力度,铁腕治安,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全县煤矿企业因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和不执行监管指令的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分别进行了不同程度的经济处罚,共处罚金额26.5万元,起到了一定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强化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1、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以市长霹雳行动为契机,研究制定并向煤矿印发了《绥江县煤矿六项基础工作实施方案》(绥煤字〔XX〕67号)。根据煤矿的不同情况,分别对地质补勘、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大巷支护改革、机电和通风质量标准化、采区设计和三图交换、采掘接替计划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及专项技术措施六项基础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此项工作在XX年上半年前全面完成,明确片区监管人员负责督促煤矿落实。
2、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消除事故隐患。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活动全过程,认真执行定期报告、重点监控、挂牌督办、公告公示、限期销号制度,煤矿每月要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按“五定原则”(即定整改时间、人员、措施、资金、验收)落实整改,力争按要求做到煤矿安全隐患100排查,查出的隐患100整改。积极在煤矿企业中开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百日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三项行动”。
3、强化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我县煤矿虽然都是低瓦斯矿井,但加强通风管理和瓦斯治理工作一直以来都列为安全重点工作之一。我县26家煤矿26对矿井都安装了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能正常运行的有22对矿井,有2对矿井在设备检修中,有2对矿井列入整合关闭已自行停产。已有15对矿井实现了矿与县的联网,有9对矿井由于无传输信号,正在协调解决中。在安全监管过程中认真开展煤矿“一通三防”大检查,要求煤矿完善井下通风设施,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稳定可靠,坚决杜绝无风和微风作业,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及时处理瓦斯超限和积聚,坚持“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坚持瓦斯“三对口”和“三签字”制度。
4、加强支护方式改革,强化顶板管理。年初就要求全县所有煤矿主运输大巷推广使用锚喷支护,消灭裸体巷道;采煤工作面逐步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支护,推广使用单体液压支柱。掘进工作面使用前探梁支护,严禁无支护进行作业。要求煤矿必须建立至少由5人组成的顶板管理专业队伍,现场全程跟班作业,强化现场管理,及时排查事故隐患。今年4月下旬,联系省安全培训中心顶板管理方面的专家到我县举办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培训班,有21家煤矿,82人参加了培训,有效地提高了顶板管理专业队伍人员素质。目前,除2对已列入整合关闭自行停产的矿井外,现有的24家煤矿井下巷道采用石料支护,基本实现锚杆支护的有10家煤矿,锚喷支护的有5家煤矿,有19家煤矿基本消灭了裸体巷道,有20家煤矿采用了金属材料支护,有3家煤矿采用了单体液压支柱。
5、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成立有防汛工作领导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煤矿成立有防汛领导组,制定有应急预案,确定有责任人员,严格按照“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水害防治原则开展雨季“三防”工作,配备防治水设备设施材料,认真清理尾矿弃渣,防止堵塞河道,影响安全行洪。要求煤矿查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认真排查治理雨季“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水害隐患,坚决及时进行整改,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
6、加强现场管理,杜绝习惯性违章。督促煤矿建立健全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并抓好落实,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严格落实入井检身制度,要求入井人员的佩带必须符合规范要求,严禁穿化纤服装、解放鞋等下井。安全管理员和班组长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加强现场检查和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组织生产,从严查处“三违”现象,杜绝习惯性违章。
7、加强劳动定员管理,严防“三超”。实行科学的定额定员管理,严格控制入井人数。建立井下人员管理系统,对井下人员实行入井、出井登记制度,实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优化劳动组织,合理安排队、组编制,杜绝两班交叉作业。
8、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矿工素质。今年共举办煤矿井下新工人培训班18期,培训工人450人,复训班18期,复训工人820人。组织煤矿管理人员到四川广安学习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布置及采煤工艺,到四川乐山学习通风和机电两个质量标准化建设、到昆明学习标准化矿井建设及薄煤层开采技术。
(五)推进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推广先进技术
鼓励和支持现有煤矿进行改造提升,扩大生产规模。全县使用刮板运输机的煤矿7家,使用割煤机的煤矿2家,使用电机车的煤矿11家。
三、困难和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煤矿事故频发,种类偏多,这充分暴露出我县煤矿安全监管和煤矿基础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我县煤层赋存条件差,煤层较薄,地质构造复杂,开采难度大,单井生产能力较低,生产规模较小,办矿水平较低。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管理和技术比较落后,开采布局不合理,机械化程度较低,原煤生产成本高,工人劳动强度大。
二是煤矿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专业知识不足,整体素质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现象时有发生。煤矿管理和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有证无人、有人无证的现象还较为突出,甚至存在未经培训从事井下作业的现象。
三是煤矿安全经费投入不足,安全设施不完善,煤矿业主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和行为较为严重,违章、冒险蛮干的事时有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不到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所编制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甚至存在无规程和措施作业的现象。
四是煤炭工业局安全监管队伍人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薄弱。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监管执法的过程中敢于监管、善于监管的力度还不够强硬,处罚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做好煤矿关闭和资源整合工作。严格按照关闭矿井的相关要求完成关闭矿井的工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成资源整合的手续报批办理工作。
二是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安全监管。着力强化隐患排查、领导带班、入井检身和“三违”处罚等一系列制度和措施的完善和落实。
三是强力推进六项基础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煤矿该停产的要停产,该关闭的要关闭,严禁煤矿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生产。
四是严格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凡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人员,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方可上岗。凡未经培训和持证就擅自安排上岗的,一经发现,必须重处重罚。
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局机关每月组织一次驻矿安监员培训,提高监管素质。努力推进矿山救护队伍和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