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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1年市人社局的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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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人社局的工作要点 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推进八大提升行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人社各项工作,着力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加快建设四个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多措并举促进就业创业 实施就业创业提升行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放在首位。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等政策,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有组织开展就业见习,扎实做好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务工人员返乡就业创业,积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实施就业扶持民生工程。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在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支持力度,搭建创业载体平台。深入推进“人社政策暖千企惠万民”行动,巩固扩大“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成果,进一步做好企业招工服务,强化用工、人才要素对接,缓解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为重点企业配备“人社服务专员”,提供各项人社政策和企业招工“点对点”服务。常态化推进“2+N”招聘活动,针对不同劳动者打造特色服务品牌,为企业和劳动者搭建精准、实用的供需平台。二、扎实推进技能提升行动广泛调动各方积极性,引导相关部门、社会组织承接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抓好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落实系列补贴和扶持政策。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推动培训对象广覆盖。管好用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简化补贴申领程序。完善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对各类补贴性技能培训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并与就业社保等信息数据实现共享比对。加强载体平台建设,支持企业设立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探索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编制发布制度,推动工学一体、校企合作,健全培训绩效评估体系,不断提升培训质量。依托互联网、基层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大政策推送和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三、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社保惠民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引导和鼓励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推动小微企业、扶贫车间、返乡创业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加快高危行业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继续贯彻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各项政策,减轻企业缴费负担,做好降费率效果统计分析和宣传,积极引导社会预期。不断完善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积极贯彻落实城乡居保“两个机制”实施办法,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切实做好各项社保待遇的及时足额发放,加强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社保疑点信息专项核查,杜绝违规领取待遇现象。四、大力促进城镇居民增收实施居民增收提升行动。制定《2020年全市城镇居民增收工作年度工作要点和施工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对标对表市考评细则落实落细,确保2020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紧盯2020年共享发展行动的重点任务、重大工程,认真履行人社部门职责。统筹抓好民生工程建设,确保各项民生工程任务顺利完成。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等手段,深挖增收因素,努力培养和壮大我市城镇居民增收新的增长点。五、积极育才引才用才聚才 实施引才育才提升行动。落实新时代“江淮英才计划”,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壮大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深入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大力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落实进一步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深度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攻坚和籍人才回归创新创业的政策。积极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继续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政策,促进大学生就业,鼓励吸引大学生在我市创业创新。积极落实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做好全市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保障工作。加强人事考试工作,稳慎实施各项人事考试。认真做好表彰奖励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扎实、稳慎推进我市各类表彰奖励活动。六、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行动。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检查。做好迎接市2021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加大欠薪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加强劳动监察“两网化”建设,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劳动关系服务进万企”活动,实施“春季要约行动”,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启动劳动关系和谐单位评价确认工作,巩固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活动。加强农民工工作协调统筹、督导考核。落实《长三角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强化交流合作,加强争议案件监测预警和形势研判,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七、巩固强化人社扶贫成果 实施人社扶贫提升行动。细化扶贫车间(驿站)、公益岗位管理,加强就业服务、劳务协作、技能培训,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实施技能脱贫培训民生工程,建立培训就业对接机制。强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引导,细化贫困人口信息比对核准,立足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进一步保障“应发尽发、应代尽代、应保尽保”。八、持续推进系统行风建设深入推进行风建设提升行动,加强窗口经办队伍建设。坚持窗口单位“五制度、四公开、三亮明”制度,探索实施“综合柜员制”,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巩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成果,着力破解创新创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服务事项快办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事项,压缩办事时限。持续推动“一门、一次、一网”建设。加大人社领域信息化协同和数据共享,大力推进窗口业务“网上办”和移动“掌上办”,继续推进“互联网+人社”行动计划。完善电子社保卡应用功能,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逐步完善人社业务系统和政务服务系统对接,在民生服务领域推进“一网通办、一卡通行”。九、统筹做好各项综合性工作 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支持和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病毒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工作,落实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政策。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结合各群体各行业应对疫情需求,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农民工和相关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及时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及时兑现各类补贴政策,在解决企业用工需求上下功夫,全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建立健全人社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整合分散的信息系统,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切实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强法治人社建设,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加大政策解读、重大活动、人社领域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宣传力度。健全网络舆情管理机制。十、深入推进机关党的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加强人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好干部标准,提升干部政治素质,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作风建设,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各项制度机制,推进机关党的各项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