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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3-28 发布

202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范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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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情况汇报范文5篇(篇一)今年来,我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部署,狠抓作风建设、思想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现将我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汇报如下。一、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一)抓牢意识形态。我局今年的党建工作以“实干”为中心,找准维度,扎实推进思想建设,旗帜鲜明讲政治。年初制定了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组在意识形态上的引领作用。(二)明确廉政责任。年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副职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员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状》,组织全体员工签订了《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三)加强支部建设。一是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半年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与创新实务》《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举办道德讲堂1次,“清明节”前夕组织全体党员到汨罗市烈士陵园祭祀革命先烈。举办“五四青年节——促高质量发展、青年在行动”主题诵读会,支部间开展了微党课“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微党课竞赛。每月的支部会通报了中纪委、省纪委、岳阳市纪委查处的违法案例。通过上述形式的学习与教育,提高了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规矩意识、廉政意识和爱国情怀。二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半年共开展各类谈心谈话活动27次32人,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支委与委员、委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均开展了谈心谈话。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召开党总支会5次,三个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上党课3次,其中本局主要负责人讲党课一次,并按市局下发的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和考核方案,从四月开始对党员进行积分管理。四是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按照市局确定的主题,每月认真组织开展好主题党建日活动。如全体党员到联点扶贫村进行节日慰问、开展“清洁家园我先行”活动、开展“荒山变银行、党建放光芒”帮贫困户种植油茶树活动,各支部与卷烟零售客户开展“我与客户心连心”活动等,并于四月请党校老师上了一堂《学习贯彻习近平意识形态思想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党课。(四)落实扶贫帮困。汨罗市局37名党员与联点贫困村的67户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年初为贫困户制定帮扶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上门走访,扎实开展扶贫工作。半年向贫困户捐款2.8万元、捐油茶树苗6000株,端午节向每户贫困家庭送上食用油、大米等400元的生活物资。为推进秀美乡村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到扶贫村进行了一次卫生大扫除,帮助清理路面、清扫庭院、清运垃圾。二、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一)配强纪检监察队伍。年初通过人力资源改革对纪检监察人员进行了全面调整,将两名年富力强、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纪监队伍,并对兼职监察人员进行了优化调整。(二)廉政教育常抓不懈。组织党员观看了《警钟》《守住第一次》《一抓到底正风纪》三部廉政警示教育片,办宣传栏三期。春节、清明、端午传统节日分别下发了《关于正风肃纪确保**年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关于重申**年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通过微信平台宣传八项规定精神、通报违纪案例8次。(三)认真开展作风督查。纪监部门围绕本局新一届党组提出“转作风、强纪律、夯基础”的工作目标,认真开展机关作风和“一线三员”的工作纪律督查。半年共进行机关作风督查6次,深入市场走访零售客户,对一线三员的执法、廉政、服务及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6次督查。(四)认真开展监督检查。一是开展制度执行力检查。上半年对办公室、财务室执行采购管理规定情况进行了一次检查。主要查**年度采购项目及“一项一卷”工作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和规范流程。二是开展重点工作督查。大户治理是一项国家局交办的全市行业试点重点工作,为了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有效推进,纪监部门根据本局制定的各股室重点工作实施计划安排,每半个月对各股室执行进度进行一次督查。三是严格对操办红白喜庆事宜监督。上半年2名单位员工结婚,均按照纪委关于操办婚庆事宜的规定进行了事前申报和事后报告,无违规操办行为。四是严格“天价烟”问题督查。根据国家局《关于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天价烟”问题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工作》的要求,督促相关部门对规定整治时间范围内高效资源的投放进行了自查,对员工近亲属从事卷烟经营情况进行了摸底清理,并严格按照要求对治理情况进行日报告、周报告。(五)严肃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规行为零容忍。今年元月,对**年度卷烟规范经营履职不力和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存在的问题,按照市局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给予4名股室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对2名股室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给予3名员工单位通报批评并扣发绩效工资3000元。上半年,在市局党组、纪检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了有效落实。但客观分析,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调查研究不够,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不够,引导教育青年员工的方法不多,纪监人员的业务素养还有待提高等。下半年,我们将有针对性的重点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办法,抓实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特别是做好下阶段即将要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将“两个责任”工作落到实处。(篇二)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 战略布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重大部署和中央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上半年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满意度测评位居全省第四位,“廉洁成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1强化统筹领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地市委、市政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以清晰明了的责任界定为基础,以系统配套的推动机制为抓手,以坚决逗硬的考核问责为保障,全面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筹领导,层层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统筹谋划布局,系统高效推进。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要求,深化对省委“三个不可低估”重大判断的认识,着眼全局抓统筹,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全年共计召开15次市委常委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2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纪检体制改革工作。以市委、市委办名义制定下发了《中共成都市委关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制度机制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反腐败协调工作的意见(试行)》等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9份,建立健全了会议联系、案件线索报告、案件线索移送、信息查询、大案要案组织协调五大工作机制,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认真践行“四个亲自”要求,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今年先后16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问题作出部署。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对牵头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力亲为、务求实效。市人大、市政协党组和各级党委(党组)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组织领导,精心研究部署责任落实措施,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呈现出齐抓共管、系统推进的良好态势。(二)健全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创新系统配套的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两个责任”意见、责任追究办法2个管总制度,建立健全“两个述责述廉”“两个报告”“两个约谈”“两个巡察”“两个考核”等5项配套制度,开发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形成了“2+5+1”责任落实保障体系。创新述责管责机制,突出述责述廉对象的全面性、形式的多样性、内容的规范性、民主评议的社会性、结果运用的导向性,不断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自律意识。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同步开展述责述廉,3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市纪委全会上现场接受质询和评议,总体满意度达到95.23%。创新开展责任清单管理工作,走稳踩实量身定、集体审、层层签、公开晒、在线管、对照考“六大步骤”,梳理形成责任清单,同步录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实时监控,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今年以来,组建巡察组先后对8个市级部门(单位)和8个区(市)县开展了集中巡察及专项巡察,共收集和发现问题337个,移交问题线索79个,进一步督促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强化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基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通过建立工作提示、定期通报、约谈、常态化廉政谈心谈话等制度,助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底。(三)严肃督查考核,逗硬责任追究。创新考责督责机制,修订“两个责任”考核细则,推行项目化管理、系统化考核、社会化评价、刚性化运用、信息化监管“五化联动”责任制考核工作模式,突出纪律审查和满意度测评等指标,确保考实、考准。开展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检查,抽查核实履职记录744条,个别谈话3228人,发现问题1028个,收集意见建议578条。明确约谈情形,创新约谈方式,对落实“两个责任” 考核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诫勉,今年以来共约谈党政主要负责同志358人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197人次。对**年度27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排名后3位的区(市)县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的、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搞“四风”的、发生区域性系统腐败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坚决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7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问责,公开曝光典型案件76件83人。2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更加严明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安排部署,把讲政治、守纪律、重规矩摆在突出位置,出台贯彻落实省委《严守政治纪律严明政治规矩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十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全面从严管理干部队伍,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初步形成。(一)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的重大要求,坚决纠正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问题,做到绝对讲忠诚、绝对讲团结、绝对讲服从,始终与中央、省委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始终绷紧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这根弦,通过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以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以及李崇禧、李春城、郭永祥等反面典型为鉴戒,把纪律和规矩的“红线”划出来、“雷区”标出来,教育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遵规守矩。全市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健全保障和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的制度机制,从严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联系指导基层党组织生活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学习自觉不断提高。今年以来,分层分级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70余期、培训干部逾万人次,组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专题报告会260余场、2万余名领导干部接受纪律教育,党员干部在党意识和组织观念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高。(二)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坚持实字当头,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体现到落实省委对成都一系列重大要求部署上。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要求的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坚决反对为官不为,坚决反对各种懒政、怠政行为,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必须”重大要求、省委十届五次全会、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情况,确保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围绕落实省委对成都“五个新作为”要求,由市领导牵头深入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形成深度调研报告26篇。加强对贯彻执行八项规定情况的督促检查,重点推动改进调查研究、联系服务基层、整治“文山会海”等16个方面工作落实。加强对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专项督查,有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措施落实。加强对依法治市工作的督促检查,有力推动会前学法工作落实。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突出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对工业经济稳增长、安全生产、防汛排涝、群众信访、“四改六治理”、北改滞后项目、交通秩序治理以及成蒲铁路及成都站扩能改造等进行了专项督查,有力有效推动了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三)严格干部选任工作。层层召开南充拉票贿选案剖析反思会,深刻吸取教训,坚持好干部标准,落实“六个重视选用”“六个坚决不能用”“六个坚决调整” 要求,把从严要求贯穿到选人用人全过程,坚决有力刷新吏治。坚持以《条例》和省委“1+5”文件为遵循,结合实际制定市委规范选人用人意见,形成了以廉政把关办法和动议工作办法为重点,选任规程为参照,模型管理、分析研判、能上能下、任前培训等4项制度为补充的选人用人规则体系。开展全市选人用人不正之风“5+3”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检查所有区(市)县和14个市级部门换届以来的选人用人问题,制定防治“跑官要官”工作纪律30条、防治“跑风漏气、封官许愿”措施54条,清理违规任用干部53人,清理未按规定设置机构132个、消化超配领导干部112人,限期整改不规范干部档案2169份。结合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对首批8个单位进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四)严格执守党纪党规。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严格执行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生活等纪律,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在明确法律、纪律边界的基础上,扩大纪律规定范畴,在组织纪律、群众纪律等各个方面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具体的标准、规定和规程,层层细化纪律规定,确保各项纪律接地气、易执行。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离开工作地报告、节假日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值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等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对拟提拔任用的228名党员干部、53名拟因私出国(境)局级干部、40名因公出国省管干部和拟表扬1个单位、7名个人,全部按规定进行了党风廉政审查。3突出源头治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按照《成都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暨建设廉洁成都**-**年实施意见》,围绕廉洁成都“五大体系”和“五大建设”,以系统的思维、统筹的理念、改革的手段和创新的精神,全面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初步构建起具有成都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一)加强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坚持以宣传为基础、教育为手段,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深化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建立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宣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廉洁从政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重要内容,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大讲堂”“法纪教育下基层”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作廉政报告3000余场次,向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60万余条。突出抓好震撼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以案明纪、以案预警”警示教育机制,组织摄制警示教育片28部、编印警示教育读本8.5万册,在“廉洁成都”网站推出“忏悔录”系列报道,分类分批组织干部参加职务犯罪庭审旁听、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现身说法教育,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层层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提升。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以“一站双微四窗口”全媒体平台为核心的全方位、立体式、全覆盖的廉政宣传体系基本形成,“廉洁成都”网站日均浏览量突破4万余人次,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设专栏3个、刊发反腐倡廉新闻稿件5000余篇,发布“廉洁成都·你我同行”系列公益广告**万条次,推出廉洁文化作品100余部,“廉洁成都、你我同行”的良好社会风尚加快形成。(二)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以“一把手”行权为监督重点,出台了《关于健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的意见(试行)》,推行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 决策全程纪实、重要情况报告、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实行决策终身负责制,对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探索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市政府着力优化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和市长办公会议事通报制度,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研究制定《成都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39个部门的521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监察点位进行确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在39个市级部门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电子监察平台建设,目前除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外共有5631项行政职权事项在平台运行,网上办件5999件、办结5667件。深化“三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研究制定《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批管理办法》《市级财政追加预算审批管理办法》,推动财政资金监管使用更加安全高效;围绕机构编制管理、公务员招录流动等关键领域,建立完善规范人事权运行长效机制体系,干部人事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规范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强化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交易项目8681项,交易金额969.49亿元,节约资金56.17亿元,节约率达9.05%,实现溢价53.43亿元,溢价率达15.19%。不断优化权力配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2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7项,市级行政审批整体授权率达98.03%,排名全省第一。深化大部门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政府工作部门精简为40个,6个区(市)县被省政府确定为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标准化执法,着力避免执法不公和随意执法。(三)创新防控手段,防范廉政风险。强化问题管理、树立底线思维,前移预防腐败关口,严防各类廉政风险。大力推进岗位防控,全面开展科技反腐,开发应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等7个科技反腐平台,推动预防体系刚性化、制度化。依托信息化手段分两批在20个市级部门建成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平台,将市国土、交通、规划、房管4个部门的防控平台向19个区(市)县全面延伸,实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三全”防控。深入实施专项防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项目、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先后启动实施了涉及民生建设、政府工程、社保资金等方面的64个市级廉政风险专项防控项目和7类31项市级预防腐败创新项目,靠前定向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积极开展重点防控,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查找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制定惩防协同办法,实行重大案件“一案四报告”制度,督促发案单位开展好“三个一”活动,实现惩治和预防腐败一体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进一步强化。(四)引导社会参与,形成惩防合力。出台《关于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的意见》,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廉洁社会单元创建试点工作,在28个市级部门(单位)、19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开展创建试点,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反腐倡廉建设,努力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强大合力。不断完善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建成集住户信息管理、民意诉求信息管理、“三本台账”流程化管理、各项信息数据决策分析等为一体的“社情民意服务大厅”网络平台,方便广大群众接触信息技术和智能手段参与监管。全面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市、县、乡、村四级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了对基层权力运行和农村集体“三资”使用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化规范监督。建立规范国企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完善国企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的7项制度,努力从国资监管层面构建不能腐的防范机制。推进社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员、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监督员“三员合一”,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运用和规范互联网监督,党风廉政监督工作实现全覆盖。4坚持“三严三实”,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委、市政府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牵引,从严从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正风肃纪、惩贪治腐,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一)突出真学笃行,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持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积极探索加强常态化教育的有效途径。专题教育以“讲党课”开局起势,市委书记带头讲《争做“三严三实”好干部,奋力推进成都发展再出发》专题党课,市领导讲党课127场、区(市)县领导干部讲党课2546场;深入开展典型教育,精心组织专题研讨,召开理论研讨会150余场;集中排查梳理了一批“不严不实”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同步建立重点制度280余项;17个先进基层党组织、35名优秀共产党员、3名践行“三严三实”优秀党员干部受到省委表彰。积极探索确保专题教育成效的创新举措,依托“蓉城先锋”全媒体平台构建多元化、广覆盖、全天候“虚实结合”的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构建集查找问题、登记问题、研究问题、落实责任、协调推动、跟踪问效等环节为一体的“问题管理”体系,探索完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争取为全国全省专题教育探索成都特色、贡献成都经验。通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擦亮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和“实”的作风底色,将“严”和“实”鲜明写在了成都党员干部作风旗帜上。(二)突出正风肃纪,确保作风顽疾整治务实有效。始终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制定《关于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正“四风”的实施意见》,支持纪检部门常态化开展“七项专项治理”、“9+2+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巡视整改“五项专项整治”,专项整治突出“准”、刹风问责突出“严”、长效推进突出“韧”,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市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下发文件同比减少18.9%;召开全市性会议同比减少21%;减少各类领导小组和议事协调机构15个;清理腾退办公用房4400余平方米;市级部门“三公”经费同比下降17.48%;查处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案件26件26人,查处变相公款旅游案件9件9人;清理党政机关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服务机构30个。将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制定《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实施方案》,支持纪检部门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层层梳理群众信访反映,确定了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在内的619个重点整治单位,结合问题在本地本部门的具体表现,梳理确定161个突出问题、32个个性问题,排查基层干部问题线索1099条,查办案件997件、党纪政纪处分672人。对“四风”和腐败案件集中分级通报曝光,构建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的通报曝光网络,市本级分11次通报曝光56件,各区(市)县通报曝光350件,警示震慑效应不断强化。 (三)突出案件查处,始终保持惩贪治腐高压态势。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平台,充分发挥公安、检察、审计等机关的专业优势和纪检部门的协调优势,整合办案力量,形成反腐工作合力,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今年以来,全市共处置问题线索2766件,初步核实违纪线索2302件(次),立案2095件2303人,结案145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90人(受党纪政纪双重处分80人),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直接作出刑事处罚后交纪检监察机关作党纪政纪处分277人。通过减少存量、遏制增量,越往后越严的执纪信号有力释放。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涉及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2727件(次)、同比下降39.7%,近三年来首次出现下降,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充分展现了市委、市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决态度,全面提振了全社会对反腐败的信心。(四)突出民生为本,切实有效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化“三视三问”群众工作法,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开发应用市县乡村“四级一体”信访举报综合管理平台,开通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开设网络举报通道。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带头到基层调研1200余次、1110余天。市、区(市)县领导干部带头接访、约访、下访1500余次,接待群众近万人次,包案信访积案388件,已化解343件。开设政风行风热线“正风肃纪进行时”专题栏目,受理解决群众各类诉求问题1万余件,群众满意率达97%以上。狠抓征地拆迁、扶贫救灾、就业社保医保、教育领域、医疗卫生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整治,制定了卫生计生系统杜绝行业“潜规则”30条试行措施,开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群众利益专项督察,实行村级专项资金常态化审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出台首问责任制岗位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岗位制、预约和延时服务制等制度,服务群众效率进一步提升。5加大支持保障,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围绕纪检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明确职责定位,突出主责主业,创新工作机制,真正把发力点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一)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转变职能。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回归主责主业,有序推进纪委内设机构调整工作,19个区(市)县纪委共整合、撤销内设机构40个,新增纪检监察室28个,在不增加编制、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全市执纪监督机构和人员总数占总编制比例保持在70%以上。支持纪委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监察局将所参加的126个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调整为13个,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先后退出1300余个与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快转变监管方式,探索推行纪检监察室分片联系监督,加强对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的监督、指导。借鉴中央和省委巡视工作经验,在全国率先实施纪检监察系统巡查制度,先后对4个市级部门(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8个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开展了巡查。建立强化与中央和省驻蓉单位纪检监察系统联动互动相关制度,全力为中央和省驻蓉单位做好协调服务。(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下,大力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撤销全部纪工委、监察分局,在重点市级部门(单位)、市属高校、国有企业、群团组织中设置派驻机构75个,探索向小单位、垂管单位派驻的合理方式。开展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专职化改革试点,在全市3293个村设立支部纪检委员,所有村民小组设廉情监督员,在167个社区设纪委,纪检组织监督体系实现“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制定出台区(市)县纪委书记副书记、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市属国有企业和高校纪委书记副书记等4个提名考察办法和操作规程,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4件14人。坚持开门反腐,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9次,开展“纪委开放日”活动3次。 (三)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快制定对地方党政正职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的实施方案,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要求,建立健全线索集中管理、上报和处置机制,切实保障办案经费,维护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区(市)县纪委监察局立案584件、同比增长14.5%,乡镇纪委立案1048件、同比增长52.8%,乡镇纪委立案占总量的56.2%,查办贪腐类案件的数量和质量显著提高。一年来,市委、市政府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如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责任意识还不够强;一些领域的监督制约机制还存在留“后门”开“天窗”现象,“破窗效应”时有发生;“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反弹回潮任务依然艰巨等。下一步,将一如既往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始终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真抓实干、常抓不懈,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篇三)十八大以来,**市**镇严格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强化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迈上新台阶。主要工作汇报如下:一、党委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工作上台阶。一是强化责任意识,担起“主体责任”。镇党委坚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就是失职的执政理念,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通过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书记联席会,每半年组织一次站办所负责人述职述廉大会(详见附件一),每年上一堂“一把手”廉政党课,在镇一级以便民服务中心为平台继续发扬为民办事全程代理制,完善奖惩制度,规范慵懒散、吃拿卡要等行为,在村一级积极推进“336”亲民工程(详见附件二),把党风廉政建设拓展到各村、各组、各户,有针对性的推进党风廉政工作的开展,镇党委与全镇各村(居)、各党支部、各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在全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制定下发了《**镇关于调整三套班子领导分工及挂点的通知》及《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范围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范围任务进行了明确分工,党政班子成员积极参与,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人管,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头、单位,把“一岗双责”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突出“三转”要求,加强队伍建设。(详见附件三)落实三转要求,明确排位,确定纪委书记排在党委副书记之后,明晰责任,确定纪委书记的主要工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提升执纪、监督、问责作为工作切入点,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合理配置镇纪检委员成员结构,发挥好镇纪检委员职能,选拔优秀工作人员专职专干,配齐了镇纪委书记、镇纪检副书记、镇监察室主任、纪检干事共计4人的镇级纪检队伍;结合党的群众路线、廉政教育、业务培训等,进一步增强纪检队伍的责任心和表率意识,打造一支工作观念新、业务精、素质硬、作风优的镇级纪检监察队伍。加强村级纪检队伍建设,强化村级纪检委员年度考核工作,制定《**镇村级纪检委员考核办法》,成立专门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三公开” 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情况等方式,对16个行政村纪检委员进行考评,评出优秀等次3名,称职等次10名,基本称职等次3名,将评级结果与纪检委员补贴相挂钩,对优秀等次村级纪检委员进行表彰,对考核结果不达标的实行诫勉谈话,强化了村级纪检队伍的监督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多种形式推进,做好纪检后盾。通过开放式党委会(详见附件四)、每周班子例会、民主生活会、三项谈话等多种形式,团结镇党委集体,保障镇纪委工作的正常展开;及时沟通谋划纪委执纪监督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跟踪落实,确保执纪问责高效实施;推行领导班子成员信访接待日制度,制定并落实镇党政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对辖区涉及到信访及稳定方面的问题进行全面认真梳理,实行包案负责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年,镇领导班子成员累计接访130余日,接待群众来访60人次。全力支持纪委查办案件,把执政查案工作作为推动反腐倡廉的重要环节来抓,及时听取查处案件情况汇报,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严肃党内纪律,对违纪党员的严肃查处,切实维护党纪严肃性。**年累计查处和协助上级纪委查办案件140余次。镇内违纪党员干部立案两起,查处2人,均给予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二、纪委切实落实“监督责任”,不断取得工作新成效。一是加强廉政学习,筑牢思想防线。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惩防体系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之中,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通过组织学习、宣传教育、定期座谈、问题约谈等形式,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廉洁教育工作。结合在今年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本镇机关工作人员,各村主干和各单位的负责人观看《第一书记》、《焦裕禄》等9部教育意义深刻的影视作品;镇党政主要领导带头上了以《深刻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打造高效廉洁政府新形象》为题廉政党课,进一步巩固了党员干部廉洁防腐的思想防线;拓展廉政宣传阵地,在镇政府网站开辟“廉政宣传角”,抓住各重要节点,充分运用“廉政短信”、“政府网站公开”、“微博互动”、“QQ群共享”等方式,及时将各类廉政信息、口号、要求等发送到广大党员干部手中,做好廉政思想的警示和教育工作。二是制度约谈结合,推动廉洁自律。根据上级纪委《关于加强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工作的意见(试行)》(潭纪〔**〕3号)文件的精神,完善制定有《**镇机关效能责任追究管理办法》、《**镇财务管理制度》等数十个制度(详见附件五),结合廉政提醒、诫勉谈话等制度,采取“不定期座谈与有问题约谈相结合”的谈话方法,实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及时发现不正苗头,有针对性地加强党员干部廉洁执政意识。**年,镇纪委约谈镇村两级党员、干部40余人次,“用制度规范行为(详见附件六),拿约谈矫正思想(详见附件七)”,筑牢了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推进了我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三是突出主责主业,加大查案力度。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强化监督,突出主业工作。根据《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范围任务分工的通知》要求,精减分工职责,专职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突出监督检查工作,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腐败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进一步落实“抓常、抓细、抓长” 的监督理念。截止日前,注重日常监督和重要节点突查相结合,严把节庆节点廉政关口(详见附件八),开展各类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工作十余次,对镇内违纪党员干部立案两起,共计查处2人,均给予了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同时公布有社会监督热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累计收集各类监督反馈信息百余条,约谈村主干40余人次,切实发挥好了镇纪委的监督职能。规范查办案件,对辖区内16个村认真梳理,凝聚起基层监督力量,挖掘发现“石庵村冒领造福工程款”案件,严查深究,一案双查,一案一整改(详见附件六),不仅追究当事人责任,更积极运用《南平市关于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行为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涉事工作人员及分管领导进行追责,及时追回被冒领钱款,挽回了国家损失,更震慑了违法违纪行为。三、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做到抓细、抓长、抓常。一是加强教育,拒腐防变,营造落实精神良好氛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市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等专题学习活动,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良好氛围;在作风整改上,在**市内率先引进指纹电子签到设备,实行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不定期清查镇属办公电脑,清理卸载非办公软件并与电脑责任人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一月一督查一汇报”制度,专项清理各类“四风”问题(详见附件九),始终保持除“四风”的高压态势,积极促进作风转变。二是建章立制,细化规范,构建贯彻落实长效机制。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先后转发印发《中共**市纪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的通知》、《禁止公款购买鞭炮、印制贺年卡》、《加强“三公”经费使用管理》、《**镇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追责办法》等文件,积极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强化“机关效能一月一督查一通报”、“三资监管”(详见附件十)、“‘三公’经费季通报”、“节假日公车定点停放报告”等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监督,严格督查,先后开展了专题性督查和明察暗访活动十余场次,保障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推进了镇财务报销票据改革(详见附件十一),主动公开违反“八项规定”精神举报电话,充实更新“**镇评议员基础信息库”,广纳社会监督力量;针对检查中发现和来自群众举报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我们做到逐条信息调查核实,严格查处,追究问责。两年来,共接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举报并核实约谈相关责任人5人次。三是专项清查,压缩三公,扩大廉洁自律工作成果。积极开展“落实八项规定和九个严禁工作”、“拖欠群众钱款财务清查”、“四难和吃拿卡要问题调查”、“惠农政策落实情况摸排”等专题督查活动,深纠“四风”,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联合镇会计核算中心着重开展了各“站、办、所”及有关单位“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工作,发现并清退了1份违规报销单据,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有效引导规范了“三公”列支行为。截止目前,全镇未发生一起被上级效能单位问责情况,镇三公经费前三季度明显下降,**年全年接待费同比下降34.8%,廉洁自律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篇四)市财政局班子及成员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成都市委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重大部署,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实施我市“一三三六”发展战略,建设“生态名城、产业强市、幸福**”提供了坚强的作风和纪律保障。 一、压实“两个责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抓好统筹谋划,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领导班子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坚强的政治担当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财政改革事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局党组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财政业务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督办、同考核,明确职责分工,强化检查考核,推动责任落实。全年召开4次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研究牵头任务和协办任务推进情况。二是不断增强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始终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讲学、交流研学等方式,深入学习了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成都市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三是制定《**市财政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市财政局**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明确了人员职责和具体方法,为工作开展提供基本遵循。(二)完善责任清单,层层抓好落实。主要负责人践行“四个亲自”要求,坚持示范促履职尽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部署、及时推进、及时督促;科室负责人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对照责任清单,细化工作措施,梳理主体责任清单共25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三)运用谈心谈话,抓好责任追究。班子把谈心谈话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教育管理监督责任缺位、出现“四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整改不落实的情形,要及时启动谈话提醒程序,严肃追究责任。同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倒逼责任落实。班子成员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汇报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及时报告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局机关各科室每季度分别向分管局领导和局纪检组汇报所在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主动提出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重大线索和下一步整改落实措施。二、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增强财政干部拒腐防变能力。一是深入开展好宗旨意识和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和强化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续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贯彻。局班子成员分别为国有公司党支部党员进行一次党课宣讲,进一步强化党员的党性观念和党规党纪意识。二是抓好党风廉政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扎实开展宣讲大课堂,重大政策必宣讲,重点案件必警示,发现问题必提醒,坚持“每月一课”学习教育机制,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纪录片,通报反腐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及时提醒,常敲警钟,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组织开展好“四个一”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到蔬乡清韵主题廉洁教育基地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一次“迎七一我的中国梦”演讲竞赛活动、组织一次“扬社会清风添**风采”宣传活动,开展一个创建“廉洁机关”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教育和文化创建活动,营造财政风清气正和勤政廉洁的良好氛围。 (二)健全完善财政惩防体系建设,切实规范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继续健全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制定《**年度源头治理预防腐败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统筹谋划、责任分工,把抓源头治理、预防腐败压实到财政工作各个环节。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机制,继续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组织领导机制、压力传导机制、履责报告机制、督导检查机制、考评评价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等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行使财政权力的监督。二是加强对贯彻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诫勉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风廉政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三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加快财政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加强财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针对财政权力运行中的风险和薄弱环节,加强监督管理和超前防范。加强对重点科室、重要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权力防控措施的评审和实施,确保措施有效、防控到位。四是推进国有公司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成立国资办系统化防治腐败工作小组,运用“6+1”工作法,通过调研分析,组织问题会诊提出系统化防治腐败具体措施,督促国有公司建章立制、落实整改,形成整改效果报告。(三)结合“制度执行年”,积极推进反腐败源头治本。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市财政局关于扎实开展制度执行年工作的实施方案》,认真排查本单位本系统本领域制度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缺失,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动制度落实。一是制定《**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采购资金的审批权限管理体制、监督管理等,设置《**市政府采购申请购置表》,明确采购项目、资金来源、采购模式、采购方式及审批意见,统一归档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修订了《**市市级财政资金支出议事规则》,进一步依法管理财政资金管理,强化监管力度,确保用好用活各类财政资金。三是修改完善《**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拨付、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同时财政及业务主管部门将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并签订责任书。四是完善《**市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和加强市级财政支出管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强化支出责任,合理配置资源。(四)创新预防腐败重点建设,专项防控资金管理。一是整合国有公司监督资源,在配强国有公司纪检监察员的同时,成立由4人组成的监事室,结合公司职代会,加强董事会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的实施以及经营班子的监督职能,极大降低了公司的决策风险。形成了党内、职能、民主共同履行监督职责的多元化监管体系;二是树立“绩效管理”导向,优化薪酬分配。修订完善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坚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收入与企业效益、职工收入、考核结果和责任风险挂钩的原则,实行与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分类管理相适应、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在行业之间和企业内部形成更加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三是对财政扶贫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做到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封闭运行,资金始终不脱离财政轨道。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跟踪监测和验收制度。对扶贫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加强跟踪监测,开展定期检查。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对照立项审批内容严格验收,确保项目预期目标实现。三、抓好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一)弛而不息正风肃纪。开展了会计质量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重度残疾人补贴检查及滥发奖金、工资、补贴问题专项治理检查。市属国有公司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依法经营、廉洁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会用市纪委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市文旅局、市教育局(延伸至下属事业单位)、致和镇等30家行政事业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严肃财经纪律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三)开展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监督和指导全市各预算单位自查自纠、报表报送等工作,对预决算公开内容完整性、细化程度、及时性、公开方式、真实性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保证我市范围内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公示覆盖面达到100%。四、坚决反对腐败,维护群众利益(一)密切干群关系,提升群众认同感。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走基层”、“挂帮包”、“双报到”等活动相结合,深入基层群众,解决群众难题。班子成员多次到国有公司、对口单位、帮扶村(社区)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群众诉求,征集群众意见,全力做好扶贫济困、产业扶持等工作。(二)完善信访机制,提升服务效能。一是健全信访工作机制。建立信访接待制度、信访处理及回复制度、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明确来电来信来访要求及责任追究方式。畅通信访渠道,对外公开投诉电话,在网上公布投诉邮箱,妥善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落实班子成员接访值班表。二是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及时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处理、及时回复。对署名的举报,按照规定将调查和处理的情况,向举报人反馈,同时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实行责任倒查机制,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查处系统内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三)开展“微腐败”专项治理,提升群众认同感。紧紧围绕“动员部署、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性工作,成立微腐败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微腐败各阶段性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问作风、问诉求、问症结、问线索“四问”工作,深入了解社情民意,广泛听取和征询干部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梳理排查“微腐败”的现实表现和具体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找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见到实效。(篇五)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年7月上旬至8月上旬,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地储备局党组进行了专项巡察,**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问题,我局党组针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和整改措施,逐项分解任务清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一、高度重视,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土储局党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问题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推动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成员由党组成员及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汇总、督察等工作。**年9月份以来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党组会议5次、局务会议8次、干部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局领导多次主动向市委巡察办、巡察组汇报整改落实情况。(二)抓实责任分解。经多次完善,形成了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分为四个阶段进行,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六个方面为主要整改内容;根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领导班子主动辨析问题,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制定巡察整改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三)严格责任追究。对整改工作采取周督查的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归纳为13类102项,共制定整改措施185条,针对52个问题向巡察组提供了情况说明。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101项,共退付违规发放资金143383元(其中局机关127171元,原下属公司16212元),制定、修订完善相关制度54项(其中修订完善48项,新制定6项),问责追责9人。其中未整改到位的“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问题因涉法涉诉,剩余2户法院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1、关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 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市委巡察办公室关于巡察反馈整改情况的要求,两次组织班子成员学习讨论巡察反馈的意见,认真认领问题并对照检查,进一步提高对巡察整改及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意见和落实整改上来,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开展了谈心交心,交换意见,达成共识;利用国庆假期,党组书记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亲自动手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要求,与会人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指出问题,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做到讲党性不讲私情,讲原则不讲关系;针对民主生活会中查摆出的问题,在认真分析、找准原因的基础上,会议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逐项逐条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时间、明确责任、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不折不扣的抓好整改落实,使此次巡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修订完善《党组会议制度》,明确党组议事规则,对党组会议的原则、研究内容、会议组织和会议成果的落实作了进一步规定,将研究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请示、报告、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内容列入党组会议内容,明确党组领导全局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解决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够,民主氛围不浓,整体合力不够、大局意识不强,存在本位思想的问题,不断提高局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三是对涉及重点项目、重要人事、重大资金方面的问题,注重听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发挥干部的整体合力。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5次,专题研究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安排部署、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整改工作进度、年度法律顾问费用、安置房屋调整及**年选调工作人员有关工作;召开局务会6次,研究年度创新工作申报、**年重点工作谋划、银西高铁项目建设急需解决的问题和建元房地产公司遗留问题等。四是修订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明确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完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和时间。要求班子成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准确把握加强党的建设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强化党员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要认真学习研究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有关土地储备改革决策的政策规定,解决业务工作部署不够到位,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要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的研究,积极向科室负责人和其他干部学习,特别是加强新形势下土地房屋征收、土地储备等理论和政策的学习运用,强化能力提升,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坚持“向群众拜师、向先进求教、向基层问计”。探索在储备土地、房屋管理工作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制定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招投标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资源利用优势不够的问题。2、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格,三重一大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审定土地收储备房屋征收补偿及大额资金使用,审定土地储备、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工作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要任务安排,局科级以下干部(含科级)任免、奖惩、调整、退休和其他人事管理工作事项,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的有关重要问题和局党总支、工会、群团组织和妇女工作等重点收储项目、干部任免、重大征收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党组集体议事决策范围,对各类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具体原则和要求。二是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的整体优势。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注重发挥班子整体优势。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会前有方案,主要领导落实“末位表态制”,会议有记录,会后有专题会议纪要。三是加强账务管理,修订完善《财务管理规定》,严格预算管理,规范我局经费支出行为;严格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局财务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审批权限执行,大额经费支出等重大财经事项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行政办公经费的支出严格审批手续;细化经费支出的决策、审批、公开等流程,按照财务有关要求,及时公开公示财务信息。(二)加强党的建设方面1、关于“党组织建设层层弱化,虚化现象明显”的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的建设工作列入局党组会议重要议事内容,局党组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党建工作。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研究局党组(中心组)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指导审核局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计划的制定,年终召开党建工作述职汇报会,对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总结。二是主要领导要强化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每季度参加一个支部召开的支部会议,听取支部党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局机关党建工作实际,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突出党建活动载体的创新。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 等制度。三是各班子成员要加强党建各项理论的学习,完善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制度,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研究,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听取科室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探索党组织和党员在业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典型做法,解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四是认真落实支部书记抓党建职责。建立健全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将党建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年底前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通过网络、书籍、报刊等途径,支部委员带头学习政治理论,加强党建业务和理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按要求召开党支部会议、组织生活会等党支部活动,指导支部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形成全体党员参与支部党建工作的氛围。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关于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中进一步规范七项工作的通知》要求,把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进一步夯实责任、创新形式、健全机制、明确和熟悉党支部的主要任务、支部书记的基本工作职责,要求各党支部要按照“三会一课”建立台账,坚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到位”。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阶段专题研讨,规范会议记录,如实对党员参加“三会一课”情况进行写实登记,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做表率,带头发挥示范表率作用,以积极主动、严肃认真的态度,带动和提升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高质量推行,维护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严肃性。二是进一步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把“支部主题党日”作为深化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实施方案,将“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作为基本内容,局班子成员要自觉遵守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杜绝“灯下黑”现象。三是坚持和完善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时间、参会人员、基本内容、遵循的原则和基本程序。注重做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的整改工作,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承担整改落实的直接责任,切实落实查摆问题的后期整改。对**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对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和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听取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按照“守纪律敢担当有作为”活动自查自纠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刻自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与巡察反馈的问题一起整改,建章立制,确保活动效果。四是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和党建基础台账资料。(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1、关于“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局党组抓党风廉政的主责意识,修改完善《**市土地储备局落实“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市土地储备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党组议事内容,每年定期研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承担起党组的主体责任职责,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的责任。党组每年至少召开2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加强班子自身建设,落实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等党内监督制度。党组书记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党组书记和联合纪检组长要积极带头,当好廉洁从政表率。认真总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谋划**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目标责任书,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进行责任分解、考核和追究。二是梳理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年底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听取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在处级干部半年和年终考核中,对照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成员“两个责任”清单,对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测评考核。明确党组书记是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亲自”。班子成员是分管责任人,年度内至少听取2次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情况,解决问题。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切实负起责任,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明确界定岗位风险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业务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内控管理和监督办法,确保内控制度真正有效运转。加强对土地征储、安置补偿、临时经营洽谈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招标管理模式,对土地征收要严格执行《**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条例》、储备土地管理经营等推行阳光招标招租,搭建公开公平公正的运作平台。督执纪全程融入业务工作,对土地收储、临时经营及招投标、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工作领域实行全程监管,截至11月底,监察室已参加拆迁项目招投标会议2次,储备土地、房屋临时租赁经营招标会议5次。四是严格执行市委关于领导干部接访工作的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市信联办转办的信访件。严格落实信访督办制度,认真受理信访平台、12345一号通、政民互动等平台群众来电、来信及来访,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畅通群众诉求通道,回应群众合理诉求。对信访遗留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对接相关部门,加大解决遗留问题的力度。2、关于“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要求,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做到绝对忠诚、严于律己、坚持原则。深化“三转”,针对纪检监察“三转”不到位问题,**年8月底,已将监察室兼任的组织人事工作调整至办公室负责。承担的党建工作已调整。二是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业务范围,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除履行监督责任外,一律不负责其他业务工作,突出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实现“厘清职责”。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督查力度。把作风效能督查作为一项常态工作来抓,对干部上下班纪律、“八项规定”等执行情况开展每周不少于1次督查,并针对巡察中反映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四)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方面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市市直机关、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程序暂行规定》,使领导干部及组织人事负责人熟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确保干部任用符合程序。二是对**年4月新提拔5名科级非领导干部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进行了完善,在选调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也进行了全程纪实。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规定的原则、标准、条件、资格、程序和纪律办事,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将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考察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考察全过程,给予纪检监察充分的时间反馈所掌握的考察对象党风廉政情况。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不规范” 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格干部考勤、工作、参加会议等的管理,每周对干部考勤、作风进行督查,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对屡次违反纪律的进行严肃处理。将日常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按规定进行参公人员的半年和年终绩效考核工作,制定了本局科级以下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考核。二是在巡察工作的同时,按照巡察组要求,对新提拔任用的干部要求填写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今后每年年初将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主要领导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告表填写规范性进行审核,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委组织部、一份留档。三是加强干部档案管理工作的培训学习,明确办公室负责局组织人事工作,监察室不再代管。结合我局人事岗位缺编及公开选调工作,安排责任心强的人员承担人事岗位工作,确保干部人事工作和干部档案的规范管理。按照干部档案专审工作的要求,已经完成了复审复核工作。(五)土地收储利用、资金资产管理方面1、关于“土地征储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巡察期内对新征收项目已开始整改,规范所有须整改的征收程序、实地调查资料、业务档案等。二是制定了《土地收储工作实施流程》及《储备土地档案管理办法》,局党组会研究后,按程序实施。2、关于“征收拆迁面积与入库储备地面积不符,征地拆迁面积大于实际储备面积”的整改情况。已与宁夏阅海集团签订《土地移交协议》,收回除胡福秀、雷志科两户职工以外土地,土地面积符合政府支付补偿款收购面积,并与市财政局共同办理阅海集团土地补偿款3、关于“储备土地日常监管不力”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库存储备土地进行全面检查,对影响美观与扬尘现象的储备土地进行围栏和滤网覆盖。二是针对兴庆区疑似永久性建筑以函询市规划局,经专业人员确定为临时建筑;我局进一步协调兴庆区相关部门,兴庆区政府已申请市国土资源局摘牌取得该宗租赁土地。三是组织委托管护企业钉桩设界。四是增加巡察力量,加密巡察次数。4、关于“监管不力导致“二次补偿”等不必要的损失”的整改情况。一是审核清理渣土账目,统计费用;二是经核查用于整治金凤区宁安文化园的工程非我局库存储备土地事项由市政府专题会决定的资金实施;三是剩余900余万元整治储备土地投入均为我局将储备土地租赁后,督促租赁单位与个人的投入合计。没有利用政府资金。5、关于“储备土地、房屋租赁信息不公开,过程不透明,暗箱操作、低价出租现象突出,形成了围绕储备土地获取利益的圈子,由此导致租赁租金没有标准,随意性较大,同一相邻地块租金不同,存在利益输送嫌疑”的整改情况。我局将储备土地及房产资源的临时租赁经营全部委托第三方招标公司代理招租,我们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杜绝了暗箱操作的因素。6、关于“土地经营招投标违规操作,部分土地租赁协议签订时间早于招标时间,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存在先租赁后走协议程序的问题” 的整改情况。一是由于收储土地缺乏供排水系统、纯农业用地国家免租并不住种子化肥、当地失地农民承租及储备地收回的时间不同等因素,存在土地租赁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时间的情况。二是通过先建立符合资质的招标代理公司资源库,入库第三方招标代理公司68家,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抽签排序,根据租赁项目的需求依次承担储备土地及房产的代理招租业务,全程阳光操作;三是对兴庆区北部数宗储备土地租赁情况进行审核,发现在租赁时考虑到解决拆迁金凤区火车站时的遗留问题现象。要求今后以“收支两条线”方法处理问题,不再使用抵顶补偿方式。7、关于“资金未发挥使用效益,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将国开行贷款资金全部上缴市财政,由市财政调整使用;二是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要求,自**年1月1日起,各地不得再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我局已不再从银行业金融机构举借土地储备贷款。今后,我局将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科学、详细的论证,确保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及时、准确;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资金管理制度,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四是已将农发行2个账户、宁夏银行2个账户做销户处理,现根据工作需要保留7个账户。8、关于“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的整改情况。针对“因收未收安置房差价款,导致安置房长期空置”问题,原应追缴12户,已通过诉讼程序10户已结清,剩余2户进入法院执行程序。9、关于“经营性收益使用方面,由于有收益上交财政全额返还的政策,导致土地管护及临时经营缺乏竞争力和积极性,容易产生免费托管、租小免大、吃拿卡要、权力寻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委托管护储备土地监督管理办法》,从选择委托管护公司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多家公司进行竞争入选;二是市土地储备局对委托管护公司租赁业务收回,由业务科室实施租赁,加强委托管护公司管护业务的监督检查。三、持续整改巩固成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通过全面整改,市土储局党组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市委专项巡察工作极大地触动了思想,强化了“四个意识”,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市“两个率先”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对各项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储备土地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市委专项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做到执纪必严,违纪必纠,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严肃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坚持“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维护纪律和规矩的严肃性。修订完善《市土储局内控制度》,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推动整改问题解决到位,落实到位。(四)努力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为事业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强化落实“两个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发挥班子的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持续强化党性党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牢记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守住规矩底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正确处理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与推动当前工作的关系,着力围绕服务群众推动当前工作,把巡察工作成效体现在整改落实的具体举措上,体现在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的工作成效上,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劲动力,推进各项快速健康发展。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