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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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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工作报告供参考 根据《州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工作实际,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截止2019年1月,我县依托县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及各村级活动室,已完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30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工作。以县为龙头引领、乡镇为重点示范、村(社区)为覆盖延伸,推进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窗口化”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功能定位采取“3+x”建设模式,“3”为法律援助、法律宣传咨询、人民调解,“x”为专业调解、外来企业投诉、律师、公证、安置帮教等拓展职能,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运行模式,通过整合资源,实现各类公共法律服务项目集中进驻,优化服务机制,统一服务流程,形成符合实际、上下贯通、功能完备、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体系。依托司法所、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推进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依托“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驻村工作队等灵活形式,实现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 二、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系列全会精神与开展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心同向”“感党恩、爱祖国、守法治、奔小康”“送政策、送文艺、送法律、送卫生、送科技五下乡”“两高一示范”脱贫摘帽、争创“大渡河流域乡村振兴示范县”“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缉枪治爆等群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以案释法,通过经典案例讲解、播放典型案例警示宣传教育片、发放以案说法宣传读本等方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和教育功能。
以“法律七进”为重要载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的基本权利,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的宣传工作中,一是周密部署,把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旗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在“七五”普法规划中,把妇女权益保障法作为重点普及内容,列入普法规划和计划,列入检查考核项目。二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大部分妇女文化水平相对较低、法律知识缺乏、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力度,先后开展广场咨询、以案释法图板展、发放宣传资料、“送法入户”、“送法下乡村”等活动。先后多次组织普法宣传小分队、普法义务宣讲团等深入乡村、社区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使广大妇女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素质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三是拓展载体,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氛围。妇女权益的保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权益才能得到保障。近年来,我们注重整合资源、创新形式,特别是在“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中,开展系列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现场解答咨询、发放宣传手册、播放宣传视频等,大力宣传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促进了尊重妇女、爱护妇女、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的形成。 借助“法律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一是组织深入到全县各中小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二是利用“三八”妇女维权周、“五四”青年节、“12.4”宪法日等重大时间节点,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宣传活动。三是利用法治宣传栏这一重要的宣传阵地,适时制作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方面的宣传栏目。四是为全县各中小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五是利用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职能,适时以案说法,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解和认识。 三、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和效力衔接保障机制
坚持发展“”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一是深入学习、大力弘扬“”,着眼基层基础夯实,着力固牢固稳纠纷化解防线,扎实开展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换位工作模式,让人民调解工作从“以调为主”换位“以防为主”,筑牢“第一道防线”;二是成立专业性调委会,截至目前,我县已成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信访事项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教育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播影视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征地拆迁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前四种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登记备案);三是建立“三三制”调解机制,即:组、村、乡三级调解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发动人民调解员、基层司法助理员在专项斗争中当好“三种人”,即:当好“明白人”。分片分区,对141个调委会、674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小班化”专题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开展专项斗争重大意义、方式方法、相关法律知识,积极参与、主动投入专项斗争;当好“宣讲员”。加大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调动各乡镇、各村的653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发挥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等优势,利用进农户、到田间,访亲朋、拉家常,化矛盾、调纠纷;当好“侦查员”。加大人民调解工作力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信息资源优势,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的预测、排查调处工作,摸排纠纷发生和调处中涉黑涉恶涉乱线索,采取对调处案件当事人双方和调解员“三回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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