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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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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1年上半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揽,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工作部署,认真履职,服务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一是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严格坚持周一、五集体学习制度、机关干部轮流授课制度、定期交流心得体会和专题讨论制度,使党性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自主选学等学习体制机制,切实用好学习强国APP、xx好干部、三晋先锋等在线学习平台,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交互式学习体系。二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管面”做到监督全覆盖,“管紧”做到监督常态化,“管微”做到监督早防治,紧盯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和人员,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化、透明化。三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27名党员干部深入小区,认真开展摸排值守工作,当好小区疫情防控的“宣传员、排查员、监督员、
信息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四是不断提升选人用人水平。组织开展高阳、振兴司法所负责人公开竞岗活动,通过自荐报名、组织审核、单位公示等一系列流程,实现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能。 (二)统筹依法治理,一体推进法治建设。一是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四个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有序开展。先后制定出台5个孝法治办文件和3个孝法治办函,及时传达全市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驻市各单位贯彻落实。积极推进各级各部门建立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年终述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和依法行政经验交流等重点工作,在全市上下形成了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上下贯通、运行规范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二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半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其中不予受理1件,办结1件,转送1件,撤回2件,正在办理4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5件,判决1件,正在办理4件;审查规范性文件16份;作出合法性审查建议20份。第一批符合要求的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已全部完成系统录入工作,共梳理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考试通过70人。三是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围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承办2021年孝义市
干部基本能力法治专题培训班;在全市农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利用微信、微博、广播电视专栏等多元化媒体和各类主题日、纪念日、活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准推进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两委”成员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网络法治宣传活动10余次,制播“法治孝义”电视栏目25期。 (三)践行司法为民,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市、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明确办理流程,完善窗口机制;对接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时回应群众法律诉求;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力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上半年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052件,满意率达100%。二是持续引深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与法院之间的协作联动,实现案件指派与受理的无缝对接,提高指定辩护案件的办案效率。上半年受法院委托已指派律师为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人担任辩护93件。三是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公检法司四部门联合制定的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刑事案件相互协作办法,指派专门律师定期参与协作办理,上半年共参与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101件,涉案111人。四是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依托前广、晋义、远志、仁睿成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服务团队,全时空、全方位精准对接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需求,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等法律方面问题提供
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五是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开通绿色通道,健全便民服务措施,加强公证程序流程控制。上半年共办结各类公证事项235件,其中国内公证103件,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132件。六是切实做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件,接待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四)深化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一是不断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实效。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围绕隔离防控、医患纠纷、企业复工复产、商品流通、小区物业等领域依法开展涉疫情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助力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优势,特别是医疗、劳动、诉调及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作用,积极排查化解医疗、劳动争议等涉疫情纠纷。上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357件,调解成功357件,调解成功率高达100%,协议履行率达到99%。二是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审前调查,把好“入口关”;依托定位管理系统,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以人为本、攻心治本,行为矫正、心理矫治同步进行;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转变传统监管思维。上半年共办理审前社会调查案件17件,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0人,累计解除矫正77人,目前在册矫正人员233人。三是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健全完善帮教管
控机制,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控、情况摸排和风险评估,实行一人一档,严格落实回访制度,加强思想教育,形成全方位的帮教管理。上半年共接收刑释人员63人,解除矫正人员91人,目前在册刑释人员1116人。四是全力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法治宣传、摸排管控、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辩护审查监督管理,严格自查,严防系统内部出现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上半年共代理8起涉黑涉恶案件。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机关老龄化严重,面对繁重的专业化的工作任务,存在一定程度的本领恐慌;二是随着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社会各方面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但是法律专业人员少,经费不足,人员统筹安排、调动积极性等方面缺乏有效措施和手段,影响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三是普法依法治理依靠传统形式多,创新形式少,广泛性、实效性还不尽人意。四是社区矫正对象法律文书送达滞后、审前调查委托函送达不及时、调查时间较短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与公检法等政法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五是行政法制工作缺乏明确稳定的法律顾问团队,没有形成稳定的机制体制。六是缺乏规模性的安置帮教基地,个别“三无人员”释放后“束手无策”,安置渠道不畅,工作中也只是靠帮教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着眼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党建队建科学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持
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员主题日等活动,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大力开展思想政治建设、履职能力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深化“一岗双责”,严格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关运行各项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端正执法司法理念、改进执法工作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着眼法治精神引领,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将依法治市工作制度化科学化具体化,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百姓尊法守法列入能考核的工作范畴。督促各单位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做好“七五”普法终期检查验收工作,提前着手培育典型。抓好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用法,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大培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创新普法模式,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微信、短视频等传播平台,推出更多、更生动的服务产品。加强政府法制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强化源头预防把关。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办理好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建设,提升服务水平。 (三)着眼改革发展大局,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高标准打造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升市、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服务效能。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建立法律服务事项
清单和统一的产品标准及服务体系,加快资源整合,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和集约化、一体化建设,实现“一县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乡一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一家一法律明白人”的全覆盖。持续开展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和“百名律师进民企”活动,全面推进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和律师调解工作,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案件调处化解。将党政机关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项目。积极开展公证便民利民工作。对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法律援助,切实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四)着眼社会和谐稳定,筑牢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按照“六统一四落实”的标准,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二十大行业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和企业专门调解机构,大力开展特色品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建设,积极推动律师调解工作室建设。加强市、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成立人民调解协会。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员全员业务技能培训,完善“互联网+多元调解平台”建设,探索“网上调”、“远程调”便民工作模式,探索“调解+心理疏导”工作模式,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选好配强市、乡专职调解工作力量,落实人民调解工作津贴和“以案定补”、“以奖代补”政策,最大限度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手段予以解决,坚决防止矛盾激化或转化。重点
关注容易引发“民转刑”案件、可能会形成越级上访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关注社会民生领域敏感热点和负面舆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内部、解决在基层。 (五)着眼社会治理创新,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加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动态化建设。做好《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充分运用实时定位、电子签到等信息化手段落实监管措施。启用社区矫正心理测评管理系统。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通过政府购买,引入专业机构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技能培训、信息服务。强化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有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帮扶政策。 (六)着眼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矛盾纠纷的预测预警预防和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民事纠纷激化;加强对两类特殊人群的监管和涉黑涉恶情况的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律师队伍的管理和监督,认真落实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报告制度,强化集体研究指导,严守办案纪律;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全力以赴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